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14.doc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14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四条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研发部要建立科技信息网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紧密跟踪科研院所的技术研究工作动态,了解公司各单位技术需求,及时与技术人员交流,建立技术联络通道。
第六条研发部每年邀请相关科研院所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交流会议。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研发部研究开发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第八条产学研合作成立研发经济实体的,必须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运行。
第九条与科研院所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必须向公司研发部汇报课题研发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十条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成员可以采用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
第十一条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对课题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章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第十二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研发项目或产业发展要求,委托高校或研究院所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按合同的约定转化应用;3、共建研发实体:(公司目前主要采用这种形式)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础理论扎实、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优势,结合公司生产过程工艺熟悉、具有产业化和资金优势,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建研发实体,对某一课题进行联合研究开发;4、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由公司和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为高校提供实地培训的基地。
企业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企业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产学研合作的各项活动,明确各方的权责义务,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确保合作成果的最大化,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发展。
二、“三方共赢、合作共赢”的原则1. 搭建平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创新,实现优势互补。
2. 互利共赢:双方均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保合作项目的互利共赢,共同分享合作成果。
3. 诚实守信:双方应诚信合作,遵守合作协议,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变相窃取商业机密或侵犯他方合法权益。
4. 创新奖励:鼓励双方创新,对于合作成果的获得和商业化转化有相应的激励措施。
三、合作形式与机制1. 项目合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共同申请国家科技计划、产学研合作基金等项目资助,开展联合科研项目。
2. 人才培养:企业可以提供实习岗位、毕业设计课题等机会,高校可以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和科研支持。
3. 技术服务:企业可以向高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研究项目、技术攻关等活动,提供技术服务。
4. 产业链合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在特定产业领域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共同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四、合作管理机构和人员1. 管理机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建立合作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2. 合作人员:设立合作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执行,明确项目参与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五、合作的阶段和流程1. 确定合作需求:企业确定合作需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洽谈合作意向,初步确定合作方案。
2. 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资源分配等内容。
3. 实施合作项目: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双方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研活动,完成项目任务。
4. 评估合作成果:项目完成后,双方进行合作成果评估,确定合作效果,对成果进行保护和推广。
六、合作成果的分享和合作价值的实现1. 合作成果分享:合作成果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分享和分配,不得恶意挪用他方成果。
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推动学校产学研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关系,规范合作过程,共同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发展,提高学校的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水平。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研项目合作等各类产学研合作活动。
第三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导向、双向选择、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第二章合作机制第四条学校产学研合作由学校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管理,设立专门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团队,由专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建立合作项目申报制度,明确项目的申报程序、资金分配、成果共享等具体事项,确保合作项目的有序开展。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合作单位库,定期对已合作单位进行评估,确保合作单位的资质和信誉,保障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第七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建立项目评审制度,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确保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学校产学研合作资金应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监督机制等具体事项。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合法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学校产学研合作资金应与合作单位共同管理,建立合作款项专用账户,确保合作款项的安全和透明。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二条学校产学研合作项目涉及知识产权应建立专门的保护机制,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方案。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合作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的使用效率和保护力度。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合作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章绩效评价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合作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对合作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高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5篇》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5篇》第一篇: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中心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产学研合作项目是技术中心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技术中心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技术中心的科研实力,促进陶瓷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以广东宏陶陶瓷技术中心为主体,大力推进技术中心、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技术中心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技术中心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技术中心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充分利用技术中心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技术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中心或其依托单位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技术中心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产学研合作是指产业界、学术界和研究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或技术开发,以提升创新能力和推动产业发展。
为了规范和管理产学研合作的活动,制定一套严谨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与范围1. 目的:建立产学研合作活动的规范和秩序,促进知识转化和技术应用,推动双方合作的持续发展。
2. 范围:适用于所有参与产学研合作的各方,包括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
三、合作申请与评估1. 合作申请:a) 企业、高校或研究机构可向合作管理机构提交产学研合作的申请。
b) 合作申请需包括合作主体、合作目标、预期成果、资金预算等内容。
2. 合作评估:a) 合作管理机构将对合作申请进行评估,包括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估等。
b)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通过合作申请,并制定具体的合作方案。
四、合作实施与管理1. 合作协议:a) 合作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b) 合作协议应包括项目描述、合作期限、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2. 项目管理:a) 设立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管理。
b) 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风险管理:a) 针对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b)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 知识产权管理:a) 确立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共享机制。
b) 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双方掌握的机密信息。
5. 绩效评估:a) 根据合作目标和预期成果,制定绩效评估指标。
b) 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合作的依据。
五、成果转化与推广1. 知识转化:a) 将合作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总结。
b) 推动知识的转化和应用,以实现产学研的良性循环。
2. 技术推广:a) 将合作项目的技术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
b) 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行业的整体创新能力。
六、合作终止与评估1. 合作终止:a) 合作期限届满或达到合作目标后,可以协商终止合作。
公司产学研管理制度

公司产学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产学研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等单位合作的产学研项目。
第三条公司产学研项目应遵循合作共赢、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公司产学研项目由公司科技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面执行公司领导的统一指导。
第五条公司科技部门设立产学研管理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产学研项目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项目成果、效益、技术创新等指标进行考核,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产学研项目应当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误导公众,侵犯他人权益。
第八条公司产学研项目的经费来源、使用、监督等事宜,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审批程序执行,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第九条公司产学研项目的成果归公司所有,公司享有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负责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十条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等单位签署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产学研项目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公司产学研项目的申报程序包括立项、申报、评审、立项等环节。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项目申报由相关科技部门组织,形成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内容、预期目标、经费预算、组织实施方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项目评审由公司内部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等指标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由公司领导审批,确认项目的总体目标、责任分工、预期效益等内容。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分为立项、实施、成果转化、总结等阶段,由项目组根据责任分工开展相应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进度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一、引言产学研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式。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产学研合作,本文提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二、制度背景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旨在共同推进科技研发和技术转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在具体的合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缺乏明确的权责义务、信息流通不畅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对于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产学研合作各方的权责义务,规范合作流程,提高合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合作主体1. 企业2. 高等院校3. 科研机构五、合作细则1. 合作形式:可以是技术研究合作、专利技术转让、成果共享等形式。
2. 合作范围:根据双方需求和资源情况确定具体的合作项目和任务。
3. 合作条件:明确各方权益和义务,合理分工,明确资金投入和分配。
4. 合作流程:从确定合作意向到合作项目的实施,应有明确的流程和时间节点,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5. 合作成果:明确合作双方对成果的共享方式和权益分配原则。
6. 合作评估:合作项目结束后,应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合作方式和流程。
六、管理机制1. 建立合作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策划、协调和管理。
2. 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合作进展,解决合作中的问题。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合作各方之间的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
4.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
5. 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取得显著成果的合作项目给予奖励和荣誉表彰。
七、监督与评估1. 外部监督:由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学研合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作工作的合规性和质量。
2. 内部评估:定期进行合作项目的自我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八、制度改进与完善1. 在实际合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细则,提高管理效率。
2. 密切关注国内外产学研合作的最新动态和经验,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制度。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高校、科研机构(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通过共同研发、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方式,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第三条甲方应积极寻求与乙方的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进行产学研合作,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作内容的确定第五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的内容包括: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技术成果的转移和产业化;人才培养和交流等。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项目研发目标、进度、经费等事项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七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甲方应提供研发经费,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和研发力量。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甲方应享有项目的知识产权,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合作协议的签订与履行第九条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应包括合作项目的名称、目标、内容、期限、经费、保密条款等。
第十条合作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提供研发经费,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技术支持和研发力量。
第十一条甲方与乙方应定期召开合作会议,汇报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作项目完成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合作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应尽快进行产业化转化,实现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取得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保障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甲方应积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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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部的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产、学、研的资源整合和
互补效应,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
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二)产学研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
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研发部的
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
(三)产学研合作以公司研发部为主体,大力推进公司研发部、
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
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研发部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四)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
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推广新成
果。
(二)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
进行软件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
(三)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开辟新的研发领域,获取
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快项目的研发周期。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优势和研发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
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
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研发部开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研发部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
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研发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备、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
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研发部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
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
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产学研合作的模式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技术开发模式:包括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是目前
最主要地形式。
公司能过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
发、联合攻关或委托高校、科研机构的人力资源、实验
设施和市场信息,进行高效的研发。
(二)联合培养人才模式:通过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形成
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人才培养机
制,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和人才训练基地,为公司提供高
素质人才。
(三)共享资源模式:通过产学研合作,形成企业、高校、
科研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如即有软件、科技文献、食
品设备等,充分利用各种科技资源。
(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模式:高校、科研机构利用学
科、专业的优势,建立面向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
业提供专业的共性技术服务。
公司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
亦可为高校、科研机构提供服务平台,合研究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机结合。
第十二条产学研合作及其模式需由各方签订相应合同(协议),
方可生效。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产学研合作必须寻循市场经济规律,签订合作合同,
合同必须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方的责、
权、利明确。
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主管单
位,对产学研的动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合作双方遵
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规章开展活动第十四条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双方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
由双方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负责产学研合作的及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联络与沟通。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科技协作项目、实习安排和人才培训,将
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确保各项合作项目能顺利开展。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产学研合作的经费来源:
(一)从公司的销售收入划拨专项经费;
(二)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
(三)省部合作项目专项经费;
(四)政府资助;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产学研经费来源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
律,以保证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产学研合作的各项支出,
保证产学研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产学研活动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合作双方不得侵
占、私分或者挪用产学研合作资金。
第十九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
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
确、完整。
第二十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
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产学研合作经费必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年终及项目终止由公
司审计部门审计。
第六章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原则上归公司所有,课题组成员可以根
据其贡献大小获得公司奖励。
第二十三条公司产学研合作项目成果申报,由产学研课题组准备相关资料报
公司研发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
组织申报程序按国家有关
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产学研合作成果应用推广。
产学研合作取得的科技
成果由研发部在公司各单位推广。
对具有重要推广 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奖优先列入公司科技成果推 广计划予以支持,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产学研各方必须遵守各方的知识产权,有关技术的 产权转移和扩散都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
科技成果 的对外转让工作,必须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技术转 让合同,严禁以课题组或个人名义对外签订科技成 果转让合同或协议。
对产学研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除协议中应 该给予的待遇外,可按照公司《研发人员纯净奖励 办法》对个人进行奖励。
对于双方合作开发项目所获得的经济效益,根据双 方合同约定对利益分成。
第七章 合作的终止 产学研合作到期后,就根据合作情况,经友好协商 后进行续签或终止。
产学研合作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 完成产学研合作目标的; (二) 无法按照办法规定的原则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 自行解散的。
产学研合作的终止,应在合作双方决议通过后 10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日内,报公司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合作解散前,应当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和解释权属本公司研发部所有。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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