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第二讲
法律逻辑学 完整版 (2)_OK

• 在[例1] 中,用“p”替代“年满十八岁”,用“q”替代“有选举权”。我们 就有了该命题的逻辑形式:
• 只有p,才q • 在[例2] 中 用“p”替代“罪犯或是甲,或是乙”。该命题的逻辑形式: • 并非p
42
• 复合命题同直言命题一样,也有真假问题,真值可以记为:+或1,假值可以 记为:-或0
法律逻辑学
1
• 第一章 绪 论
• 主要明确: •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 2、法律逻辑学的特点和作用。
2
•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
“逻辑”这个语词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导源希腊文,原意是思想、理
性、言词、规律等。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其含义主要有:
49
• 联言命题“p∧q”的逻辑性质可以用真值表表示如下:
p
q
p∧q
+
+
+
+
-
-
-
+
-
-
-
-
50
• 二、选言命题
• 1、什么是选言命题
•
选言命题是陈述若干事物情况有一种情况存在的命题。
51
• [例1] 刘某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不够努力,或者是方法不当。
• [例2] 张某伤人要么是故意的,要么是过失的。
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法》第11条) • 在自然语言中,“或者”、“可能”,通常作
相容选言命题的联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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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领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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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容选言命题的形式是:p或者q。 • 也可以表示为:p∨q (∨读作相容析取)。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全

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逻辑”一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概述第二节概念的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其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二流子”……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老师”与“教员”、“先生”3、同一个语词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二节概念的涵与外延一、概念的涵及其确立式概念的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及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涵是什么?“人”的涵是什么?概念涵的确立方式:1、认识性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如:四边形鸟2、规定性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方式加以确立的涵。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法律逻辑学教材:《法律逻辑学》,雍琦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第一章引论第一节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一、“逻辑”的含义1、指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性。
2、指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3、指某种理论、观点和见解。
4、指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论辩技巧的科学,即关于思维的科学——逻辑科学(逻辑学)逻辑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反对逻辑也必须使用逻辑。
讲逻辑也必须符合逻辑。
二、逻辑科学的产生三、逻辑科学的发展与走向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什么是逻辑学(一)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二、思维同语言的关系三、逻辑学的功能(一)它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维的特性,有助于我们由自发的逻辑思维提高到自觉的逻辑思维。
(二)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三)逻辑学还有助于人们准确表达思想,提高论辩能力。
第三节司法工作者学习和掌握逻辑知识的必要性一、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二、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特征一、概念及其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以及把握这种关系的实践意义三、法律概念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一)理解或陈述法律文件中语词表达的概念,在内容方面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不能凭自己的理解作任意解释。
(二)运用语词表达法律概念时,也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
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方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概念所反映的那些特有属性或根本特征,亦称为概念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
根据概念内涵确立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内涵。
(一)认识性内涵认识性内涵,其构成性质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它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认识性内涵构成性质的确立,只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获得的认识成果,是同人们对客观对象的认识水平相关的,并且也是随着人的认识的深化而深化,随着人认识的发展而发展。
法律逻辑学(2)

法律逻辑学(2)《法律逻辑学》作业题及解析第二章。
3.什么是概念的内涵?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内涵有何不同?【解析】概念的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被指称对象的特有属性,也就是概念的内容或含义。
根据内涵的确立方式(即内涵形成的途径)不同,可分为认识性内涵和规定性内涵。
概念的认识性内涵,是人们对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内涵的构成性质的主观认识,这种认识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得到的。
概念的认识性内涵只反映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于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认识成果,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认识性内涵也会不断更新。
概念的规定性内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规定方式加以确立的内涵。
在法学领域,几乎所有的法律概念,特别是刑法中的罪名概念,其内涵都是通过规定方式确立的。
通过规定方式确立的内涵,其构成性质虽然也根源于对象自身具有的性质,但是,在对象具有的这些性质中,究竟抽取哪些性质作为构成性质,则由人们在特定领域实践的需要来决定;同时,它也将随着实践的需要而改变。
4,请指出下列概念的外延以及该概念外延的边缘对象。
A,“青年人”;B,“书”;C.“小学生”【解析】A,要说明“青年人”的外延,首先应明确“青年”这一概念的内涵。
对此,当前世界各地因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界定的内涵为:“14—34岁的人为青年”。
如果考虑我国的习惯规定,“18岁以上(含18岁)才有选举权”。
那么,从18岁到30岁左右就应该是青年人的外延。
如果据此而言,那么“17岁的人'’、“31岁的人”等就是“青年人”外延的边缘对象。
B,什么是“书”? 196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规定“书”的内涵为:“非定期印发的文艺出版品,不计算封面,页数在49页(含49页)以上。
”而美国的国家标准(ANSIZ—39.8)也有类似的规定:“不定期的平装、精装或是活页装订之印刷出版品,不计算封面最少49页……”。
法律逻辑学第二章 概念

b
a
三,真包含关系
:如果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 的全部外延并且后者仅仅构成前者外延的 一部分,那么前者与后者具有真包含关系. 例:生物, 植物
b
a
四,交叉关系
:两个概念的外延部分重合的概念关系 例:数学家 逻辑学家
a b
五,全异关系(不相容)如果两个概念外延完全不同,那么这两个概 念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异关系. 地球 火星 正确思想 不正确思想 山羊 崖石 可分为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一)矛盾关系:如果两个概念外延完全不同,但他的外延相加正好等 于其属概念外延. 正义战争 非正义战争 体力劳动 脑力劳动 固体 非固体
第五节 定义
一,定义的概述 1,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给一个概念下定义, , 就是用精练的语句,简明的方式将这个概念的内涵揭示出 来,揭示这个概念的本质属性. 例:商品就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2,定义结构:被定义项:被揭示内涵的概念. 商品 定义项:用来揭示内涵的概念.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定义联项:联结上述两项的. Ds就是Dp 3,定义作用
第六节 划分
一.概述
1,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它是将一个属 概念依据一定标准分成若干个种概念,以明确概念的 外延. 工业 生产商品不同, 重工业 轻工业 2,划分三个要素组成:母项,子项,划分的根据 社会形态(母),生产方式不同(根据)原,奴, 封,资,社,共
二,划分种类 (一)一次划分 只包括子项和母项两个层次的划分. (二)连续划分 包括母项,子项两个以上层次的划分 哲学派别:唯物:朴素,机械,辨证; 唯心:主观 唯心,客观唯心 二分法:把属概念划分为两个互为矛盾的种概念的划 分方法
练习题: 练习题: 一:填空题: 1."商品 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这一定义中,从定义的结果看,"商品"是 ( ),"用来交换的是( ),"劳动产品"是( ). 2."中国位于亚洲"这一句话中,"中国"与"亚洲"这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 关系( ) 3.从"北京大学"到"北京大学中文系",作为概念的限制,犯了( )的错 误. 4.如果一个定义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那么它的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 外延之间是( )关系,被定义项与定义项外延之间是( )关系. 5."概念"与"命题"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 )和( ). 6."今天我们班同学用了2度电"这一命题中的"我们班同学"这一概念是( ) 概念或( )概念. 二,单项选择题: 1."集合概念"这个概念属于( ) A.单独概念 B.普遍概念 C.集合概念 D负概念 2."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这两个概念属于( ) A.二者都是单独概念 B.二者都是普遍概念 C.前者是单独概念,后者是普遍概念 D.前者是普遍概念,后者是单独概念 3.下列各组概念中,具有种属关系的是( ) A.日本——亚洲 B.太阳——地球 C.《狂人日记》——《鲁迅全集》 D.支命题——变项
(完整版)法律逻辑讲稿第二讲概念

开放教育法律专业(专升本)法律逻辑讲稿第二讲:概念教学目的与要求:1.明确什么是概念及其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2.掌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3.明确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4.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5.掌握下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或划分是否正确。
第一节概念概述[重点掌握]㈠概念的定义●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分子范围的思维形式。
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概念和语词有密切联系概念通过语词(或词组)来表达,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
●概念和语词有本质区别。
主要表现在:(一) 概念是对思维对象的反映,是思维形式;而语词是表达思维对象的声音、符号或笔划,是概念的物质外壳。
(二) 概念没有民族性;而语词具有民族性。
(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同一个概念,如果不是这样,就无法交流。
)(三) 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
有四种情况: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在现代汉语中,实词表达概念。
2.在实词中,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表达。
3.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这个问题要注意:例如"杜鹃"既可指一种叫"杜鹃"的鸟;也可以指一种叫"杜鹃"的花。
在三段论推理中有时出现"四词项错误"常常就是因为在同一条件下,同一语词表达了不同的概念。
4.同一个单词或词组,有时能独立地表达概念,有时不能独立地表达概念。
第二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重点掌握]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概念的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
例如: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一般具有一定文字形式,如(宪法、刑法、民法等)。
其中,第一个括号中的文字揭示了"法律"这个语词所反映的概念的本质含义、本质属性,是"法律"的内涵;第二个括号中的文字列举了"法律"这个语词所反映的概念的一些对象,即分子范围,是"法律"的外延。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23
当SIP真时,S与P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①真包含于 ②真包含 ③交叉 ④
全异 性质命题中,如果SAP真,那么SEP
( ),SIP( ),SOP( )。 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中,根据反对
关系,由SEP真可推出( );根据矛 盾关系,由SAP真可推出( )。
逻辑方法
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 法律逻辑——适用法律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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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章 概 念
定义 1、概念是通过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来
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2、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就被称为概念的表达
式
•6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1、概念往往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 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必须有内涵和外延。虚 词就不能表达概念。如:“的”、“啊”、 “因为……所以”等。 2、概念和词有时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ˉPOS √5、违反逻辑的理论都是非科学的理论
PA ˉS
•32
关系命题 1、定义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客观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 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 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事实下 的关系。 “张三和李四是同学” “张三和李四是三好学生”
2、组成 关系命题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关系主项、关系 项和关系量项。 在关系命题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关系主项。
•18
逻辑特征
周延性:是否断定其全部外延
命题类型 A E I O
主项S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周延
•19
2.性质命题的真假判定
性质命题判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
法律逻辑学第二章

Nanjing University
二、内涵与外延的关系 1、概念是内涵与外延的统一体 说明: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其确定的内涵与外 延,二者结合而成科学的概念。概念的不同 即是指内涵或外延的不同。
2、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相辅相成 (1)概念确定时,确定的内涵规定了确 定的外延。内涵的改变而引起外延的变化, 从而引起概念的变化。
(二)合取式内涵与析取式内涵(补充) (根据内涵表达式的逻辑结构不同来分 类) 1、合取式内涵:(亦称“并且型内 涵”) T=(T1∧T2∧……∧Tn)
(“∧”读作“合取”,相当于“且”) 例:前述“水果”、“商业秘密”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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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析取式内涵(亦称“或者型内 涵”) T= (T1∨T2∨……∨Tn)
(“∨”读作“析取”,相当于“或”)
例:重婚罪,就是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 婚(T1),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的(T2)犯罪行为(B)。 (《刑法》第258条)
Nanjing University 三、概念的外延与归类活动 (一)概念的外延 概念的外延(extension):亦称概念的 “所指”(designation),也就是具有内涵 所指称的各个对象,亦即范围问题。 概念的外延,法学上通称为“适用范围”。 例:“笔”的外延,就是各式各样的笔,如 毛笔、钢笔、铅笔、圆珠笔、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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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属性:特有属性中根本性的、基础 性的,决定其他特有属性的那些特有属 性。本质属性反映为深刻的概念即科学 概念,它把握的是对象的必然的性质, 如科学的“人”的概念、“金”的概念。 对象的特有属性是多种多样的,本质属 性也是多方面的。
Nanjing University 对象的特有属性≠(>)本质属性 例如:①柏拉图:人是两足、无羽毛、直立 行走的动物; ②亚里士多德:人是城邦(政治)的动物; ③荀子: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 毛也,以其有辩也。 这些都是人的特有属性,但未必是人的本 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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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灯片1法律逻辑学幻灯片2第三章简单命题及其推理●第一节命题和推理的概述●第二节直言命题●第三节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第四节直言命题的间接推理——三段论●第五节关系命题及推理幻灯片3第一节命题和推理的概述●一、命题概述●(一)命题与判断●1、命题,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陈述的思维形式。
●例如: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②3大于5。
●③人都是自私的。
●命题的两个逻辑特征:(1)对思维对象的性质或关系有所陈述;●(2)总是或真或假。
●逻辑学将真假二值统称为真值,用“1”表示真的真值,用“0”表示假的真值。
幻灯片4●2、判断●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断定是指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关系有所肯定或否定。
●例如:①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到惩罚的。
●②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
●③商品不等于劳动产品。
●判断的两个逻辑特征:(1)对思维对象的性质或关系有所断定;(2)这种断定要么真要么假幻灯片5●3、命题与判断的区别●二者区别在于:被思维主体断定了的命题才是判断,而命题未必经过断定。
●例如:哥德巴赫猜想:所有大于5的奇数都可以分解为三个素数之和。
●公诉人指出:张君是个杀人犯。
●判断只有在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真假作出具体断定之后才能形成。
●凡判断都是命题,但并非所有命题都是判断。
幻灯片6(二)命题和语句●联系:命题和语句是思想认识内容与表达形式的关系。
●区别:●(1)命题和语句的本质不同。
●命题是一种思维形式,是对思维对象所作的断定,没有地域、民族的差异。
●语句是人们表达命题的语言形式,有地域、民族差异。
幻灯片7●(2)所有命题都要用语句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句都表达命题。
●一般来说,陈述句都直接表达命题,而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不直接表达命题。
●例如:●①李某是杀人犯。
●②谁是本案的主犯?●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④请不要抽烟!●⑤被告人的行为是多么可耻啊!●⑥啊,长城!幻灯片8●(3)同一个命题可以用不同的语句表达。
●例如:●(1)凡正当防卫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2)没有一种正当防卫行为不是合法行为。
●(3)不是合法行为的正当防卫是不存在的。
●(4)难道有正当防卫不是合法行为?幻灯片9●(4)同一语句在不同语言环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例如:●①王小姐正在理发。
●②我正在上课。
●③他们三人一组。
●④李律师是位老律师。
幻灯片10(三)命题形式和命题的种类●1、命题形式——命题的逻辑结构●[例1] 不满10周岁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例2] 法律与道德是相联系的。
●[例3] 他或者有罪,或者无罪。
●[例4] 如果《合同法》不体现意思自治原则,那么这部法律就是失败的。
●上述四个命题的逻辑形式分别是●[例1]所有的S都是P,●[例2]a与b有R关系●[例3]P或者q●[例4]如果P,那么q幻灯片11●2、命题的种类●(1)根据命题是否包含“必然”、“可能”、“必须”、“禁止”等模态词,分为模态命题和非模态命题。
●(2)模态命题分为真值模态命题和规范模态命题。
●(3)非模态命题根据命题本身是否由其他命题组成,分为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
●(4)简单命题根据断定的是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还是断定对象与对象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关系,分为性质命题与关系命题。
●(5)复合命题根据组成复合命题的各个命题成分间的逻辑连接词,分为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和负命题幻灯片12命题分类图命题模态命题非模态命简单命题真值命题规范命题复合命题性质命题关系命题联言命题选言命题等值命题负命题二、推理的概述●(一)推理的定义●推理就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导出另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式。
●例如:●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张三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张三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推理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
若用P表示前提,用Q表示结论,用符号“=>”表示推出关系,则推理的结构可表示为:● P●∴—或 P=>Q● Q幻灯片14(二)推理的种类●1、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2、模态推理和非模态推理●3、规范推理和非规范推理●前提或结论中是否含有规范命题●规范词,用以表明某种行为规定的执行方式的语词,如“应当”、“允许”或“禁止”等。
●4、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前提数量的多少进行的划分)幻灯片15●5、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具有蕴涵关系)●蕴涵关系,由真前提必然得出真结论。
●必然推理:演绎推理和完全归纳推理●或然性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演绎推理的无效式幻灯片16(三)推理的有效性、正确性、合理性●1、推理的有效性、正确性●推理的有效性,亦称推理形式的正确性,是指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逻辑联系的必然性。
它只涉及推理的形式结构,即前提的真实性能否保证结论的真实性。
●如果一个推理形式由真前提推不出假结论,该推理形式就是有效的(valid),反之,就是无效的(invalid)。
●推理的有效性仅与推理形式有关,而与推理的内容无关。
推理前提与结论的真假性与推理形式有效性的排列组合前提形式结论序号真有效真 1无效真 2假 3 假有效真 4假 5无效真 6假7幻灯片18●情形1:前提真,形式有效,结论为真。
●例如:金属都是导电的,铜是金属,所以,铜是导电的。
●推理只要前提真实且形式有效,结论不可能虚假。
●这种推理才是正确的推理●情形2:前提真,形式无效,结论为真。
●例如:金属都是导电的,铜能导电,所以,铜是金属。
●情形3:前提真,形式无效,结论为假。
●例如:金属都是导电的,谁能导电,所以,水是金属。
●形式有效是推理正确的必要条件。
幻灯片19●情形4:前提假,形式有效,结论为真。
●例如:男人都会抽烟,所以,有些会抽烟的是男人。
●情形5:前提假,形式有效,结论为假。
●例如:人都会飞,所以,有些会飞的是人。
●前提真实同样是推理正确的必要条件。
●情形6:前提假,形式无效,结论为真。
●例如:闪光的都是金子,所以,金子都是闪光的。
●情形7:前提假,形式无效,结论为假。
●例如:橡胶是导电的,所以导电的都是橡胶。
●前提虚假,形式无效,结论也并非一定虚假。
幻灯片20●若一个推理的结论是虚假的并且形式有效,说明该推理的前提中一定有虚假命题;反之,若一个推理由真前提推出了假结论,就可以断定该推理的形式一定无效。
●因此,明确了推理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复杂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地发现推理的错误所在。
幻灯片21●2、推理的合理性。
●推理的实质合理性,简称推理的合理性,就是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内容相关性,以及其前提为结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使得推理的结论具有可接受性。
●(1)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内容相关性●例如:●如果2+2=5,那么雪是黑的,●雪不是黑的,●所以, 2+2≠5。
幻灯片22●(2)推理前提对结论的支持(反驳)程度●有许多推理尽管不满足保真性(即前提真不能确保结论真),但前提却对结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或者前提对结论构成一定程度的反驳。
●在前一情形下,前提真与结论真构成正相关,前提是结论的证据;在后一情形下,前提真与结论真构成负相关,前提是结论的反例。
幻灯片23●这种支持或反驳关系可通过更精确的量的刻画。
●证据支持度为100%是指,如果前提真则结论必然真,这就是演绎的有效性。
●证据支持度为50%是指,如果前提真,则结论为真为假的可能性参半,依此类推。
●一个推理的证据支持度越高,则在前提真的条件下,推出的结论可靠性越大。
●一个证据支持度小于100%但大于50%的推理仍然是合理的,并且被广泛而经常地在思维实际中运用。
幻灯片24●(3)推理结论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合理的可接受性”这一概念是美国后分析哲学家普特南(Hilary Putnam)在《理性、真理与历史》一书中最先提出来的。
在普特南看来:●如果一个陈述被人们认为是有理由接受的,即接受这个陈述被人们认为是合理的,那么这个陈述就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
●合理的可接受性与真实性并非一回事,“一个陈述可能一时是合理地可接受的,但却并不是真理。
”幻灯片25●例:●由于某人前面几次乘车都有晕车反映,我们发现该人又去乘车,由此推断出该人此次乘车也会出现晕车反映。
●一个推理是有效的,但未必是合理的,一个无效的推理也可能是合理的。
幻灯片26第二节直言命题●一、直言命题的定义、结构及种类●直言命题是断定思维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命题。
直言命题因此也被称为性质命题。
● [例1] 凡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 [例2] 有些被告不是有罪的。
● [例3] 李律师是优秀律师。
幻灯片27●直言命题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
主项是表示在直言命题中所断定的对象的词项。
通常用“S”表示。
●谓项是表示在直言命题中断定的对象所具有或不具有的性质的词项。
通常用“P”表示。
●联项是表示直言命题中主项和谓项之间的联系的词项。
分肯定联项(是)与否定联项(不是)两种。
直言命题的联项又叫直言命题的质。
幻灯片28●量项是表示直言命题中主项数量的词项。
●(1)全称量项表示该命题陈述了主项所指称的对象的全部,即陈述了主项的全部外延。
表示全称量词的语词通常有“所有”、“一切”、“任何”、“凡”等。
●全称量词可以省略。
●(2)特称量词表示该命题至少陈述了主项所指称的对象中的一个。
通常有“有的”、“有些”、“有”等。
●特称量词不能省略。
●“有的”等的含义与我们日常用语中所说的“有的”的含义有所不同。
(至少有一个并且至多可以是全部)●(3)单称量词表示主项特指某一具体对象。
幻灯片29●在直言命题的结构中,●主项和谓项统称为词项,属于直言命题的逻辑变项。
●联项和量项属于逻辑常项,决定着一个直言命题的逻辑性质。
幻灯片30(三)直言命题的种类●对直言命题可从质和量方面分类。
●直言命题按质分为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
●肯定命题:是断定思维对象(S)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否定命题:是断定思维对象(S)不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例如:●(1)所有党政机关干部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有的青年人是优秀的科技人才。
●(3)所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4)有的律师不是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
幻灯片31●性质命题按量分为全称命题、特称命题和单称命题。
●全称命题:是断定某一思维对象(S)的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特称命题:是断定某一思维对象(S)中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单称命题:是断定某一单个思维对象(S)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例如:●(1)所有盗窃行为都是行为主体故意实施的行为。
●(2)凡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不是有选举权的公民。
●(3)有的金属是液体。
●(4)共产党员中,有的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