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规定2.1 工作内容工程技术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技术方案的设计、评审和审核;•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和质量管理;•参与工程验收、评估及跟踪工程维保;•协助领导制定工程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和评估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指导、培训下级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2.2 担任职责1.领导干部:负责工程技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并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必需的条件和资源。
2.工程技术主管:负责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并制订开展相关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3.工程技术人员:履行有关工作职责,完成任务及时,保证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质量过硬。
2.3 工作流程1.项目立项:负责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项目标准、要求及完成时间节点。
2.设计方案:制订方案并报主管审批,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3.施工管理:负责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标准的控制和保障,并做好工程施工时的安全保障。
4.维保管理: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设施开展维修、保养、更新等工作,并对工程设施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维修及优化。
2.4 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工程技术人员应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负责任、公正、廉洁、团结、奉献,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服务于工程建设。
三、绩效考核1.工作目标划分:根据工作目标和业务需求,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目标划分。
2.工作量量化:量化工作量,对不同的工作量标准拟定不同的工作量指标。
3.工作质量评估:评估工作质量,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工作成果的评价等工作。
4.工作满意度评价:评价工作满意度,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满意度等工作。
四、监督和管理各级领导在工程技术领域中,应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现不良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稳定运行。
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素质,保障工程技术人员权益,促进工程技术人员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三条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资格认证、业绩评价、继续教育、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资格管理第四条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从事工程技术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资格证书的取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考试、评审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工程技术人员应当保持资格证书的有效性,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业绩评价第七条工程技术人员业绩评价应当以其在工程技术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第八条业绩评价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以及团队合作和人才培养情况等。
第九条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继续教育第十条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一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最新的工程技术知识、行业标准、政策法规等。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方式包括:培训班、研讨会、网络学习等。
第五章激励与约束第十三条对在工程技术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程质量安全的工程技术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工程技术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部技术科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部技术科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部技术科的日常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部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技术科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工程部技术科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来开展工作。
第四条工程部技术科负责制定、实施和维护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合理完善。
第五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不断改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技术水平。
第六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技术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八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认真实施公司各项安全、环保、节能政策,做好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的衔接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工程部技术科按照公司制度设置,主要包括技术主管、技术员和文员。
第十条技术主管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技术员负责具体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技术方案的审核、技术文件的管理等。
第十二条文员配合技术员开展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协助进行文件的整理、存档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技术主管职责:1.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技术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及标准;2. 负责组织技术员进行技术方案审核和编制;3. 负责技术问题的协调处理和技术支持;4. 负责掌握和总结施工技术经验,提高施工技术;5. 负责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员的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技术员职责:1. 负责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2. 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技术问题;3. 负责管理技术文件和资料,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及时性;4. 负责参与技术改进和技术攻关工作;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文员职责:1. 负责文件的整理、存档工作;2. 负责协助技术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3. 负责提供一般性技术信息支持;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工程部技术科遵循“谋划、执行、检查、调整”的工作流程。
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工程技术部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技术部门及其成员,旨在明确职责、规范操作、优化流程、提升效率。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工程技术部应设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等岗位,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调整。
(二)岗位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规划、进度控制、资源协调和风险管理。
2. 工程师:负责具体的技术方案设计、实施和测试。
3. 技术员:负责日常技术支持、维护和技术文档的整理。
三、项目管理(一)项目立项每个项目在启动前需经过严格的评审流程,包括市场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成本预算和风险评估。
(二)进度控制项目经理需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并定期跟踪、调整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质量保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的每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最终成果符合预定标准。
四、资料管理(一)文档规范所有技术文档必须按照公司统一的格式和标准编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二)资料归档项目完成后,所有相关文档应及时整理归档,便于未来的查询和参考。
五、技术创新与培训(一)创新机制鼓励员工参与技术创新,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
六、考核与激励(一)绩效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项目成果进行绩效考核,公正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工作。
(二)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七、安全与保密(一)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二)信息保密加强对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的管理,防止泄露给无关人员。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技术规范的管理和实施,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技术规范的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制度内容包括规范的制定、审核、修订和实施等。
第三条工程技术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规范、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进行选取和确定。
第四条项目各阶段的规范制定和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可行的原则,注重实际操作和质量效益。
第五条项目规范管理责任制应建立健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规范、效率高。
第六条规范的执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或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规范意识和执行能力。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规范的制定和审核第九条项目规范的制定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遵循科学原理,综合考虑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各个环节。
第十条项目规范应由专业团队制定,包括工程师、设计师、技术人员等,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
第十一条制定项目规范应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确保规范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第十二条制定项目规范需报领导批准,并进行备案管理,确保规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项目规范应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保证规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规范的审核和评估包括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规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五条项目规范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共同负责,确保规范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项目规范的制定和审核应遵循民主、科学、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项目规范应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规范的全面、系统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规范的实施和监督第十八条项目规范的实施应严格按照规程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定。
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3. 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和完善工程技术标准体系。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
1. 公司设立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
2. 工程技术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标准的宣贯、培训和监督检查。
3. 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
三、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1. 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
2. 标准的修订应随着技术进步、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
3. 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 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2. 工程技术部应定期对项目部的标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于违反标准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五、培训与宣传
1. 公司应定期组织工程技术标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标准化意识。
2. 通过会议、公告等形式,加强对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宣传。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合同要求等编制、收集、整理的具有证明、监督、管理、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材料等资料。
第四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审核、验收、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确保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三章资料编制与提交第九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编制,确保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等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图纸、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提交。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与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可靠,保护工人的身心健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承揽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所有类型工程。
第三条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技术先行、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优先预防事故并确保发生事故后对人员伤害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严把工程施工质量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本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
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七条监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投入、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施工方案和作业程序,组织工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等。
第三章安全技术要求第九条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危险源。
第十一条施工作业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监督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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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节、技术资料的作用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
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
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第二节、技术资料管理职责2.1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
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2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3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工长、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第三节、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3.1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目录详细,便于查找。
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3.2图纸会审记录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3设计变更记录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3.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3.5开工报告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3.6技术交底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3.7施工日记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工长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
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3.8建筑与结构(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A土壤试验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
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B砂浆试验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
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C混凝土试验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
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D焊接试验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
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X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E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F节能、保温测试记录G室内环境检测报告H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3)施工记录A地基处理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B地基钎探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C桩基施工记录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D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
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
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E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F沉降观测记录符合第八章有关规定。
G施工测温记录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
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H施工放线测量记录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I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J屋面淋水试验记录K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L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M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N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O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表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
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A地基验槽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B钢筋工程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
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C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防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
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9给排水与采暖(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产品质量合格证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防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的检查记录。
——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防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施工试验记录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施工记录(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10建筑电气(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施工记录(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11通风与空调(1)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防腐保温材料。
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
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防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
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7)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8)风量、温度测试记录(9)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10)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11)施工记录(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12电梯(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9)电梯运行记录(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11)隐蔽验收表(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13智能建筑(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