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亚里士多德的矫正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探析》范文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探析》篇一一、引言亚里士多德作为古代希腊的伟大哲学家,他的正义思想不仅在西方哲学史上有着重要地位,而且对现代社会伦理建设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分析其理论内涵、历史影响以及现代价值。
二、亚里士多德正义思想的理论基础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是基于其对人类社会的理解,以及个人品德与道德生活之间的关系建立的。
他相信社会生活的本质在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共同繁荣。
在这样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他的正义思想。
首先,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一种美德,是个人品德的体现。
他认为,正义的本质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使每个人都能在平等、自由和安全的环境中发展自己。
此外,亚里士多德还认为正义涉及到道德评价,具有社会普遍性和相对稳定性。
其次,亚里士多德区分了自然正义与约定正义。
他认为自然正义是永恒不变的,是人类理性和自然法的体现;而约定正义则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变化。
尽管二者有所区别,但都为人们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道德指导。
三、亚里士多德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分配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分配社会资源时,应遵循公平原则,使每个人都能获得其应得的部分。
这种分配应考虑个人的贡献、能力、需求等因素,以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2. 矫正正义:当人们违反了契约或法律时,矫正正义就发挥作用了。
它要求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惩罚或赔偿,以恢复社会的和谐与秩序。
3. 法律与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也是实现正义的重要手段。
他强调法律应该反映普遍的道德标准,引导人们的行为和观念,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四、亚里士多德正义思想的历史影响及现代价值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在古希腊时期就对伦理学和政治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中世纪及近代,其思想仍为众多学者所重视,成为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的重要理论基础。
在现代社会,亚里士德斯的正义思想依然具有重要价值。
亚里士多德正义观

浅谈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古希腊地中海边孕育法律的摇篮亚里士多德是古代希腊著名学者和伟大的思想家,是雅典“三杰”之一,留下了许多伟大的思想火花。
他的法律思想,在其折中主义哲学思想指导下,比较重视法律在城市国家中的作用,这种态度是和他以中庸之道为核心的共和政体的思想紧密相关的。
但我们更欣赏他的法律正义论,这个理论创新让法律在爱琴海畔开始孕育,并不断发展,他指出:“要使事物合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平衡;法律正是这样一个中庸的权衡。
”什么是正义呢?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一种美德。
至于美德则是指人能够摆脱欲望的能力,即使一个人本身好,又使他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的那种性格状况。
这也就是说,美德是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
具体的说,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正义观有三层含义。
首先是正义的法——理性的表现和正义的化身。
无论是从词源结构、逻辑或者是从法学理论上来说,法和法治都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在亚里士多德的代表作《政治学》一书中,法和法治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亚里士多德把法定义为“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灵和理智的体现”,在他看来,法律是理性的体现,代表着正义,为世人所公认的公正无偏私的权衡。
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用来反驳柏拉图人治主张的强有力论点。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以正义为原则,正义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其实质在于“平等的公正”,它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
而由正义派生出来的法律,是可以裁断人间的是非曲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就是正义的体现,服从法律就是服从正义。
可见在这一点上,他把法律和理性及正义等同起来。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与其平等观是联系在一起的。
他的这种平等是相对的。
他认为阶级是自然产生的,人天生就具有不平等性。
但他同时又认为人与人之间还存在着相对的平等性。
他把平等分为数量上的平等和比值上的平等。
所谓比值上的平等,是指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平衡映称的事物。
他认为按各人的价值进行分配是合乎理性和正义的。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的伟大哲学家和思想家,他对公正这一道德价值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之一,也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
以下将对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道德品质,是人类行为的基础。
他把公正定义为一个人具备处理他人间的利益关系和分配资源的能力和意愿。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公正的人应当力求在人际关系中维护公平和平等,以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应得的待遇。
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分为两个层面:分配公正和交换公正。
分配公正是指在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源分配方面的公正原则,例如在分配财富、权力和社会荣誉时应考虑到人们的贡献和需要。
交换公正是指在个人间的交往关系中保持公平和平等,例如在交易和合作中应互相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中庸之道,是遵循理性和客观原则的结果。
他认为,公正需要根据每个情况的具体情况来加以判断和实践。
公正不同于平等主义,它关注的是个体的差异和需求,而不是简单地追求平等。
亚里士多德通过理性和客观的思考来判断什么是公正的,并且认为公正需要在实践中实现。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需要通过公共教育和文化传承来培养和强化。
他认为,一个公正的社会需要有公共规则和价值观的约束,而这些规则和价值观应当通过教育和文化传承来培养和弘扬。
只有通过培养和发展人们的道德品质和理性能力,才能实现公正的社会。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被誉为西方哲学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学说涉及众多领域,其中包括对于公正观的探讨。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其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他的伦理学思想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探讨其观点和影响。
需要了解亚里士多德对公正的定义。
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他认为公正是一种中庸之道,是在不同情境中平衡各种因素,使得人们可以按照其应有的地位和价值得到对待。
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分为两种:一是按照平等原则的公正(正义),另一种是按照比例原则的公正(比例正义)。
前者是指对于平等的人应当平等对待,而对于不平等的人应当区别对待;后者则是指按照人们的贡献或者价值不同给予不同的待遇。
这两种公正都有其道理,但在实际情境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和选择。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他的伦理学中,公正是德行的一部分,是塑造人格和品德的重要因素。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一个人只有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和幸福。
而在社会层面,公正同样是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基石,只有在公正的基础上,社会才能实现持续的进步和繁荣。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讨论,更是一种道德上的追求和行为上的指导。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正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要随着情境和特定条件的改变而灵活调整。
他在《政治学》中指出,公正没有固定的标准,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
这就要求人们在实践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智慧和判断力,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判断。
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在当代同样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公正的原则。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其伦理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公正观的浅析,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伦理学思想,同时也能够为当代社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之一,他对公正观的思考和阐释对于后世的影响深远。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他众多著作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对于他的伦理学体系来说,公正观更是一个核心概念。
本文将对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从中探讨其思想的内涵和对当代世界的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首先表现在他对公正的定义上。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定义为“在我们自己的利益和别人的利益之间进行调节的美德”。
这一定义强调了公正在人际关系中的重要性,指出了公正是一种平衡和调节的行为。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对于利益的平衡和调适。
在人际关系中,公正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和善待,同时也需要考虑到自己的利益,达到一种平衡和协调。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还表现在他对公正的分类上。
他将公正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普遍公正和特殊公正。
普遍公正是指一种普世的平等和公平的行为准则,适用于所有人。
而特殊公正则是指一种根据具体情况而产生的公正行为,适用于特定的个体或特定的情境。
亚里士多德认为,普遍公正是普遍适用和不可抗拒的,而特殊公正则是具体情况下的灵活应变。
这种分类为我们理解公正提供了一种范畴化的思路,使我们能够更清晰地思考和界定公正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还体现在他对公正实践的分析和指导上。
他认为,公正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准则,更是一种实践和行动。
在《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公正实践的四个原则:中庸之道、平衡与均衡、善的实践和充分的正义。
中庸之道强调了适度和平衡,认为公正是一种平衡的艺术,需要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平衡与均衡则是指对于各种利益和需求进行平衡和调节;善的实践是指公正需要建立在善的基础上,只有善良的人才能做出公正的行为;充分的正义则是指公正需要在道德和法律上得到充分的认可和保障。
这些原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具体的行动指南,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实践公正。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对当代世界依然有着重要的启示和价值。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之一,在其众多的哲学理论中,公正观是其政治哲学的重要部分。
亚里士多德对公正观的理解深刻而全面,通过对其文献的研究以及理性思考,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
一、公正即中庸一个人不可能做到全天候的公正,但是每个人都必须保持公正的态度,在不同的情境下,保持合适的公正度。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中庸的态度,即不偏向任何一方,不占据任何一方的立场,可以在别人的冲突之间保持中立并寻求公平的结果。
公正的中庸态度要求人们看待一件事情或一个问题时,不因为自己的立场而偏视一方,要在思想上达到中庸,审慎地对待每一个问题,保持冷静和客观。
二、公正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实现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并不是天生的本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实现的。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必须时刻保持公正的态度,因为公正需要人们不断地思考和行动。
人们需要认真审视自己的内心,识别自己的偏见和错误,并不断纠正和改进。
只有不断地努力实践,才能不断追求公正。
三、公正需要在法律制度中体现亚里士多德还认为,法律制度是公正的重要体现。
公正的法律制度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还应该考虑到每个人的尊重和尊严。
公正的法律制度需要遵循基本的道德原则,并必须能够平衡各方的利益和权利,让每个人都能享有应有的平等和公正。
法律制度的公正必须在法律体系中得到体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保障社会公正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正观是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中的重要部分,通过中庸的态度、不断的实践以及法律制度的体现,人们才能保持公正的态度和做出公正的决策。
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能做到公正,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说起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嘿,这可真是个有深度的话题,但咱们也别怕,咱们用大白话聊聊,看能不能让这高大上的哲学思想,变得跟咱们邻居老王聊天似的亲切。
亚里士多德啊,那可是古希腊的大牛人,他的脑袋里装的智慧,就像咱们过年时家里的糖果盘,满满当当,甜到心里头。
他琢磨的正义,可不是简单的“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那么简单,他想的是,怎么让整个社会,像咱们家那温馨的小院一样,和和睦睦,井井有条。
他说啊,正义就像是那太阳,不管你是大树还是小草,都能照到你,不偏不倚。
在他眼里,正义有两种,一种是分配的正义,一种是矫正的正义。
听起来挺玄乎,其实说白了,就是分东西要公平,犯了错得改正。
分配的正义,就像是咱们分蛋糕。
想象一下,家里买了个大蛋糕,得怎么分才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呢?亚里士多德说,那得看每个人付出的努力和贡献。
比如,老爸每天辛苦工作赚钱,老妈操持家务照顾全家,那他们自然应该多分点。
这样分,大家心里都服气,因为觉得公平。
这就是分配的正义,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矫正的正义呢,就像是咱们不小心打破了邻居家的玻璃。
这时候,就得站出来,说声对不起,然后赔给人家一块新的玻璃。
亚里士多德说,这就是矫正的正义,做错了事就得承担责任,恢复原来的平衡。
这就像咱们常说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做错了就得改,得让人家心里头舒坦了,这才算完。
说到这儿,你可能会想,这正义观跟咱们日常生活有啥关系呢?嘿,关系大了去了!你想啊,咱们每天跟同事相处,跟家人朋友打交道,哪能不遇到点磕磕绊绊?这时候,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就能派上用场了。
它告诉咱们,无论是分东西还是处理矛盾,都得讲个公平合理,这样才能让大家都心服口服,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而且啊,这正义观还教会咱们一个道理:做人得讲良心。
就像咱们常说的“人在做,天在看”,你做了啥好事坏事,老天爷都看着呢。
所以嘛,咱们得时刻提醒自己,做事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别人,这样才能活得坦坦荡荡、问心无愧。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为重要的一位,他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公正观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重要内容,它是他对社会正义和道德行为的看法。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对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公正是一种中庸的行为。
他认为公正的人是一个能够自觉实现自己价值的人,他既不能偏离实际,也不能陷入过分的主观情感中。
亚里士多德指出,公正的人能够正确评估事物的价值,并将其付诸实践。
公正的人既不激进也不保守,而是能够在不同情况下准确地把握和平衡各种价值。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强调了目的论的思想。
他认为公正的行为是为了实现人的最高目标而进行的,而这个最高目标就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一个全面而持久的状态,它包括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
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在实现自己的幸福的才能对他人实施公正。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与人的社会关系紧密相关。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并且社会关系是人生活的基本条件。
在社会关系中,公正成为了一种行为准则。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的行为是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它能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公正的方法,即依据平等原则和差异化原则进行公正判断。
他认为,在实践中要根据每个人的才能和贡献来进行公正评价和分配。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基于中庸的行为原则、目的论思想和社会关系的。
他认为,公正是一种同时实现个人和社会最高目标的行为准则,它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原则来评价和分配,以实现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考基础,它对于我们理解和实践公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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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亚里士多德的矫正正义观
中图分类号:k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08)10-00
摘要:矫正正义观是亚里士多德正义观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重点分析了亚里士多德矫正正义观的内涵及其为实现矫正正义
而提出的各种措施,并对其进行了历史评价。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正义观矫正正义观
一、亚里士多德的矫正正义观是其正义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与公正、公平等是属于同一序列的概念,因此,在其著述中这些概念是通用的。
他说:“所谓公正,一切人都认为是一种由之而做出公正的事情来的品质。
由于这种品质,人们行为公正和想要做公正的事情。
”[1](p88)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两类:从关系角度将正义分为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从范围角度将正义分为家庭正义与政治正义。
亚里士多德的矫正正义观是其特殊正义观中的一部分,相对于普遍正义是就公民与社会的关系而言,特殊正义是就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它以“平等”为主要原则。
特殊正义仅限于经济关系和物质利益领域,要求人与人之间实现公平的分配,包括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和交换正义。
分配正义的实质是“比例平等”,依据社会成员各自的价值确定其标准,分配社会财富、荣誉等。
强调分配因人而异,平等的人应受平等待遇,不平等的人应受不平等待遇。
区分人的价值的根据是公民的血统、财富、地位、品德、才能、绩效
等各种因素的总和。
交换正义遵循“等价原则”,即交换双方的所得与所失应当相等。
矫正正义则属于非自愿交换中的正义,即强制均等。
与其相关的是部分罪行,如盗窃、勒索等。
行为者的情形是利得,受害者的情形是损失,而矫正正义是两者的中间。
由于非自愿交往,交往双方间由原始的平等状态变成现在的不平等状态,矫正正义的执行人、裁判者就要运用算术平等的方法,划清双方责任的归属,查明受侵害的程度,运用刑罚来剥夺行为者的利得,以恢复双方原来平等的状态。
二、亚里士多德为实现矫正正义而提出的措施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既是城邦的善,又是个体的善;既是制度规范的原则要求,又是个体道德的原则要求。
因此,社会规范和个体美德是正义的两种属性,为实现矫正正义,需从以下入手: (1)完善城邦的政治法律制度。
亚里士多德为完善城邦的政治法律制度提出了各种措施,主要如下:
①实行法治。
亚里士多德反对柏拉图的“人治”主张,认为若万事都以个人的命令为依据是不符合正义原则的。
实行个人统治,无异于在政治中加入“兽性的因素”,而“法律恰恰正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祗和理智的体现”。
[2](p199)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公正、无偏私地贯彻执行矫正正义的原则。
他认为,法治指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即良好的法律是前提,服从恶法不是法治。
有了良好的法律,
全体人民,包括统治者应一律服从,否则也不会实现法治。
②选择优良的政体,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
“只有具备了最优良的政体的城邦,才能有最优良的治理;而治理最为优良的城邦,才能有获致幸福的最大希望。
”[2](p169)亚里士多德主张建立权力制约和平衡机制,使执政者能够秉公办事。
他认为,一切政体都有三种职能:议事、行政和司法。
一个优良的政体在创设时必须考虑每一种职能如何才能够对其他两种职能形成监督与制约,才是健全的机构。
只有建立起这种权力制约和平衡的机制才能使矫正正义的执行者、仲裁人在执法过程中公正地、无偏私地贯彻矫正正义的原则,使行为者和受害者重新回到原来的平等状态。
(2)提倡个体的美德。
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当人们不仅了解社会规则,而且从内心深处认同并自觉服从这些规则时,社会正义才能实现。
城邦治理是城邦追求善的手段,而个人美德是城邦治理的基础。
如何提高个体的美德呢?亚里士多德首推教育,他提出“灵魂教育”与“实用教育”的概念。
三、对亚里士多德矫正正义观的历史评价
亚里士多德的矫正正义观的提出是同当时古希腊社会的社会历
史状况有直接联系的。
在此之前,社会之中就形成较为庞杂的正义观念。
通过对自然的研究,古希腊早期的自然哲学家们得到关于均衡与和谐的观念,关于各种元素之间适当的比例产生自然界的均衡与和谐的观念,关于天体间适当的数的比例关系形成天体间和谐的观念等。
关于自然秩序的概念被直接运用于社会政治领域,从而形
成关于城邦的正义、和谐等一系列思想。
公元前6世纪末的毕达戈拉及他所创立的学派进一步发展了“和谐”的思想。
随着古希腊奴隶制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系列的社会、政治和道德行为急需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
正义根源于经济,依赖于政治,服务于社会。
因此,亚里士多德时代奴隶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是其正义观得以系统化、理论化的又一重要原因。
就当时社会状况而言,正值古希腊社会的大变革时代,经过伯罗奔尼撒战争和马其顿帝国的入侵后,伯利克里时代一去不复返,希腊社会动荡不安,社会成员两极分化,阶级矛盾尖锐。
因此,广大人民特别是既拥有一部分政治权利又能够过上比较殷实的生活的中产阶级迫切
需要稳定,需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宁、和谐的家庭生活,而所有这些矛盾的解决和人民愿望的实现就突出地表现在社会状况各方
面的协调与和解上。
因此,以中庸为本位的调解两大对立群体之间矛盾和冲突的矫正正义观在此情况下便应运而生了,它对于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促进生产力发展,起着一定的进步作用。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