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输出管理程序(含表格)
不合格输出管理程序(含表格)

不合格输出管理程序(ISO9001-2015)1.目的使不合格输出处于受控状态,明确标识、隔离和处置不合格品的职责,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3.1品保部负责对不合格输出进行标识、组织评估和处置。
3.2资材部、产品工程部和品保部负责不合格输出的评估和处置。
3.3总经理负责让步的批准。
4.定义:无5.工作程序5.1不合格进料的控制5.1.1IQC进料检验员依据SIP对进厂物料进行检验,并填写《IQC进料检验报表》。
如检验不合格,IQC应立即对不合格物料进行隔离,做好不合格标识,并提出处理意见,经资材部、产品工程部和品保部会签后作出处理决定,不合格处理方法包括:●选别;●加工;●让步接收;●退货。
5.1.2选别供方安排人员从不合格品批中选出合格品(紧急时,由制造部安排人员挑选),选出的合格品经IQC抽检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签。
抽检不合格品由IQC贴上不合格标签,并由仓库隔开存放,明显标识,并作退货处理。
5.1.3加工紧急情况下需加工处理时,由生管课通知制造部进行加工。
5.1.4特采IQC进料检验员判为“不合格品”的原材料,不影响生产使用,生产急需使用,由资材部、产品工程部和品保部会签后,经总经理批准可进行特采接收。
5.1.5退货品保部发出《来料品质异常联络单》给供应商联络退货。
5.1.5所有来料不合格,IQC均需发出《来料品质异常联络单》给供应商要求其进行改善。
5.2不合格在制品的控制5.2.1制程不良的处理:a)当制程中出现不合格时,由制造部负责对不合格输出进行隔离和标识,将不合格品交修理员进行修理。
b)对修理好的产品,由制造部进行全检,确认修理后的产品是符合要求的。
当制品无法修理时,由制造部申请报废处理。
c)当生产中出现致命不良时,生产线应停止生产,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开会检讨对策,并对当天生产的所有制品进行全检处理。
d)制造部对生产线发生的不良品进行统计,对占不合格比例高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和对策,将不合格控制在目标之内。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程序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1.目的:对公司管理过程中所有不合格品产品进行识别,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消除已产生的和潜在的影响,防止不合格产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
2.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过程中不合格产品的识别记录、隔离和处置。
3.职责:3.1接触物资的部门负责不合格物资的识别、记录、隔离、评价和处置。
3.2不合格产品由其产生部门负责识别和控制,其中由采购供方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由其采购实施部门负责。
3.3产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由经营部负责处置、验证和记录。
3.4管理者代表负责严重不合格品控制措施的批准,必要时请示总经理评审。
3.5相关部门配合不合格品的识别和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4.1不合格产品无论其属于物资(硬件、流程性材料)还是服务(软件、服务),均依其影响分为三类:4.1.1轻微不合格品与公司要求有偏差,但能达到合同或约定要求;已被公司接收,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不合格物资;未被公司接收,部分影响使用功能但不影响使用安全的不合格物资。
4.1.2 一般不合格品能导致最终产品与合同或约定有差异,但不会导致顾客明显不满,也不会导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不合格产品;已被公司接收,部分影响使用功能但不影响使用安全的不合格物资;未被公司接收,严重影响使用功能但不影响使用安全的不合格物资。
4.1.3严重不合格品能导致顾客明显不满,或能导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不合格产品;影响使用安全和已被公司接收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物资。
4.1.4对于频繁发生的相同原因导致的不合格产品或相同部门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提升一个严重级别进行处理。
4.2不合格品的判定和控制4.2.1物资采购到货后,生产部人员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时须填写“收货检验试验单”。
在入库前发生不合格品,经营部可随时将物品退还供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以作为供方评价的依据;在入库后发生的不合格品,库房需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执行本程序4.4条款。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1目的对不合格输出(过程、物料、半成品、成品和服务等)进行有效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适用于进货、生产过程、成品及退货品处理等各阶段产生的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3职责3.1总经理授权检验员负责不合格输出的判定,跟踪不合格输出的处理结果。
3.2不合格审理小组对不合格输出做出审理决定。
3.3负责对不合格输出进行返工等处置。
4程序4.1 不合格输出的来源1)采购及外包物料的不合格输出;2)生产过程发现的不合格输出(包括不合格在制品和成品);3)顾客退货的不合格输出;4)顾客提供产品中的不合格输出。
4.2 不合格输出的分类本公司不合格输出分为一般不合格输出、严重不合格输出;一般不合格输出——现有生产条件及工艺水平不可避免而又易于处置的不合格输出;严重不合格输出——出现成批不合格输出或高价值产品的不合格输出。
4.3 不合格输出的审理总要求4.3.1公司成立不合格输出审理委员会和不合格审理小组,分别审理严重不合格输出和一般不合格输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
审理人员包括:质量、生产、技术人员、检验员等相关人员,经顾客代表同意,由总经理批准。
参与不合格审理的人员须经过资格确认,由负责建立“不合格审理人员资格确认表”。
4.3.2 当产品不合格时,如属于一般不合格提交不合格审理小组审理,由检验员负责,包括一般性返工、非成批报废,不涉及产品性能的不合格品,有权做出返工、报废的处置决定;如属于严重不合格应提交不合格输出审理委员会审理,对出现成批不合格输出或高价值产品的不合格输出、关重件性能超差或影响整机性能和安全性可靠性的严重不合格品,有权做出返修、报废、让步接收和降级使用等处置决定。
4.3.3 对不合格审理小组审理发生争执时,可提交不合格输出审理委员会审理再次审理。
如果需要改变不合格输出的审理结论时,需由总经理签字决定。
4.3.4不合格输出的审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输出有效,不能作为以后审理不合格输出的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程序(含表格)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管理程序(ISO9001-2015)1.目的:确保不合格发生后能及时调查原因,采取有效纠正措施,防止再发生同样的问题。
2.范围:本公司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改善统计技术的运用。
3.权责: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按下表执行纠正措施:4.定义:(无)5.作业流程5.1.1以上质量异常发生时,应由以上表中规定的部门填写适合表单送相关部门。
5.1.2供方的纠正措施:若供方来料不良,则由IQC填写《进料异常通知单》,采购部联络供方,由其分析原因并完成纠正措施;品质部应予以跟踪、确认。
5.1.3 本厂内部的纠正措施:a)本厂内部制程出现严重不良/不良连续发生或成品抽检不合格时,,由品质部开出《巡回检查异常联络书》或《品质异常处理单》交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品质部应予以跟踪、确认。
b)当质量/环境目标或环境绩效出现不符合时,管理部发出《纠正措施报告》,并由管理部进行跟踪确认直至问题改善。
c)内审发现不符合项依《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执行。
d)管理评审决议事项依《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执行。
e)客户满意度测量发现客户不满意时依《客户满意度测量控制程序》执行。
5.1.4客户投诉、退货之纠正状况:a)客户投诉/退货之纠正,由品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填写《客户投诉处理单》,相关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直至问题改善,待品质部验证合格后将完成情况回复客户以取得客户满意。
具体参照《客户投诉控制程序》执行。
5.1.7 改善效果与确认:a)由(表一)所列权责部门依责任部门拟订措施及预估完成日期追踪。
b)若未改善,应要求重新分析原因及拟订对策,直到完全纠正。
5.1.5需要时,更新策划期间确定的风险和机遇,具体参见《风险管理程序》。
5.1.6如有必要,经确认有效的纠正措施应修订于相关的体系文件之中,具体的修订作业遵照《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5.1.7品质部或管理部应将所有纠正措施汇总登记在《纠正措施一览表》。
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应提交管理评审会议予以效果检讨、确认其合理性与有效性。
iso9001不合格输出管理程序

不合格输出管理程序(ISO9001-2015)1.0目的对不合格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处置,防止其非预期的交付或使用。
2.0范围适用于销售服务全过程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识别和控制。
3.0职责3.1生技部:负责不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识别和评审,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不合格产品和服务纠正后的再次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3.2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意见的审批。
4.0工作程序4.1不合格的分类a)产品不合格:包括供方提供给公司,或由公司交付给顾客的实物产品的类别、规格、化学成分、包装、标识、货物交付数量及交期不符合等方面的不符合。
b)服务不合格:包括文件信息不完整、不及时、无沟通、投诉处理不及时、处理结果无跟踪、无验证、服务过程或服务结果造成顾客投诉等。
4.2不合格的标识和记录a)产品不合格:由生技部负责采用标牌和隔离放置的方式予以标识。
b)服务不合格:由生技部采用“管理看板”和“红牌”登记的方式进行标识。
c)发生上述不合格,生技部负责登记《销售服务不合格处置记录》。
4.3不合格产品和服务的隔离a)产品不合格:由生技部放置于指定区域进行隔离。
b)服务不合格:可行时,由生技部设置固定区域进行隔离。
4.4不合格的评审生技部经理根据实物产品的要求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根据销售和服务的要求对不合格服务进行评审,判定不合格的性质,必要时征询顾客意见后,提出不合格的处置意见。
4.5不合格产品和服务的处置a)生技部负责按既定的意见方案,实施不合格产品和服务的处置。
b)采购产品不合格的处置:一般采取拒收的处置方式,如果确定接收,则由生技部提出明确的理由,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方可生效。
c)交付产品不合格的处置:可采用召回、补货、换货、退货或降价等处置方式。
d)不合格服务的处置:通常采取重新提供或终止服务的处置方式。
e)在不合格产品和服务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f)不合格性质及采取措施的记录由生技部整理保存,定期归档。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1.目的对不合格品加以识别、区隔、风险评估、重新处理,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流入客户手中。
为对品质异常能及时反应及处理、预防、消除异常原因,以维持品质系统正常运作。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进货至成品交付后所有原材料、成品,由于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或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品质不符合的控制。
3.定义3.1.不合格品(Nonconformity):超出接收标准,不满足要求的产品。
3.2.返工(Rework):由原加工流程对不合格品重新加工使产品符合需求规格。
3.3.修理(Repair):增加加工流程以对不合格品加以修复,使其符合需求规格。
3.4.挑选(Sorting):对不合格品加以挑选,以区别等级。
3.5.报废:无法作挑选处理并不可能进行重工或修复的不良品及维修成本高于制作成本之不良品。
3.6.批退(Reject):品管单位检验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有品质异常不满足需求状况时,将检验品整批退还供应商或制造单位,并要求处理的情形。
3.7.特采:于进料、生产过程或最终成品发现的不合格品,因客户、生产需求急迫,客户或销售部代表客户同意授权,或投入后不影响产品功能、构造机能、特殊外观要求及应用功能性,不造成人身安全,可满足最终客户使用品质的不合格品做特殊接收的状态,等同让步接收。
3.8.降级、降档:因产品检验不符合定义标准要求,而采用更低标准确认接收、降级处理的状况。
4.职责4.1.质管部4.1.1.负责不合格品处置活动之协调,包含来料不合格、生产中不合格、顾客反馈不合格等。
4.1.2.定义不合格品的区分、隔离及标示方式;4.1.3.评估定义不合格品的挑选方式及标准;4.1.4.品质异常发生时,不合格品紧急处理方式要求;4.2.生产部4.2.1.负责对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区隔作业及相应的标识。
4.2.2.执行对品质异常发生时不合格品的应急处理要求;4.2.3.按照工艺及质量提供的方案执行不合格品品的返工、修理、挑选等作业4.2.4.负责生产原因造成品质异常之分析与改善;4.3.工艺部4.3.1.品质异常发生时之应急处理方案拟定。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含表格)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ISO9001:2015)1.目的:验证产品和服务已经符合要求,确保不符合要求的输出得到识别和控制,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进料、过程成品、半成品、搬运、客户退货等和服务的不合格。
3.权责:3.1.质检部:对本程序过程管理负责,产品和服务放行的监视和测量,不合格品的统计分析,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的跟踪验证。
3.2.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理,必要时负责办理让步接收申请;产品和服务按作业规范生产。
3.3.技术部:负责不合格输出的评审。
4.定义:4.1.紧急放行:对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投入下道工序所采取的措施。
4.2.特采放行:未达到质量标准,降低标准要求宽收。
4.3.不合格输出:指不符合预期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不合格品、报废品、顾客退货。
5.工作流程:5.1.产品和服务的验证:质检部依质量策划确定产品和质量体系要素的质量目标和要求,确保下列各项质量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5.1.1.生产管理:5.1.1.1.工序名称。
5.1.1.2.工序作业内容。
5.1.1.3.生产使用设施。
5.1.1.4.控制项目/控制条件。
有关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和更新。
5.1.2.质量管理:5.1.2.1.检验项目;5.1.2.2.判定依据;5.1.2.3.监视测量资源;5.1.2.4.检查方法和质量管理记录。
5.2.发现不合格输出:5.2.1.生产过程发现不合格输出时,应对当前加工制止,已生产出产品隔离、并做好不合格标识;5.2.2.交付合的产品发现不合格输出时,应停止提供产品和服务,及时与顾客协商,必要时召回产品;5.2.3.可疑产品由所在的责任部门直接通知对应的部门或车间的质量检验人员进行质量状态的确认,经确认合格的可以按正常生产流程转序或交付,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按以上程序处理。
5.3.IQC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置:5.3.1.若IQC判定为不合格时,由经营部、质检部及生产部根据生产状况及质量不良现象会签,由总经理判定退货、加工使用或特采。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1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不合格品控制、评审、处置原则与程序,评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目的是对识别出的不合格品实施控制和处置,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并及时采取措施,增强顾客满意。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研制、生产全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理。
3 职责3.1品质管理部是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不合格品审理机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顾客要求时,需征得顾客同意。
3.2不合格品审理机构负责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置,负责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分析,明确不合格品处理意见。
3.3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
4 工作程序4.1 不合格品审理机构的设置设立三级不合格品审理机构,不合格品审理人员需经综合管理部对其资格确认,并保留总经理以文件形式任命,顾客或其代表有要求时应得到顾客及其代表的同意。
4.1.1 一级不合格品审理审理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公司质量主管领导及相关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主管设计师、主管工艺师、主管质量管理员组成。
其审理范围见表1。
4.1.2 二级不合格品审理审理组由公司质量主管领导任组长。
成员由相关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设计师、工艺师、质量管理员组成。
其审理范围见表2。
表24.1.3 三级不合格品审理审理组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一般由相关部门/车间质量管理员组成。
其审理范围见表3。
4.2 不合格品审理原则4.2.1 审理不合格品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即原因查不出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审理未结束的不合格品及同批生产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2.2 不合格品审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不能作为以后不合格品审理的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4.2.3 改变不合格品审理结论,必须由总经理签署书面决定。
4.2.4 在不合格品审理过程中,审理组长可请未得到授权的技术人员或外部技术专家参与不合格品的分析,其提出的处理意见须得到授权审理人员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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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输出管理程序
(IATF16949-2016)
1.0目的
为了明确不合格品的判定方法和处理权限,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及交付给客户,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2.0适用的范围
对本厂所有不合格物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控制均适用本程序。
3.0职责
3.1品质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与保持工作;
3.2生产部负责对制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示、隔离、处置及记录。
3.3品质部对进料、制程、成品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标示、隔离及记录。
3.4仓库对来料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协助采购与业务开展退货作业。
3.5采购负责对不合格进料进行退货处理。
3.6市场部负责将客户退货信息告之相关部门,并将退货处理结果向客户报告。
4.0定义
不合格品:没有满足规定要求的物料。
可疑品:标识不清、设备失准等情况产生的产品,可疑状态之可疑品,需贴“待处理”标识,置于“不合格品区”,不可使用和交付。
5.0工作程序
5.1不合格品的标示和隔离
5.1.1凡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生产部门作业人员应对其进行标示。
标示完毕后,应将其放入经标示的不良品区内隔离存放。
5.1.2批量不合格品的标示和隔离
a.对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批量不合格品,品质部IQC人员应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标示,并由仓库人员将其放置于经标示的不合格品区域内隔离存放。
b.对客户退回的批量不合格品,由仓库收货人员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标示,并将其放置于相应的不合格品区域内隔离存放。
c.对客户退回的不合格样品,应由品质部对其进行适当的标示,并由品质部相关人员对其不合格原因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处理。
5.2不合格品的记录
5.2.1对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由品质部IQC人员将不合格状况记录在《进料检验报告》上。
5.2.2对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应由品质部相关检验人员和生产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将不合格状况分别记录在《生产日报表》、相关制程检验报告上。
5.2.3成品不合格状况记录在《成品入库检验表》《成品出货检验表》上。
5.3不合格品的评审:
5.3.1不合格品的判定依据:有关过程的检验标准或限度样品。
5.3.2进料不合格物料由品质部主管做出评估,但最终判定权由经理级以上裁决。
5.3.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含半成品及成品)的最终判定权限为品质
部主管。
因特殊情况品质部不能对不合格品的性质作最终判定时,应由品质部组织工程部、生产部等相关技术人员联合对其进行评审,并与客户沟通由此获得判定结果。
5.4不合格品的处理
5.4.1处理方式:A.重工(返修)B.让步接受(特采)C.报废
5.4.2处理方法:
5.4.2.1对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制作《退货单》,并由采购人员通知相应供货商要求退货。
5.4.2.2因生产需要,需对判退的进料物品作特采处理时,由采购人员提出特采申请,经生产部、品质部等部门评审后,交经理级以上审定是否予以特采。
若准予特采,则由品质部进料检验人员按《标识及可追溯性程序》的要求对特采物品开展标示作业;若不予特采,则由仓库按本程序5.4.2.1的要求开展作业。
5.4.2.3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由生产部填写《退料单》,经品质部确认后进行相关处理。
5.4.2.4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对其进行选别或返工,返工时需要有特定的返工作业指导书。
对选别或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允收标准的不合格品,则由生产部相关人员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品质部负责人(或以上)确认或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报废品须由货仓人员将其放置于报废区域内存放。
5.4.2.5对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仓库根据业务或客户提供的退货资料,对退回的物品进行清点。
若发现实物
数量与资料不符时,要及时告之业务人员,以便其与客户联络并做相关处理。
B.仓库对退货清点完毕后,须在货品上标示“退货品”字样,并将其放置在相应的不合格品区内存放;或将退货品直接放置在经标示的退货区内存放。
C.仓库应及时将客户的退货情况告之品质部,品质部应安排相关人员对退货物品按相关的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作业。
D.品质部须组识相关人员对检验的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按照不合格品评审的处理结果开展相应的选别或返工作业。
E.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处理完毕后,生产部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告之业务部,以便其及时与客户沟通,安排后续的补货事宜。
5.5所有的不合格品处理需由责任部门开出《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经品质部确认后,呈经理核准后按结果处理。
5.6产品特采:当成品检验或出货时发现其产品存在不良(偏离客户/产品规范等要求时,但非功能性不良),因需紧急出货等特殊情况下要特采时,品质部应立即召集工程部、产品部等部门一起评估其特采风险及确定特采结论,并将其特采信息及结论报事业部副/总经
理及最高品质负责人确定;综合评估后若决定特采,则由品质部立即通知驻厂客户或客户对应接口负责人,请其评估及确定是否可特采;若客户同意特采,则品质部通知生产入库或仓库出货、并在出货检验记录表中注明特采信息,如保存有效期限或授权数量方面的记录,当授权期满时,公司还必须确保符合原有的替代的规范和要求,被授权的材料运时,必须在各包装箱上作适当的标识(此要求同样适用于采购来的产品)。
若内部评估不予特采或客户不同意特采,则按不合格品返工/维修/报废流程执行。
5.7库存不合格品管理:品质部通过复检在仓库检到不合格品时,及时将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同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经品质部经理或相关部门评审确认后,按评审结果处理。
5.8返工/返修产品的控制
5.8.1品质部在决定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之前,需要进行风险分析(如:FMEA)方法来评估返工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客户有所要求,品质部应在开始产品返工/返修之前与客户取得沟通,等到书面或邮件批准。
5.8.2工程部根据产品特性要求制定符合控制计划的返工/返修流程。
包括返工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与可追溯性要求并交现场人员使用,对返工产品之后的相关信息如:数量,日期及追溯性的信息记录于《检验报告》之中。
对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品质部填上“返修品”标识并注在检验记录上注明相关的批号,同时与客户沟通以得到顾客形成文件的让步接收。
5.8.3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当品质部确认产品关键特性失效时,该类产品直接进行报废处理。
5.9客户通知
当不合格品被发运时,市场部立刻通知客户。
5.10不合格记录
所有不合格应保持记录,并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不合格的描述;
b)所采取措施的描述,包括获得让步的描述;
c)不合格处理授权人签。
6.0相关文件
6.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6.2《产品检验与放行管理程序》
7.0相关记录
7.1《进料检验报告》
IQC进料检验报告
(2).xls
7.2《生产日报表》
生产日报表 (7).xls
7.3《成品检验报告》
QA成品检验报告.x
ls
7.4《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