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河湾建设推进办公室、区环
康宁路(场中路~闸北区界)测量监理细则(最终)

康宁路(场中路~闸北区界)测量监理细则(最终)康宁路(场中路~闸北区界)道路新建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上海晟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上海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鼎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日期:2022年3月前言受业主委托,上海鼎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康宁路(长中路~闸北区界)新建道路建设项目的监理任务。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我公司派出驻地监理机构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监理任务。
驻地监理机构将贯彻“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工作原则,通过各个监理环节实现对上海金昌公路(嘉松北路~金迎路)新建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并对工程的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管理。
根据交通部有关规范和规定,结合康宁路(长中路~闸北区界)新建道路建设项目的情况,结合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制定《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驻地监理机构要求承包人按照《测量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会同各级监理做好测量控制工作。
在执行本“测量监理实施细则”时,可能会发生与实际情况不同的地方,希望业主、质检部门、承包商提出宝贵意见,同时也要求各级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使本“测量监理实施细则”日益完善。
总监理工程师:二○一二年三月目录前言1、项目概述?????????????????????????????2、工程测量简介????????????????????????????3、《测量监理细则》的编制依据????????????????????????4、监理工作目标????????????????????????????5、设计院平面高程控制网(点)测量成果交接验收??????????6、施工导线平面高程控制网点布置图???????????????????7、测量控制的要点和目标?????????????????????????8、工程细节的具体要求????????????????????????9、测量办公室数据????????????????????????????10、勘测监督局数据??????????????????????????11、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12、测量仪器或测量设备????????????????????????13、工程测量质量控制监理程序1一千三百三十三亿四千四百四十五万七千八百九十九1010一、工程概况康宁路横跨闸北和宝山区,是沪太路和共和新路之间的一条平行道路。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闸北区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闸北区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11.23•【字号】闸府办发[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闸北区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闸府办发〔2010〕26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闸北区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周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许谋赛区委常委、副区长曹立强副区长成员:林苏闽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叶鸣区社会工作办公室主任王立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洪流区商务委主任顾筱璞区教育局局长孙伟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靳东立区民政局局长杨德臣区财政局局长李雅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胡广杰区建设交通委主任袁园区环保局局长周伟良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局长陈宏区文化局局长王光荣区卫生局局长刘志敏区国资委主任李海波区体育局局长魏步良区绿化市容局局长马启法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顾耀亮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范济田区民防办主任任少南区旅游局局长王全昌区工商联副主席、党组书记许琦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良荣北站街道办事处主任赵勇宝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赵剑峰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宋青桐共和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章康平大宁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达弘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姜伟成临汾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龚勇彭浦镇镇长钱静区武装部政委蒋凡湧上海站管委办常务副主任张瑾区工商分局局长张金华区质量技监局局长汝亚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周全明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支队长朱贤麟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冬平不夜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明年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史方大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岚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顾耀亮(兼)办公室副主任:曾纪忠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程凯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沈雪飞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王建军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周全明(兼)今后,闸北区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闸北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闸北
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1.01.12
•【字号】闸府办发[2011]2号
•【施行日期】2011.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闸北区重点
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1〕2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2011年度区重点工程正式项目49项,跟踪项目23项,预备项目18项。
各重点工程项目承办部门要按照《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重点办〈闸北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闸府发[2005]7号),抓紧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区重点办反馈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确保重点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2011年闸北区重点工程正式项目安排表。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闸府办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闸府办发〔2010〕9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根据闸府办发〔2010〕8号文的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区政府2010年度所列18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目标,现将18项重点工作按照区政府领导分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分。
望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加以对照,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并将进展情况按规定时间节点反馈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工作项目编号及内容以本通知下达为准;2、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工作项目落实情况应包括:正常进展情况、主要做法、需提请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的事宜;3、各项工作责任人原则上为各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为确保督查工作正常推进,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科室及督查工作联络员,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以电子文本(局域网)或书面形式反馈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联系人:薛莉萍、王正平;联系电话:63805390转6908、6906;直线或传真:63819346);4、今年第一次报送的时间为5月10日前,内容应为2010年18项重点工作1-4月份进展情况,之后每过两月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特此通知附件:1、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2、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双月报表3、重点工作督查联系人登记表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1附件2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双月报表( - 月)单位盖章:附件3重点工作督查联系人登记表(以上登记表请于收到后一周内反馈至区府办督查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2•【字号】徐府办发〔2023〕16号•【施行日期】2023.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府办发〔2023〕16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3年11月22日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将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一种先进的城市环境管理理念,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十八部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2号)要求,结合徐汇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区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一降低、一结合、全覆盖”工作目标,即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与实现“双碳”目标相结合、“无废社区”创建全覆盖。
(二)阶段目标1.到2023年底稳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具体指标有:(1)生活垃圾方面。
建立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完成1个精品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
(2)一般工业固废方面。
实现自来水生产行业产生的污泥100%全量资源化利用。
(3)建筑垃圾方面。
闸北区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1月5日在上海市闸北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闸北区代区长翁祖亮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闸北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2007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闸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五年,也是闸北攻坚克难、走出低谷的五年。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转型、在转型中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新闸北这一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奋发有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绩,开创了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调整结构、夯实基础,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力以赴推动区域经济走出低谷,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
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成功申报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和上海云计算产业基地正式挂牌。
重点产业对区域经济贡献度不断提高。
生产性服务业、商业商贸服务业、交通物流服务业、房产建筑业2011年实现区级税收50.64亿元,占区级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4.4%。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
五年累计引进内资418.19亿元,年均增长19.3%;累计引进合同外资23.48亿美元,年均增长14.6%。
引进科勒、村田、TESCO、淡水河谷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经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到13家。
街镇经济快速发展。
2011年街道镇实现区级税收12.24亿元,占区级财政收入比重达到20.4%,5个街道镇实现区级税收超亿元。
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
2011年科技企业实现区级税收10.92亿元,同比增长29.5%。
五年来,全区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累计完成增加值514.22亿元,年均增长12.4%,其中2011年完成增加值129.84亿元,比2006年增长79.2%;累计实现区财政总收入511.75亿元,年均增长19.9%,其中区级财政收入206.41亿元,年均增长17.6%;2011年完成区级财政收入60.01亿元,比2006年增长125.0%。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的通知-沪建管〔2015〕72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的通知沪建管〔2015〕7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自《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沪府办发[2010]46号)颁布实施以来,市、区两级和特定地区管委会设计文件审查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共同落实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
但在推进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中,存在部分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回复时间长、受理条件不透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阶段的办事效率和质量;同时,部分熟悉建设程序的企业提出可以自主完成审批流程,不需要总体设计文件征询环节。
根据市政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和加强政府服务,经报市政府同意,调整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总体设计文件征询环节调整为管理服务平台(一)建设单位在通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设计方案审批后,可以直接向投资、规划国土、卫生、交通、交警、消防、抗震、水务、民防、绿化市容、气象等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行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此阶段审批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结果书面告知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或者区(县)、特定地区管委会相应机构(以下简称审查部门),并将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如实提交给抽取选定的审查机构,由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予以落实。
审查部门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备案阶段进行程序性审查。
(二)建设单位也可以向审查部门提出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并联服务申请。
上海市人民政府禁止乱吐痰、乱扔杂物、乱招贴、乱堆物、乱搭建、乱设摊的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禁止乱吐痰、乱扔杂物、乱招贴、乱堆物、乱搭建、乱设摊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0.09.15•【字号】•【施行日期】1990.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禁止乱吐痰、乱扔杂物、乱招贴、乱堆物、乱搭建、乱设摊的通知(1990年9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为了严格整治“脏、乱、差”,制止乱吐痰、乱扔杂物、乱招贴、乱推物、乱搭建和乱设摊等行为,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根据《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通告如下:一、乱吐痰、乱扔杂物的,责令当即清除,并处五元罚款。
乱倒垃圾、污物的,责令限期清除,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十元处以罚款;污染面积不足一平方米的,处十元罚款。
随地便溺的,处十元至二十元罚款。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行道树、公共场所乱招贴、涂画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至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处二至三倍罚款。
三、在道路、街巷、里弄乱推物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罚款。
在道路交通隔离设施、人行天桥、路名牌上晒衣物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改正,并对个人处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四、在道路、街巷、里弄乱搭建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强行拆除,并处乱搭建建筑造价百分之十至二十罚款。
五、在道路上乱设摊的,责令立即改正或没收非法经营财物,并处二十元至二百元罚款;其中,无照经营,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本通告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所属公安、工商、规划、环卫、市政等管理部门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认真组织群众性监督队伍,协助管理部门在本地区实施本通告。
七、实施本通告的执法监督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对拒绝、阻碍执法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辱骂、围攻、殴打执法监督人员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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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河湾建设推进办公室、区环保局《闸北苏河湾地区低碳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闸府办发[2013]21号
【发布部门】809037002
【发布日期】2013.09.27
【实施日期】2013.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河湾建设推进办公室、区环保局《闸北苏河湾
地区低碳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闸府办发〔2013〕21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苏河湾建设推进办公室、区环保局《闸北苏河湾地区低碳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苏河湾地区低碳开发建设实施意见
一、总则
(一)建设背景
“十二五”是上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也是闸北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突破的关键时期。
为此,“十二五”期间闸北区已进一步明确要围绕区域总体发展战略,聚焦苏河湾建设,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促进绿色增长和低碳发展,促进区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作为闸北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引擎,在苏河湾地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充分把握全市低碳转型发展战略新动向,坚持以人为本、低碳环保等理念,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中充分应用低碳环保技术,在区域运营管理中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促进苏河湾地区的低碳、环保、生态及智能化建设,切实体现“高端经济、低碳发展”之区域发展方针,同时全面助推“南高中繁北产业”的全区发展战略。
(二)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苏河湾地区总体规划目标,以环境保护优化城市发展和低碳转型引领社会进步为指导,将节能减排以及相关环保、低碳要求纳入区域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全过程,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发展绿色建筑,鼓励绿色交通,推广资源高效、可循环利用,提高绿地、水体生态碳汇效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激励政策等,全面推进苏河湾地区的低碳建设及发展,有效统筹生态、环保、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综合策略,将苏河湾建设成为在上海及全国城市形态更新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宜居宜商、生态优先、系统综合的可持续发展城区典范,引领带动闸北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原则
在充分整合、对接全市及闸北区相关规划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在
区域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实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高效和适用的城市空间,实现人与环境、人与人、历史与未来和谐共生的城区环境,具体建设原则包括:一是高瞻远瞩,从上海全市发展战略布局出发,根据闸北的区情特点,以区域低碳开发建设为抓手,积极谋划苏河湾地区未来低碳发展目标及路径。
二是统筹兼顾,全面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兼顾苏河湾地区近期开发建设与区域中长期发展的需求,以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工作要求,协调一致地推动苏河湾地区的低碳建设和发展。
三是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苏河湾地区历史建筑保护、滨江生态绿化、文化底蕴丰厚等区域特色,积极打造区域开发精品及亮点。
四是协调发展,分别针对新区建设及旧区改造、保护等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实施建议,切实推进区域整体、有序、协调发展。
(四)主要指标
近期:根据闸北区整体发展规划及苏河湾地区开发建设计划,到2015年末,城市更新区基本建成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相结合的用能体系;区域内所有新建建筑全面实行65%建筑节能标准,并100%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或同类国际绿色建筑认证标准);城市修补区内加大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力度,努力打造历史建筑绿色三星级节能低碳改造精品;苏河湾整体区域内公共交通网络、生态绿化体系、能耗监测平台等基本完成框架建设。
中期:到2020年末,城市更新区和城市修补区内节能、环保、低碳效应充分发挥,区域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