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样本(2011.6)
法专毕业大作业

案例1问题:请分析陈某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并说明理由?答案与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陈某与李某的转让协议是无效,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陈某承担责任。
本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在本案例中王某仅仅是将电脑交于陈某保管,并没有授予其出售的权利,而且当陈某将王某的电脑卖给李某,王某知道此事之后,并没有追认并承认买卖关系的成立,因此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陈某与李某的转让协议是无效,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陈某承担责任。
案例2问题:请运用刑法相关理论分析李某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与分析:本案例从权案分析可看出:整个案件前段是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的共同伤害罪,后段张某自己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5条对共同犯罪的规定,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分子必须是两个以上并且对于自然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在客观方面各个共同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本案中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有共同的致赖某伤害的故意,即合谋将赖某的腿打断;在客观上有共同伤害的行为,因此,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对赖某有共同伤害的行为。
但本案的最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即张某越打越生气,致使赖某当场死亡,因此,对赖某的死亡张某自己单独承担责任。
案例3问题: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不妥,为什么?答案与分析:本案例中,在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
周某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上一级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问题,量刑过轻,遂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专毕业作业范本(民商案件1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毕业作业题目:民商案例10分校:鞍山广播电视大学指导老师:***学生姓名:***学号:*************完成日期:2011年10月15日卷宗目录民事起诉状原告:赵大海男 1969年5月3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19690503044 住址:鞍山市铁西区幸福街6栋2单元5层39号原告:赵大江男 1972年7月18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 住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3号原告:赵大河男 1973年12月11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 住址:鞍山市胜利南路160栋4单元被告:郭小凤女 1979年10月8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4************ 住址:鞍山市铁西区鞍千路20甲诉讼请求:1、请判原告三人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继承财产2、被告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财产事实与理由原告赵大海、赵大江、赵大河我们三弟兄系被继承人赵显明的亲生儿子,在其生前不仅经常看望父亲,在精神上给予抚慰,而且还给予经济资助,在物质上照顾了父亲的生活,因此,我们有权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继承父亲的财产。
被告郭小凤不是我们父亲的养女,她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我们父亲的遗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户籍证明2、房屋产权证明此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1份起诉人:赵大海、赵大江、赵大河2004年6月13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一、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专科毕业大作业--法律事务

专科毕业大作业--法律事务
文法课程组远程
法律事务专业大作业题目
1、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2、WTO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3、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4、论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原则。
5、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6、***收购的监管
7、产品质量纠纷的救济途径
8、***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
9、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种类
10、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机制
11、国际贸易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上的关系。
12、浅析网上代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1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规定及实际意义
14、法人及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规定
15、如何处理相邻法律关系
16、民事执行中如何确定金钱债务利息。
17、浅析劳动合同的解除。
18、如何确定合同的效力。
19、如何理解合同履行中的经济协作原则。
20、浅析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2024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 毕业大作业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一、本部分题目为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属地原则是指( B )。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2、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D )。
A.有法可依B.执法必严C.违法必究D.有法必依3、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 D )。
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规体系D.法律部门4、( A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和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D.最高法院5、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制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B )批准后生效。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D.最高检察院6、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 B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A.警察组织 B.民兵组织 C.拥军优属活动D.妇联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人民D.公民8、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 )。
A.无效 B.有效 C.有的有效有的无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9、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一般为(C )。
A.意思表示作出时 B.意思表示发出时 C.意思表示送达对方时 D.要约人作出回复时10、按照合同协作履行的原则,( B )。
A.各方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履行合同 B.当事人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C.一方不履行时,他方应予谅解 D.各方应按照合同标的履行11、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B )。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遣产分割的时间12、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19000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B )。
电大毕业大作业说明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相关说明一、毕业大作业的性质和任务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是法学专科毕业实践的组成部分,是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本教学环节占5学分。
毕业大作业的写作是一种自主性、综合性、实战性的训练,应在教学点和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
实施毕业大作业教学环节的目的是检验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法学专科学生的学习目标。
二、作业涉及学科范围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在考查内容上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理论。
三、作业题型及分值作业采用综合练习和写作的形式。
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1)基础知识部分主要是对法学专科主干课程基本知识点的考查,采用不定项选择题的形式,要求学生根据题意在所给选项中选择答案。
本部分有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2)案例分析部分主要培养和考查学生理解和掌握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
本部分包括四道案例分析题目,要求学生阅读所给案例后,围绕所给问题运用法学理论知识,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说明。
本部分有4道小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3)文书写作部分主要是培养和考查学生语言文字运用的能力和水平。
学生须根据所给材料,适用一定的法律文书格式开展写作,本部分占18分。
(4)法律评论部分主要是培养和考查学生的理论素养,采用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要求学生围绕所给材料确定论点,组织论据,展开评述。
本部分占20分。
四、完成作业的基本要求1、学生应当独立完成作业,不得抄袭他人作业或作品;2、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3、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字迹工整;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五、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多选、少选或错选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8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4分。
电大毕业作业

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入学时间:_____________分校: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1年6月毕业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5学分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基础知识部分共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案例分析共4道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文书写作1题,15分;法律评论1题,15分.4、答题要求:(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10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5分。
(3)文书写作部分,格式正确完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请求合法有据,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的,可以得10分以上;格式错误或者正文部分照抄所给材料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4)法律评论部分,能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并且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分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正稿)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姓名董澍教育层次专科学号061054300分校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法学教学点开放教育学院指导教师张学泉日期 2006年9月目录内容摘要..................................................................第1页关键词 (1)一、处分原则的理念基础 (1)(一)主体理念 (1)(二)权利理念 (2)(三)自由理念 (2)(四)契约理念 (2)二、处分原则的内容 (2)(一)享有处分权的主体 (3)(二)处分权的客体 (3)(三)处分权的内容 (3)三、处分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局限 (4)(一)追加当事人 (4)(二)撤诉权的使用 (6)(三)财产保全与移送执行 (6)(四)再审程序启动 (6)四、完善和充实处分原则 (6)(一)诉讼模式的调整 (6)(二)重构对处分权的限制 (6)(三)完善具体的诉讼制度 (6)结束语 (7)参考文献 (7)超出民法领域甚至法律领域而进入其他领域。
可以说,主体理念是形成处分原则的前提。
(二)权利理念权利理念本是民法理念的核心理念,源于对私权的重视。
并且非依公正的法律程序,不得限制或者掠夺他人私权。
在民事诉讼中权利理念显得非常重要。
他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既要保障民事实体权利,又要关注民事程序权利。
总之,权利理念使诉讼主体具备了充分行使处分权的主管意识,权利理念的形成处分原则的基础。
(三)自由理念自由理念来自于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民事活动中自由地支配和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
可处分性是民事权利的重要特征,是实行私法自治原则的必然结果,也是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的根本原因。
可以这么说,处分原则的直接依据便是“意思自治”原则。
自由理念与其相通,在理念层面上体现出意思自治的精神和重要性。
(四)契约理念契约自由,已经成为民法领域公认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意指私法主体之间可以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自由自主地订立契约,相互设定权利和义务,不受他方非法干涉。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第一部分案列分析一、杨松云诉修建灵塔办公室著作权纠纷案1,《研制班禅大师头像合同》书证、直接证据、原始凭证2,灵塔提供的班禅大师各种照片视听资料、间接证据、原始证据3,参加修改班禅大师头像人员的证词证人证言、直接证据、传来证据4,双方当事人陈述实录当事人陈述、直接证据、传来证据二、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本案是围绕是否应发给原告在、业证,学位证而进行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对于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行政行为应具有的程序性要求可知,被告无法证明其已履行过告知程序。
被告对于原告所作出的处分决定以及学籍变更事宜所依据的文件效力过低,以及被告在诉讼期间任在收集相关证据。
以上情况定以使被告败诉。
但本案原告对于经济损失3000元缺乏足够的证据,自本案并非名誉权纠纷。
故法院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中的第一、二、五项,。
对第三、四项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吴联大合同诈骗案1、本案所涉及的事实(1)吴联大为温州市锐力健身运动用品公司的法律顾问(2)长城公司通过副总经理王亚群与吴联大联系,力求达成合作事宜(3)樱花公司聘请吴尚忠为该公司温州地区的商务经理,吴联大为副经理(4)樱花公司与吴尚忠、吴联大就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约,吴尚忠吴联大与长城公司签约以及有关费用和提成事宜达成协议。
(5)吴联大拟订技术合作协议,并以长城公司,西门子公司为甲、乙方。
(6)长城公司董事长叶祥茂和知悉陈健鸿是西门子分公司的业务代理。
(7)叶祥尧代表甲方,吴尚忠吴联大代表乙方签订了开关柜技术合作协议(8)联大收到长城公司80万人民币的汇票并向对方送达修正函。
(9)联大提取80万保证金并在樱花公司、吴伤思之间分配。
(10)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于1999年1月27号签约。
(11)西门子公司向樱花公司移交技术资料。
(12)长城公司拒收吴联大公司移交的图纸。
(13)长城公司为使合同顺利旅行,吸收樱花公司为长城集团成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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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入学时间:_____________分校: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1年6月毕业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5学分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基础知识部分共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案例分析共4道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文书写作1题,15分;法律评论1题,15分。
4、答题要求:(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10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5分。
(3)文书写作部分,格式正确完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请求合法有据,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的,可以得10分以上;格式错误或者正文部分照抄所给材料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4)法律评论部分,能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并且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分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得分_______本部分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1分,共30分。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形式渊源D 效力渊源2、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
A 法律万能 B法律可有可无C 法律不能自己行走 D法律有局限性3、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C 委托性规范D 准用性规范4、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
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
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做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
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陈某提起诉讼。
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
法官乙认为,如果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不应当撤销。
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陈某与该公安局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B 法官甲的观点说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征C 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D 法官乙的观点属于司法解释5、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
A 私法B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C 民事基本法D 狭义的民法7、下列情况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 在路上拾到别人丢失的手表 B养子女给其亲父母赡养费C 一方因赌博给另一方钱财D合同约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8、下列情形中,那些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A 甲工程队架设的脚手架倒塌,砸伤过路的行人B 乙生产的电视机发生爆炸,炸死炸伤多人C 公安人员戊在追捕逃犯时,失手打伤在场的行人乙D 13岁的庚随父亲在辛家做客时,砸碎了辛的古花瓶9、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表述是()。
A 罪刑相适应原则从根本上讲从属于罪刑法定原则B 强调刑罚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C 既注重刑罚与犯罪行为相适应,又注重刑罚与犯罪者个人情况相适应D 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考虑刑罚个别化问题10、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 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 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 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1、某甲与某乙素来不和,一日某甲向某乙食物中投毒后离开,不多时某甲又产生后悔之心,便返回欲给某乙服解毒药,此时某乙已被他人相救脱险,依据刑法相关理论,某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即遂B 犯罪未遂C 犯罪中止D 犯罪预备12、下列强制方法中哪些属于刑罚()。
A 管制B 拘留C 罚款D 逮捕13、已满16周岁的甲出钱叫未满16周岁的乙替他把2千克海洛因从境外非法带到境内。
甲的行为()。
A 是走私毒品罪的间接实行犯B 与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C 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D 与乙的行为共同构成走私毒品罪14、李某在工作中因公殉职,被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晚报对李某的事迹进行了宣传。
李某生前和王某曾闹过矛盾,王某出于报复心理,四处散布言论贬损李某。
对王某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A 李某生前的工作单位B 批准李某为烈士的某省政府C 宣传李某事迹的某报社D 李某的子女15、依法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A 离婚案件B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C 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D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16、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李某返还借款本金3万元。
法院通过审理,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李某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李某还王某借款本金3万元,利息600元。
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B 该判决实事求是地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C 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D 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17、下述诉讼中,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确定管辖的是()。
A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C 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D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18、用以证明房屋修建年代的刻有修建时间的墙砖,属于()。
A书证 B 物证 C 既是书证也是物证 D既非书证,也非物证19、在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死刑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旁听案件审理的是()。
A 晚报的记者B 看押被告人的法警C 尚未作证的证人D 已经作证的证人2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
A 不起诉的申诉权B 参加法庭调查权C 申请重新鉴定权D 申请回避权21、公安司法机关对于立案的材料来源,正确的做法有()。
A 本着先后有序的原则,谁接到谁立案B 先接受,然后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C 确定管辖范围后受理或者移送给主管机关D 直接告知报案人等应当前往哪个机关22、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贪污案件的正式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这时人民检察院应当()。
A 撤销案件B 不立案C 不起诉D 宣告无罪23、在审理一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甲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
A延期审理 B按自诉人撤诉处理C开庭审理,缺席判决 D依法拘传自诉人24、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
A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B申请重新勘检C申请调取新的物证 D申请重新鉴定2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A 行政合理性原则B 行政民主原则C 行政合法性原则D 行政公开原则26、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
A 国务院B 国务院组成部门C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7、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
A 行政处罚B 行政不作为C 内部行政行为D 国家行为28、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
A 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B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C 不适用调解原则D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2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个月内提出。
A 1B 2C 6D 330、县政府依田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田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在30日内重新登记,但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
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A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 对某县公安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C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 请求某县政府责令某县公安局登记第二部分案例分析第二部分得分_______ 本部分题目为案例分析题,请根据所给案情结合部门法知识,回答问题。
(每小题10分,共40分。
请另附纸张书写答案。
)案例1:现年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于1963年5月经恋爱登记结婚。
二人收养一子(黄勇,现年31岁,已成家另过)以养儿防老。
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
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屋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作还房安置给了蒋伦芳。
1996年,黄永彬与比他小近30岁的张学英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同居。
2000年9月,黄永彬与蒋伦芳将蒋伦芳继承所得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陈蓉。
黄永彬、蒋伦芳夫妇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黄勇在外购买商品房。
黄永彬因患肝癌病晚期住院治疗。
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住房所获款的一半4万元及自己所用的手机一部,合计总额6万元的财产赠与张学英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