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股东规章制度范本

股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行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资格2.1 公司股东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 股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信誉。
2.3 股东会按照出资额或者其他约定方式,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股东权益3.1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权利。
3.2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财务报告、董事会报告等文件。
3.3 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
3.4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3.5 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公司或者其他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股东大会4.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公司财务报告等职权。
4.2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经董事会决定可以提前或者延后召开。
4.3 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董事会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5.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大会决定。
5.3 董事会应当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股东大会的监督。
第六条监事会6.1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6.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的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大会决定。
6.3 监事会应当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股东大会的监督。
第七条股东会议事规则7.1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7.2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3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八条股东行为规范8.1 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企业管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统一目标,建立、健全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灵活性及规范工作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体员工三、会议类型(一)股东大会会议时间: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其他情形。
参会人员:董事会成员、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其它与会相关列席人员主持人:股东大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参照《公司章程》具体执行。
(二)董事会会议时间: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参会人员:全体董事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至少有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主持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履行职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长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参照《公司章程》具体执行。
(三)监事会会议时间: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参会人员:全体监事会成员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参照《公司章程》具体执行。
(四)党政联席会会议时间: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参会人员:公司班子成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其他与会相关列席人员主持人:总经理、支部书记或常务副总经理会议记录:*****会议内容:1、讨论决定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2、讨论决定中层以上干部的聘解事项;3、讨论解决其他有关的干部人事问题;4、讨论决定年度考核、评选、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有关事项;5、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和说明公司股东大会的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高决策机构,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股东大会的高效运作和公平决策,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 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的召开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具体要求如下: - 召开通知:股东大会在提前一定时间内通知所有股东,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 出席权和表决权:股东大会根据股东的股权确定出席和表决权的计算方法,遵循平等原则。
- 管理层参与:公司管理层应该出席股东大会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解答。
3. 股东大会议程和决策程序股东大会的议程和决策程序是股东行使权力和做出决策的方式。
具体要求如下: - 议程制定: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前制定议程,明确会议的主题和内容。
-决策方式:大部分事项采用简单多数原则进行决策,重要事项可能需要达到特定的比例或投票门槛。
- 投票权和表决结果:股东根据股权比例拥有投票权,表决结果应该记录并及时公布。
4.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关系及权力分配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中坚力量,与股东大会关系密切。
权力分配如下:- 权力分割: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股东大会则负责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 管理层参与:董事会成员通常应参加股东大会,并通过提供报告和提供必要的信息,为股东大会决策提供支持。
5. 股东大会记录和通知股东大会的记录和通知是保证会议的准确性和公开性的重要手段。
具体要求如下: - 记录要求: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题、发言摘要和决策结果。
- 通知要求:股东大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附带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
6. 股东大会的监督和投诉机制为了保证股东权益的保护和管理的公正性,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投诉机制。
具体要求如下: - 法律监督:股东大会的决议和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法律监督。
会议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会议纪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会议秩序,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类型的会议,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总经理办公会、部门例会等。
第三条所有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发言权,认真听取报告,积极参与讨论,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离场。
第二章会议筹备与通知第四条会议筹备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的确定,会议材料的准备,以及会议通知的发送。
第五条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会议纪律要求等。
第三章会议纪律第六条会议迟到、早退、随意离场等行为,应当记录在案,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
第八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会场,如需离开,应向主持人请假。
第九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干扰他人发言。
第十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认真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四章会议记录与纪要第十一条会议记录人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包括会议议题、讨论意见、决策结果等。
第十二条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整理完毕,分发给所有参会人员,并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布。
第十三条会议纪要应准确、完整地反映会议内容,不得篡改、删减会议记录。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四条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五条对于屡次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会议主持人可提出纪律处分建议,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十六条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具体处分措施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期望所有参会人员能够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会议秩序,提高会议效率,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三会制度建设方案范本

企业三会制度建设方案范本一、背景及目的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会制度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种会议制度。
通过三会制度的有效运行,实现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权力制衡,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
二、三会制度建设方案1. 股东大会(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2)股东大会的召开要遵循法定程序,提前通知股东,并提供会议议程、议案等相关资料。
(3)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批重大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事项。
(4)股东大会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 董事会(1)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成员数量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确定。
(2)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记录等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合规性。
(4)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 监事会(1)监事会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成员数量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确定。
(2)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记录等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监事会的合规性。
(4)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审查,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作。
三、保障措施1. 完善公司章程,明确三会制度的运作程序和权责划分。
2. 加强制度培训,提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决策能力。
3.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4. 加强信息披露,确保股东、董事、监事等信息透明度。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3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议的组织与活动,明确股东的权益和义务,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决策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公司股东会议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和参与权。
第四条股东会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并依法组织、决策、实施。
第五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力适用“一人一票”原则,每个股东拥有等同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公布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给予股东充分的准备时间,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协助组织会议。
第七条股东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保管至少10年以上。
第二章召开程序第八条股东会议的召开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所有股东,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第九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明确会议的目的、议程、时间和地点,并附上相关材料。
第十条股东会议通知应当在召开日期前不少于15个自然日送达给股东,如果有紧急情况,可以缩短通知时间,但不得少于3个自然日。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可以采取实体会议和远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与线上的参会方式。
第十二条股东会议须事先明确会议的参会方式和提交提问或发言的方式,以确保股东的权益。
第十三条股东会议的主持人应当根据会议议程,依次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秩序。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十四条股东会议决议应当根据议程依次进行,确保股东充分了解并参与决策。
第十五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以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计算,超过半数的股东表决赞成即可生效。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决议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由与会股东签字确认,形成决议文件。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并公告于公司官方网站。
第四章会议资料第十八条股东会议应当提供充分的会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报告、监管报告、决策议案等。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的相关材料应当提前到达股东手中,以便股东充分了解相关事项。
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组织、程序、表决、决议及后续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条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
第六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由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议,或者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第七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提前公告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提案等内容。
第八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应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
第三章会议组织第九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组织,监事会负责监督。
第十条会议组织者应提前准备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提案、相关文件等。
第十一条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的公开性,允许股东、媒体等旁听。
第四章会议程序第十二条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人员及会议议程;2. 审议提案,由提案人介绍提案内容;3. 股东提问、发言;4. 对提案进行表决;5. 宣布表决结果;6.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章表决与决议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记载,并由出席大会的股东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章后续管理第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公司应按照决议内容执行。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应定期向股东报告。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通用制度模板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章程》规定的依法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
公司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并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义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四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权限第五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十二)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做出决议;(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六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公司一年内单次投资不超过7000万元且累计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0%的;(二)公司一年内单次购买或出售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且累计购买或出售资产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0%的;(三)公司一年内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0%的。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文(三篇)
股东会议事制度范文股东会议是一个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的重要平台,为了确保股东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股东会议事制度。
以下是一个股东会议事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促进公司股东会议的顺利进行,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
本制度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股东之间的权益平等,并确保会议决议的合法有效。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中的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公司:指本公司的全称。
2. 股东:指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享有相应权益的股东。
3. 股东会议:指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议。
第二章会议准备第三条会议召集1.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持召集。
2. 股东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至少30天发布,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案材料。
3. 股东会议的通知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股东,同时还可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或其他合法形式公告。
第四条会议材料准备1. 公司应提供相关的会议材料给股东,内容包括会议议程、决议草案、披露文件等。
2. 会议材料应提供足够时间供股东阅读和研究。
第三章会议进行第五条会议开启1. 股东会议应按照预定时间和地点开启,由董事会主席主持。
2. 主持人应宣布会议的目的和议程,并确定出席股东代表的人数和所代表的股份。
第六条投票1. 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股东以出席股份的多数数额通过,每个股东的股份只有一票。
2. 投票可以通过现场投票、委托投票或者远程投票等方式进行,具体投票方式应在会议前进行公告。
第七条会议记录1. 公司应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全部过程,包括出席人员名单、议程执行情况、决议内容等。
2. 会议记录应被认可为有效证据。
第八条会议决议1. 股东会议的决议应采用公开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按照股东出席股份的多数通过。
2. 决议应当及时记录,并将记录结果通知股东。
第四章会议后续第九条决议执行公司应按照股东会议的决议进行相应的实施,并及时向股东进行披露。
股东会会议制度(5篇)
股东会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____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长和股东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股东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会对公司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及议事范围第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择和更换执行董事,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决定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决定其报酬事项(十三)决定公司管理层____,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及其报酬事项(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五)决定对用公司财产或用公司信誉对外担保事项(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八)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与公司各股东、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协商与沟通(十)向内部管理机构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有关课题(十一)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制、公司内部改革方案、内部管理____方案(十二)签署股东会生效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十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基础上,可依法对公司事务做出特别处理,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十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六)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条股东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对外信息披露和股东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对股东会负责,其职责与权限为:(一)依法准备和递交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所要求股东会会议出资的报告和文件(二)准备股东会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工作,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三)依法负责公司有关信息纰漏事宜,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四)协助董事长(执行董事)处理股东会的日常工作,协助董事长及经理在外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五)接待来访,回答咨询第三章股东会会议制度(2)是指股东会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的一种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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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会工作,确保股东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烽火商贸有限公司、烽火建筑有限公司组成。
第三条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
⑵选举和更换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⑶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⑷审议和批准公司董事会的报告;
⑸审议和批准公司监事会的报告;
⑹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⑺审议和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⑻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⑽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⑾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对外融资事项作出决议;
⑿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⒀修改公司章程;
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
第四条股东会主要以会议议决的方式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召开。
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不少于2名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临时股东会会议与股东会定期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不召集或不能召集的,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股东会会议就某一事项进行表决时,股东应对拟议事项提出明确的赞成或反对意见。
股东对拟表决事项
不明确提出赞成或反对意见的,视为弃权。
第七条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比例为:
第八条股东会表决的’一般事项,须有超过5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有效。
其中下列重大事项须有不少于67%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有效:
⑴公司章程的修改;
⑵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⑶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⑷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⑸公司对外担保、投融资计划与发行公司债券;
⑹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⑺公司的终止、解散和清算事项。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原则上由各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参会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纪录或会议专项决议须由参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名,并加盖全体股东单位印章。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会议通知、议题和议案应在会前至少15日内送达股东各方。
会议纪录或会议专项决议文本的制作、保管由董事会秘书承担。
第十二条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