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纠风办关于《2008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

合集下载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2008年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2008年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2008年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4.10•【字号】嘉府办发[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2008年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08〕21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区2008年节能降耗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四月十日嘉定区2008年节能降耗实施意见根据市政府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08年嘉定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今年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分解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管好存量,严控增量,落实减量,坚定、持续地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

一、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切实推进结构性节能加大结构节能力度,努力提升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

围绕“一线、两城、四基地”的战略布局,加快建成一批有较强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充分发挥嘉定科技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嘉定高新区的新一轮发展,努力提升高科技产业对全区经济的贡献度。

鼓励和倡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使用,积极采用节能技术改造高耗能传统行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重点推进劣势企业淘汰工作。

今年重点调整行业和工艺是水泥、四大工艺(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普通建材、造纸、玻璃、医药的原材料和中间体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计划完成调整项目170个。

在区镇两级建立淘汰劣势企业工作机制,分解落实淘汰目标,明确重点淘汰领域,通过全面排摸调查,确定淘汰企业的名单,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调控、加强执法和资金扶持等手段实施淘汰,对列入区以上淘汰名单的企业,按每吨标煤200元对企业所在地政府予以奖励。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定区环境保护和建设3年行动计划2008任务分解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定区环境保护和建设3年行动计划2008任务分解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定区环境保护和建设3年行动计划2008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3.03•【字号】嘉府办发[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定区环境保护和建设3年行动计划2008任务分解的通知(嘉府办发〔2008〕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嘉府办发〔2006〕6号)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现将嘉定区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责任分解给你们。

要求各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月报)以表格填报形式,7月上旬(半年报)和12上旬(年报)分别以表格填报和文本说明形式将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报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办公室。

望各责任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年末,区推进办将根据市政府提出的“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的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嘉定区第三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附件2:各镇、街道2008年环保考核节点目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三日附件1:注:1、打“★”为市政府下达项目。

2、2006-2008共需完成62项,经统计2007年需完成的节点目标共52项。

附件2:。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04.06•【字号】嘉府发[2007]18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嘉府发〔2007〕18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现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嘉定区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二○○七年四月六日嘉定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关注安全生产,鼓励举报本区内各类事故隐患的行为,有效遏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建筑安全等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均有权进行举报。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所在区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进行举报。

举报人可以直接向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举报中心(具体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举报中心”)举报,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举报。

第三条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长到3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调查处理,有关行政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人。

第四条具体负责调查和处理的部门:区安监局负责对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防火和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剧毒品安全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和处理;区建交委负责对建筑施工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和处理;区质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使用、检验检测环节以及承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区环保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区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2008年督查事项完成情况的通报-嘉府办发[2009]2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2008年督查事项完成情况的通报-嘉府办发[2009]2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2008年督查事项完成情况的通报正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2008年督查事项完成情况的通报(嘉府办发〔2009〕2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区政府2008年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实事工程部分1、关于完成8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在52家标准化菜市场安装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责任单位:区经委;协办单位:区农委、工商嘉定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嘉定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卫生局;督查反馈单位:区经委)(1)关于完成8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年内完成8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总投资1220万元。

(2)关于在52家标准化菜市场安装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年内完成52家标准化菜市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安装任务,总投资203万元。

2、关于完成5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

(责任单位:区房地局;督查反馈单位:区房地局)全年共完成65.7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总投资7000万元。

3、关于开通嘉定7路等4条公交线路;在嘉定城区公交车上安装智能装置。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督查反馈单位:区交通局)(1)关于开通嘉定7路等4条公交线路:年内开通了嘉定7路、马陆2路、华亭1路、安亭3路等4条公交线路,总投资324万元。

(2)在嘉定城区公交车上安装智能装置:年内完成嘉定城区公交车智能系统安装任务,总投资442万元。

4、关于新增就业岗位26600个,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控制在6850人以内;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次;基本完成本区非农就业农保人员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应急办《关于举行2008嘉定区突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应急办《关于举行2008嘉定区突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应急办《关于举行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置演练的请示》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嘉府发[2008]43号【发布部门】80903D002【发布日期】2008.09.08【实施日期】2008.09.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应急办《关于举行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置演练的请示》的通知(嘉府发〔2008〕43号)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办《关于举行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演练的请示》(嘉应急[2008]第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二○○八年九月八日关于举行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演练的请示(嘉应急〔2008〕第7号)嘉定区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明确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所担负的职责、任务;明确应急处置程序、方法、步骤;明确在事故发生后,如何确保民众生活、企业生产及社会的秩序稳定,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

拟于今年十月中下旬,举行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演练。

为圆满完成演练工作任务,本办与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及区交通局进行了认真的前期研究准备,现呈上《关于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演练实施意见》。

以上请示,请审核。

如无不妥,请批转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演练实施意见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附件: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演练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上海市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定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嘉定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依据,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
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嘉府办发[2008]46号
【发布部门】80903D002
【发布日期】2008.09.03
【实施日期】2008.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8〕46号)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市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城区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32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本次行政执法检查,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并邀请区人大、政协和监察委等有关
部门参加。

二、检查对象
区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

三、检查项目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部署,区市政局、公安嘉定分局、区建交委、区城管大队四家执法部门被安排确定为重点检查部门,执法检查项目分别为《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上海市门弄号管理办法》,以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5.07•【字号】嘉府办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办发〔2008〕24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五月七日嘉定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印发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2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四个结合”,即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落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和分工;各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工作,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主要目标通过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推进本区贯彻全市“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城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奥运会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环境。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8•【字号】沪府办发[2008]15号•【施行日期】2008.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关于2008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2008年本市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进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不断深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明显,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专项督查,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市纠风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价格监管专项检查,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有关加强价格监管的措施的行为,从严查处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央价格监管政策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二)抓好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市纠风办联合有关部门对落实中央及本市的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支农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保证支农资金及时拨付,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克扣、挪用涉农补贴款等行为,确保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1.21•【字号】嘉府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嘉府发〔2008〕6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有关(集团)公司:区安委办的《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嘉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征程中的关键一年。

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和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008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较大以上事故,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给本区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控制指标,全社会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有新的提高。

为实现上述目标,2008年的主要任务是:一、健全网络,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一)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各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做到教育与处罚并举,监管与规范同步,治标与治本结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职能。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2008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2008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8.05•【字号】嘉府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2008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嘉府发〔2008〕35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8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五日2008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国家《条例》)和新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本市《规定》),进一步深化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央要求、上海特点和嘉定实际,着力抓好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能力,不断创新与拓展公开渠道。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政府行为,切实提高行政透明度。

以加强基础性工作为抓手,提高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日常工作过程。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1、推进区级“三公”部门制定行业信息公开属性分类细目规则。

结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市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要素、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进一步统一协调区、镇两级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纠风办关于《2008年上海市嘉
定区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纪检
【发文字号】嘉府发[2008]34号
【发布部门】80903D002
【发布日期】2008.07.29
【实施日期】2008.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纠风办关于《2008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府发〔2008〕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纠风办制定的《2008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2008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意见
2008年,我区的纠风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第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和上海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进展,民主评议工作不断深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嘉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主要目标:中小学规范收费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

二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接受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就读比例提高到60%。

三是继续巩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和“阳光工程”的成果。

四是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五是严格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

六是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管理。

七是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八是进一步结合嘉定实际,继续办好让群众满意的“公信教育”。

(二)大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目标: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深化社区卫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