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承租方和出租方的账务处理对比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摘要]新准则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新的规定。
文章就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具体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和举例说明,并就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对租赁双方债权、债务的影响作出分析和判断。
[关键词]融资租赁;承租人;出租人;会计处理2006年2月,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会计准则,笔者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与出租人的会计处理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八资产价值。
承租人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孰低,加上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贷:长期应付款银行存款(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分析,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到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价值里。
二、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从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分析,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到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三、分析综上所述以及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承租人的长期应付款,即: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出租人的长期应收款,即: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加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详细)

承租人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详细)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1.租赁期开始日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贷:银行存款等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分摊率的确定:(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
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折旧期间: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②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承租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差异

2012年第7期下旬刊(总第487期)时 代 金 融Times FinanceNO.7,2012(CumulativetyNO.487)一、引言在约定的租赁期内,出租方将资产的使用权出让给承租方,并收取租金作为补偿的协议,即为租赁。
一般可分为现代租赁(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经营租赁)两大类。
其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如果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发生了转移,则为融资租赁。
而对于该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的处理方式有三种:续租、退租和留购,因此其所有权最终不一定会转移。
故判断一项租赁是否为融资租赁的关键在于其经济实质(即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发生了转移)而非法律形式。
融资租赁既是一种融资行为,又是一种融物行为,它通过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对于资金短缺又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通过融资租赁,不仅可以帮助解决购买设备款不足的困境,同时也可避免一部分由于设备更新淘汰过快而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是一种非常适用的理财方式。
但由于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对融资租赁相关方面的规定有一定差异,导致承租企业按会计准则处理业务和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征税的处理结果不同,从而需要承租企业在纳税时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账目做出相应的调整。
下面就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规定入手,分别指出融资租赁承租方各项目的会税差异并分析这些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二、融资租赁中承租方账务处理的会税差异(一)租赁开始日的确认——会税有差异1.会计处理《会计准则》要求:租赁期开始日,承租方所确认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资产公允价值或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初始直接费用,并把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入账,按二者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2.税法规定《税法条例》要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计税基础=合同付款总额或资产公允价值+(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人支付的)相关费用因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所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显然小于其计税基础,由此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承租人与出租人对融资租赁账务处理的比较分析

作者: 李梅芳 廖波 刘艳红
作者机构: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
出版物刊名: 商业会计:上半月
页码: 17-18页
主题词: 融资租赁 账务处理 出租人 承租人 未实现融资收益 会计理论与实务 入账价值 租赁期
摘要:本文通过对承租人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结合实例分别从租赁期开始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赁期内未确认融资 费用的摊销及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两个方面的比较分析,进上步明确融资租赁的本质,以期对会计理论与实务有更深的理解。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租赁方式,其会计处理也存在差异。
1.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企业将自有资产出租给客户使用,同时保留资产的所有
权和管理权。
在经营租赁中,出租方通常会承担维修、保养等费用,
并从客户收取租金。
会计处理方面,出租方需将出租的资产列入固定资产账户中,并按照
折旧方法进行计提折旧。
同时,出租方需将收到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间分期确认为收入,并在每个会计期间末调整未确认收入和已确
认但未收到的应收账款。
2.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企业将购买的资产以一定期限和价款分期付款方式转让
给客户使用,同时转移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方
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和手续费等费用。
会计处理方面,融资承受方需将所购买的资产列入固定资产账户中,
并按照折旧方法进行计提折旧。
同时,在每个会计期间末,融资承受
方需将租金分为本金和利息两部分进行确认,其中本金部分计入固定
资产账户中,利息部分计入财务费用账户中。
总体来说,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
在经营租赁中,出租方保留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并承担维修、保养等费用;而在融
资租赁中,承租方转移了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并需要支付一定的利
息和手续费等费用。
因此,在会计处理方面也存在差异。
融资租赁合同三方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三方账务处理融资租赁合同,乍一听是不是觉得有点头大?哎呦,这可真是个有点复杂的东西。
不过,大家别怕,咱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事儿,让你不再对这个词头疼。
其实啊,融资租赁合同三方账务处理,说白了就是三方之间—租赁公司、承租人和出租人—是如何在账务上做账的。
听起来高深对吧?其实就是把合同中每个人的账都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首先啊,咱得搞清楚,这融资租赁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租”字加一个“融资”字。
你想啊,承租人需要某种设备,但可能手头资金不够,于是就找了个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出钱买了设备,然后把设备租给承租人。
承租人使用设备的同时,也需要按期还款。
看似简单,但这里头的账务处理就复杂了,毕竟大家都得核算自己的账目,不能乱套。
你想象一下,咱们当承租人时,如果签了融资租赁合同,第一件事肯定是把这台设备“算作”自己的了。
可是,你说这设备其实是租来的,它并不是真的属于你。
那么问题来了,账上怎么处理?简单来说,承租人得把这台设备的账面价值列出来,就当作是资产入账了。
这个“资产”可不是免费的!承租人得在账上放个负债,表明自己欠租赁公司的钱,也就是所谓的租赁负债。
你可能会问,出租人呢?嗯,出租人的账务处理其实更简单一些。
出租人基本上就是把设备卖给了租赁公司,账上就记得一笔设备销售收入。
看似轻松,但这里面也有细节。
出租人如果是个大公司,还得考虑增值税、收入确认这些复杂事儿。
这不,刚刚那台设备从他账面上划走,可得算算怎么把收入确认得准确无误,毕竟这可关系到税务局的审查。
租赁公司在账上怎么处理呢?这个角色最复杂!租赁公司拿到设备后,首先得将设备的购买成本记入账本,这是第一步。
但问题还没完,租赁公司得在收款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自己从承租人那儿收回的钱会被分期确认成收入。
明白了吗?租赁公司就像是一个“资金中介”,借钱给了承租人,让承租人使用设备,同时自己也得分期收到款项。
所以,租赁公司不仅要记录自己收到的每一笔钱,还得每期算清楚账务上该怎么处理,收入什么时候确认,租赁负债什么时候解除,真是件麻烦的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和出租人房屋租赁会计分录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和出租人房屋租赁会计分录在新租赁准则下,房屋租赁的会计分录变得有点复杂,但咱们来轻松聊聊这些变化,听起来如何?承租人和出租人这对“冤家”,他们的账本得好好捋一捋。
大家知道,承租人以前只需每个月记录租金费用,简单得就像喝水。
但现在,哎呀,承租人得把租赁资产和负债都考虑进来,心里得嘀咕:“这租房真是越来越麻烦了。
”是啊,咱们得多花点时间去琢磨这些新规则。
承租人最开始的会计分录就像是做游戏,首先得确认一个“使用权资产”,这可不是随便就能有的哦。
简单来说,承租人得在账本上记录一个资产,这个资产的金额通常是未来租金的现值,大家可以想象成一个美丽的数字,吸引着大家的目光。
紧承租人还得记录一个租赁负债,毕竟这房子可不是白住的。
这个负债同样是未来租金的现值,算下来可不是个小数目,得好好考虑一下,以免到时候麻烦大了。
说到出租人,他们的会计分录也有新花样。
出租人以往可能只是把租金收入记上去就好了,但现在,他们得把租赁资产区分清楚。
有的出租人可能会觉得:“这不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吗?”可实际情况是,出租人得把房子分成“投资性资产”和“使用权资产”,这就像把家里的衣服分类一样,不能混在一起。
这一变化让出租人的账本显得有些复杂,但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财务透明度。
我们再聊聊具体的分录吧,承租人拿到租房合同后,得准备好一系列的账务操作。
比如说,第一期租金到期时,承租人得记录“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增加,然后再把每月的租金支付记录下来。
这一系列分录就像是搬家前的打包,得把每一件都打理得妥妥当当。
记得有一次,我朋友租房子,结果把租金和水电费搞混了,最后闹了个大笑话。
大家千万别学他哦。
出租人的会计分录也得相应更新,当他们收到租金的时候,首先得确认收入。
这时候,出租人得在账本上记录“租金收入”,别忘了,还有可能需要记录资产的折旧,这就像是房子的“年纪”一样,时间越长,折旧越多。
这一切看似麻烦,但其实也是为了确保账本的准确性,毕竟,谁也不想在年终总结的时候发现账目出错。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及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及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在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上有了一些变化。
下面我们将分别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角度来探讨这些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的会计处理1. 租赁合同的分类根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对其进行分类。
根据合同是否转移了资产的控制权,租赁合同可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
2. 金融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被分类为金融租赁的合同,承租人需要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并将租赁负债计入负债负债表。
同时,承租人需要根据租赁资产的性质和使用寿命,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对租赁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
3.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合同,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不需要计入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相反,承租人需要将租赁支付按照一定的时间分布进行确认。
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1. 租赁合同的分类出租人同样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对其进行分类。
与承租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将合同分类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依据是是否转移了资产的控制权。
2. 金融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被分类为金融租赁的合同,出租人需要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并将租赁收入按照一定的时间分布进行确认。
3.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合同,出租人需要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并将租赁收入按照一定的时间分布进行确认。
与金融租赁不同的是,经营租赁的租赁收入在会计处理上通常是按照等额分期法进行确认。
三、准则变化对会计处理的影响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承租人来说,新租赁准则要求他们更准确地反映租赁合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更仔细地评估租赁合同的分类,并根据分类的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此外,由于新准则要求承租人将租赁负债计入负债负债表,可能导致其负债水平的增加。
对于出租人来说,新租赁准则要求他们更清晰地披露租赁合同对其财务状况的影响。
出租人需要根据合同的分类,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并按照一定的时间分布确认租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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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的公允价
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孰低+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等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初应付本金的摊余成本乘以
实际利率)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注意:折旧期间,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
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使用
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
用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折旧总额,如果没有
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资产的担保余值,则应计折
旧总额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有承租人或与其有关
的第三方对资产的担保余值,则应计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扣除该担保余值后的余额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A. 当期收入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
借:销售费用融资租赁承租方和出租
1.租赁开始日
2.未确认融资费用/实
现融资收益的分摊3.折旧的计提
4、支付租金/收到租金
5.或有租金的处理
贷:银行存款
B.以物价指数为依据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承租人特有的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不存在处理不存在处理6.履约成本(承租人
特有的处理)7.未担保余值的处理
(出租人特有的处
理)
8.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5.或有租金的处理
应收融资租赁款坏
账准备的计提
A.存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的担保余值
期满时将固定资产的账户结平,此时固定资产转出的账面
价值等于担保余值的金额
借:累计折旧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担保余值的金额)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入账价
值)
B. 不存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的担保余值,期满
时将固定资产账户结平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入账价
值)
9.返还租赁资产时
A.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权,视同该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
应的会计处理,例如可能分配未确认融资费用
B.承租人不行使优惠续租权,返还租赁资产,比照上述返
还资产处理
支付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行使优惠购买权
借:长期应付款(优惠购买的价格)
贷:银行存款
结转资产的所有权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入账价值)10.优惠续租
11.留购租赁资产时
和出租方的账务处理对比
出租人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反之,借记“营业外支出”)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期初长期应收款的摊余成本乘以租赁内含利率)
不计提折旧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租赁收入(例如经营分享收入等)
不存在处理
A.未担保余值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租赁投资净额等于(最低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即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当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金额大于租赁投资净额减少额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B.恢复已经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
借: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未担保余值减值恢复的金额大于租赁投资净额增加的额时,差额的处理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按照应收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部分计提减值,这部分指的指最低租赁收款额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部分。
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减值准备,应该确认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已确认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A.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的情况
收回资产时,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是按照账面价值来计量的,而不是按照收回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此时融资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等于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如果收回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担保余值,那么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这个损失在收回的分录中是体现不出来的,只有将该资产处置的时候,才会体现出来,一般融资租赁收回的资产不能够在继续使用,而是处置了。
收回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B.存在担保余值,存在未担保余值的情况
收回的融资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等于担保余值加上未担保余值的金额
分录是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
收回的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之后的金额小于担保余值时,应向承租人收取补偿金
分录是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C.不存在担保余值,但是存在未担保余值的情况
融资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等于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D.不存在担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担保余值的情况
不作会计处理。
A.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权,出租人视同该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例如可能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
B.收回资产,比照上述返还租赁资产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优惠购买的价格)
如果存在未担保余值的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