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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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丰委办发[2011]4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丰委办发[2011]41号)

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电子公文电子公文专用章丰委办发…2011‟41号核收: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1年8月25日)为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切实抓好村(社区)干部的选拔配备、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增强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把深化落实“三项制度”作为村(社区)干部的基本职责和看家本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村(社区)干部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把深化落实书记接待、成员走访、办理答复“三项制度”作为村(社区)干部的基本职责和根本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必修课”。

村(社区)干部必须对落实“三项制度”作出承诺,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年初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年底由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同比例兑现报酬。

建立县上每季度、乡镇(街道)每月一次专项检查制度。

换届时,不重视、不落实或落实不好“三项制度”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候选人。

未完成“三项制度”任务的村(社区)干部,不得提拔使用,不得评先选优,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大学生“村官”不得按期录用为公务员。

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三项制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

二、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设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社区)党组织设3-9人,村委会设5-7人,社区居委会设5-9人,推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对相近相似的工作职能职责实行兼职。

在农村,计生专干与妇代会主任、社会救助专干与民兵连长、村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可实行兼职。

进一步稳定用好村干部队伍的政策建议和意见

进一步稳定用好村干部队伍的政策建议和意见

进一步稳定用好村干部队伍的政策建议和意

村干部是基层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至关重要。

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稳定村干部队伍,使他们成为村级工作的主力。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和意见:
首先,加强村干部的培训和提高其工作能力。

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例如组织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等,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
技能。

此外,还应针对村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和
计划,确保村干部得到系统全面的培训和教育。

其次,加强村干部的绩效考核。

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
发现并激励优秀村干部,同时惩罚不称职的村干部。

考核机制应该建
立在村级工作的实际情况之上,注重制度和激励相结合,避免简单的
量化考核,不能一刀切、同罚同奖,以免造成不公。

第三,加强对村干部的关注和帮助,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对于村干部的家庭困难、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问题,应该给予全面
的帮助和关注,让村干部更加安心、放心地工作,全身投入村级工作中。

最后,建立起良好的村干部工作机制。

该机制应该规范村干部的
职责和权利,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
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还应该建立起有效的咨询渠道和共享平台,让
村干部之间可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从而提高整个村级工作的水平
和效益。

综上所述,稳定村干部队伍是各级政府和村级组织创造发展良好
环境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营
造一个稳定、和谐、发展的村级工作环境。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用建议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用建议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用建议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用建议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村干部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他们承担着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村干部队伍建设不足的问题,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意识不强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实用建议。

一、加强培训和教育1. 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级别的村干部,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和实践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应注重实战能力的提升,引导村干部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

2. 多元化培训形式:除了传统的面对面培训,还可以采用在线教育、研讨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这样可以满足不同村干部的需求,提高学习的效果。

3. 引入专家学者: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培训,为村干部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支持。

他们可以分享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帮助村干部开阔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二、加强选拔机制和考核标准1.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制定村干部选拔的程序和标准,注重素质能力、道德品质和服务意识等各方面的评价。

可以采用考试、面试、综合评价等方式,确保选出真正合适的干部。

2.明确考核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明确村干部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

既要注重绩效考核,又要注重群众满意度,将村干部的服务质量纳入考核内容。

3. 奖惩机制激励村干部: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奖励,激励其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

而对于不称职、失职的村干部,要及时进行问责和纠正,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干部队伍建设中,要注重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能力。

村干部应该积极引导村民自治,鼓励他们参与决策和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2.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村级信息平台,加强村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村干部要积极学习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3.加强队伍建设: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应该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培养和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大村干部克服各种困难,工作在农村第一线,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视基层,加强基层,进一步关心村干部的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事关全局,至关重要。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着眼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干部队伍,为加强“三农”工作、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五年努力,村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

力争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全省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应有所增加;每村至少有1名女干部。

村干部后备力量按1:1的比例配备。

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二是村干部队伍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具备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1999.03.20•【文号】中办发[1999]11号•【施行日期】1999.03.2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1999年3月2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就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全国600多万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支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有战斗力的,是完全可以信赖的。

同时也要看到,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有的干部不能正确领会党的农村政策,执行中随意性较大,一些年轻干部不熟悉农村改革进程和政策;有的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陈旧,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缺少办法;有的思想作风不正,办事不公,作风简单粗暴,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把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需要,是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

如何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如何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如何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骨干,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我对于如何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一、加强村干部培训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骨干,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因此,加强村干部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可以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村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同时,还可以通过网络学习、远程教育等方式,让村干部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二、建立村干部考核机制建立村干部考核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可以通过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等方式,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

同时,还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对村干部进行奖惩,激励优秀村干部,惩罚不称职的村干部,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是保证村干部队伍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工作制度、科学的管理体系等方式,加强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和监督,确保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宣传教育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宣传教育,可以提高村民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认识和支持度。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材料、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向村民宣传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让村民了解村干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增强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只有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才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村干部队伍建设六点建议

村干部队伍建设六点建议

村干部队伍建设六点建议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是农村各项事业得以发展的基础,因此,要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村干部队伍。

1、拓宽选人视野,改善队伍结构一是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要按照“有本事、靠得住、群众公认”的标准不拘一格选人用人,真正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解决处理复杂问题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中。

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两推一选”选举支部书记和“海选”村委会的办法,扩大村干部选任的民主,提高选任干部的质量。

要围绕支书这个“主角”优化群体结构,配好支部班子,选好行政班子。

二是加强村级主要干部的交流,即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异地任职,这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化解那里的矛盾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是拓宽村干部的选配渠道。

目前,选拔村干部眼光只局限留在农村里的人。

既要注重在致富能手(如科技示范户和农产品生产营销大户)、复员军人、回乡青年中选配,又要动员在外打工或经商的能人返乡任职,也可以由机关干部兼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

目的是用其先进的理念、广博的知识、科学的管理,引领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自身的努力,大胆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采取新措施,开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新局面。

我镇建议:做好这项工作,应尽快出台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公务员的具体办法,规定大学生到村里任职三年以上,经过考核,干得好的可以直接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以便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到农村去施展自己的才华。

四是要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应把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乡村企业管理骨干和在市场经济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分子,特别是生产能手、致富能手、科技能手、管理能手,以及公推公选落选人员中素质较好的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人选。

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队伍建设是一个国家、一个组织和一个企业的重要问题,影
响着它的发展和前途。

以下是我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干部选拔、培养、评价和使用制度,建立健全透明公正的评价体系,让人人都能看得到干部选拔的标准和
过程。

其次,要注重干部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在干部
培训方面,要加强干部岗位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建立职称评审
机制,提高干部的科研创新能力。

第三,要重视干部的选拔和使用,切实发挥中基层干部在组织和
决策中的作用。

在干部选拔和使用方面,要注重专业和业务能力的匹配,避免浪费和贪污现象的产生。

最后,要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应的信用档案和问责机制,对干部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追责,让干部敢于担当、
负责任。

总之,干部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建立科学的制度、注重教育和培训、合理选拔和使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让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健康良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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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2007年4月26日)为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培养和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大村干部克服各种困难,工作在农村第一线,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事迹层,加强基层,进一步关心村干部的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事关全局,至关重要。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着眼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干部队伍,为加强“三农”工作、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五年努力,村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

力争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全省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应有所增加;每村至少有1名女干部。

村干部后备力量按1:1的比例配备。

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二是村干部队伍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具备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村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充满活力的村干部选任、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

四是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建立健全村干部的基本补贴与奖励相结合的待遇保障制度,逐步形成村干部补贴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营造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选拔农村优秀人才,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那些靠得住、有文化、有本事、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干部职数。

改革和创新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继续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村民委员会换届中推行的“四提倡一注重”选举村干部的做法,保障党员和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进一步拓宽选任渠道,注重从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

结合乡镇机构改革,鼓励乡镇干部按程序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按程序担任村干部,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其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并将他们作为将来补充乡镇干部的重要来源。

对本地一时没有合适村干部人选的村,可从县、乡选派干部按程序担任村干部,也可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和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县市区委、乡镇党委要逐村建立一支素质较好、相对稳定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尤其要选好村党组织书记的后备人选。

加强对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教育,条件成熟的按党章和法律规定的程序担任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让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

要把发展党员、选拔后备干部、培养实用人才和村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在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村干部。

注重组织形式创新。

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规定,积极试点,探索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任、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形式,改善队伍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四、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对村干部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增强素质,提升能力。

构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培训体系。

从2007年开始,省里每年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200名左右。

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培训力度。

其他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由乡镇党委每年组织培训一次。

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

市州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巩固和完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增强基地培训功能,提升基地管理水平。

要把培训村干部与培训农民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力争每名党员干部掌握1-2门实用技术。

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对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作用。

实现村村建立远程教育站点。

每个站点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2次,经常开展个性化学习,确保学出效果,用出效益。

发挥“红星”网辅助教学平台作用,依托有关院校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历教育,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力争经过几年努力,每个村级领导班子中有1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干部培训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地留存党费适当补充,确保培训经费到位。

培训村干部不得收取任何培训费用,不得增加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

五、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对村干部的管理建立村干部备案管理制度。

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备案管理,结合村干部队伍的特点,积极探索实施规范化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精神,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在确保村级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村账乡镇监管。

坚持和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

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

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目标管理制度。

乡镇党委应指导和督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绩效与报酬、奖惩挂钩。

健全村干部年终考评制度。

每年年底,乡镇党委应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等村干部进行年终考评。

年终考评一般先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向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述职,然后组织党员群众对村干部进行评议,乡镇党委依据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等情况,对村干部作出组织评定。

组织评定的结果,作为村干部奖惩和领取报酬的重要依据。

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会计离任前,要实行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工作由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共同负责,审计结果必须向村民公示。

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村民主理财小组还应搞好村级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

六、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村干部待遇完善村干部误工报酬保障制度。

从2007年起,对村干部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误工基本补贴,由县市区按村规模大小,每村核定3-5名村干部职数,将补贴落实到人。

现行补助标准高于此标准的,按现行补助标准执行;现行补助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按此标准执行。

建立奖励制度。

奖励标准由各村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状况和村规模、人口数量、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报乡镇政府审定。

对其他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由村视财力状况适当确定。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离职补偿制度。

建立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制度。

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龄在6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按每人每月不少于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由县市区、乡镇核定补助对象,直接发放到人。

现行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高于此标准的,按现行标准执行;现行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按此标准执行。

对生活困难的其他离任村干部,县市区、乡镇党委要关心照顾,采取相应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应列为低保对象。

村干部误工基本补贴和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原则上从财政对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省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村的转移支付,确保各项补贴和补助到位,并形成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

市州、县市区可结合各地实际,根据财政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和补助。

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公务员的具体办法和途径。

注重从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

从2007年开始,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额的公务员编制,面向年富力强、实绩突出、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定向考试,择优录用。

对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表彰的优秀村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切实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每个村要有一个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场所。

2007年,着重抓好已列入全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6823个村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其他没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由县市区财政扶持,逐步建设好。

同时,抓好已有活动场所的维护和管理。

建立健全定期表彰村干部制度。

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三级联创”表彰活动,对优秀村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加强对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将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制订工作规划,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县市区、乡镇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村干部队伍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机构改革、村组合并等工作统筹考虑,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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