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生产20条举措

安全生产20条举措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下面我们将介绍20条安全生产的举措,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1. 加强安全培训:举办定期的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紧急逃生等方面的培训。
2. 定期检查设备:对所有生产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3.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
4.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和问题,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5.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6.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员工传递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7. 进行危险源辨识: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 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9. 配备安全防护设施: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10. 打造安全文化:通过组织各类安全活动,培养和弘扬企业的安全文化。
11. 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规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12.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13. 提供员工心理辅导:为员工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员工应对工作压力和工伤事故带来的心理困扰。
14.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15.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对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16. 加强对外聘请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外聘请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围。
17. 定期组织安全演讲比赛:通过组织安全演讲比赛,提高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
18. 强化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与供应商建立安全管理合作机制,确保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具体措施:1. 预防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并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并维护安全设备和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疏散通道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并消除隐患;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准备处理突发事故。
2. 培养安全文化: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建立安全奖惩制度,鼓励员工参与安全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3. 现场管理:制定详尽的工作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监测,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和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安全防护设施:根据具体工艺和生产环境,设置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防护眼镜等;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鞋、安全帽等,保护员工的身体安全。
5. 安全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行火灾逃生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和组织疏散能力;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重大危险源治理:对涉及高风险、大危险的设备和物质进行严格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安全操作;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减少对环境和人员的危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汇报和处理重大危险源的问题。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具体措施,通过执行和落实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同时,每个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

1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安全生产。
以下是1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1.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企业应该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宣传,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3.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盲区。
4.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5. 确保安全设备完好。
企业应该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完好度,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6. 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的生产环境和作业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员工安全。
7.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该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
8. 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9.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企业应该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监护,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10. 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该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完好度。
11.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12. 做好安全生产技术研发。
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3. 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测。
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4.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安全生产16项措施

安全生产16项措施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关系着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16项安全生产措施:1.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合理安排工作流程,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3.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备等,确保员工可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4.强化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安排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6.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危险源的防范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开展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增加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技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8.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到人。
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意识。
10.加强消防安全: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1.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12.设立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13.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倡导安全优先的企业文化,通过组织各类安全活动,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
14.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
15.加强对特殊岗位的安全培训:对一些岗位要求特殊技能或有特殊安全风险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
16.建立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安全生产八条措施

安全生产八条措施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八条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是预防事故的基础,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让员工知道如何避免事故和如何应对事故。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规范作业流程和作业程序,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
三、加强安全检查监管
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监管,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现场安全。
四、完善应急预案
事故难以避免,企业应该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六、加强安全投入
企业应该加大安全投入,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应该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让员工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安全意识。
八、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让员工在思想和行为上时刻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形成安全文化的共识。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措施有哪些

安全生产措施有哪些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为此,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危害。
下面就介绍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措施: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意识教育、操作规程培训、应急逃生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制定安全文化教育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文化知识和素养,使其形成安全意识和行为。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3. 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做到事故上报不拖延、事故查处不留空白。
三、加强安全设施建设1. 安全标志标识。
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引导员工正确操作。
2. 安全防护设施。
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安全风险评估,合理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杆、警示线等设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1. 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和更新。
2. 配备应急设备。
配置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设备等,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控制和处置。
五、加强安全监测和隐患排查1.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出薄弱环节和隐患形成的原因。
2. 定期安全检查。
对设备设施、操作流程、安全规范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1.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提高安全监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2. 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智能监测等,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率和精确度。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1. 利用企业内部媒体,发布安全生产宣传信息,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安全生产十条措施

安全生产十条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目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实施步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安全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2.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他们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实施步骤:•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组织专业培训师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准确、有效;•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处理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或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知识的关注度。
3. 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提示牌目的:提醒员工和来访者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实施步骤:•对危险区域、设备和物品进行标识,明确危险性和禁止行为;•在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提示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定期检查和更换破损的警示标识和提示牌,确保其有效性。
4.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目的: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形成责任倒查机制。
实施步骤:•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责任不落实者进行追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5. 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目的: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实施步骤:•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和检修方案,按时进行维护和检修;•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确保维护和检修质量;•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建立设备故障统计和分析机制,提高设备可靠性。
6. 加强危险源管理目的:识别和控制危险源,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实施步骤:•制定危险源辨识和评估标准,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危险源造成事故,如隔离、防护等;•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更新危险源管理措施;•对特殊危险源进行专项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科学、合理的责任制度。
3.加强职工安全培训:组织职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作业操作规范:制定合理的作业操作规程,确保职工按规定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5.加强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6.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保证设备运行安全。
7.提高紧急救援能力: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救援流程,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8.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建立健全安全档案资料,明确责任人,使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9.加强危险环境安全防护: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危险环境对生产作业的影响。
10.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或限制相关作业。
11.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12.加强对外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外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执行,并加强监督和指导。
13.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评估:在使用新技术、新工
艺之前,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安全可靠。
14.提高安全设备的使用率:合理配置安全设备,提高使用率,确保设备的有效作用。
1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实现对
安全生产数据的及时监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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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二)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七)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依法经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八)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并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八)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中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一千人的,至少配备八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的,至少配备十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五)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六)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七)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八)生产经营单位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以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六)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八学时;其他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学时。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招用的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换岗、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工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均不得少于四学时。
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
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在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检测、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发现现有工艺、在役设备存在危及生产安全因素的,应当及时改进或者更新。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一)建立运行管理档案;(二)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三)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四)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和安全评价,并提出完善监控的措施。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生产经营单位推荐或者指定检测、安全评价的中介服务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方法,将安全生产条件纳入集体合同,实行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矿山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经营、安装、维修、改造、使用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以及周边防护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居民区(楼)、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内,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不得批准设置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违法批准设置的,原批准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批准,限期迁出。
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区域、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内和矿山、尾矿库危及区域内,不得建设居民区(楼)、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建设的,应当依法先行拆迁原有危险区域或者将危险物品撤出;已经建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高压输电线、输油管道、输气管道、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距离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对不符合规定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予以拆除或者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设备大修、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作业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应当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安全防护效果。
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设施的承载负荷时,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控制进入和疏散措施。
第二十五条禁止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小学生进行接触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参观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禁止生产经营单位租用学校、幼儿园房屋、场地从事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或者作为机动车停车场。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跟踪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七条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城市轨道交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前款所列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应急救援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定期演练、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和经费保障,并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明确应急救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