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防治法规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3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是指国家对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下面将详细阐述这七条规定,以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一、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岗位责任、权力、义务和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煤矿企业要配备专职职业病防治干部,负责协调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煤矿企业要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工作,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确保煤矿工作环境的危害因素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同时,要及时发布监测结果,让工人了解自身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三、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煤矿企业要对所有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确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对于高风险岗位,要加强监测和保护措施,高风险岗位的工人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煤矿企业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和维护制度,确保各类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对于需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工人,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加强职业病危害宣传教育煤矿企业要加强职业病危害宣传教育,向工人传达职业病危害知识和防护技能。
要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使其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加强职业病诊断治疗服务煤矿企业要建立职业病诊断治疗服务机构,为工人提供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要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络合作,确保工人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诊断和治疗。
七、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要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全面、规范、有效。
以上就是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的详细内容。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为煤矿工人创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2)一、必须在正常生产时监测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严禁提供虚假数据。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煤矿作为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支柱,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困扰煤矿产业的痛点。
在煤矿作业过程中,不仅存在着意外伤害的安全问题,还存在着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问题。
因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并且加强了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管与治理。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是一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矿山生产安全是矿山的重要生产条件,国家保护矿山生产安全;矿山的建设、操作、管理和监督,都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及时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此外,《矿山安全法》对矿井的开采、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编制、井下监控与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要求。
同时,对于生产的职业病问题也作出了规定,并提出了安排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涉及到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多个行业,并且适用于煤矿安全生产。
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并通过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安全生产法》对于煤矿实现安全生产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红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等。
此外,该法还规定,煤矿工人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其他相关法规除了上述两部法律外,还有《煤炭工业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一系列的法规、规章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提供了技术、管理等多层面的支撑。
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是在劳动过程中对劳动者造成身体损害或功能障碍的疾病。
在煤炭行业,煤尘、矽尘、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这就意味着煤矿生产安全的同时也对职业病防治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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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保障与赔偿
职业病保障:国 家规定企业必须 为员工提供职业 病保障,包括定 期检查、治疗和 康复等
赔偿制度:职业 病患者可以获得 相应的赔偿,包 括医疗费用、工 伤津贴和一次性 赔偿等
赔偿标准:根据 职业病等级和伤 残程度,赔偿标 准有所不同
防治标准:建立 完善的矿井水害 防治体系,配备 足够的水害防治 设备和人员,确 保矿井水害得到 及时发现和有效 治理。
矿井顶板管理标准
顶板分类:根 据岩石性质、 岩层厚度等因 素进行分类, 并制定相应的
管理措施。
支护要求:根 据顶板分类, 选择合适的支 护方式,如木 支护、钢筋混 凝土支护等。
监测监控:定 期对顶板进行 监测监控,及 时发现隐患并
检查制度:定期 对煤矿进行安全 检查,包括矿井 通风、瓦斯防治、 火灾防治、水害 防治等方面的检 查,确保煤矿安 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对发现 的隐患及时进行 整改,消除事故 风险。
应急救援:建立 应急救援体系, 配备必要的应急 救援设备和器材, 定期进行演练, 提高应急救援能 力。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章节副标题
法律法规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
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保障、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地方政府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矿井通风与瓦斯防治标准
矿井通风标准:确保矿井内空气 流通,降低瓦斯浓度,防止瓦斯 积聚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
1. 全面排查职业病危害源:煤矿企业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的全面排查,包括工作场所、设备设施、操作工艺、作业环节等方面的危害源,确保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情况。
2. 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煤矿企业要根据职业病危害源的排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工艺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确保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3. 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监护:煤矿企业应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监护服务,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等。
4. 加强培训和教育:煤矿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在工作中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避免职业病危害。
5.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等,确保各项防治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6. 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预防:煤矿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开展职业病安全培训、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等。
7. 定期评估和总结:煤矿企业要定期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2024年国家拟出新规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2篇)

2024年国家拟出新规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国家安监总局起草的《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送审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明确,煤矿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擅自开工,逾期不改正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提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制度。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规定要求,煤矿企业应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煤矿企业应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与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煤矿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煤矿企业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
煤矿建设单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为加强煤矿职业健康监护,规定还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煤矿企业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 六 讲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 六 讲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八.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 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 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听得;违法 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证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 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 查、职业病诊断的; 2.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 六 讲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七.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进行 了相关调整,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现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在对职业病的防治进行监督检查时,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就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 病防治法》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监督管理的职权。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 六 讲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煤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煤矿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煤矿应当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监督。
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问题。
八、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问题。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1 通用规定1.1 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2 安全防护2.1 环境卫生为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保持煤矿作业场所的环境卫生。
作业场所必须经常进行清洁卫生、消毒、通风、除尘等,保证作业环境干燥、清洁、通风良好。
2.2 个人防护矿工必须戴防护用具进行煤矿作业,严格执行矿井安全规定,防止煤尘、甲烷等有害气体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
对于特殊部位和特殊作业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具,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好并保证使用效果,防护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3 食品卫生企事业单位应当保证煤矿作业场所内餐具的清洁卫生,禁止在作业场所内餐饮。
从业人员如需在煤矿作业场所内进食必须使用卫生的餐具和食物,避免食品污染,避免因此带来的职业病。
3 劳动保护3.1 职业病防治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计划,对矿工进行定期体检,提前预防和识别作业场所的职业病。
从业人员发现自己可能存在职业病症状,应当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
3.2 紧急处理煤矿作业场所存在某些健康风险的工作,如高温、高海拔等等,必须合理安排作业班次,为从业人员基本身体健康和安全健美提供保障。
同时,在紧急情况下,企业应当迅速安排应急救护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4 管理监督4.1 职责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具体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中的各项工作。
4.2 监督和检查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煤矿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检查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进行公布。
以上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健康和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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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原则:职 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 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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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关关于于职用业人病单危位害职因业病素防日治常管监理测措和施定:期设检置测或者、指评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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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法规简介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公布,自2009年9月1日 起施行。
《职业病目录》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卫 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 病目录》。法定职业病由原来的99种增加 到11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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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12条)总则:规定了我国职业病的防治范围、工作方针,及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等内容。 第二章 (13-18条)前期预防: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 职业卫生“三同时”及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实行分类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 (19-38条)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 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必须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 生培训等内容。 第四章 (39-54条)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规定了职业病诊断、 报告及职业病人依法享受的待遇等内容。 第五章 (55-61条)监督检查: 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的监督检 查权力。 第六章 (62-76条)法律责任:规定了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 服务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77-79 条)附则 。
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 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 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主要法律、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该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 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 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的。 该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为了预防、 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二是保护 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三是促进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构成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职业病 防治行政法规;职业病防治规章;经我国批准生 效的国际条约、公约;地方性职业病防治法规; 技术标准、规范等。它们之间构成的相互关系如 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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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国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大法, 涉及职业病防治的《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矿山安全 法》、《工会法》、《工业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等相关 法律以及配套的《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工伤保险条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 理办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是 煤矿企业贯彻执行的重点。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制定的相关煤矿职业危害或职业病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实施细则等,煤矿企业同样要认真贯彻执行,如云南省制定 的《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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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 的根本大法,在使用法律形式中 居于最高地位,居有最高的法律 效力。所有其他职业病防治法律 都要依据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来 制定,不可与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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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 的权力和义务。根据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 业机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 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定全期职向业所病在危地害卫事生故应行急政救部援门预并案向。劳动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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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括防尘、监督监测、健康管理、奖 励和处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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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1.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 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 标准。 2.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 使用。 3.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 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4.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 职工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5.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 度。测尘结果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 组织报告,并定期向职工公布。 6.从事粉尘作业的单位必须建立测尘资料档案。 7.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应采 取有效措施使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