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价
云南省计委关于宾川等部分县(市)农村电网改造完成地区过渡电价的批复-云计价格[2002]1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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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宾川等部分县(市)农村电网改造完成地区过渡电价的批复正文:---------------------------------------------------------------------------------------------------------------------------------------------------- 云南省计委关于宾川等部分县(市)农村电网改造完成地区过渡电价的批复(云计价格[2002]1203号二00二年十一月七日)思茅、大理、红河、怒江、保山、玉溪等地州市计委,省电力集团公司:你们分别上报的关于宾川等部分县(市)农村电网改造完成地区农村过渡电价的请示文件收悉。
按照国家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供电体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总体目标的要求,以及《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1999]1024号)、《云南省计委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文件的通知》(云计收费[2001]84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宾川等县(市)已完成农网改造的村社,在城乡用电同价前的农村统一到户电价(即过渡电价)批复如下:一、各县(市)已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并按“五统一、三公开、四到户”要求,实现由县(市)电力公司一户一表管理、抄表到户的村社,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到户价格按附表执行。
农村排灌用电一律按省定目录电价(独立电网的自发自供县按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地州市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目录电价)执行。
农业生产加工用电以及农村商业用电按照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由地州市价格管理部门具体核定。
农网改造前农村实际到户电价低于附表标准的,暂维持原价格水平。
过渡电价中已含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包括低压电网电能损耗、维护费、电工工资)和2分钱的还贷基金,不得在农村到户电价外加收任何基金、附加等费用。
二、对尚未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和抄表到户的农村地区,继续落实治理“三电、三乱”的各项整改措施和到户电价最高限价的规定,到户电价原则上控制在0.80元/千瓦时以内。
云南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细则

云南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细则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引导居民合理用电,云南省制定并实施了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以下是云南省居民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细则:一、阶梯电价的分档及电价标准云南省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用电量在 0 150 千瓦时(含 150 千瓦时)的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_____元。
第二档:用电量在 151 300 千瓦时(含 300 千瓦时)的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_____元。
第三档:用电量超过 300 千瓦时的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_____元。
二、电量分档的计算方式居民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执行,即一年内累计用电量达到各档电量标准后,分别按相应档次的电价计费。
(一)“一户一表”用户1、正常用电情况下,按照每月实际用电量累加计算全年用电量。
2、新装用户,按安装月份至当年年底的实际月数乘以月均用电量计算当年分档电量。
3、当年销户用户,按实际用电月份数乘以月均用电量计算当年分档电量。
(二)合表用户合表用户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为每千瓦时_____元。
三、执行范围(一)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
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二)以下情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1、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用户。
2、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
(三)以下情况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1、商业用电性质的用户。
2、工业用电性质的用户。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一)多人口家庭对于户籍人口在 5 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家庭,可向供电企业申请增加一档分档电量基数。
具体增加的电量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租房用户租赁房屋的用户,租赁双方应就电费缴纳等事宜协商确定,避免产生纠纷。
(三)房屋产权变更因房屋产权变更等原因导致用电户变更的,新用户应重新申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并按照新用户的用电情况计算分档电量。
简析云南省电改与电价

简析云南省电改与电价杨玺;茹毅;张明宇;苏丹;石皓元;黄孟阳【摘要】深化输配电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用电价格,有效解决云南水电富余、弃水严重的问题是我省电力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要求,文章对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与电价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在电改中进一步降低我省电价的建议.【期刊名称】《云南科技管理》【年(卷),期】2018(031)006【总页数】4页(P13-16)【关键词】云南;电改;电价【作者】杨玺;茹毅;张明宇;苏丹;石皓元;黄孟阳【作者单位】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610 云南电力体制改革的现状经过两年多的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云南省电价已位居全国较低水平,改革成效显著。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2018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措施降成本,倒逼云南省要进一步降低用能、用电成本,巩固清洁能源资源优势。
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云南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
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执行政府定价[1,2]。
根据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制定的《云南电力市场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绝大部分发电企业为市场化电厂(除中小水电企业),除优先发电计划电量外,其余电力全部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得。
这意味着,云南省发电环节基本实现市场化,发电环节价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电力的供求关系。
云南省计委关于省电网2000年新电价执行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关于省电网2000年新电价执行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计委•【公布日期】2000.07.21•【字号】云计价格[2000]599号•【施行日期】2000.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云南省计委关于省电网2000年新电价执行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2000]599号二000年七月二十一日)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供电(电业)局,各地、州、市物价局、电力公司:根据省政府的指示,在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计委423号文件调整2000年省电网电价的通知》(云价商发[2000]120号)规定的基础上,现对省电网2000年电价执行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国家计委下达的云南省电网2000年电价,从4月25日起执行。
为有利于国有企业脱困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我省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对化肥生产用电和国家(省)级重点脱困企业的生产用电价格按以下办法给予适当优惠:(一)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均在国家规定的电度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分。
(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的调整分三年逐步到位: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1.6分,2000年先执行提价额的50%,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8分,2001年电度电价全部执行到位;基本电价提高推迟至2002年开始执行,2000年到2001年基本电价仍按原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对国家(省)级重点脱困企业(共24户,名单详见附件)的生产用电,在1999年企业实际负担的电价基础上,综合电价(含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提价额超过1分的,按调整后的电价每千瓦时优惠1分;提价额没有超过1分的,按调整后的电价执行。
优惠时间至2000年12月31日。
二、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由用户自行选择,但一年内应保持不变。
三、对此次提价幅度较大的居民生活用电、营业性(商业)用电等,由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作适当优惠让利:(一)对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价格,实行超基数用电优惠:城镇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以上的部分按电炊电价执行,即超过的部分从每千瓦时0.402元降为0.28元;农村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在30千瓦时以上的部分,在规定的生活用电价格基础上每千瓦降低0.122元执行。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煤层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8]1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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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煤层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煤层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8〕1577号)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721号),大力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工作,变害为宝,保障煤矿安全,节约利用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现将我省燃用煤层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煤层气(煤矿瓦斯)电厂所发电量原则上应优先在本矿区内自发自用,需要上网的富裕电量,电网企业应当予以收购,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算电费。
二、为进一步加大对煤层气发电项目的支持力度,对采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的机组免收系统备用电费。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721号)精神,我省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机组富裕电量的上网电价,比照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即由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每千瓦时0.505元,对高于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5元的差额部份,将在云南电网公司销售电价调整中予以疏导解决。
附件:云南省煤炭工业局转报关于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局关于帮助解决煤矿瓦斯发电有关问题的报告(略)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结束——。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云南电网公司趸售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云价价格函[2010]63号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云南电网公司趸售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云价价格函[2010]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b0cd1795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7e.png)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云南电网公司趸售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正文:
----------------------------------------------------------------------------------------------------------------------------------------------------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云南电网公司趸售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云价价格函〔2010〕63号)
云南电网公司:
《云南电网公司关于重新调整2010年趸售电价的请示》(云电交易〔2010〕104号)收悉。
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2010年上半年我省遭遇特大旱灾,云南电网公司下属部分县级供电企业受来水偏枯、地方小水电出力不足及对大工业实施计划用电等因素影响,实际售电结构与年初核定的趸售用电结构相比出入较大。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趸售电价管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8〕856号)精神,同意你公司结合县级供电企业因灾影响及趸售用电结构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优化11月和12月份的趸售电量结构,降低趸售电价水平,缓解县级供电企业经营困难,并尽快将调整后的实施情况报我局备案。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结束——。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农村电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农村电价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8.30•【字号】云政发[1998]168号•【施行日期】1998.09.1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农村电价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1998〕168号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日)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省政府制定的《云南省农村电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农村电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电价管理,规范农村电价秩序,制止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农村电价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村电价关系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和乡镇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
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电网发展规划、技术改造、经营管理以及农村电价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物价、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措施,有效地规范和控制农村电价水平,努力减轻农民负担。
各级供电企业必须按照《价格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农村供电和农村电价政策。
第三条农村电价是指县及县以上供电企业对乡镇以下农村最终用户的电力销售价格。
供电企业对农村的电力销售价格实行分类电价。
农村分类电价的构成由物价部门规定的对乡镇(或自然村、社,下同)的供电价格加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构成。
乡镇(或村、社)及以下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包括:①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运行维护费用;②乡镇电工的合理报酬;③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电能损耗费用。
其他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核定在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中。
乡村电工工资已从农村提留等其他渠道支付的应在电价中相应扣除。
第四条对农村最终用户的分类电价,由各县(市)物价局会同电力管理部门按照第三条规定结合当地情况提出方案,地、州、市物价部门负责协调核实,报省物价局审定,县物价部门负责按省物价局审定的价格向社会公布,并印制电价公告,在自然村广泛张贴。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电价中农村电网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电价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标 签】农村电网维护费【颁布单位】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云国税发﹝2003﹞206号【发文日期】2003-10-24【实施时间】2003-1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云南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707号)要求,从2002年12月15日起,我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23分钱,用于解决城乡用电同价、农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及提取中央直属水库建设基金问题。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加快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65号)规定,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由低压线路损耗、农网运行费用和电工经费三部分组成。
其中,低压线路损耗指农村低压电网的供电变线损;农网运行费用指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农网折旧、大修费、保险费及农村供电所发生的运行管理费用;电工合理报酬指农村供电所电工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1号)精神,对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收取的每千瓦时提高的电价费用中所含的农村电网维护费的收入,按规定应给予免征增值税,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电网销售价格是由国家计委核定,而销售价格中既有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销售收入又含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免税部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对各地、州、市电业局(供电局)免征增值税的农村电网维护费等三项费用,按照《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州、市电业局(供电局)农村电网维护费用表》(附件)中核定的农村电网维护费总额(不含税),在其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中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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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南点网直供以及全资、控股、代管的县级供电公司供电范围内的大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纳入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丰枯、峰谷时段的划分及浮动比例按云发改价格[2004]588号文件执行。
二、考虑各供电地区计量条件的差异,对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同时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
电价标准按我委云发改价格[2006]778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暂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可先执行丰枯电价(丰、枯电价详见附件)。
三、以上政策自2007年5月1日用电量起执行,其他州、市独立电网以及元江、水富、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