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294-2003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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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19294-2016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19294-2016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 / T 7 8 8 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n e q I S O 6 7 1 6 ; 1 9 8 3 ) G B 6 9 6 2 1 ’ 5 0 0 , 1 , 1 0 0 o , 1 , 2 0 0 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 B / T 1 5 6 6 1 1 e 5 0 0 0 , 1 x 1 0 0 0 0 , 1 : 2 5 0 0 0 , 1 1 5 0 0 0 0 , 1 e 1 0 0 0 0 0 地形图 航空摄影规范 G B / T 1 6 1 7 6 -1 9 9 6 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
成图 比例尺 >1 ; 1 0 0 0 >1 , 1 0 0 0 0
设计用图比例尺 1 ・ 1 . 0 0 0 0或 1 1 1 0 O O O D E M'
1 , 2 5 0 0 0 -1 , 5 0 0 0 0 或I , 5 0 O O O D E M I ‘ 1 0 0 0 0 0 -1 , 2 5 0 0 0 0 或I : 5 0 O O O D E M, 1 , l o o O O O D E M,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李有为、 薛恒福、 孟平、 翟义清、 梁青蓉、 靳军号、 赵福祥。
GB / T 1 9 2 9 4 -2 0 0 3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I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 以下简称航摄设计) 的基本要求、 主要内容和审批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航空摄影测量的航摄设计。

河南出山店水库库区航空摄影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河南出山店水库库区航空摄影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河南省出山店水库库区航空摄影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测区位置:河南省出山店水库库区测区面积:航空摄影面积490km²第二条工作内容1、摄影的目的、摄影工作量摄影的目的:为了全面掌握出山店水库移民工作情况,便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迅速跟进,及移民后期的管理工作,所以对出山店水库全库区进行1:2000摄影工作;工作量:0.2米地面分辨率航空摄影490km²2、技术要求摄影地面分辨率:0.2米,满足1:2000成图需要航线航向旁向重叠率:整个摄区的航线航向重叠率63%,旁向重叠率按35%设计航线布设方向:航线按照测区方向敷设航摄种类:框幅数字航空摄影3、仪器设备航摄仪:UCXP框幅式数码航摄仪摄影焦距:100mm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1、GB6962-86《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国家技术监督局2、GB/T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3、MH/T1005-1996《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中国民用航空总局4、MH/T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5、GB/T16176-1996《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国家技术监督局6、GB/T7930-8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7、GB/T7931-8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8)8、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2、提交成果项目单位份数备注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本2附电子数据航摄鉴定表本2附电子文档摄区完成情况图本2附电子文档航空摄影航线、像片结合图张2附电子文档航空摄影像片中心点结合图本2附电子文档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本2附电子文档航空摄影飞行记录本2附电子数据国家基础航空摄影产品自检报告本2附电子文档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本2附电子文档天然彩色影像数据套1电子文档附属仪器记录数据套1电子文档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供应商负责办理航空摄影军区批文和航摄飞行的空域申请;供应商负责航摄技术设计;负责航摄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质量合格的航摄成果;供应商生产的中间成果及最终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航空摄影技术标准

航空摄影技术标准

航空摄影技术标准1、航空摄影技术规范(1)《全球定位系统(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2)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4)《国家基础航空摄影补充技术规定》(5)GB 12898-200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6)GB/T 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7)《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2010)(8)《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2010)(9)MH/T 1005-1996《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0)MH/T 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1)GB/T 16176-1996《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12)《国家基础航空摄影补充技术规定》,国家测绘局(13)GB 15967-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14)GB/T 6962-2005《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15)GB 7931-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16)GB 793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17)GB/T 20257.1-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18)GB 14804-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19)GB/T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20)GB/T 1832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21)CH 1002-19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22)CH 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23)国测国字【1997】20《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24)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25)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26)其他与航摄及遥感相关的技术规范及补充规定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无人机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及地形图制作项目技术方案(1)(1)

无人机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及地形图制作项目技术方案(1)(1)

无人机大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制作项目技术方案1、概述根据项目需求对项目区进行彩色数码航空摄影,获取真彩数码航片,并制作正射影像及地形图。

1.1作业范围呼伦贝尔市北部区域约400平方公里。

如下图:飞行区域(红色)1.2作业内容对甲方指定的范围进行1:2000航空摄影,获取高分辨率的彩色影像。

1.3行政隶属任务区范围隶属于呼伦贝尔市。

1.4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1.5 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1)地理位置呼伦贝尔市地处东经115°31′~126°04′、北纬47°05′~53°20′。

东西630公里、南北700公里,总面积26.2万平方公里[2] ,占自治区面积的21.4%,相当于山东省与江苏省两省面积之和。

南部与兴安盟相连,东部以嫩江为界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为邻,北和西北部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接壤,西和西南部同蒙古国交界。

边境线总长1733.32公里,其中中俄边界1051.08公里,中蒙边界682.24公里。

(2)地形概况呼伦贝尔市西部位于内蒙古高原东北部,北部与南部被大兴安岭南北直贯境内。

东部为大兴安岭东麓,东北平原——松嫩平原边缘。

地形总体特点为:西高东低。

地势分布呈由西到东地势缓慢过渡。

(3)气候状况呼伦贝尔地处温带北部,大陆性气候显著。

以根河与额尔古纳河交汇处为北起点,向南大致沿120°E经线划界:以西为中温带大陆性草原气候;以东的大兴安岭山区为中温带季风性混交林气候,低山丘陵和平原地区为中温带季风性森林草原气候,“乌玛-奇乾-根河-图里河-新帐房-加格达奇-125°E蒙黑界”以北属于寒温带季风性针叶林气候。

1.6已有资料情况甲方提供的航飞范围。

2、作业依据(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2)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2010;(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2010;(5)《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6)《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MH/T 1005-1996;(7)《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MH/T 1006-1996;(8)《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GB/T 16176-1996;(9)《国家基础航空摄影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国家测绘局;(10)《国家基础航空摄影补充技术规定》国家测绘局;(11)《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12)《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1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14)《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 15967-1995;(1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16)《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17)《全球定位系统(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18)《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23236-2009;(19)《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26-2001;(20)《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2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09;(2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23)《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8.3-2010;(24)《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第1部分:数字线划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质量要求》GB/T 17941.1-2000;(25)《高程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1-2010;(26)《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2-2010;(27)《测绘管理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2003] 17号)。

无人机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及地形图制作项目技术方案

无人机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及地形图制作项目技术方案

无人机大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制作项目技术方案1、概述根据项目需求对项目区进行彩色数码航空摄影,获取真彩数码航片,并制作正射影像及地形图。

1.1作业范围呼伦贝尔市北部区域约400平方公里。

如下图:飞行区域(红色)1.2作业内容对甲方指定的范围进行1:2000航空摄影,获取高分辨率的彩色影像。

1.3行政隶属任务区范围隶属于呼伦贝尔市。

1.4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1.5 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1)地理位置呼伦贝尔市地处东经115°31′~126°04′、北纬47°05′~53°20′。

东西630公里、南北700公里,总面积26.2万平方公里?[2]??,占自治区面积的21.4%,相当于山东省与江苏省两省面积之和。

南部与兴安盟相连,东部以嫩江为界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为邻,北和西北部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接壤,西和西南部同蒙古国交界。

边境线总长1733.32公里,其中中俄边界1051.08公里,中蒙边界682.24公里。

(2)地形概况呼伦贝尔市西部位于内蒙古高原东北部,北部与南部被大兴安岭南北直贯境内。

东部为大兴安岭东麓,东北平原——松嫩平原边缘。

地形总体特点为:西高东低。

地势分布呈由西到东地势缓慢过渡。

(3)气候状况呼伦贝尔地处温带北部,大陆性气候显着。

以根河与额尔古纳河交汇处为北起点,向南大致沿120°E经线划界:以西为中温带大陆性草原气候;以东的大兴安岭山区为中温带季风性混交林气候,低山丘陵和平原地区为中温带季风性森林草原气候,“乌玛-奇乾-根河-图里河-新帐房-加格达奇-125°E蒙黑界”以北属于寒温带季风性针叶林气候。

1.6已有资料情况甲方提供的航飞范围。

2、作业依据(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2)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2010;(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2010;(5)《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6)《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MH/T 1005-1996;(7)《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MH/T 1006-1996;(8)《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GB/T 16176-1996;(9)《国家基础航空摄影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国家测绘局;(10)《国家基础航空摄影补充技术规定》国家测绘局;(11)《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12)《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1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14)《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 15967-1995;(1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16)《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17)《全球定位系统(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18)《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23236-2009;(19)《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26-2001;(20)《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2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09;(2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23)《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8.3-2010;(24)《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第1部分:数字线划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质量要求》GB/T 17941.1-2000;(25)《高程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1-2010;(26)《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2-2010;(27)《测绘管理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2003] 17号)。

航空摄影测量的技术流程

航空摄影测量的技术流程

嘉鱼市国土资源局航空摄影测量及DEM、DOM、DLG生产项目技术文件[航空摄影部分]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10月目录1 航摄技术文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技术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1 含惯导的ADS40技术路线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2 不含惯导的DMC技术路线.....................................................................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3 传统彩色胶片相机技术路线....................................................................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4 作业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技术方案............................................................................................................. 错误!未指定书签。

航空摄影测量规范 (3)

航空摄影测量规范 (3)

航空摄影测量规范航空摄影测量是一种利用航空器进行影像获取、测量和分析的技术。

为了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航空摄影测量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流程。

以下是一些航空摄影测量的规范:1. 摄影器材和航空器选择:选择适合任务需求的摄影器材和航空器,并确保其性能和参数满足要求。

2. 环境条件:选择适当的天气条件进行航空摄影测量,最好是无云的晴天。

同时需要注意避免强烈的光照、冰雪覆盖等干扰因素。

3. 摄影计划:制定详细的摄影计划,包括航线、航高、重叠度、航向等参数。

根据需要选择垂直摄影、斜摄影或倾斜摄影等方式。

4. 坐标系和控制点:建立适当的坐标系,选择和设置控制点。

控制点的数量和分布需要满足精度要求,同时需要进行准确的GPS测量和精确的控制点标志安装。

5. 摄影触发和图像采集:按照摄影计划进行航空器航线控制和摄影触发。

确保图像采集的频率和间隔符合要求。

6. 图像处理和测量:对航空摄影的图像进行处理和测量,包括图像配准、坐标转换、特征提取等步骤。

使用专业的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和测量软件进行处理和测量。

7. 精度控制和质量评估:对测量结果进行精度控制和质量评估,包括检查和修正摄影测量参数、重叠度、控制点精度等。

进行误差分析和精度评定,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 数据交付和报告:按照要求将测量结果整理、输出和交付,生成测量报告。

报告应包括测量结果、误差分析、精度评价等内容。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航空摄影测量规范,具体的规范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和需求有所差异。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考虑安全问题、飞行许可、数据保护等因素,以确保航空摄影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航空摄影测量规范 (3)

航空摄影测量规范 (3)

航空摄影测量规范1. 引言航空摄影测量是一种利用航空摄影技术进行测量和制图的方法。

它广泛应用于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环境监测等领域。

为了确保航空摄影测量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制定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航空摄影测量的一般规范和流程。

2. 航空摄影测量的基本原理航空摄影测量是通过航空摄影机在航空器上拍摄地面影像,利用三角测量原理和测量方法,获取地面特征点的空间坐标,进而制图和分析。

其基本原理包括摄影测量的几何关系、地面控制点的布设、照片测量和影像处理等。

3. 航空摄影测量的数据采集3.1 飞行计划和摄影设计在进行航空摄影测量之前,需要进行飞行计划和摄影设计。

飞行计划包括飞行高度、飞行速度、飞行线路等参数的确定。

摄影设计包括摄影地图的制作、布设与核查、航带的规划等。

3.2 摄影机和传感器的选择根据不同的测量要求,选择合适的航空摄影机和传感器进行数据采集。

常用的航空摄影机包括大型框幅照相机、小型框幅照相机和线性数组摄影机等。

3.3 地面控制点的布设为了提高航空摄影测量的精度和可信度,需要在地面上布设控制点。

地面控制点的布设要求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精度,并与摄影区域内的目标点有较好的空间分布。

4. 航空摄影测量的数据处理4.1 前方交会在获得摄影测量的原始数据后,需要进行前方交会。

通过前方交会,可以确定地面特征点的物方坐标,并计算机它们的像方坐标。

4.2 控制点的联合平差通过前方交会获取的地面特征点的物方坐标,与地面控制点的空间坐标进行联合平差,以提高摄影测量的精度和可信度。

4.3 数字图像处理经过前方交会和控制点的联合平差后,将获得的影像进行数字图像处理,包括影像校正、放大、增强等,以获取高质量的地形图或地理信息图。

5. 航空摄影测量的精度评定为了验证航空摄影测量结果的精度,需要进行精度评定。

精度评定可以分为内部精度评定和外部精度评定两个方面。

内部精度评定主要是对摄影测量数据本身的精度进行评估,而外部精度评定则是将摄影测量结果与实地测量数据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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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5 0 0 0 0 DEM
D E M为数字高程模型
G B / T 1 9 2 9 4 -2 0 0 3
4 . 3 航摄比例尺一般按表 2 选择 , 亦可根据成图目的、 摄区的具体条件由航摄单位与用户商定。 表2
1: 2 0 0 0 0 一 1:4 0 0 0 0 1:2 5 0 0 0 - 1:6 0 0 0 0
1:5 0 0 0 0
1 :1 0 0 0 0 0
1:3 5 0 0 0 - 1:8 0 0 0 0
1 :6 0 0 0 0 - 1 :1 0 0 0 0 0
4 . 4 航摄分区的划分原则如下: a ) 分区界线应与图廓线相一致; b ) 分区内的地形高差一般不大于 1 / 4 相对航高; 当航摄 比例尺大于或等于 1: 80 0 0时, 一般不 应大于 1 / 6 相对航高; C ) 分区内的地物景物反差、 地貌类型应尽量一致; d ) 根据成图比例尺确定分区最小跨度 , 在地形高差许可的情况下 , 航摄分区的跨度应尽量划大, 同时分区划分还应考虑用户提出的加密方法和布点方案的要求 ; e ) 当地面高差突变, 地形特征显著不同时, 在用户认可的情况下 , 可以破图幅划分航摄分区; f ) 划分分区时, 应考虑航摄飞机侧前方安全距离与安全高度; g ) 当采用 G P S ( 全球定位系统) 辅助空三航摄时, 划分分区除应遵守上述各规定外, 还应确保分 区界线与加密分区界线相一致或一个摄影分区内可涵盖多个完整的加密分区。 4 . 5 航线敷设原则如下 : a ) 航线飞行方向一般设计为东西向, 特定条件下亦可按照地形走向或专业测绘的需要, 设计南北 向或沿线路、 河流、 海岸、 境界等任意方向飞行; b ) 按常规方法敷设航线时, 航线应平行于图廓线, 位于摄区边缘的首末航线应设计在摄区边界 线上或边界线外 ; c ) 根据合同要求航线按图幅中心线或按相邻两排成图图幅的公共图廓线敷设时, 应注意计算最 高点对摄区边界图廓保证的影响和与相邻航线重叠度的保证情况, 当出现不能保证的情况时, 应调整航摄比例尺; d ) 对水域、 海区敷设航线时, 应尽可能避免像主点落水, 应保证所有岛屿覆盖完整并能组成立体
格式见附录 A o
5 . 2 航摄设计书内容结构
5 . 2 . 1 航摄设计书内容应包括: 封面、 任务说明、 航摄因子计算表、 飞行时间计算表、 航摄材料消耗计算 表、 G P S 领航数据表、 摄区略图等。 5 . 2 . 2 航摄设计书任务说明中还应包括用户在合同中提出的特殊内容。

地 形类 别
平地
表 3
太阳高度角( ( h e )
>2 0 '
阴影倍数/ 倍
<3
丘陵地 、 小城镇 山地、 中等城市
高差特大 的陡峭 山区和 高层 建筑 物密集 的大城 市
>3 0 0 -4 > 5 -
<2
< l
<1
限在当地正午前后各 1h 进行摄影
4 航摄设计的技术要求 4 . 1 航摄设计应确保航摄成果能够满足航测成图精度的要求。 42 航摄设计用图的选择原则如下: a ) 应是摄区新近出版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 b ) 一般根据成图比例尺按表 1 选择, 亦可按照 G B 6 9 6 2 , G B / T 1 5 6 6 1 . 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成 图 比例尺
1 :5 0 0 1 :1 0 0 0
航 摄 比例 尺
1:2 0 0 0 1:3 5 0 0
1:3 5 0 0 - 1:7 0 0 0 1:7 0 0 0 - 1:1 4 0 0 0
1 :1 0 0 00 - 1 1 2 0 00 0
1:2 0 0 0
1 :5 0 0 0 1 :1 0 0 00 1 ;2 5 0 0 0
式 中:
h * — 分区平均平面高程, 单位为米( m ) ; 气 — 分区内D E M格网点的高程值, 单位为米( m ) , 6 . 3 . 3 在地形图上选择高程点计算分区平均平面高程公式如下: a ) 在平原和地形高差不大的平缓地区, 用下式计算: h * , i +h * * , h 平
b ) 沙漠、 戈壁滩等地面反光强烈的地区, 一般在当地正午前后各 2 h内不应摄影; c ) 彩红外与真彩色摄影应在色温 4 5 0 0 K^ - 6 8 0 0 K范围内进行 ; 雨后绿色植被表面水滴未干时
不应进行彩红外摄影 。
4 . 8 航摄仪和航摄材料的选用应依据合同要求选定。
像对 ;
e ) 采用 G P S 领航时, 应计算出每条航线首末摄站的经纬度( 即坐标) ; f ) G P S 辅助空三航摄时:
— 加密分区 航线两端按合同要求布设控制航线; 控制航线应满足G B / T 1 5 6 6 1 的要求;
— 当沿图幅中心线敷设航线时, 平行于航摄飞行方向的测区边缘应各外延一条航线 。
6 . 3 . 1 分区平均平面高程是将分区内 个别突出 最高点与最低点舍去不计外, 使分区内高点平均高程与 低点平均高程面积各占一半的平均高程平面。
6 . 32 采用 D E M 设计时, 分区平均平面高程用下式计算:
・ 艺闺

入 平
一 一

e ) 彩红外 、 真彩色摄影 , 在北方一般避开冬季。 4 . 7 航摄 时间的选定原则如下 :
a ) 既要保证具有充足的光照度, 又要避免过大的阴影, 一般按表 3 规定执行。对高差特大的陡峭 山区或高层建筑物密集的特大城市, 设计时亦可参照下列公式计算: 丁 。 =1 2 "
C O S t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李有为、 薛恒福、 孟平、 翟义清、 梁青蓉、 靳军号、 赵福祥。
GB / T 1 9 2 9 4 -2 0 0 3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I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 以下简称航摄设计) 的基本要求、 主要内容和审批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航空摄影测量的航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 9 按合同要求需布设地面标志与 G P S基准站的摄区应在航摄设计书中加 以说明。 5 航摄设计书的格式及 内容结构 航摄设计 书封面格式 乐 位
航摄设计书封面应包括设计书名称 、 摄区代号、 用户单位、 执行期限、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批单 、 审批人及编制时间等要素。 1 . 2 航摄设计 书名称 书写组成形式如下
3 航摄设计的基本要求
3 . 1 航空摄影项目均应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设计书未经批准不应实施。 3之 航摄设计应从实际出发, 积极采用适用的新技术、 新方法和新工艺。 3 . 3 航摄设计应体现整体性原则, 满足用户的要求, 以可靠的设计质量确保航摄成果质量。设计方案 应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3 . 4 航摄设计书应内容明确 文字简练, 资料详实。 3 . 5 航摄设计书的名词、 术语、 公式、 符号、 代号和计量单位等应与有关法规和标准一致。 3 . 6 航摄设计由航摄单位进行设计或用户 自 行设计。 3 . 7 航摄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3 . 8 航摄设计的依据为航空摄影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 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 / T 7 8 8 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n e q I S O 6 7 1 6 ; 1 9 8 3 ) G B 6 9 6 2 1 ’ 5 0 0 , 1 , 1 0 0 o , 1 , 2 0 0 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 B / T 1 5 6 6 1 1 e 5 0 0 0 , 1 x 1 0 0 0 0 , 1 : 2 5 0 0 0 , 1 1 5 0 0 0 0 , 1 e 1 0 0 0 0 0 地形图 航空摄影规范 G B / T 1 6 1 7 6 -1 9 9 6 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
G B J T 1 9 2 方法与程序
6 . 1 航摄设计的准备工作
6 . 1 . 1了 解合同内容与用户要求。 6 . 1 . 2 准备技术设计用图, 根据用户合同中提供的摄区范围图, 将摄区范围准确地标绘在设计用图上.
62 划分航摄分区 6 . 2 . 1 根据合同及航摄分区的划分原则在地形图或 D E M上将摄区划分为若干个航摄分区。 6 . 2 . 2 分区划分完毕, 按从左到右, 自 上而下顺序, 在摄区范围图及设计用图上对分区进行编号。 63 确定分区平均平面离程( h , )
G B / T 1 9 2 9 4 -2 0 0 3
月 U

本标准 自实施之 日起, Mx/ T 1 0 0 9 -2 0 0 0 《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  ̄附录J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国家测绘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科技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江苏省测绘局。
成图 比例尺 >1 ; 1 0 0 0 >1 , 1 0 0 0 0
笋 1: 1 0 0 0 0 0
表 1
设计用图比例尺 1 ・ 1 . 0 0 0 0或 1 1 1 0 O O O D E M'
1 , 2 5 0 0 0 -1 , 5 0 0 0 0 或I , 5 0 O O O D E M I ‘ 1 0 0 0 0 0 -1 , 2 5 0 0 0 0 或I : 5 0 O O O D E M, 1 , l o o O O O D E M,
1一 C O S C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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