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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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方案

2023年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方案

2023年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方案一、背景工会是维护工人权益,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的重要组织。

为了激励广大工会干部不断进取,提高工会工作效能,决定在2023年进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活动。

二、目的通过评选优秀工会干部,激励广大工会干部履行职责,加强工会工作,落实工会工作各项任务,提高工会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评选范围评选对象为各级行政机关系统内的工会干部,包括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等。

四、评选条件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工会工作方针政策;2. 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3. 善于沟通协调、团结多数,形成良好的工会干部队伍,有效解决职工利益问题;4. 在职工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为职工群众服务,为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5. 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的廉洁自律品质。

1. 每个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评选小组,负责各级工会干部的推荐和评选工作;2. 推荐环节: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广泛收集工会干部推荐人选名单,并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 评选环节: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单,对候选人进行专业评估和背景调查,并综合考虑职工群众评议结果;4.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小组根据评选结果,形成评选报告,并公示拟评选的优秀工会干部名单;5. 进行表彰活动:在一定的时间和场合,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进行表彰和激励。

六、评选评议方式评选评议主要分为两个环节:工会干部推荐和职工群众评议。

1. 工会干部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会干部。

推荐名单应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工会履职情况、专业技术能力、业绩和荣誉等方面的资料,同时需要推荐人提供推荐理由。

2. 职工群众评议:通过面对面或线上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对所在单位工会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确保职工群众对各位工会干部有公正客观的评价。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背景工会是职工的组织,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平台。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优秀的工会干部和积极的工会分子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为职工谋福利、建言献策,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因此,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是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关系稳定的重要举措。

二、评选对象1.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能够积极履行工会职责,为职工服务,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和认可。

2.工会积极分子:具有为职工谋福利、传播工会政策、动员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三、评选标准1.优秀工会工会干部评选标准:(1)政治觉悟高:坚持党的领导,忠诚于职工利益,积极维护职工权益。

(2)工作业绩显著:在工会工作中做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为职工谋取福利、组织职工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群众基础好:被广大职工称赞和认可,受到职工的信任和支持。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标准:(1)关心职工:乐于助人,关心同事,为同事排忧解难,受到职工的欢迎。

(2)传播工会政策:热心传播公司工会政策,积极组织职工参与工会活动。

(3)组织能力强: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动员职工参与各项活动。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公司全体员工可以提名自己认为符合评选标准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提名期限为两个星期。

2.推荐阶段:通过提名阶段遴选出的人选,由工会组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3.公示阶段:将最终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以便广大职工了解并提出异议,公示期为一周。

4.投票阶段:通过公示阶段的结果,工会组织委员会编制最终评选名单,并进行票选。

5.颁奖仪式:根据投票结果,为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举行颁奖仪式并进行表彰。

五、奖励措施1.优秀工会工会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并优先考虑职务晋升等。

2.工会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对其表现优秀者提供晋升机会。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背景工会是连接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承载着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等多项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激励和表彰在工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本工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激励和表彰在工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向广大职工宣传和倡导模范先进典型,营造争做先进、争当领头羊、争创佳绩的浓厚氛围,提升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三、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本单位所有工会会员,并且不设报名限制。

四、评选条件1.必须认真履行工会干部或工会积极分子的职责,积极参与工会活动,为职工服务,忠诚履行工会使命;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人正直,无违纪违法行为;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有效推动工会工作的开展;4.在工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职工群众谋取实际利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5.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和职工利益努力奋斗。

五、评选程序1.推荐阶段:工会会员或部门主管可以向工会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2.提名阶段:经过推荐后,工会将召开提名会议,提出候选人名单;3.评选阶段:工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名单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4.公示阶段:工会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和评议;5.表彰阶段:经过公示后,工会组织表彰活动,颁发奖项和证书,宣传先进事迹。

六、评选奖项1.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奖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奖七、评选标准1.工作业绩:对工会工作的贡献和业绩;2.工作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表达、执行力等综合能力;3.职业道德:严守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得到广泛认可;4.群众评价:得到职工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程度。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背景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

在推动工会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优秀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在工会工作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于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推动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进行评选表彰,对于激励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发挥更大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选目的评选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旨在表彰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的典型,激励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在工会工作中不断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为企业和职工谋福祉。

三、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象包括:1.工会干部:指广大基层工会组织中的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等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

2.工会积极分子:指广大基层工会组织中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职工服务热情高涨、积极参与各项工会活动的职工代表、工会会员等。

四、评选条件1.工会干部: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强,为职工服务热情高涨,且取得显著的工作业绩。

2.工会积极分子:为职工服务热情高涨,积极参与各项工会活动,为工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评选程序1.推荐环节:各基层工会组织通过书面推荐(或面试)的方式,将候选人员名单推送至上级工会组织。

2.初评环节:上级工会组织委托评选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员进行初步评审,并填写初评表格。

3.终评环节:由上级工会组织组织专家学者、著名企业家、工会领导等人员组成的终评委员会,对初评通过的候选人员进行终审评选。

4.公示环节: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颁奖环节:召开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隆重表彰。

六、评选标准1.工会干部:(1)工作作风和态度: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工作勤恳、认真负责,注重服务职工。

(2)工作业绩:工作业绩突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效益,为职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背景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在企业和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了弘扬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先进事迹,在广大职工中树立榜样,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我公司决定进行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表彰在工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激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工会工作,增强广大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推动企业工会走向更加健康、稳定和发展。

三、评选条件1.忠诚于工会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2.品行端正,言行举止得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4.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职业操守;5.具有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职工和各部门可以向工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2.考核阶段:工会将对被提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考核评定;3.公示阶段: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4.最终评选:根据公示结果和专家评定,由工会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选确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五、评选奖励1.优秀工会干部: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2.工会积极分子: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3.荣获奖励者将被列为工会的先进典型,在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宣传。

六、评选机制建议1.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明确评选标准和流程;2.公开公平的评选活动,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3.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七、宣传推广1.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让广大职工了解评选活动的意义和目的;2.利用企业内部媒体和外部媒体进行推广,提高评选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在员工大会上进行表彰,为获奖者颁发奖状和奖金,激励更多职工参与工会工作。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

3、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职工满意率85%以上(附职工代表测评汇总表);4、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95%以上,勤政廉政,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的表扬或奖励;5、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支持工会活动,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为建筑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签订集体合同及“三个专项协议”、未进行履约检查的;2、未及时拨解工会经费的单位;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4、职工入会率达不到100%的单位。

四、优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熟悉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安全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经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勤政廉政;4、在劳动保护监督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群众满意率在85%以上;5、所在单位无伤亡事故及重大设备事故,无损失万元以上的火灾及交通事故,无中毒事故等。

五、爱企业模范会员(爱企业的职工不超过会员总数0.3%)1、热爱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并受到表扬或奖励;2、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在五万元以上,发明创造申报专利;3、爱岗敬业,立足本职,积极参加各项技术练兵,职业技能比赛,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高级工证书或取得县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工会会员;4、遵纪守法,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并受到企业的表扬或奖励;5、热爱本职工作,在企业生产发展中能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团结互助,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评价。

表一中国建筑工会海安县委员会爱企业模范会员职工申报表表二海安县建筑工会“”申报表表四:海安县建工系统工会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注:请根据测评内容,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内容后面的空格中任选一项打“√”;其他意见建议,有就填,没有也可以不填。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工会是连接职工与企业的桥梁,是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组织。

为了激励和表彰那些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促进工会工作的良性发展,特举办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1.优秀工会工会干部评选对象: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工会工作发展的工会干部。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工会活动,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代表。

三、评选流程1.推荐阶段:由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对全体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推荐,选出候选人名单。

2.评选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对其工作业绩、绩效等进行评定。

3.颁奖表彰:对获奖的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奖品等物质奖励。

四、评选标准1.工作业绩:工会工作成效、绩效指标的达成情况。

2.民主推荐:被推荐人在职工中的声誉和影响力。

3.社会认可度:被推荐人在社会各界的口碑和评价。

4.工作态度:工会工作热情、主动性和责任感。

五、奖项设置1.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奖:设立年度最佳工会主席、年度杰出工会工作人员等奖项。

2.工会积极分子奖:设立年度最佳职工代表等奖项。

3.嘉奖:对其他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进行嘉奖。

六、评选委员会1.评选委员会由企业领导、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等组成,专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2.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定。

七、宣传推广1.评选活动应在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职工对工会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可利用企业内部刊物、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八、总结通过评选活动,旨在激励和表彰那些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推动工会工作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凝聚职工的团结力量,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关于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和工会工作积极支

关于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的通知各分工会: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经研究决定,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优秀工会工作者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成绩显著。

3、具有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奉献精神较强,深受教职工好评。

4、工作勤奋,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精神强。

5、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6、重视调查研究,积极向领导和上级工会献计献策。

(二)优秀工会会员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2、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受到广大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3、有较强的组织和活动能力,带头参与工会的各项活动。

4、办事公道,团结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1、积极支持工会依照有关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关心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排忧解难。

3、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起表率作用。

4、团结同志,勤政廉洁,关心教职工生活。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1、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为:校工会委员、校工会经审委员、各分工会委员和工会专职干部;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委员总人数的20%。

2、优秀工会会员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推荐,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会员总人数的8%。

3、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校各级党政领导,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各分工会中层干部总人数的20%。

4、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推荐名额按各分工会总人数的10%进行推荐,推荐指标可打通使用(具体名额见附表)。

三、评选方法1、各分工会要在所属党委(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评选中要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注意各个层次的代表性,评选活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

*******关于“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办法为了推动新时期工会工作,全面落实工会法赋予的职能,切实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的团队精神,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规范程序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1.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2.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热爱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出谋划策;4.关心、热爱、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小组活动,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5.团结同志,遵守纪律,文明礼貌,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1.本单位工会干部;2.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1 -3.为人正直,办事公道,乐于为会员说话办事,尽心倾听会员声音,反映会员诉求,释疑会员困惑,协助解决会员困难,及时反映工会会员对本部门工作的正确意见和合理建议,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4.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工会安排部署的各项活动;5.按时、认真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分管的工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

二、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1.本办法自2017年起试行,工会积极分子每个季度评选一次,优秀工会干部每年度评选一次。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为正式会员的1/3。

3.“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名额为会员干部的1/3。

三、评选办法1.“会员积极分子”的评选,在工会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名额采取会员大会形式投票选举。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由行政办公会投票进行评选。

四、审批和表彰对评选产生的“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党组会讨论、通过,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2017年11月06日- 2 -- 3 -。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

综合评价
注:请根据测评内容,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内容后面的空格中任选一项打“√”;其他意见建议,有就填,没有也可以不填。
表五:
海安县建工系统基层企业领导干部测评汇总表
姓 名
关爱企业
遵章守纪
岗位工作
创新精神
综合考核

一般
较差

一般
较差

一般
较差

一般
较差

一般
较差
注:在你认为合格的栏目中打“√”。
1、政治思想品德及廉洁自律情况;
2、完成年度建家计划及其他工会工作情况;
3、工会业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情况
综合评价
1、政治思想及廉洁自律情况;
2、完成年度建家计划其他工会工作情况;
3、工会业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情况。
表二
海安县建筑工会“ ”申报表(个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团员
职务
职称
任职时间
学历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受何种奖励
申报单位意见
审核小组意见
注:凡申报先进个人均填此表。如:申报优秀工会干部即海安县建筑工会“优秀工会干部”
表四:
海安县建工系统工会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
姓名
测评的主要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被测评的工会主席和其他委员的意见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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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专职副主席)
1、坚持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
身改革,为构建和谐建工做出贡献;
2、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业务知
识,工会工作业务熟悉,在本职岗位上完成各级交办的任
务,工作有创新,得到上级工会组织或党政的表扬和奖励;
3、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克已奉公、乐于奉献。

职工对工会工作满意率在85%以上(附工会干部测评汇总表);
4、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勤政廉政,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
5、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工会活动,业务精通,
为企业发展,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创建合格工会、示范工会、和谐企业等方面做出的成绩显
著(合格工会、示范工会、和谐企业证书复印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未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劳动保护、女职工
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或未进行履约检查的单位;
2、未按期召开职代会(每年至少一次)的单位;
3、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布置、不检查、不落实、
不回报,常年不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会议、活动;
4、无工会干部上岗证书;
5、职工入会率达不到100%的单位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
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理论和
业务水平;
3、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尊老
爱幼、团结同志,工作成绩显著;
4、遵纪守法,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在“三
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的表扬和奖励;
5、爱岗敬业,熟悉业务,组织工作有特色、宣传工
作有创新、财务工作受表扬、女工维权工作有特点,职工
满意率在85%以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附职工代表
测评汇总表)。

三、工会之友(爱职工经理)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企业
效益年增长率不低于15%;
2、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摆正国家、集体、个人
三者利益关系,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职工收入随
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职工满意率85%以上(附职工
代表测评汇总表);
4、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95%以上,勤政廉政,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的表扬或奖励;
5、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支持工会活动,企业在
经营发展中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为建筑业发展做出贡献
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未签订集体合同及“三个专项协议”、未进行履约检查的;
2、未及时拨解工会经费的单位;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
4、职工入会率达不到100%的单位。

四、优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熟悉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安全监督、劳动保护
法律、法规,经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附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勤政廉政;
4、在劳动保护监督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在职工群众
中有较高威信,群众满意率在85%以上;
5、所在单位无伤亡事故及重大设备事故,无损失万
元以上的火灾及交通事故,无中毒事故等。

五、爱企业模范会员(爱企业的职工不超过会员总数
0.3%)
1、热爱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并受到表
扬或奖励;
2、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在五万元以上,发明创造申报专利;
3、爱岗敬业,立足本职,积极参加各项技术练兵,
职业技能比赛,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
高级工证书或取得县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工会会
员;
4、遵纪守法,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
遵纪守法的模范并受到企业的表扬或奖励;
5、热爱本职工作,在企业生产发展中能以身作则,
模范带头,团结互助,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评价。

表一
中国建筑工会海安县委员会爱企业模范会员职工申报

表二
海安县建筑工会“”申报表
表四:
海安县建工系统工会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
注:请根据测评内容,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内容后面的空格中任选一项打“√”;其他意见建议,有就填,没有也可以不填。

表五:
海安县建工系统基层企业领导干部测评汇总表
注:在你认为合格的栏目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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