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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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

更新报告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1)

第一节工作概况 (1)

第二节工作步骤 (2)

第三节工作结果 (5)

第四节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体会 (8)

第二部分技术报告..........................................................................- 11 -第一章概述...........................................................................................................- 13 -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13)

第二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概述 (23)

第二章资料调查...................................................................................................- 34 -第一节工作底图数据收集与整理. (34)

第二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资料调查 (36)

第三章土地定级...................................................................................................- 41 -第一节土地定级的基本方法. (41)

第二节定级因素、因子体系的建立 (43)

第三节土地定级因素整理与分析量化 (47)

第四节土地级别划分 (67)

第四章基准地价更新...........................................................................................- 75 -第一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的主要步骤. (75)

第二节基准地价评估参数的确定 (75)

第三节样点地价的测算 (82)

第四节地价样点的检验与剔除 (89)

第五节基准地价的综合确定 (91)

第六节基准地价成果分析 (93)

第五章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建立................................................................... - 100 -第六章更新成果及应用...................................................................................... - 116 -第一节更新成果. (116)

第二节成果特点与应用 (117)

第三部分附件················································································ - 122 -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第一节工作概况

东明县建制镇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于2014年完成,基准地价成果公布实施后,对全面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调控土地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基准地价的时效性一般只有三年,现行的基准地价至2017年1月1日已到更新期限。为保持建制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发挥建制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6]5号文)、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5]498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菏国土资发[2016]189号)文件精神要求以及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部署,为保持城镇基准地价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开展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本次工作主要涉及原有9个建制镇(东明集镇、楼镇、三春集镇、菜园集镇、马头镇、武胜桥镇、陆圈镇、沙窝镇、大屯镇)的更新和新增1个建制镇(小井镇)的基准地价制订。

第二节工作步骤

结合东明县的实际情况,整个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听证、验收、公布实施阶段。

一、准备阶段

(一)任务的提出和报批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5]498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菏国土资发[2016]18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东明各建制镇实际,东明县国土资源局以《关于开展东明县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请示》,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根据《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字[2017]2号)开展东明县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制订工作。

(二)建立组织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了东明县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总体上由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把握,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具体技术工作委托市丰缘地产评估负责实施。

(三)做好宣传发动与技术培训

该项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技术性强,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首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布置安排,并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使该项工作深入人心,并取得各方的支持。

其次,举办培训班。对技术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请专家授课,重点解决技术性难题,统一技术标准。

(四)制定工作时间进度表及各种调查表

为确保该工作的开展,制定了工作时间进度表。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15日为准备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5月30日为外业调查阶段;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业整理及成果资料形成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为成果预审、听证及验收阶段。

按照规程要求,通过分析、筛选,我们制定了各种调查表格。

二、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是该项工作的关键阶段,分为外业调查、业整理、成果资料形成三个步骤。

(一)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

我们主要采取了四种方法收集资料:一是召开东明县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领导小组会议,将所需资料分解到各有关部门,由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二是直接到有关单位上门收集资料;三是从县国土资源局的利用股、地籍股、市场管理所收集有关地价资料;四是由外业调查人员,分组包干实地调查样点地价资料。采用重点调查与抽样调查方法,采取表格调查与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收集到的资料主要有各用途地价交易样点资料,土地定级数据资料表格及其他图件、规划资料和相关背景资料等,满足了开展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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