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税法体系及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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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国流转税的改革——学习新税制的体会

谈谈我国流转税的改革——学习新税制的体会

实 现计税 的规 范
:
第 四 施行 严 格 的纳税 申报和代 理 纳税

流转 税改 革的 主某 内容 在生产 环节和 批发 零售 商业全 面 实行 增 值 税 ; 在征 收增值 税

这 次流转 税改革 的 内容是 营业税 税制
。 。
的基础 上 选 择少数 消费 品再征 收 一 道 消费税 ; 对 提供劳 务 同时废止 原产 品 税


转让 无形 资产 和 销 售不 动产征 收
,
增值 税


营业 税

工 商 统一 税
,
,
能使 同一产 品不 受生产 流 通 环 节 的 影

克服 了 原 流转税 重复 征税 以 及 因 流转环节 变化 影响税 负时 轻时重 的 问题

同 时公 平税 负
也 是 我 国税 收的 一贯 原 则
( 四 ) 与 国 防接轨 的原 则
新 增值 税除考 虑到 我 国 纳税人 实 际 情 况 外 统 丫税率 扣 方法 标准
, 。
上 三 点 带来 的问题是增值 税 丧失 中性属性
,
三 是原有税制 技术结 构复 杂 惠项 目繁索
流 转税 体 系


税 目繁多
税 率档 次多

,
名 义 税高

实 际负担率低
,
,


结果造成 征纳双 方 行为 的不 规范
,
商品经 济离不 开 竞争
,
各种经济 成份 和各 行亚参 与竞争 离 不 开 公平 税 负
, , ,
,
在与 国 际 接 轨方 面也作 了 一 定 的努力

试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之完善

试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之完善

税收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专门活动。

税收立法体制主要是规定税收立法权限在一定的国家机关之间划分的制度,其核心是明确中央和地方之间有关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在复合立法体制下,还包括税收立法权限在权力机关与根据授权的行政机关之间划分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称的税法是广义上的税法,包括各个效力等级的税收法律规范,而非仅指税收法律。

税收立法体制是从属于一国整体的立法体制。

大多数学者认为,当今世界的立法体制大致有单一(或一元)制、复合(或多元)制和制衡制三种;而我国现行的立法制,“既不同于联邦制国家,也和一般的单一制国家有所区别”,[1]是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中央和地方适当分权的、多级的立法体制。

也有的学者直接按照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方式将立法体制分为中央集权模式、地方分权模式、集权分权模式和分权集权模式等四种模式,并认为我国的立法体制属于集权分权模式,即立法权主要由中央行使,但在一定限度和条件下,地方可以适当地行使某些中央授予的地方立法权。

[2]参照以上大多数学者对立法体制基本类型的划分方法,综合考察世界各国的税收立法体制,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 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是否在中央和地方之间[3]分配,可以分为一级税收立法体制和多级税收立法体制。

在一级税收立法体制下,税收立法权专属于国家中央政权机关,任何地方政权机关无权制定税收法规,如法国、巴西、挪威、罗马尼亚等国。

在多级税收立法体制下,中央政权机关和地方政权机关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都可制定相应效力等级的税收法规。

如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等国,实行的都是这一体制。

2 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是否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之间分配,可以分为一元化税收立法体制和多元化税收立法体制。

前者是指税收立法权由同一性质的国家机关,一般是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行使,即立法机关性质单一化,如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情况。

宏观探讨我国的税法体系

宏观探讨我国的税法体系

[摘要]在我国,随着税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建立起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体系,并随之颁布了一些税收法律法规,税法体系得到初步确立。

但是,与市场经济发展尤其是公共财政法制建设的要求相比,不仅现行税收法律存在诸多问题,而且完整的税法体系也尚未建立。

鉴于此,尽快完善我国现行税法并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法体系就显得迫在眉睫。

这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实现以法治税目标的需要。

[关键词]税法体系;立法权限;税收基本法;实体法;程序法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为组成部分的多层次的税法体系,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在我国,完整的税法体系尚未建立,现行税法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这不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公共财政建设以及依法治国的要求不相适应,而且也与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和国家机关权力分立、制衡的宪法思想相违背。

因此,完善我国税法体系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一、我国税法体系的现状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它应该包括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而不应该有所遗漏,否则就不是完整的体系。

法律体系的内部构件是法律部门,具有系统化的特点,它要求法律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在协调。

一切法律部门都要服从宪法并与其保持一致,各个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形成由基本法律和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构成的完备结构。

鉴于与法律体系的定义保持一致,税法体系应表述为:在税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一国不同的税收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各部分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多税种、多环节的税法体系。

但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复杂多变和不稳定性以及税收立法的滞后性,现行税法体系还存在着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还没有最终达到建立一个完善、科学的税法体系的目标。

2024版中国税制介绍ppt课件

2024版中国税制介绍ppt课件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和不动产等。
税率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3%、 9%、6%等,小规模纳税人的
征收率为3%。
税收优惠
对部分行业和项目实行免征或 减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 得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
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 企业。
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符合条件的小型 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
03
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
税收征管机构及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
负责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拟 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实施
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等。
地方税务局
负责本地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贯 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组织实施本地区税收征收管理等。
海关
负责进出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 进出口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 税费等。
税前扣除
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定的费用。
消费税
定义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 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 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商品类 别和档次而有所不同,一般采用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征 收。
税收优惠
对部消费品实行免征或减征消 费税的优惠政策。
行为税制
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 税对象,包括印花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等。
税收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纳税义务和国家的 税收权力,是税收法律法规的最高依 据。
01
02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等。

中国税收制度

中国税收制度

中国税收制度中国是一个税收制度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在国内各行各业的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税收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之一,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为了更好地帮助公民了解中国税收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中国税收的历史发展中国税收制度的历史可追溯到古代,早在战国时期就有敕赋的产生,汉朝时期出现了民头、亩产法等形式的赋税;随着时间的推移,税制逐步完善,唐朝时期,租庸调制度出现,宋朝以后,开始实行货币税制,清朝实行采地赋制,直到1902年,清政府发布了实施现代税制的方案,才拉开了中国现代税收制度的序幕。

中国现代税收制度主要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新中国成立至1980年代初,这个阶段的中国基本上是一个计划经济体制,税收也是由国家统一制定;1980年代初至2001年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为改革开放初期,开始走向市场经济体制;2001年至今为第三阶段,这个阶段的税收制度已针对现代市场经济进行重要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二、中国税收制度的概述中国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增值税是中国税收制度的基础,也是占税收总收入的最大份额。

此外,中国税收制度还有一些特殊的税种,比如烟草税、车辆购置税、城建税等。

这些税种不仅可以为国家带来收入,还起到了一定的调节市场等方面的作用。

三、中国税制改革历史证明,税制改革是一项既困难又必要的任务。

这就需要我们审慎地制定税制改革政策,避免造成过度负担或不公现象的出现。

从2018年开始,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税制改革,比如减税降费、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等,这些改革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降低负担、提高竞争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四、税务合规税收合规可以理解为遵守税法规定的行为准则。

税务合规的目标是在保持合规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对于国家税收贡献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能确保企业的廉洁自律。

税法改革趋势分析

税法改革趋势分析

税法改革趋势分析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改革与发展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平。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税法改革也在不断推进,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需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税法改革的趋势进行分析。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强化税收法定原则是现代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税收的征收、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依法进行。

近年来,我国在税收立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重要税收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逐步落实。

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强税收立法工作,提高税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税制结构的优化税制结构是指一个国家税收体系中各类税收的比例关系。

合理的税制结构对于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税制结构仍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相对较低。

未来,我国将逐步调整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以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三、税收征管现代化税收征管现代化是提高税收效率、保障税收公平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如电子税务局的建设、税收大数据的应用等。

未来,我国将继续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加强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四、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日益激烈。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调与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

同时,我国也在积极应对国际税收竞争,通过完善国内税收制度、提高税收服务水平等措施,增强我国税收的国际竞争力。

五、绿色税收政策的推广绿色税收政策是指通过对环保、节能等领域给予税收优惠,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绿色发展的政策。

近年来,我国在绿色税收政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对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未来,我国将继续推广绿色税收政策,加大对环保、节能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国经济实现绿色发展。

中国税制改革概述43页PPT

中国税制改革概述43页PPT

只对消费资料征税,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我国增值税主要内容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 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2.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 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
口货物。 3.税率
增值税税率主要采取基本税率和低税率 的模式,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 4.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 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 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第三节 所得课税
所得课税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 一类税。
所得课税具有以下特征:(1)税负相 对 公平,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2)税 源普遍,课税有弹性。(3)具有自动稳定功 能。(4)计征管理比较复杂。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指对纳税人应纳税 所得额征税的比率。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的 是比例税率。基本税率是25%,适用于居民
企 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 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而对在中国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 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 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实行20%的低税率。 (四)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220万,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200 万。计算该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纳税额=220×56%+100 ×50000×
0.003 ÷10000+200×36%=123.2+1.5+72=196.7
(万元)
营业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就其获得的营业额所征收的一 种税。 (一)纳税人

中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中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中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优化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税收制度的改革与优化也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优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共同协作,才能达到目标,并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

一、中国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中国税收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如税率过高、税制繁琐、税收征收难度大等。

首先是税率过高。

在大多数人眼中,中国的税收负担很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主要税种的税率确实比其他国家高出不少。

其次,税制繁琐。

中国的税收制度由中央税和地方税构成,一级一级下放,相关法规也由中央出台,地方执行,加上各种税种和税目,导致了税收制度十分繁琐。

接着是税收征收难度大。

由于缺乏有效的税收征收手段,许多纳税人往往以偷漏税为手段,这既增加了企业成本,也减少了政府税收收入,影响到国家财政健康发展。

二、改革和优化的措施针对中国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和优化措施。

首先,改革税收体制。

近年来,政府不断推出多项改革举措,如提高税前扣除标准、增值税下调等,目标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同时给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是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在税收法律制度方面,政府加强税收宣传力度,提供更多的税收服务,并加强税收征收和管理手段,依法加大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最后,推进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税收制度改革与优化的重要一环,信息化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税收的工作效率,降低企业和纳税人的税收成本。

三、改革和优化后的成效改革和优化措施的实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在改革税收体制方面,政府提高了多项税前扣除标准和增加了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减轻纳税人和企业的负担。

在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方面,政府加强了税收征收和管理,依法加大了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这有效遏制了偷漏税行为。

在推进信息化建设方面,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平台逐渐完善,使得纳税人越来越依赖电子渠道缴纳税款,提高了税收管理的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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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税法体系及税制改革
随着这个学期的结束,我们的税法课程也告一段落,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税法的知识,对我国税法的发展,税法制度以及税制改革等都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下面我就谈一下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以及如何通过税制改革促进我国的经济体系转型。

首先,先谈一下我国的税法体系。

税法体系指不同税收法律规范相互联系构成的统一整体。

各个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形成由基本法律和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构成的完备结构。

鉴于与法律体系的定义保持一致,税法体系应表述为:在税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一国不同的税收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各部分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依据对税法的不同分类,税法体系也有不同的构成方式,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以下两种:一是依据税收立法权限或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有关税收的宪法性规范、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地方性税收法规与国际税收协定等;二是依据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多税种、多环节的税法体系。

但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复杂多变和不稳定性以及税收立法的滞后性,现行税法体系还存在着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还没有最终达到建立一个完善、科学的税法体系的目标。

所以,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应该继续进行税制改革,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的完善我国的税法体系,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然后,我谈一下我对于如何通过税制改革促进我国的经济体系转型的一些看法。

目前,国际经济环境将呈偏紧态势,三大发达经济体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使2011年全球经济复苏充满了波折,这对中国出口增长形成较大压力;但是,
2011年的全球经济增长放慢是缺乏增长后劲的表现,不是衰退,因此对中国出口增长的影响不会过于严重。

在国内,发展环境总体仍会处于适度宽松状态,有利于宏观经济增长和微观经济的调整优化。

在短期物价上涨压力较大及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对中国负效应较大的影响下,2011年货币政策适度紧缩可能在所难免;不过,货币政策从目前的适度宽松向稳健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不会出台严厉的紧缩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仍会坚持一段时间,这也有利于改善民生和促进结构调整。

2001年中国入世带来的压力是旧税制改革的动力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税改后增长最快的税种,中国个税的缺陷是税制本身缺陷和征收制度的缺陷。

税制缺陷表现在对富人收入的监控上没有健全的制度。

其次,在个税征收管理的制度上,中国目前采取分类分项征收税制,这个措施的好处在于不容易逃税,但弊端是多次征收造成免税量很大。

而国外采取的是综合征收方法,把收入放在一起,统一收税。

在今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修改后的个税法于9月1日起施行,经过这一调整,约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修改惠及到了工薪阶层的多数人,进一步完善了个税法,也弥补了税制的一些缺陷。

从这个事例上我们可以看出,经济的发展会不断的暴露出税法体制的各种缺漏和不适应之处,从而促进税制的改革,而税制的不断完善也同样会促进经济的发展,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完备的税法体系应该具备以下要求:1、税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基本概念是统一的;2、不同税收法律规范之间应存在纵向的效力从属关系,及层次较低的税收法律规范应不违背层次较高的法律规范或是层次较高的法律规范的具体化;3、同一层
次的不同税收法律规范之间应有横向协作关系,即应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我国要想建立一套完善的税法体系,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首先,应该科学确立我国税法体系的原则和总体框架,我国的税收改革基本上是采用渐进方式进行的,即哪一部分内容最需要,改革就从哪里开始,并没有总的立法规划。

(一我国税法体系的构建应该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法律性原则。

一方面要强调税法是被赋予法律形式的国家经济分配手段,而不是一个单纯的国家经济政策或行政管理制度。

既然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就必须以法律的语言、规范、体例来立法,税法必须遵循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不能使税法成为独立于国家法律体系之外的特殊法律。

另一方面要表明应有一定的层次,税法的主要部分须采用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形式。

(2可操作性原则。

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差是我国税法的一大弊端。

税法可操作性差,法的指导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因此,税收法定主义、税收公平原则的贯彻执行必然大打折扣,税法的威信下降,其稳定性也会受到破坏。

增进可操作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税法的程序性建设。

因为没有健全的法定程序,法律的公正与效率就无从保证。

(3超前性原则。

具有预见性是保证法律相对稳定的需要。

尽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税收越来越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税收立法仍然面临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客观上要求我们的税收立法必须具有前瞻性,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生活。

(二我国未来税法体系的总体目标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以宪法为指导、税收基本法统率下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行的税法体系。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位阶,税收基本法主要是就税法的基本问题作出的对税
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定。

我国目前仍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税制必然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断变革。

而制定税收基本法一方面可以对税制改革的实践提出最基本的法律准则,使之沿着既定的普遍适用的原则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即使现实经济生活发生了变化,也只需制定、修改和废除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基本法的稳定性仍可以得到保证。

(2完善我国多层次、配套齐全的税法体系,提高效力层次以及税收法律在整个税法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进一步保证税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

我国目前以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这种做法存在不少弊端。

鉴于此,我国税收立法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的税法体系,以确保税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三确立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它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

(2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不仅是有关纳税人之间分配税收负担的法律原则,而且也是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以及不同的国家机构之间分配税收权利义务与税收利益的法律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主要包括税收权力的分配公平、税收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公平和税收负担的分配公平这三个方面。

(3税收社会政策原则。

它是指税法是国家用以推行各种社会政策,主要是经济政策的最重要的基本手段之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需要国家依据税法通过税收杠杆予以协调,税收的社会政策原则确立以后,税法的其他基本原则特别是税收公平原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

如何衡量税收公平。

不仅要看各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还要考虑社会全局和整体利益。

(四完善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提高税收立法水平
税收实体法是税法的基本构成部分,我国税收实体法主要是确立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适时增开一些新的税种,有步骤地完成各税种的立法程序,提
高各实体税法的法律级次,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解决我国税法体系的混乱局面,除了理顺税收立法权以外,还必须加强对税收立法技术的研究,提高立法水平。

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统一税法名称设计;二是规范税法结构的设计;三是严格法律语言的使用。

税法是国家调整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合理的运用税法工具可以有效的调节国家的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拥有一个完善的税法体制对于国家来说至关重要,我国应该积极促进税制改革,使税法能够更加高效的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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