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商业分级设置的级次和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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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商定期评价指标分值表

供商定期评价指标分值表
15
8
交货保障
评审年度内能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从未发生拖延,交货及时率100%得15分;有时拖延,但能改进得11T4分;有时拖延,且改进不迅速得6-10分;经常拖延得0-5分
15
9
服务保障
评审年度内积极配合招投标工作,及时填报对账单,热情周到,及时解决问题得15分;配合招投标工作,填报对账单,出现问题能予解决得6-14分;不配合招投标工作,不填报对账单,不能及时提供服务得0-5分
分供商定期评价指标分值表
分供商名称
评价单位
供应类别
口物资分供商口设备分供商口租赁服务商
评价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纳税人类型
单位性质
每年营业额
营业执照有效日期
资质等级
分供商类型
主要产品或服务
合作项目
当年履约金额(元)
打分明细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数权重
实际得分
备注
1
注册资本金
中小型物资分供商:注册资本金在100O万元以上得5分;在IOoTOOO万元得3分;IOTOO万元得2分;小于10万元不得分;其他物资分供商: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得5分;在100o-5000万元得3分;200-1000万元得2分;小于200万元不得分
15
合计得分
项目物资设备部经理:
项目经理:
子企业合约法务经理:
5
5
诚信经营及社会责任履行
企业诚信经营,良好履行社会责任,无不良行为记录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6
质量保障
评审年度内供应物资或设备质量保持稳定且批次合格率为100%得15分;供应物资或设备质量存在不合格情况不得分

供应商评级管理制度

供应商评级管理制度

供应商评级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供应商评级管理制度,以确保我们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能够高效、稳定和可持续。

供应商评级是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类的过程,旨在识别高质量的供应商并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风险。

2. 评级标准2.1. 供应能力评估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性能;- 供应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 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交货能力;- 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认证情况。

2.2. 商业风险评估供应商的商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供应商是否存在法律诉讼或纠纷;- 供应商的声誉和合作历史;- 供应商的经营管理水平。

2.3. 价格和成本评估供应商的价格和成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供应商的报价是否合理和竞争力;- 供应商的支付条款和协议;- 供应商的成本结构和管理效率;- 供应商的价格稳定性和调整机制。

3. 评级等级根据供应商评级标准的评估结果,将供应商分为以下等级:- 优秀供应商(A级):满足或超出所有评级标准,具有卓越的供应能力和低商业风险。

- 良好供应商(B级):基本满足评级标准,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和较低的商业风险。

- 合格供应商(C级):未能完全满足评级标准,但仍具有基本的供应能力和可接受的商业风险。

- 高风险供应商(D级):未能满足评级标准,具有较高的商业风险和供应能力风险。

4. 评级流程4.1. 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应用评级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4.2. 分级根据评估结果,将供应商分级为相应的等级,记录在供应商评级数据库中。

4.3. 监控定期监控供应商的业绩和风险情况,及时调整供应商的评级,确保评级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 评级结果应用供应商的评级结果将广泛应用于公司的采购决策和供应链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优先选择和考虑优秀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 对高风险供应商进行更频繁的监控和风险管理;- 基于评级结果制定供应商发展计划和改进措施;- 建立供应商奖惩制度,鼓励和激励供应商提高质量和绩效。

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12.15•【文号】财金〔2020〕124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124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其他有关商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增强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的能力,引导和促进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现将《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请将本文转发地方商业银行执行。

附件:1.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2.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3.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说明4.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申报及计分表财政部2020年12月15日附件1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引导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增强活力,提高运营效率,做优做强国有金融资本,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含国有实际控制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实质性管理的商业银行。

其他商业银行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标准商业分级设置的级次和指标表

标准商业分级设置的级次和指标表
旅馆、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中心镇商业
人流集中地
购物、旅游等服务
本镇居民、周边村民及外来消费者
4万
1.8万平方米
超市、餐饮、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农资供应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文化娱乐业
一般镇
镇主要街道,农贸集散地周围
提供日常商品、提供生活与为农服务
本镇居民、周边村民
1.8万
0.6万平方米
区域商业中心
居民聚居区、商务集聚区、公共交通集散地
购物、文化、娱乐、休闲
该地区及外来消费者
15万
12万平方米
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店、文化娱乐、餐饮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社区(居住区)商业
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
保障该地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当地居民
2~3万
1~1.5万平方米
超市、便利店、医药店、菜市场、餐饮
超市、便利店、菜市场、餐饮、农资供应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文化娱乐业
市场园区
指定批发市场规划区
大批量提供各类商品,为零售商和各类消费群体提供服务
零售商、酒店、餐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服务机构
超广域
3万平方米
专业批发市场
餐饮、金融、仓储运输、邮电业、图书报刊
附件1:
标准商业分置地域
功能定位
服务对象
服务人口
商业面积
业态与业种
配套行业
市中心商业区
城市规划的中心商业区,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
购物、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并于金融商务结合
国内外及本市消费者
超广域
30万平方米
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文化娱乐、餐饮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DB31T 380-2007《社区商业设置规范》

DB31T 380-2007《社区商业设置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380-2007《社区商业设置规范》前言为合理设置社区商业设施,完善经营服务功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求,根据上海市商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按照城市商业的结构和定位,参照国家标准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T18106《零售业态分类》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261《商业分级设置规范》等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业、浦祖健、胡文君、朱桦社区商业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商业的具体设置要求、分级和指标、功能与业态组合。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新建的社区商业的布局和设置,调整和改造的社区商业可参照本标准配置。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社区商业 Commity Commerce指以居住区的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和满足居民生活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

是社区商业中心、居住小区商业、街坊商业的总称。

2.2 社区商业中心 Community Commercial Center指在l 个或1 个以上居住区内, 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设置较完善的、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为主的商业和服务业, 服务对象为该区域及部分外来消费者的规模较大的社区商业。

2.3 居住小区商业 Residentid Area Commerce指在居住小区内, 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设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商业和生活服务业 , 服务对象为该居住小区的居民 , 商业设施设置相对集中且与住宅相近的社区商业。

2.4 街坊商业 Street B1oc Commerce指在街巷主要出入口, 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设置方便居民就近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商品,为居民提供所需的生活服务的社区便民商业。

to b行业业客户分级的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to b行业业客户分级的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to b行业业客户分级的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当今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需求,许多企业开始采用客户分级的方式进行细分管理。

行业客户分级标准是指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类和评估,将其划分为不同层次或等级,以便于企业更加精准地制定市场策略和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这种客户分级系统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客户,并针对不同层级的客户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以达到提高销售额和客户满意度的目标。

客户分级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来设计。

通常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来确定客户的分级标准:1. 行业关联度:客户与企业所在行业的关联程度是判断其重要性的一项重要指标。

行业关联度高的客户可能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需求更为紧迫,且潜在利润较高,因此应该划分为较高级别的客户。

2. 购买能力:客户的购买能力是客户分级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购买能力较强的客户通常意味着他们拥有更高的消费能力,可以为企业带来更高的销售额和利润。

因此,购买能力较强的客户应该被划分为较高级别的客户。

3. 忠诚度:客户的忠诚度是评估其对企业品牌和产品的认同和依赖程度的指标。

忠诚度高的客户通常更加稳定,更容易进行持续合作。

因此,忠诚度高的客户可以被划分为较高级别的客户。

以上仅是客户分级标准的一些基本考虑因素,实际的标准应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进行灵活设计。

通过合理的客户分级标准,企业可以更加精准地了解和满足不同层级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从而有效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接下来的文章将重点探讨如何制定和应用客户分级标准,以及其带来的益处和挑战。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叙述:文章结构是指整篇文章的组织框架和分段安排。

一个良好的文章结构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内容,逻辑清晰且层次分明。

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

引言部分是文章的开始部分,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引出文章的主题和背景,并明确文章的目的和意义。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引用标准13 术语和定义14 通用要求15 社区商业设置要求26 社区商业功能要求3前言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商务部商业改革司、中国商业联合会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川、张丽君、尹虹、蔡雯、李祥波。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商业设施设置要求及社区商业的功能配套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老社区商业设施的改造和新社区的商业设施的设置。

2引用标准下列规范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110 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GB/T 18106 零售业态分类GB 50180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SB/T 10268 旅馆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 10269 照相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 10270 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 10271 洗染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 10400 超市购物环境SB/T 10426 餐饮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社区商业community commerce指以特定居住区的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和满足居民生活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

3.2必备型业种及业态basic commercial format指为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应设置的社区商业的业态及业种。

3.3选择型业种及业态optional commercial format指为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可因地制宜选择性设置的社区商业的业态及业种。

3.4邻里商业neighbourhood commerce指在居住小区内,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服务对象为该居住小区的居民,与住宅相近的社区商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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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中心镇商业
人流集中地
购物、旅游等服务
本镇居民、周边村民及外来消费者
4万
1.8万平方米
超市、餐饮、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农资供应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文化娱乐业
一般镇
镇主要街道,农贸集散地周围
提供日常商品、提供生活与为农服务
本镇居民、周边村民
1.8万
0.6万平方米
附件1:
标准商业分级设置的级次和指标表
级次
指标
设置地域
功能定位
服务对象
服务人口
商业面积
业态与业种
配套行业
市中心商业区
城市规划的中心商业区,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
购物、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并于金融商务结合
国内外及本市消费者
超广域
30万平方米
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文化娱乐、餐饮
旅馆、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区域商业中心
居民聚居区、商务集聚区、公共交通集散地
购物、文化、娱乐、休闲
该地区及外来消费者
15万
12万平方米
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店、文化娱乐、餐饮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社区(居住区)商业
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
保障该地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当地居民
2~3万
1~1.5万平方米
超市、便利店、医药店、菜市场、餐饮
超市、便利店、菜市场、餐饮、农资供应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文化娱乐业
市场园区
指定批发市场规划区
大批量提供各类商品,为零售商和各类消费群体提供服务
零售商、酒店、餐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服务机构
超广域
3万平方米
专业批发市场
餐饮、金融、仓储运输、邮电业、图书报刊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商业
街坊主要出入口,居民主要途径地
提供日常必须商品及便利服务
当地居民
0.3万
0.04万平方米
便利店、修理、洗衣、缝补等
新区商业中心
城市规划的新区中心商业区,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
购物、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与金融相结合
新区居住及外来消费者
15万
10万平方米
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文化娱乐、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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