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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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实施细则

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实施细则

20XX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实施细则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批准,并于20XX年1月1日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土地级别范围和宗地土地级别确认(一)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的要求,本次按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途进行分类定级,确定各用途级别时应以对应用途的土地级别图为准。

(二)各类用地级别界限以道路为界时,道路低级别一侧地上若有建筑物,则临街第一排建筑物的地价取用高级别基准地价;道路低级别一侧地上若无建筑物,则临街20米范围内的地价取用高级别基准地价。

(三)一类商业、二类商业用地和参照其地价水平的其他用地均使用商业级别图;住宅用地和参照其地价水平的其他用地均使用住宅级别图;工业用地和参照其地价水平的其他用地均使用工业级别图。

(四)宗地跨越两个不同级别的,按照相应级别的比例确定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应用(一)国有建设用地分用途出让基准地价(附表1)- 1 - / 1- 1 - / 1- 1 - / 1- 1 - / 1- 1 - / 1- 1 - / 1三、宗地价格评估方法宗地评估地价=分用途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规划成熟度修正系数+其他因素修正值(一)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按照《20XX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中关于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修正系数表确定。

(二)容积率修正1、一类商业用地适用范围:商业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市场用地。

容积率修正公式为一级地:Kij=k1×H+k2×44% + (k3+…+Kn)×42%二级地:Kij=k1×H+k2×45% + (k3+…+Kn)×43%三级地:Kij=k1×H+k2×46% + (k3+…+Kn)×42%四级地:Kij=k1×H+k2×55% + (k3+…+Kn)×54%五级地:Kij=k1×H+k2×60% + (k3+…+Kn)×57%六级、七级地:Kij=k1×H+ (k2+…+Kn)×60%八级地:Kij=k1×H+( k2+…+Kn)×51%式中:Kij代表容积率修正系数;k1、k2、k3…kn分别代表商业房屋第1层、第2层、第3层…第n层分摊的容积率。

鄂州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8.6.30

鄂州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8.6.30

鄂州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相关成果表格目录第一部分各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及级别范围描述 (1)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汇总表 (1)二、土地级别边界描述汇总表 (2)三、基准地价内涵 (3)第二部分各用途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 (4)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4)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16)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31)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37)第三部分各用途个别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 (41)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41)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47)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53)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54)第四部分土地利用分类参照体系及修正系数表 (56)一、商业用地 (56)二、工业用地 (57)三、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57)四、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 (57)第一部分各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及级别范围描述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汇总表二、土地级别边界描述汇总表1、商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表1-2 商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表2、住宅用地级别边界描述3、工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表1-4 工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表4、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级别边界描述三、基准地价内涵注:(1)本轮土地开发程度说明:“六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2)上一轮土地开发程度说明:五通一平: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第二部分各用途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表2-1 Ⅰ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续表2-1 Ⅰ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表2-3 Ⅱ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表2-4 Ⅱ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5 Ⅲ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表2-6 Ⅲ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7 Ⅳ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表2-8 Ⅳ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9 V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表2-10 V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11 Ⅵ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表2-12 Ⅵ级商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表2-13 Ⅰ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续表2-13 Ⅰ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表2-14 I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15 II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表2-16 II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18 III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20 IV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22 V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表2-24 Ⅰ级工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25 Ⅰ级工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2-26 Ⅰ级工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表2-27 III级工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2-28 III级工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续表2-29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2-30 Ⅰ级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2-31 Ⅱ级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第三部分各用途个别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1、容积率修正系数表3-1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续表3-1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2、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3-2 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表3、交易期日修正系数4、宗地面积修正表3-4 商业用地宗地面积修正说明表5、宗地形状修正6、临街状况修正表3-6 商业用地街角地修正系数说明表7、商业用地各楼层地价分配情况表3-9 Ⅲ级商业用地楼层地价分配表表3-10 Ⅳ级商业用地楼层地价分配表8、商业繁华地段辐射影响修正对靠近商业繁华区段的商业用地进行评估时考虑其辐射影响,具体修正幅度如表3-13。

表1-2 龙岩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表

表1-2 龙岩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表
2215
148
±20%
3
分布在二级地外缘,漳龙铁路(从二院往西至北环东路)以南、解放北路(从天宇往北至味精厂)以西、北二环(与解放北路交叉口往西至犀牛路与北二环交叉口)以南、犀牛路(与北二环交叉口往南至双洋西路交叉口)以东、交易城、北二环(石埠段)以东、犀牛路以东、金鸡路以北、闽大路以西、莲南路(从碧水庄园往东至小溪河)以北、小溪河以西、翠屏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漳龙铁路(货运站至南环中路)以西围成区域,解放北路(从天宇往北至味精厂)道路两侧。
124483±源自0%5分布在四级地外缘,翠屏山煤矿以西、青云路以南、龙州工业园区、北三环以西、东肖经济开发区以东、福三线以北围成区域,东肖集镇区,铁山集镇区,铁山三洋城,从城区沿福三线往东北至铁山邮电所道路两侧。
932
62
±20%
6
龙岩市中心城区定级范围内除上述已经划分的五个土地级别范围以外的土地,定级范围外的土地参照末级地。
1660
111
±20%
4
分布在三级地外缘,南环路以西、龙钢铁路专用线以西、北二环以南、高速公路以东、曹溪路以西、龙钢医院以北、莲庄路以西、金鸡路以北围成区域,南环路(从水泥厂边铁路桥往东北至森宝)道路两侧,解放北路(从味精厂往北至国际山庄)道路两侧,凤凰新新,油咀油泵厂,东肖片从欧洲世家沿福三线往南至东肖镇政府道路两侧。
698
47
±18%
表1-2龙岩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表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修正幅度
元/㎡
万元/亩
1
集中分布在军民路以西、和平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北环西路以南、陵园路以南、龙津河以北围成区域,包括松涛小学、龙岩一中、体育馆、鹭虹花园、实验小学。

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2007)

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2007)

使用说明: 1、关于基准地价内涵:①土地开发程度:1至6级地为“六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场地平整),7至9级地为“三通一平”(供电、通讯、道路、 场地平整);②容积率:商服和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2.0,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0.5,其他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5;③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 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为50年,楼面基准地价是指平均容积率为2.0时的单位建筑面积基准价格。 2、关于土地级别:以《西安市城区土地级别图》为准。 3、关于土地用途分类:商服用地含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含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以及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 业等混合用地;工业用地含仓储用地和采矿地;其他用地含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文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慈善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 基准地价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公用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其他用地基准地价。 4、1-3级地为城市规划工业限制区,鉴于该三个级别内上有零星存量工业用地,气工业用地水平分别按一级1950元/平方米(130万元/亩)、二级 1350元/平方米(90万元/亩)、三级900元/平方米(60万元/亩)掌握。 5、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必须执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西安市城六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工 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位384元/平方米(25.6万元/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长安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为168元/平方米(11.2万元/亩)。 6、西安市城六区定级范围外农村平原地区基准地价参照本表九级地相应标准执行
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2007)
土地用途 价格 土地级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商服用地 6300(420) 4050(270) 2625(175) 1800(120) 1275(85) 975(65) 675(45) 525(35) 375(25) 单位面积地价 住宅用地 3600(240) 3000(200) 2400(160) 1650(110) 1200(80) 900(60) 600(40) 450(30) 345(23) 315(21) 240(16) 180(12) 600(40) 495(33) 405(27) 政府出让工业用地 执行《全国工业用 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 工业限制区 元/平方米(万元/亩) 工业用地 其他用地 2250(150) 1800(120) 1350(90) 1050(70) 750(50) 525(35) 375(25) 330(22) 270(18) 楼面地价 商服用地 3150 2025 1313 900 638 488 338 263 188 元/建筑平方米 住宅用地 1800 1500 1200 825 600 450 300 225 173

东营市中心城区及河口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东营市中心城区及河口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东营市中心城区及河口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资产评估、房地产交易等行为,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现将中心城、东营区四建制镇及河口区城区、河口区三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公布如下:一、土地级别二、基准地价东营区四建制镇基准地价表河口区三建制镇基准地价表(二)基准地价内涵1.基准日。

2010年1月1日2.标准容积率。

中心城商服用地为1.3,住宅用地为1.3,工业用地为0.6;东营区四建制镇商服用地为1.0,住宅用地为1.0,工业用地为0.6。

河口区城区商服用地为1.2,住宅用地为1.2,工业用地为0.6;河口区孤岛镇、仙河镇商服用地为1.1,住宅用地为1.1,工业用地为0.6;河口区义和镇商服用地为1.0,住宅用地为1.0,工业用地为0.6。

3.土地开发程度。

中心城各级别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东营区四建制镇各级别土地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河口区城区一、二级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宗地内场地平整),三、四级地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河口区孤岛镇、仙河镇一级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宗地内场地平整),二、三级地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河口区义和镇各级别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4.土地使用年期。

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

5.中心城容积率修正上限。

商服用地修正上限为3.5,住宅用地修正上限为3.5。

(三)基准地价的应用。

1.本基准地价主要用于规范土地一级市场的出让和二级市场交易行为,核定土地资产量、征收地租、有关土地税费及城市规划,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渝规资规范〔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5号中心城区各区(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部署,我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进行了更新,并经市政府审批同意。

现将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统一执行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土地税费、核算土地资产收益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

各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政策实施的衔接工作。

对施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三、本基准地价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公布执行重庆市主城区及江津区双福街道珞璜镇土地级别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2〕305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434号)同时废止。

四、本通知施行前,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依法受理的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补缴地价款手续以及已经批准的经济适用房、农转非安置房、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含危旧改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的不计容建筑部分办理划拨转出让补缴地价款手续等业务,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按照上一轮基准地价执行。

成都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商业、住宅)

成都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商业、住宅)

成都市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基准地价成果成都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应用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最新的基准地价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基准地价成果,是在城市土地分类定级的基础上,对土地出让、转让、房地产开发等交易类型的样点,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等方法进行测评、检验,统计与建模,并结合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进行适时调整,分别测评出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不同级别的平均价格。

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详见《成都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如下:成都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⑴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是一个级别内同一类别土地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政府土地纯收益)三部分。

⑵基准地价设定条件(商业用地)①设定使用年限:40年。

②基准日期:2006年3月31日。

③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气、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④容积率:平均容积率为4.0。

⑤还原利率:表3-2 商业用地还原利率表表3-3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商业一级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商业一级用地修正系数表二级商业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二级商业用地修正系数表商业三级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商业三级用地修正系数表四级商业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四级商业用地修正系数表表3-1 四级住宅基准地价标准表住宅用地还原利率表表3-3 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三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因素说明表三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四级住宅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四级住宅用地修正系数表。

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

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

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及《大连市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技术要点》,结合实际情况完成了瓦房店市基准地价编制工作。

现将新制定的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一)定级范围:瓦房店市中心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的建成区及近期规划建设用地区。

(二)土地级别的划分:本次瓦房店市土地定级采用综合定级,瓦房店市共划分六个级别,中心城区土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中心城区外的城市土地和发达乡镇的城镇规划区内土地及个别区段划分为四级,其他乡镇规划区和个别区段划分为五级和六级。

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基准地价的定义及使用说明(一)基准地价的定义基准地价是指在某一时点上,城镇土地级别均质区域内,在设定容积率水平下和一定开发程度下各种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1.估价基准日设定:基准日为二O—七年一月一日。

2.开发程度设定:商业用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六通一平”(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力、通电讯、通道路、通暖气和宗地内(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力、通电讯、通道路、通暖气、通煤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工业用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五通一平”(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力、通电讯、通道路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3.容积率设定: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为1.5 ,工业用地为1.Oo4.土地用途分类: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三类。

5.土地使用年期设定: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6.土地权利性质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使用说明1.土地出让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集体研究确定价格,基准地价可用于指导评估和作为招拍挂底价的参考。

2.本次发布的基准地价主要包括土地取得费(征地费或拆迁费)、土地开发费、土地纯收益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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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
表4-1-2 中心城区(开发性质-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标准容积率2.5)
注: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是指除商服用地路线价适用范围外,容积率为2.5的平均楼面地价。

表4-1-2 中心城区(自营性质-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标准容积率2.5)
注: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是指除商服用地路线价适用范围外,容积率为2.5的平均楼面地价。

3、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表4-1-4 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注:普通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是指容积率为2.5时的平均楼面地价;别墅等高级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是指容积率为1.0时的平均地面地价,直接采用地面价测算,且不对其进行容积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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