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00001)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大学生医保指南1、哪些大学生可参加南京市城镇有居民医保?凡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金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参保筹资标准按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每学年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人,个人缴纳100元。
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金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每年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高校要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由高校负责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5、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转诊制。
大学生看病应到定点高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临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学(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在一个待遇期内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连续足额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2万元。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是党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在校大学生基本就医权益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充分利用社会医疗服务资源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从制度上体制上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深切关怀和深厚感情,是爱民之事、利民之策、德政之举。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参保自愿、高校组织、政策引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南京市将把所有在宁高校大学生(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为帮助广大学生顺利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就有关政策介绍如下:一、学生参保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由学生本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个部分组成,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学生本人须缴纳100元/人/年。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正式认定后,可获得政府的保费补助。
为提高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标准,南京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贴标准为120元/人/年。
大学生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自学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已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大学生医保指南1. 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
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
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
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
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普通门诊需要材料:公立医院的发票原件,学校发的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上学期间需有医务室的转诊病例。
二、住院(一)在南京市住院:参保学生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住院,直接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学生凭医保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有参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
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注意:已经参保学生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任何医院入院时必须出示市民卡,未持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医保卡未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需要在材料里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未用医保卡住院的原因,学院盖章,并承诺下不为例。
(三)参保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1)参保学生因家人照顾方便在原户口所在地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现有个人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
(2)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包括门诊大病),不是南京又不是原户口所在地住院的,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必须请原籍地最高级别医院或者南京三甲医院提供建议转诊证明,并附申请表。
(3)有商业保险报销的:提供商报报销金额,若保险公司收取了发票原件,则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包括新农合),2017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不再报销,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社会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享受其一。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节选)一、参保范围各类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非定向和自费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需按本意见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为方便滨江学院花旗营校区学生就近门诊,滨江学院花旗营校区学生由南京陆军指挥学院组织参保,参照我校大学生医保实施办法,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门诊部首诊。
二、筹资标准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南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
目前,每学年筹资标准为34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240元/人·年,个人缴纳100元/人·年。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凭低保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相应由学生工作处、滨江学院和研究生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认定,由校医保办公室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合格者予以减免个人缴费。
在低保范围之外、由学院认定的特困生,由本人申请,可减免个人缴费。
相关费用由学校财务专项补贴列支。
三、参保方式每学年开学时,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缴费等有关业务。
(一)申报登记。
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每年10月15日前,各学院要完成大学生个人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登记造册等工作,交学工处,由校医保办公室统一到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保费缴纳。
每学年 9月1日至10月25日为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期。
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校财务处按学年代收,交市医保中心。
(三)续保管理。
每年应按规定办理大学生居民医保续保登记手续。
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后,才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四)每学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应及时主动到校医保办公室登记,由校医保办公室到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发布日期:、大学生为什么要参保居民医保?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文件的有关精神,南京市从年月起将在宁各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大学生参保,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大额和大病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家庭负担,同时解决不同性质学校之间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一是缴费标准低,待遇水平高。
普通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费元,可以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待遇水平高于居民。
二是参保政府有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元,低保学生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政府给予补助。
三是大学生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强,医疗费用报销有保障。
四是看病更方便。
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纳入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大学生看病可在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医院。
五是报销医疗费更便捷。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门诊大病治疗,可直接凭《南京市民卡》与医院结算,只须支付个人自负自理费用,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不需个人垫付。
六是意外伤害有保障。
因意外伤害住院或门诊医疗均在保障范围内。
、哪些大学生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凡在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
目前筹资标准为元人,其中政府补助元,个人缴纳元。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说明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说明大学生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材料一、大学生参保(一)参保范围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1、申报登记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每年在新学年开学后至当年10月25日前完成对新参保大学生个人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并按要求登记造册,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手续。
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学校要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补办申报登记手续。
2、办理参保学校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信息采集:由学校负责统一采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学校信息(未办理过参保的学校提供):大学名称(全称)、所在地地址、财政归属、财务帐户(帐户名称、帐号、开户行)、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等,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
已参保的学校上述信息有变动要及时提供新的信息进行修改。
②参保学生信息信息文件格式:统一用Excel表信息文件字段: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入学时间、专业类别、联系电话。
Excel(*.xls)格式:③采集信息需要注意的问题:A、采集信息要按10个字段的先后顺序排列。
B、身份证号中有字母的要用大写。
C、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
D、证件类型、性别、民族、户口性质要求输入编码。
E、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
证件类型编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身份证02 澳门身份证03 香港身份证04 护照05 军官证性别编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1 男0 女户口性质编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1非农业 2 本市农业 3 外市农业民族码编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汉族02 蒙古族03 回族04 藏族05 维吾尔族(2)办理流程①上报参保信息。
学校对所采集的学生参保信息核对无误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包干办法(试行)》的
通知
【法规类别】公费医疗
【发文字号】宁人社规[2010]8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0.08.12
【实施日期】2010.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
诊医疗费用包干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人社规〔201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9]145号)的相关精神,结合高校实际,特制定《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包干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包干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9]145号)的相关精神,结合高校实际,现制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包干试行办法如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医保指南
1、哪些大学生可参加南京市城镇有居民医保?
凡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金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参保筹资标准按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每学年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人,个人缴纳100元。
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金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每年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高校要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 日至9月30日,由高校负责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5、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转诊制。
大学生看病应到定点高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临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学校指定的邻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
《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就诊。
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6、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及生育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在非本人定点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7、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的9 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1)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
85%、90%。
参保大学生在一个保障期内,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超过3万元的,再给予一定的补助。
其补助标准为:个人支付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再按4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按75%支付。
(3)生育待遇。
住院分娩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人身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在校医院及社区医疗机构就诊报销60%,急诊或因校医院条
件限制、由校医院转诊到校外挂钩医院就诊报销55%,未经校医院转诊或在其他非挂钩医院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病急诊可就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报销55%。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在一个待遇期内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连续足额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2万元。
8、门诊大病包括哪些?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 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
9、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需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经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准入手续,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参保大学生可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
就诊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10、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在本市分娩的应在怀孕后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
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由市医保中心对申请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待遇的,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11、办理生育登记的大学生如何就医?该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2)分娩。
分娩时,持《南京市民卡》到本人办理生育登记时选定的分娩医院分娩,分娩发生相关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和比例结算,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需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按相关规定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垫付。
12、大学生在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诊住院可就近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13、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保障期结束。
14、大学生如何办理每年续保手续?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
大学生续保不需要本人办理,由学校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后,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5、大学生毕业后,医保关系的接续有何规定?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学校在每年办理大学生续保手续时,将参保毕业大学生信息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毕业大学生停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结束次月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6个月等待期) ;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仍愿继续参加居民医保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其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其他居民" 身份办理参加居民医保相关手续,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6、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 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 中断缴费期间及等待期内发生的费用;
(3)未经定点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
(4)未经批准、备案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5)居民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
(8)自杀、自残;
(9)出国、出境期间;
(10)整形美容手术;
(11)由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医药事故等。
大学生医保待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