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与更新控制程序
IATF16949-2016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 法律法规
a.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b.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4.1.2 其他要求
a.行业协会的条例、规章。
b.上级机构的文件、规定。
c.相关方的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及标准。
4.2 获取途径与适用性判定
4.2.1 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主管部门通过国家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和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各种媒体发布的消息,以及电话咨询、网络等途径获取后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上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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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XC-QP-3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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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8日 发布 2022年02月10日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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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Βιβλιοθήκη 新订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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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获取并识别与公司过程及服务中涉及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保持最新版本。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活动及服务过程中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审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汇总、发放。
3.3 各部门:收集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清单,并贯彻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ISO50001:2018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控制程序

控制编号:版本:B标题: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控制程序共3页1 目的本程序旨在及时地获取、确定和更新公司能源利用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渠道。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能源管理活动相关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评价和更新。
3 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批准执行;3.2 综合部负责确认相关部门搜集的与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传递至相关部门;3.3 相关部门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并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4.1 获取范围(包括可预期的、未来即将生效的)4.1.1 有关能源的国际公约。
4.1.2 国家相关的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4.1.3 地方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4.1.4 行业规定及标准。
4.1.5 上级机关的标准、规定。
4.2 获取途径4.2.1 接收上级下达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2 订阅报刊、杂志或到书店查阅有关刊物。
4.2.3 通过网络电子信息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4 公司各部门与本业务系统的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获取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确认、分发和学习4.3.1 相关部门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和选择,经综合部确认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综合部将复印文本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4.3.2 各相关部门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并进行总结。
4.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更新4.4.1各相关部门应随时跟踪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新:(1)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进展情况,认为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有必要更改;(2)有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版本发行;(3)各相关部门经过识别,确认公司遵守的行业规范和能源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文件不再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1 目的和范围为了识别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加以落实,以确保遵守并满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控制等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的管理工作。
2 术语本程序采用Q/1002系列标准规定的术语。
3 职责3.1 经营科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科室。
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确认、汇总工作,并进行传达贯彻。
3.2 各科室负责与本系统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确认、汇总工作,并进行传达贯彻。
3.3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确认、汇总工作,并进行传达贯彻。
4 程序内容4.1 获取内容。
各单位、科室应收集运行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包括:✧活动、产品或服务所在国或地区签署的国际公约;✧所在国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上级组织的要求;✧行业协会的建议;✧组织对公众的承诺;✧非法规性指南;✧自愿性原则或工作规范;✧其他相关方要求等。
4.2 各单位、科室应从以下信息渠道及时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主管机关;✧行业协会或学术团体;✧专业媒体、公共网站或出版机构;✧上级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合作伙伴等。
4.3 适用性识别4.3.1 各单位科室应每季度对新增或修订的适用于本单位活动、产品、服务中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收集相关文本(纸质版或电子版),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台帐》(/S/HSE-06-01),经本单位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报经营科。
4.3.2经营科应对各单位科室报送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台帐》进行识别、汇总,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台帐》,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获取、更新、识别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以及适用性的确认。
3.职责3.1公司企管办是质量管理体系主责部门,工程部是环境管理体系主责部门,安全科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主责部门按照业务范围分别负责本系统在本市及外埠施工管理对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保管、更新、使用。
3.2公司综合办负责公司法律法规统一汇总,并对法律、法规清单的动态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4.工作程序4.1过程表述4.2获取途径4.2.1各主责部门从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单位、行业组织、媒体等获取适用于本公司在本市及外埠施工管理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2公司综合办对公司各主责部门收集的适用于本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分类登记并建立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予以公布。
4.2.3公司各主责部门应根据管理体系涵盖的主管业务、经营范围、施工特点、分别获取所需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对其持有的法律、法规填写本部门保管使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同一时间内汇报综合办。
综合办在分类登记的基础上,汇总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分布情况》记录,便于做好动态管理。
4.3适用性的确认4.3.1公司综合办应根据各主责部门的经营范围、行业特点每季度分别对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确认后的跟踪检查,对适用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由各部门、各分公司进行界定和“有效版本”标识。
由综合办每年公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作废、更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公司各主责部门应填写《信息联络处理单》及时进行传递沟通。
ISO1400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准确识别、获取和更新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进行有效评价,确保公司遵守和符合这些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适用组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结果的汇总;负责组织评价公司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和更新和遵守情况的评价;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各部门负责识别、获取、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评价本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并及时将识别、获取、更新和合规性评价结果传递给安全环保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传教育并贯彻执行。
4.工作程序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及其识别、获取途径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更新。
·各部门应按上表中的获取途径或其他途径。
及时识别获取及更新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各部门在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依据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特性,对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范围来判定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将识别及获取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编成册,并将其中的适用条款号摘录出来,填写《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存档一份,另一份连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内容电子文档报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按照各部门报来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并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连同其中的适用条款内容以局域网形式发布。
·当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重新识别和获取最新版本,并及时更新本部门《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并报安全环保部对《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内容进行更新。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管理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以便及时获取、识别并更新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其他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获取、更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和其他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
3 职责3.1体系主管部门、办公室,负责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标准及相关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并填写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实施。
负责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标准和相关要求的发放及归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识别及收集,制定相应清单并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将相关信息及时与施工管理部沟通。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适用性审批。
4 工作要求4.1 获取范围获取范围包括:有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行业规定及标准;公司上级机构的规定或指令;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4.2 获取渠道及收集、更新4.2.1体系主管部门、办公室通过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如:建设、劳动保障、工会、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部门)、刊物、网络及其它途径获取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文件。
4.2.2体系主管部门、办公室负责收集并接收各部门、项目部反馈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其他要求,并汇总确定其适用性,制定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送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将文件发放至相关部门、项目部。
4.2.3各部门、项目部结合公司体系主管部门、办公室发放的《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通过打“√”形式识别适宜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其他要求。
并通过购买、下载、接收(体系主管部门、办公室下发)等途径,持有本部门、项目部《适用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中所列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文本或适用于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的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 目的为及时准确地识别、获取、评价、更新公司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公司在体系的运行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QHSE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其他要求:指上级部门、行业协会、其他相关方关于QHSE的规定、决定、文件、制度、承诺、安全协议、合同等。
4 职责4.1 认证办是公司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负责组织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确定、更新;负责制定、下发公司《QHSE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目录》;负责对公司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2 各专业部室负责本专业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负责本专业内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传达与执行,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3 培训学院负责公司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全员宣贯与培训的管理。
4.4 党群工作部负责员工的法制意识、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报道。
4.5 各部门负责根据公司《QHSE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目录》,识别本部门适用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适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本部门员工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5 工作程序5.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5.1.1 公司各专业部室负责根据本专业特点;公司的产品、活动和服务;公司危险源、环境因素、相关方要求等,识别本专业QHSE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法规的识别应识别到具体适用的条款。
5.1.2 识别、获取的范围——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与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标准、规章、制度等;——国家批准的国际公约;——行业规范、规章、标准;——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等;——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为确保公司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能持续的识别和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并保持获取和传递的渠道,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方针对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的实现。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3.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程序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3.2公司生产部、质保部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活动及产品实现过程中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传递。
3.3公司办公室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尤其是涉及到已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传递。
3.4公司所属各部门有义务将本部门获得的关于公司管理体系的信息向上述信息综合部门传递,并积极按照本程序和其他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处理。
3.5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体系手册》与体系文件中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工作程序4.1公司各主责科室应按下述过程进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4.1.1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建立时,将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初始识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写入文件(或在文件中引用),制定并公布《公司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清单》,4.1.2编制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清单后,应及时传达贯彻,并确定这些法律法规要求如何应用于相关的环境因素,各职能部门要实时监控、跟踪和识别清单中法律法规要求的更新、修订、新建或废止。
4.1.3各法律法规主管职能部门在识别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时,如发现其可能对公司所从事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造成影响,应召集有关部门对变化进行评价,评价可能涉及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辨识、管理体系和管理方针和目标、指标、及有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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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与更新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及时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获取、识别与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职识别与更新。
3 职责
3.1 体系管理中心负责对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的审核。
3.3 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将收集到的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资料及时反馈到体系管理中心。
3.4 办公室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发放、归档管理等工作。
3.5 技术研发中心标准化负责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定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归档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获取范围
a.国家或地方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行政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
b.公司上级机构的规定或指令;
c.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相关方的要求。
4.2 获取途径
体系管理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办公室通过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如技术监督、质协,劳动保护、工会、环保、安全、消防)刊物、网络、及其他途径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其他部门负责协作体系管理中心获取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3 体系管理中心与其他相关部门确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制定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各部门。
办公室应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归档管理,各职能部门如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可向办公室档案室查询,如借阅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4 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基础学习,然后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相关内容。
4.5 若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新和废止时,对更新的法律、法规的适用性重新进行识别、审批和重新培训。
4.6 法律、法规属强制要求的,要确保其适时、适用和最新。
4.7 涉及相关方的要求由相关方业务员负责通知给相关方。
4.8 体系管理中心每年一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评审,技术研发中心每年对产品标准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4.9 各部门负责将收集到的本公司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之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按照《信息交流和沟通管理程序》通过信息交流方式反馈到体系管理中心。
4.10 文件的发放、更改、保存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信息交流和沟通控制程序》
6记录
Q/XXX.QEO.R-04-01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Q/XXX.QEO.R-04-02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