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孕期及产期女职工相关管理(产假)规定汇总

合集下载

北京产假规定2024年

北京产假规定2024年

北京产假规定2024年158天北京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在原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和奖金照常支付。

1、按新规生育的,除享受新规的产假(98天)外,享受生育奖励假60天,也是就158天。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15天北京各区2024产假最新规定现如今,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是以_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为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此不同区域产假天数会有所不同。

以下整理2024北京各区产假最新规定可供参考。

1、朝阳根据北京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对女职工158天产假的回复来看,在该地区生产的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会额外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性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2、海淀即满足休产海淀区生产的女职工拥有延长1-3个月时间的弹性产假时间,假的条件,在与单位协商一致后最多可申请延长3个月的产假,即休到7个月。

3、丰台对于丰台女职工不满四个月流产时,会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超过四个月流产则有四十二天产假,且在此期间,单位或公司不能克扣员工薪资。

4、西城目前西城已生且正在休假期间的女性,即还处在产假和30天生育假中的女职员,可以按照2024北京产假新规定享受延长至60天的生育假,如果已结束产假则不再补休延长。

5、东城北京东城的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晚育产假,即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北京产假热点问答Q: 北京产假从什么时候可以休?A:无论是北京还是国内其他地区,产假什么时候休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在怀孕7个月以上,如果公司或单位许可,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北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北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北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北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特别规定。

下面是北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聘用与解雇根据劳动法,雇主不能因为性别来区别对待员工。

对于招聘女职工时,雇主不得以婚姻、生育状况等歧视性因素作为录用的依据。

此外,女职工也不会因为怀孕或需要请产假而被解雇。

二、工作时间和弹性安排为了满足女性员工的特殊需求,北京市规定了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弹性安排机制。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状况和个人需求,选择早上或晚上的工作时间,或根据需要减少工作时间。

三、孕期和产假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

公司应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职工的身体安全。

在孕期,女职工有权要求减轻劳动强度和调整工作岗位。

女职工还可以请产假,而且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四、哺乳期和哺乳假为了满足女性员工哺乳的需求,公司必须提供安全、卫生的哺乳场所,并为女职工安排哺乳时间。

哺乳期间,女职工可以要求适当调整工作时间,不影响她们的工资待遇。

五、妇女权益保护公司应当保护女职工的婚姻自由,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等为由进行歧视。

对于存在性骚扰、性别歧视等行为的,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家庭支持政策为了帮助女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公司应当提供一些家庭支持政策,比如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以及应急儿童托管等服务。

同时,公司也应当加强员工的家庭教育和培训,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总结起来,北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主要涉及聘用与解雇、工作时间和弹性安排、孕期和产假、哺乳期和哺乳假、妇女权益保护、家庭支持政策。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职工的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提高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为女性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同时,这些规定也为企业提供了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公平、包容的工作文化,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北京女职工流产产假的规定

北京女职工流产产假的规定

北京女职工流产产假的规定
导读:北京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女职工流产产假的规定。

流产产假的规定北京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

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女职工流产假期的待遇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1。

北京产假2024年多少天

北京产假2024年多少天

北京产假2024年多少天北京产假规定基本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为7个月产假;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那每多生育1个婴儿,则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_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北京陪产假多少天15天【政策依据】《北京市人口与_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的规定,也就是说不管多少岁结婚生育都享受一样的产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北京领取生育津贴有时效限制么北京生育津贴过期的期限一般是生产完三个月内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0号令发布1988.12.21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据劳动部的解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女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用女工(以下统称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均应全面执行《规定》和本规定。

第三条市劳动局是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主管机关;区、县劳动局是本区、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主管机关。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街道和乡镇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规定》和本规定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逐步建设女职工卫生、保健、托幼等设施。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

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

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夜班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汽车、火车及各种客货运输车辆的女司机、女售票员、纺织挡车女工,应当暂调离原岗位,安排其他不影响孕妇健康的劳动。

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女职工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安排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

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的。

哺乳期可以延长1个月至2个月。

第八条女职工在休产假和哺乳假期间影响工资晋级的,在产假、哺乳假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并试工合格的,应当予以晋级,补足晋级工资;经单位考核或试工不合格的,由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保留原工资等级。

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北京产假最新规定北京市的产假最新规定根据2019年发布的《北京市妇女有关权益保障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条例(试行)》进行调整。

首先,产假的基本权益是得到了加强保障。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第五个月开始休产假,休产假的期限为98天。

而且,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全额工资待遇,即不少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女职工在休完产假后,还可以享受附加的哺乳期假,哺乳期假的期限为每日1小时,一般不得少于6个月。

其次,产假期间的工作安排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选择提前10个工作日离岗休息,如果工作场所存在有毒有害物质、高温、噪音等对孕妇有害的工作环境,女职工有权提前15个工作日离岗休息。

而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雇主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为了进一步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北京市还加强了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单位应当继续为她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按照规定进行缴费。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满后,可以凭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信息,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取相应的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最后,为了方便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北京市还提供了一系列的便利政策。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可以按月领取产前检查和产假期间必要的医疗费用补助。

另外,公司还应当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提供哺乳期间给予女职工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工作场所,以确保她们能够正常哺乳。

总之,北京市的最新产假规定在保障女职工的基本权益方面进行了加强,从产假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安排、社会保险补贴以及便利条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女职工提供了更加完善和优良的产假保障。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北京 产假工资标准的

北京 产假工资标准的

北京产假工资标准的北京产假工资标准。

在北京,产假工资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职工产假工资支付标准的通知》,对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取得生育证明后,可以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具体标准如下:1. 产假工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的100%支付其工资。

而北京市规定,女职工在取得生育证明后,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其本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工资标准的100%。

这意味着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水平。

2. 工资支付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与正常工资支付方式一致,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将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给女职工。

一般来说,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与女职工协商确定合适的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

3. 社会保险待遇。

在享受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同时,女职工也应当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女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其在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4. 法律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有任何拖欠或者减少的情况发生。

同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也有权利监督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北京市对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工资待遇。

同时,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时,也应当了解自身的权利,并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于产假工资标准的宣传和监督,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北京市产假规定2023(最新劳动法产假的规定)

北京市产假规定2023(最新劳动法产假的规定)

北京市产假规定2023(最新劳动法产假的规定)本文汇总的23类假期如下:1、休息日2、休假节日3、事假4、病假5、婚假6、产假 7、产前假 8、护理假 9、孕期产前检查假 10、哺乳假 11、痛经假12、保胎假13、丧假14、年休假15、工伤假16、探亲假17、路程假18、社会活动假19、丰收节 20、经营性放假 21、甲类传染病假22、独生子女护理假 23、育儿假01、休息日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根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因此,有的企业将40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

02、休假节日一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

即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孕期及产期女职工相关管理规定汇总
一、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2、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
3、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4、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二、产前检查: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三、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2、女职工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按排其
哺乳时间。

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

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的,哺乳期可以延长1个月至2个月。

《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四、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