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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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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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口视刺器类型不同,可大可小,可圆可方。
5.刺器损伤方式;
刺伤形成的方式较多,常见的刺伤形成方式,从人体动作的角度而言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过肩式,另一种是低手式。
6.刺创的形态特征;
典型的刺创具有创口小,创底深(创道长)的特点,偶尔刺器贯通人体可形成刺入口、刺创管以及刺出口。
刺入口:多数情况下刺入口的形态与刺器横截面的形态基本一致。单刃和双刃刺器的刺入口,创口多呈梭形,创角一锐一钝或两角均锐,有时可在钝角创缘可见轻微的皮肤挫伤改变,甚至形成能反映刺器宽度的两条状表皮剥脱,刀体表面粗糙的刺器有时在创口长轴两侧留有条状的表皮剥脱;三棱刺器创口多呈类等边三角形,而圆形或圆弧形刺器则常形成半圆或弧形创。
关键词:锐器创损伤检验法医学鉴定
锐器损伤是指带有刃缘或尖端的物体所引起的损伤。法医学将这种带有刃缘或尖端的物体称之为锐器。由于锐器具有锐利的刃缘或尖端,因此易造成组织结构的完整性遭受破坏而形成创口,称之为锐器创。
锐器损伤的一般特点:
锐器创常具有下列共同特点:创角尖锐、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壁间无组织间桥、创周不伴或仅有较轻的表皮擦伤,创口出血明显等。
分析论证:
1、根据死者张鹏程尸表检见左大腿根部有一创口,解剖见创腔内股动脉、旋股外侧动脉及股静脉离断。据此分析可以认定大失血构成直接死因。
2、根据死者张鹏程左大腿部的损伤形态特征,推断锐器作用可以形成。
参考文献:
[1]赵子琴主编.锐器损伤,法医病理学第4版. 2009.087;978-7-117-11938-2.
尸表检验:双手背粘附血迹,双下肢、背部、臀部粘附大量血迹。左手背上检见6.0cm×4.2cm皮下出血,左环指第二指节背侧检见0.3cm×0.2cm擦挫伤,左中指指背检见0.3cm×0.2cm擦挫伤。右前臂中段前侧检见6.5cm×3.0cm皮下出血。左大腿上段前侧距髂前上棘12.0cm处有一2.7cm×1.5cm外上内下的斜形创口,合并创口长为3.1cm,内钝外锐,深达肌层,创深8.0cm。余未检见异常。

法医学在法医学科研中的论文撰写

法医学在法医学科研中的论文撰写

法医学在法医学科研中的论文撰写法医学作为一门专业领域,其在法医学科研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医学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论文的撰写与研究成果的宣传。

本文将从论文撰写的重要性、撰写步骤以及撰写技巧等方面,探讨法医学在法医学科研中的论文撰写。

一、论文的重要性论文作为一种学术交流的载体,对于法医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撰写论文,研究者可以系统地总结、整理研究成果,并通过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向同行学者和他人进行宣传和交流,推动法医学领域的发展。

此外,论文还是评价科研人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个人的学术声誉和职称评定具有重要影响。

二、论文撰写步骤1.选题与确定研究目的:在撰写法医学论文之前,研究者需要选择一个具有科研价值和实际意义的研究课题,并明确研究目的和意义。

2.文献综述:在确定研究课题后,研究者需要对已有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和分析,了解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现状,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

3.研究方法与数据收集:根据研究目的,研究者需要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并进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在法医学领域,可能涉及到实验数据采集、案例分析或者调查问卷等方法。

4.数据分析与结果呈现: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呈现,研究者可以得出客观、科学的结论并进行结果的展示。

在结果呈现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使用图表或者数据表等方式,使得结果清晰明了。

5.讨论和结论:根据所得结果,研究者进行讨论和对结果进行解释。

同时,根据研究目的,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6.参考文献:在论文的最后,必须列出所使用的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引用应符合学术规范,排版要整洁、准确。

三、论文撰写技巧1.准确简洁:在论文的撰写中,应当力求准确,避免夸大和虚假的描述。

同时,要注意语言的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的句式和装饰性的修辞。

2.逻辑严谨:在论文中,应当注意逻辑的严谨性。

逻辑的表述应当符合学术规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要清晰明了,互相衔接。

3.图表使用:在结果的展示中,可以使用图表等方式,图表的使用要恰当,清晰明了。

法医学在法医学科研中的论文撰写

法医学在法医学科研中的论文撰写

法医学在法医学科研中的论文撰写法医学作为一门专业,主要研究法律和医学的交叉领域,而论文撰写是法医学科研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就法医学在法医学科研中的论文撰写进行探讨。

一、引言在撰写法医学的论文时,引言部分是非常重要的。

引言应当简明扼要地介绍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在这一部分,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医学研究成果、前沿进展或是其他领域的研究成果,从而引出本研究的研究问题和研究的意义。

二、方法论文的方法部分应当详细描述研究的方法和实验设计。

法医学作为一门实证科学,研究手段和方法必须准确可靠。

在这一部分,可以描述实验的组织结构、研究对象的选取、数据采集和处理的方法,以及实验室技术或仪器的使用情况等。

三、结果结果部分是论文的核心内容,应当准确地呈现研究的数据和实验结果。

结果可以通过表格、图表或文字等方式呈现。

在结果部分,可以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和解释,并与已有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和讨论。

同时,也要注意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避免主观情感或个人观点的表达。

四、讨论讨论部分是对结果的解释和分析,旨在回答研究问题和验证研究假设。

在这一部分,可以与已有的文献进行对比、分析差异和一致之处。

同时,也可以提出可能的解释或假设,并进行论证和推测。

讨论部分应当严谨客观,准确总结研究结果,并描述其在法医学科研中的意义和价值。

五、结论结论部分应当对整个研究进行概括总结,并简要陈述研究的意义、局限性和未来发展方向。

结论部分的撰写应当简洁明了,再次强调研究的重要性,并指出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或问题。

同时,也可在结论部分对研究的贡献、创新点或实际应用进行适度强调。

六、参考文献在法医学的论文撰写中,参考文献的引用和格式也是非常重要的。

应当按照规定的文献引用格式,如APA、MLA等,准确引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的引用要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格式错误或引用不规范的情况。

七、致谢(可选)在论文的末尾,还可以添加致谢部分。

在致谢部分,可以感谢对研究工作有重要贡献的人或单位,如导师、同事、实验室或研究基金的支持等。

【精品作文】法医学论文

【精品作文】法医学论文
一、法医鉴定结论的特点。
法医鉴定结论是专家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所提出的分析、鉴别、和判断意见,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科学性与盖然性的统一产物。其客观性、科学性是指鉴定需受客观事实、科学原理的制约,力图准确分析判断事物的现有状态,这是法医鉴定结论存在的核心价值。但同时鉴定结论所体现出来的事实不是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对客观事实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间接反映和主观判断,是鉴定人依据科
二、死亡
㈠死亡的概念及判定死亡的标准
死亡是指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等生命活动停止。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死亡概念和判断死亡的标准(医学上常把呼吸停止、心跳停止和各种神经反射消失作为诊断临床死亡标准的三大征象,并案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发生的前后顺序不同,分为心脏死和呼吸死)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在中国,因人口基数大,导致死亡成本高,死亡标准也因地制宜地逐渐演变成以“心肺死”——即心脏死且肺脏死作为标准。
或者能否被其他专家所重复? 所用技术和所得到的结果是否清晰明了,法庭和法官是否能清楚地理解他的含义?此外,鉴定结论的表述是否科学也影响到证明的效力。鉴定结论可以是确定性表达,也可以是概率性表达,而多数鉴定结论的表达可能是概率性的,这就使鉴定结论的证据力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在中国,由于法官能力的有限以及制度上缺乏对鉴定机构的制约,当事人以及法官甚少对鉴定机构的科学性提出异议,鉴定机构也不会出庭接受质询,对于科学性的考量流于形式。
二、法医鉴定结论的采信规则。
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凭借其法定性和科学性,证明力一般高于普通证据。但是法医鉴定结论解决的是客观事实问题,本身只是证据材料,其要成为民事裁判中的法律事实,则必须经过当事人的质证、辩论以及法官的自由心证,这其中便涉及到法医鉴定结论的采信规则
问题。一项证据具备证据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具备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作为鉴定结论还需具备科学性。当事人质证与法官采信的内容就是围绕证据材料所具体体现的科学性、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以及不具有证据能力的情形进行。

法医学中的法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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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中的法医学论文本文将介绍法医学中的法医学论文。

在法医学领域,法医学论文是研究成果的重要表达形式,旨在分享最新的研究成果、推动学术交流和促进学科发展。

如何撰写一篇质量高、内容准确的法医学论文,是每位法医学研究者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引言引言是论文的开端,目的是引起读者的兴趣并明确研究的重要性和价值。

在法医学论文中,引言部分可以简要介绍法医学的研究背景和现状,描述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并提出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二、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法医学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综合分析和评述,展示自己的研究与其他研究的关系和创新之处。

在撰写文献综述时,需要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与自己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然后分析并比较不同研究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提炼出其中的共性和差异。

三、研究方法研究方法部分是阐述研究设计、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的核心部分。

在法医学论文中,研究方法的描述要准确、详细,能够使其他研究者能够重复和验证研究结果。

具体内容包括实验设计、样本选择、数据采集工具以及数据分析方法等。

四、研究结果研究结果是法医学论文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直接反映了研究者的实验数据和研究成果。

在撰写研究结果时,需要将实验数据进行合理的统计和图表展示,并进行客观的结果描述和分析。

同时,还可以适当地引用一些关键数据或发现,以加强读者对结果的理解和接受度。

五、讨论与结论讨论与结论部分是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解释和总结的环节。

在讨论部分,可以对实验结果与已有理论进行对比,分析结果的原因和机制,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结论部分需要简明扼要地总结研究的主要结果和意义,以及对未来研究方向的展望。

六、参考文献在法医学论文中,参考文献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撰写论文时,需要按照规范的引用格式,列出所有在文中引用过的文献,以便读者查阅和核实。

七、致谢(可选)致谢部分可用于向对研究工作有重要贡献的机构或个人表示感谢。

这些贡献可以是研究经费、技术支持、数据提供等。

我眼中的法医学作文

我眼中的法医学作文

我眼中的法医学作文Forensic science, also known as forensic medicine or legal medicine, is a field that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the justice system. It involves the application of scientific methods and techniques to investigate crimes, identify victims, and provide evidence for legal proceedings. 法医学是法律体系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也被称为法医或司法医学。

它涉及应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来调查犯罪、确认受害者身份,并为法律诉讼提供证据。

One of the key responsibilities of forensic scientists is to analyze evidence collected from crime scenes to help determine the circumstances surrounding a crime. This may involve examining trace evidence such as hairs, fibers, and DNA samples, as well as conducting autopsies to determine the cause of death. 法医科学家的主要责任之一是分析从犯罪现场收集的证据,以帮助确定犯罪背后的情况。

这可能涉及检查诸如头发、纤维和DNA样本等微量证据,以及进行尸检以确定死因。

Forensic science also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exonerating the innocent and ensuring that justice is served. By meticulously analyzingevidence and presenting findings in court, forensic scientists can help prove the innocence of individuals who have been wrongfully accused of crimes. This can be a deeply rewarding aspect of the profession, as it involves using scientific knowledge to bring about justice and protect the rights of the innocent. 法医学也在为无辜者辩护并确保正义得以伸张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医学优秀论文)CYP4502E1基因多态性及法医学和群体遗传学意义的研究

(法医学优秀论文)CYP4502E1基因多态性及法医学和群体遗传学意义的研究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申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我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论文作者签名:鞘期:—壶私,。

申请学位论文与资料若有不实之处,本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中国医科大学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即: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单位属中国医科大学。

本人保证毕业离校后,发表论文或使用论文X-作成果时署名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且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亦署名为中国医科大学.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内容除外),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手段保存论文.论文作者签名:壹当叁堇指导教师签名:.盈型≥琏,/CYP4502E1基因多态性及法医学和群体遗传学意义的研究前言细胞色素P450酶系(CytochromeP450,CYP450)是一组结构和功能相关的超家族基因编码的同工酶,其特征是与CO结合后在450rim处有吸收峰的含血红索的单链蛋白质。

在人类CYP450超基因家族中,主要有三个基因家族CYP4501、CYP4502及CYP4503在体内参与外源生物转化,并已发现人类肝脏中至少有19种CYP450酶参与药物的代谢。

大量研究表明,人体内许多药物的代谢存在个体差异,这种差异可能是由遗传和后天双重因素所致。

CYP450的合成受着遗传基因的调控,一旦基因发生变异,它所调控合成的CYP450酶及酶所催化的药物代谢即发生变化。

因此CYP450酶的多态性是构成药物代谢种族及个体差异的基础。

已知在人类的CYP450酶系统中具有遗传多态性的有CYP4501A1、CYP4501A2、CYP4502A6、CYP4502C、CYP4502D6、CYP4502E1及CYP4503A4等,其中研究比较多的是CYP4502El。

法医论文范文

法医论文范文

法医论文范文摘要,法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其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通过对法医学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分析了法医学在犯罪现场勘查、尸体解剖、法医毒理学等方面的应用,旨在为提高犯罪侦查效率和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法医学;犯罪侦查;犯罪现场;尸体解剖;毒理学。

一、引言。

法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其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手段日益复杂,犯罪现场的勘查和尸体的解剖对于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加强对法医学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研究,提高犯罪侦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医学在犯罪现场勘查中的应用。

1. 现场勘查技术。

法医学在犯罪现场勘查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现场勘查技术的提高。

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和分析,法医学可以确定犯罪现场的性质和特点,为后续的犯罪侦查工作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

2. 痕迹鉴定技术。

犯罪现场常常留下各种痕迹,如血迹、指纹、毛发等。

法医学通过痕迹鉴定技术,可以对这些痕迹进行分析和鉴定,从而确定犯罪现场的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为犯罪侦查提供重要的依据。

三、法医学在尸体解剖中的应用。

1. 尸体解剖技术。

法医学在尸体解剖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尸体解剖技术的提高。

通过对尸体的解剖和分析,法医学可以确定死因和死亡时间,为犯罪侦查工作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

2. 毒物鉴定技术。

在一些涉及毒物的犯罪案件中,法医学可以通过毒物鉴定技术,对尸体组织和体液中的毒物进行分析和鉴定,从而确定死因和死者是否受到毒物侵害,为犯罪侦查提供重要的依据。

四、结论。

通过对法医学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可以看出法医学在犯罪侦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今后的犯罪侦查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对法医学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犯罪侦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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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在侦查过程中的应用价值研究摘要法医学是一门特种医学,是医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具有医学与法学的双重属性。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利用法医学,对尸体进行鉴定、研究,常常会给公安机关带来侦查破案的重要线索。

同时,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公安人员掌握各种尸体现象及其变化规律;掌握各种暴力性死亡的尸体征象以及检验鉴定的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医学中死亡与死后变化的内容进行探究,以阐述法医学在侦查过程中的应用价值。

关键字:法医学侦查死亡死后变化死亡鉴定一、法医学㈠法医学概念法医学是以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研究和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法医学是一门特种医学,是医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具有医学与法学的双重属性。

㈡法医学与公安工作1.概述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公安人员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各种尸体现象及其变化规律;掌握各种暴力性死亡的尸体征象以及检验鉴定的意义;了解法医学物证检验及毒物发现、提取、包装和送检的基本方法,正确评价和应用法医学鉴定理论;利用法医学为揭露犯罪、认定犯罪、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特别是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往往涉及死亡与死后变化以及死亡鉴定的内容,此时,法医学为侦查工作提供的帮助、线索是无比宝贵且及时的,往往是第一手的重大线索。

2.法医学的合法性及应用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刑诉法》第71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侦查。

”在这个法条中明确了法医在侦查作用中的合法性。

在确定合法性之后,还需要了解在侦查破案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

最基本的,也是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及时确定以下几方面:①案件发生时间;②案件发生地点;③案件涉及人物;④案件作案方式;⑤案件性质;⑥辨别死者身份;⑦推敲凶手杀人方式3.从实际案例中说明法医学对侦查破案的作用某男,25岁,2010年8月26日3时许,骑自行车不慎被一辆轿车撞倒,当时昏迷不醒,由120急救中心送至某医院。

到医院后清醒,无恶心呕吐,颈痛伴四肢活动障碍,是去知觉,同时右足肿胀,经急诊检查会诊后,以“颈部损伤、高位截瘫”收入院治疗。

于9月10日在颈丛加局麻下行颈椎前路C5部分切除,术后抗炎对症治疗。

于10月23日突然出现呼吸困难,10月24日患者出现呼吸骤停,10月28日死亡。

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

后根据尸体解剖,认定系因交通事故中颈椎骨折,造成颈髓挫伤、坏死并发支气管肺炎,导致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

若不是法医学的权威鉴定,将又导致一宗错案或医疗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可见,法医学所提供的科学依据,是定案,判案的关键所在。

二、死亡㈠死亡的概念及判定死亡的标准死亡是指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等生命活动停止。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死亡概念和判断死亡的标准(医学上常把呼吸停止、心跳停止和各种神经反射消失作为诊断临床死亡标准的三大征象,并案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发生的前后顺序不同,分为心脏死和呼吸死)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在中国,因人口基数大,导致死亡成本高,死亡标准也因地制宜地逐渐演变成以“心肺死”——即心脏死且肺脏死作为标准。

㈡死亡标准的意义1.受害者是否死亡在侦查过程中是决定性因素。

首先,在接警到达现场后,第一件事就是确认受害者是否死亡;其次,在定案时,受害者是否死亡又直接决定了案件性质;而后,在办案、侦查、收集情报、情报分析时,若受害者死亡,应从其尸检报告等所获取的数据、线索出发,所以说,死亡标准贯穿整个侦查过程。

2.法的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告人以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暴力行为造成被害人“脑死亡”而心跳和呼吸尚存状态,若采脑死亡标准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若采用传统心肺死亡标准,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学说认为,脑死亡标准一旦采用,行为人的行为就会因为死亡标准的选择不同而加重对其的处罚,并且有可能将故意伤害罪扩大化。

本文认为,我国《刑法》并未将死亡标准确定为“脑死亡”或“心肺死亡”,这为我国推行脑死亡认定提供了空间,并且条文中还规定了“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在该条文中,脑死亡状态其实已经符合“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条件,其本质是死亡必定包括重伤在内,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能将重伤局限在肢体的残缺上,人的大脑机能的损害从医学角度讲对人的损害更大。

因此被害人处于脑死亡而心、肺活动状态,应当适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节。

在故意杀人罪中,死亡标准的不同造成认定既遂与未遂的不同。

倘若被害人处于“脑死亡”而心跳和呼吸尚存状态,依据心肺死亡标准被告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据脑死亡标准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三、死后变化㈠死后变化的概念1.人死后,机体各器官、组织、细胞的生命活动逐渐停止,尸体在内外因素(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的作用下,发生一系列的变化,称为死后变化。

2.以死后24小时为时间界限,尸体现象按出现的先后不同,可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

早期尸体现象包括:肌肉松弛、尸冷、尸斑、尸僵、局部干燥、自溶等;晚期尸体现象包括尸体腐败、干尸、尸蜡、泥炭鞣尸等。

㈡死后变化现象的应用1.肌肉弛缓。

指人死后,肌肉的紧张丧失而出现肌肉松弛,肢体变软的现象。

此种情况下,受压处的皮肤表面可形成与压迫物表面相应的压痕,这种压痕在物体去除后仍能保存。

从而可借身体压扁的部位来推测尸体的位置有无变动,也可根据压痕的特征来推断死后停放在何种物体上进一步判断死后有无移尸,查明死亡时的原始现象。

2.尸冷。

指人死后,产热停止而散热仍继续,于是尸体逐渐变冷的现象。

尸温的下降速度与死后经过时间有一定关系,故在法医学上对推测死亡时间有一定参考价值。

附布尔曼公式:死后经过时间=37°C—直肠温度/0.83*系数,系数在春秋季节为1;夏季1.4;冬季0.7。

3.局部干燥。

尸体表面不断蒸发水份,尤其覆盖层薄而湿润的部位或创面(生死或死后形成的)因此而变得干燥,质硬,色深,故又称皮革样化或羊皮纸样化。

检验时既不要将正常变化误认为生前损伤,也不要将创面处变化误认为正常变化。

眼睛角膜死后因失去水分而变得混浊,并随时间延长而加重,一般死后6~12小时轻度混浊,5~20小时混浊加重,经48小时则轻度混浊。

角膜混浊程度可作推测死后经过时间的参考。

4.尸僵。

指人死后,肌肉先行弛缓,短时间后逐渐变坚实、强硬,轻度收缩而将关节固定在一定的姿势。

尸僵是重要的早期尸体现象之一,个体情况及死因均可影响到尸僵的出现和缓解的早晚、快慢及持续时间的长短。

尸僵一般在死后1~3小时出现,6小时左右扩展到全身,12小时达到最强,1~2天后开始缓解。

多数是从颌、面部开始,向下发展到躯干,上肢、下肢,即为下降型尸僵,少数亦可与此顺序相反,称为上升型尸僵。

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出现顺序一致。

5.尸斑。

指人死后,心脏停止跳动,血液循环停滞,血液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沿着血管坠积于尸体的低下部位未受压处,并透过该处的皮肤呈现出有色的瘀痕。

按尸斑的发展可将其分类三期:①坠积期,为尸斑开始发展期,常出现于死后2~4小时,特点为压之即褪色,除去压迫后又再现,翻动尸体,原尸斑逐渐消褪或完全消失,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又出现新的尸斑。

②扩散期,发展到此期一般约需12个小时。

此时尸斑色加深,呈大片状,压迫尸斑部仅稍褪色,变更尸体位置时不易消褪,新的低下部位也不易形成新的尸斑。

③浸润期,一般开始于第二个昼夜。

特点为压迫尸斑时已不再褪色,变动尸体位置也不转移。

尸斑的颜色是血红蛋白颜色的反映,通常为暗紫红色,但在一些特殊死因如中毒等,可有不同颜色。

尸斑分布于尸体低下部位,与尸体的姿态相关。

要注意将尸斑与皮下出血相鉴别。

尸斑出现于尸体低下部位,无表皮剥脱,早期压之可褪色,切开局部无凝血块并可擦掉或冲洗掉,组织切片检查无血管外红细胞;皮下出血则可出现于身体任何部位,可有表皮剥脱或肿胀,压之不褪色,切开局部有凝血块,擦或冲洗不掉,组织切片检查有血管外红细胞。

尸斑对于侦查过程的应用在于:确定死亡;推断死亡时间;判定死亡时的姿势。

因其特征明显,指示明确尸斑在侦查过程中的应用尤为常见、重要。

6.尸体腐败。

简称腐败,是死后体内蛋白质在细菌作用下被分解为简单有机物、无机物和大量腐败气体,致使尸体原来形态结构遭到破坏的过程。

腐败在法医学上的意义在于:根据腐败的发生和发展,可推测死亡时间;某些死因;毒物检测;测定血型;推断致伤物及损伤性质;骨髓内的硅检验;性别、年龄、身高等。

7.尸蜡。

尸体长期浸在水中或埋在湿土里,皮下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后形成污黄白色的蜡样物质,而使尸体得以保存。

这种保存型尸体称为尸蜡化。

成人形成尸蜡约需1~1.5年,新生儿则只需6~7周。

尸蜡能保存生前损伤及个人特征,并可作为推测死亡时间的参考,故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8.蝇蛆状况推测。

根据蝇蛆在尸体上的生活情况进行推测,这种方法常常被应用于死亡时间较长的尸体。

苍蝇转变成蛆需要经过产卵、孵化、生长等过程, 先长成蛹, 再长成蝇。

蝇破壳后会在尸体上留下蛹壳, 在生长过程中蛹壳的颜色变化为黄白色、黄色、褐红色、褐色、暗褐色, 每一种颜色转换都有一定的时间过程, 法医可以通过观察蝇蛆蛹壳的颜色先判定蝇蛆的生长时间, 再推测出大概的死亡时间。

9.眼部变化推测眼压变化: 正常眼压为14 ~ 21mmH g, 眼压为10mmH g, 死亡时间为10分钟; 眼压为 7mmHg, 死亡时间为20分钟。

对于颅脑损伤的尸体, 眼压下降速度快, 眼球硬度低。

角膜变化: 出现斑块状混浊, 死亡时间为3~ 10小时; 浑浊程度为半透明, 死亡时间为12~ 24小时; 浑浊程度为高度浑浊, 死亡时间为36~ 48小时。

法医在运用这种方法进行鉴定时需要注意, 角膜的变化情况会受到温度高低的影响, 生理盐水数、眼底镜进行观察。

10.食物消化推测在采用食物消化推测方法进行死亡时间推测之前, 必须要了解尸体内的食物种类和性质。

以米饭和蔬菜为例, 研究范围为胃的内部。

乳糜变少, 十二指肠进入的食物量较少,死亡时间为饭后的1~ 2小时内; 所有食物均变成乳糜, 留有极少量的饭粒和蔬菜残渣, 死亡时间为饭后4小时; 食物基本或者完全排空, 仅留有极少量的蔬菜皮, 死亡时间为饭后 4~ 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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