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煤层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煤矿区煤层气

摘要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决定了煤炭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并在未来较长时期内难以改变。
面对每年因煤层气事故引发上千死亡人数和相当于我国天然气储量的煤层气资源储量的巨大反差,国家明令企业必须将煤层气抽采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采煤,并限制抽采浓度在30%以上的煤层气空排到大气中,同时给予抽采利用煤层气的企业一定财税优惠政策。
目前,面对众多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企业对如何筛选最适宜技术处于盲目阶段,对各种技术的适用性、经济性、社会性等缺乏系统认知;同时国家对推动煤矿区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如何布局各类技术、如何制定适宜的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激励政策还处于摸索阶段,巫需一套适应中国煤矿区特点的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评价方法和评价工具。
为打破限制煤矿区煤层气产业发展的下游瓶颈,本论文着重围绕煤矿区煤层气利用对策及利用技术进行研究。
在调研分析国内外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策略、利用技术应用、综合评价方法基础上,通过对煤矿区煤层气利用系统分析,依据煤矿区煤层气产业特色以及不同利用技术特点,从技术一经济一环境一社会四个纬度构建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评价体系和评价模型。
依托评价方法,重点对最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煤矿区煤层气发电技术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不同政策、引入CDM机制、技术变化对煤矿区煤层气发电技术综合评价影响的情景分析。
关键词: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对策;利用技术;综合评价ABSTRACTThe energy structure of rich coal,less oil and gas determines The dominant of coal in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in China, which will not change for a long time, With the comparision about thousands of death due to coal mining methane(CMM) accidents and the huge reserves of CMM extraction below standard, and limit emission of CMM concentration above 30%, and the extraction of enterprises would be get tax preferential policies. At present, with numerous CMM utilization technologies, the most suitable technologies for enterprises isn’t decided easily, without system cognition on applicability, economy, sociality about various techniques. What’s m ore, govermment is eager to know how tao promote industrialization of CMM, how to layout of technology, how to formulate appropriate incentive policy, which is promptly needed about CMM evaluation methods and evaluation technology tools considering China’s coal mine area charactera.This paper was emphatically studied around CMM utilization countermeasures and technologies. In 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CMM by using technology strategy, CMM technical application status an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CMM technical evaluation system and model was structured through four aspects on technology, economy, environment and sociality. Relying on the evaluation methods, the CMM power generation technology as keynote was evaluated as well as scenario analysis on the effection of different policies, CDM mechanism and technological changeKeywords:Coal mining methane; CMM; utilization countermeasures; Utilization technologies;comprehensiveevaluation目录1 绪论 (1)1.1 选题背景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3)2.1 国外煤层气开发现状 (3)2.2 国内煤层气开发现状 (4)2.3 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 (8)2.3.1国外技术发展状况 (8)2.3.2国内技术发展状况 (9)3 研究意义 (11)3.1 研究意义 (11)3.2 主要研究内容 (11)3.3 技术路线 (11)4 煤矿区煤层气 (13)4.1 煤矿区煤层气涵义界定 (13)4.2 煤层气涵义和分类 (13)4.3 煤矿区煤层气涵义定位 (15)4.4 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策略综述 (16)4.4.1国外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策略综述 (16)4.4.2国内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策略综述 (19)4.5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现状综述 (20)4.5.1国外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现状综述 (20)4.5.2国内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现状综述 (22)4.6 综合评价方法综述 (24)4.6.1 各领域综合评价方法综述 (25)4.6.2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评价方法综述 (28)4.7 本章小结 (30)5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评价关注点分析 (31)5.1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特征分析 (31)5.2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评价影响要素分析 (32)5.3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评价关联结构分析 (33)5.4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评价动态变化分析 (33)5.5 煤矿区煤层气利用技术综合评价理论分析 (34)5.6 本章小结 (35)6 新疆阜康煤矿区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与利用技术评价 (36)6.1 前言 (36)6.2 阜康煤矿区概况 (36)6.2.1 位置与交通 (36)6.2.2 煤矿区勘探及开发简况 (36)6.2.3 煤层气资源概况 (36)6.3 资源数据采气模式关键技术及利用方向 (37)6.3.1 查清赋存地质条件获取准确的储量数据 (38)6.3.2 采煤采气一体化模式 (38)6.3.3 需要攻克的煤层气开发关键技术 (38)6.3.4 煤层气市场分析和利用方向 (39)6.4 煤层气开发的资金矿权及发展机制 (39)6.4.1 煤层气开发项目资金来源和国家政策 (39)6.4.2 煤层气开发利用中矿权问题的解决 (39)6.4.3 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 CDM) (40)6.5 结论 (40)7 结论 (41)8 致谢 (42)9 参考文献 (43)中国矿业大学1绪论1.1选题背景煤层气,俗称瓦斯,是指赋存于煤层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以吸附在煤基质颗粒表面为主并部分游离于煤孔隙或溶解于煤层水中的烃类气体。
简析云南省电改与电价

简析云南省电改与电价杨玺;茹毅;张明宇;苏丹;石皓元;黄孟阳【摘要】深化输配电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用电价格,有效解决云南水电富余、弃水严重的问题是我省电力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要求,文章对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与电价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在电改中进一步降低我省电价的建议.【期刊名称】《云南科技管理》【年(卷),期】2018(031)006【总页数】4页(P13-16)【关键词】云南;电改;电价【作者】杨玺;茹毅;张明宇;苏丹;石皓元;黄孟阳【作者单位】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610 云南电力体制改革的现状经过两年多的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云南省电价已位居全国较低水平,改革成效显著。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2018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措施降成本,倒逼云南省要进一步降低用能、用电成本,巩固清洁能源资源优势。
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云南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
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执行政府定价[1,2]。
根据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制定的《云南电力市场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绝大部分发电企业为市场化电厂(除中小水电企业),除优先发电计划电量外,其余电力全部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得。
这意味着,云南省发电环节基本实现市场化,发电环节价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电力的供求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中央定价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中央定价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中央定价目录》已经2019年12月18日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15年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2020年3月13日中央定价目录注:1.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本目录。
2.本目录不包括地方定价项目,地方定价权限和适用范围由地方定价目录确定。
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对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3.通过市场交易的电量价格,由市场形成。
燃煤发电电价机制以及核电等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上网电价,暂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销售电价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居民、农业等优先购电电量的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
4.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以及具备竞争条件省份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 2014 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发改环资 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环资〔2006〕1864号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精神,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将保留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与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工作合并。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精神,结合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实际,我们对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进行了修订。
在此基础上,特制定《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要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管理,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事业健康发展。
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们。
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二○○六年九月七日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是指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或产品进行认定(以下简称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28•【文号】发改价格[2013]1246号•【施行日期】2013.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广东、广西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试点改革经验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和范围(一)基本思路。
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为尽快建立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同时减少对下游现有用户影响,平稳推出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权重分别为60%和40%)等可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力争“十二五”末调整到位。
(二)适用范围。
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门站价格适用于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
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即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为同一市场主体),执行统一门站价格;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但单独销售的,气源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向管道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1.22•【文号】发改运行〔2019〕144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的重要意义(一)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是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
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
优先购电是为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用电提供保障性服务,确保民生用电安全可靠的必要措施。
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的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保障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运行,意义重大。
煤层气相关优惠政策

煤层气相关优惠政策为煤层气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国家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制订了很多政策。
目前,中国政府提供优惠措施主要涉及税收、费用、补贴这三大类。
这些政策归纳如下:一、税收1、增值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 第2 条的规定,煤层气的增值税率为13 %。
2007 年2 月7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7 ] 16 号) 做出了变通规定: 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先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2007 年,中国制定了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内企业和外商企业同等对待,一律执行25 %的税率,但是根据该法第57 条的规定,国务院以前确定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可以继续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 ,中外合作开采煤层气的企业所得税继续实行二免三减半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 ] 49 号) ,对外合作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的,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 %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2007 年2 月7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 ] 16 号) ,规定: 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加速折旧方法可以由企业由行决定。
3、关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 年10 月25 日颁布《关于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规定》的通知(财关税[ 2006 ]13 号)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国内外合作者(以下简称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产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文山州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批复-云发改价格[2008]1507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文山州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批复-云发改价格[2008]1507号](https://img.taocdn.com/s3/m/b9f6f1cb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ac.png)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文山州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批复正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文山州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批复(云发改价格〔2008〕1507号)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文山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请示》(文发改价格〔2007〕191号)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电价的请示》(文发改价格〔2008〕559号)收悉。
为统一规范并适当提高文山电网范围内中小水电上网电价,同时相应疏导省电网趸售电价提高后对文山电网购电成本的影响,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文山州电网销售电价,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统一规范并适当提高上网电价(一)2006年1月1日前投运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时平均提高2分钱,统一执行丰水期0.16元、平水期0.19元和枯水期0.22元的上网电价标准。
(二)2006年1月1日后投运的装机容量3万千瓦以下,无调节能力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时平均提高2.2分钱,统一执行丰水期0.18元、平水期0.205元和枯水期0.23元的上网电价标准。
(三)2006年1月1日后投运的装机容量3万千瓦以下,有一定调节性能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时平均提高1.3分钱,统一执行丰水期0.19元、平水期0.215元和枯水期0.24元的上网电价标准。
(四)2006年1月1日后投运的装机容量3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其上网电价统一按每千瓦时0.215元执行。
(五)鉴于文山电网原中小水电上网电价差别较大的实际,为有利于上网电价统一标准的平稳实施,现行上网电价低于本次调整标准的调至上述标准,对个别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暂按现行标准执行,由你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逐步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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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煤层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
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发改价格[2008]1577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9.22
【实施日期】2008.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煤层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08〕1577号)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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