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湖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湖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14日湖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创新,更好地服务湖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组通字〔2008〕58号)、《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浙委办〔2009〕73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委办〔2008〕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湖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湖州绿卡”)。
一、适用对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来湖州工作的以下人员: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专家,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人才;3.国家“特支计划”人才,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才,省151第一、二层次人才;4.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
二、主要功能“湖州绿卡”在湖州市范围使用,凭卡可享受以下服务:(一)行政审批服务1.持卡人在申请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项目建设审批、科技项目申报等手续时实行专人服务,由项目所在地提供全程代办、协办等跟踪服务。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技能人才评价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技能人才评价
1.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与国家职
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则,根据不同领域特点,采取专业考评和群众认可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机制。
2.推行“新八级工”制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
版)》相关职业,加快研制高技能人才评定体系。
对技术工人中的钳工、电工、管工等传统工种建立完善职业资格体系,推广“新八级工”制度,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促进职业标准与人才评价深度融合。
3.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评价体系。
依托职业技能公
共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认定。
企业自主评价模式推行全面规范,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基本形成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提高自主评价质量。
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技能人才建立贯通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等多渠道培养体系,完善职业能力评价机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为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为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人才服务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1999]72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9.07.09
【实施日期】1999.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为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人
才服务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1999]72号
各县人民政府,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直
各单位:
市人事局《关于为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人才服务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9年7月9日
关于为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
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是提高全市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一项战略任务。
而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必须以高素质的创新人才作文撑。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战略任务的实施,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引进培育高素质创新人才,建设跨世纪的高新技术人才队伍,为发展我市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和人才保证。
一、大力引进、培育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素质人才。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
意见
为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1. 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推广技能人才评价认证制度,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加强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合作开展产教融合项目,提升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2.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引进和使用。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制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参与产业发展。
实施差异化薪资激励政策,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
加强高技能人才的管理和使用,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晋升通道。
3.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建立全面客观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以技能水平和贡献为主要评价标准,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积极性。
4.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加强产业工人的职业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优化工作环境和待遇,保障工人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实施人性化管理措施,提高工人队伍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5. 加强产业工人队伍的组织建设。
加强工会组织的作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工人代表制
度,加强工人与企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人才支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2.18•【字号】浙委办[2004]75号•【施行日期】2004.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04]75号2004年12月18日)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高技能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现代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骨干力量。
加强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省技术工人队伍总量不足,总体素质偏低,结构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技术工人队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紧紧抓住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创新机制,营造环境,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是: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全省高技能人才数量以年均15%以上的幅度增长,到2010年达到150万人左右,实现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大幅度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总体素质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适应我省加快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职责积极制定工作规划。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等部门,认真制定本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工作规划,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落实相应措施,抓好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也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
本文将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探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政府方面政府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导者和组织者,应该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以吸引和培养高技能人才。
1.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投入。
政府应该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投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和福利,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高技能人才队伍中来。
2.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制,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更加专业和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加强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认证。
政府应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认证,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认证体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可靠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和认证服务。
二、企业方面企业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积极参与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来,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平台。
1.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企业应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更加专业和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2.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和福利。
企业应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和福利,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平台,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企业中来。
3.加强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认证。
企业应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认证,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认证体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可靠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和认证服务。
三、个人方面个人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积极参与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来,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1.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
个人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2.积极参与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来。
个人应该积极参与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来,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方案: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23-2025年)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与此同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面临一些挑战:技能短缺、知识结构不完善、人才流失等。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必须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1. 培养一支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适应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需求;2. 提高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3.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4. 提升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收入水平。
三、关键工作及措施1. 完善培养体系(1)改进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校与企业合作,推进校企联合培养;(2)建立“学习-实践-实习-就业”闭环机制,促进技能人才就业;(3)加大高技能职业教育投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
2. 强化技能人才培养(1)建设一批示范性技能培训基地,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2)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奖励和激励,提高培训参与率;(3)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建立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3. 加强创新能力培养(1)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技能人才的创新研发项目;(2)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鼓励技能人才参与创新创业活动;(3)组织创新能力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技能人才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
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1)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际技能竞赛,提高国际竞争力;(2)推动国际人才交流项目,引进国外高技能人才;(3)加强与国外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的合作,提升国内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5. 提升职业发展机会和收入水平(1)完善职业发展体系,提供更多晋升机会和职业培训;(2)加强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3)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推动技能人才的发展。
四、推进路径和保障措施1. 建立协调机制,由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认可度和重视程度;4. 加强监督和评估,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16•【字号】湖政办发〔2023〕55号•【施行日期】202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湖政办发〔2023〕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破解我市技能人才短缺、劳动者技能价值体现不够等问题,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技能型社会、高标准实现共同富裕“扩中”目标,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推动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有效提升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助推“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州精彩篇章提供强大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0 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 20 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 10 万人,新引进市域外技术工人 10万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达到 80 万人,其中制造业技能人才超过 50 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7%,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 38%。
全市技术工人群体平均年收入力争达到10 万元左右,县级以上产改试点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不低于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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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3]150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04
【实施日期】201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13〕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重点服务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系列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1 / 2
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高职院校、职业和技工院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各级工会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发挥作用的良好平台,为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13年至2015年,每年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12000人,举办全市性技能大赛不少于10项。
到2015年,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家,建立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示范基地20家,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着力实施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鼓励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在岗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高级工1000元/人、技师1200元/人、高级技师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结合我市重点产业的重点领域(行业),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目录。
对列入重点领域(行业)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目录的工种,补助标准可上浮20%。
每年选派紧缺型职业(工种)、富有创新潜力和行业国际视野的一线优秀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名师,参加省“金蓝领”国(境)外培训工程。
鼓励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学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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