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会计实务:让渡资金产使用权产生的收入的税法规定

让渡资金产使用权产生的收入的税法规定税法规定:让渡现金使用权收取的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即税收上确认企业利息收入大体上分为三类:企业存款利息收入、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和国债利息收入。
区分不同利息收入主要便于纳税人确认哪些利息收入应予征税,哪些利息收入免税。
如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存款利息、企业贷款利息以及国家重点债券、金融债券以及铁路债券的利息,均应按规定纳税,但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凡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向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基金会,包括推进科学研究的、文化教育事业的、社会福利性和其他公益事业等基金会,对这些基金会在金融机构的基金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暂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对其购买股票、债券(国库券除外)等有价证券所取得的收入和其它收入,应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未按照《基金会管理办法》批准成立、进行管理的其它各种基金管理组织,不适用此规定。
税法对转让无形资产收取的使用费未做明确的规定,但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却对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赁收入做出明确的规定:“纳税人超过一年以上租赁期,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分期计算收入,承租方应相应分期摊销租赁费”。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2024年收入准则解释——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四)》范文

《收入准则解释——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四)》篇一一、引言在会计实务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是财务报告编制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针对收入准则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解释,旨在帮助财务人员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会计准则,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二、特定交易概述特定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经济活动。
这些交易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企业的收入、成本和利润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正确处理特定交易的会计问题,对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会计处理原则根据收入准则,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认原则:交易应当在符合确认条件时予以记录和报告,以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计量原则:交易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配比原则:收入应当与相关的成本和费用进行配比,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四、具体会计处理方法1. 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是企业最常见的经济活动之一。
在会计处理上,应当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同时,应当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2.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是指企业通过提供技能、知识或努力等服务活动获取收入。
在会计处理上,应当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在劳务完成并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对于劳务成本,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算,并与收入进行配比。
3. 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是指企业将自有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以获取租金或使用费等收入。
在会计处理上,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在资产使用权转移并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同时,应当按照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方法核算相关成本。
五、注意事项在处理特定交易的会计问题时,财务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1. 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准确识别和评估交易的风险和报酬,以确保收入的准确确认。
第四章 收 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账务处理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初级会计实务
第四章 收 入
知识点: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账务处理
● 详细描述:
企业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企业对所让渡资产计提摊销以及所发生的与让渡资产有关的支出等,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等科目。
例题:
1.甲公司于2010年10月向乙公司提供某专利权的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期
为20年,一次性收取使用费500000元,且不提供后续服务,款项已经收到。
则甲公司当年应确认的使用费收入为()元。
A.0
B.6250
C.500000
D.250000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使用费收入金额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金额,应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如果合同或协议约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人。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人。
本题不提供后续服务,所以应该一次性确认使用费收入500000元。
2.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
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无。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二节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处理◇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处理◇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处理◇特殊劳务交易的处理◇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处理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处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条件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
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表明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成进度,通常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经提供的劳务量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3)及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期确认的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本期确认的成本=提供劳务预计成本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成本。
【教材例13-25】甲公司于2×17年12月1日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安装期为3个月,合同总收入600 000元,至年底已预收安装费440 000元,实际发生安装费用为280 000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薪酬),估计还会发生安装费用120 000元。
假定甲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工进度。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280 000÷(280 000+120 000)×100%=70%2×17年12月31日确认的劳务收入=600 000×70%-0=420 000(元)2×17年12月31日结转的劳务成本=(280 000+120 000)×70%-0=280 000(元)(1)实际发生劳务成本借:劳务成本——设备安装 280 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280 000(2)预收劳务款借:银行存款 440 000贷:预收账款——××公司 440 000(3)2×17年12月31日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借:预收账款——××公司 42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设备安装 420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设备安装 280 000贷:劳务成本——设备安装 280 000【教材例13-26】甲公司于2×17年11月1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为丙公司订制一项软件,工期大约5个月,合同总收入4 000 000元。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 收入 第八十四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企企企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企业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
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第八十五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八十六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第八十七条 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
第八十八条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当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一)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二)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三)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劳务的完成程度应按下列方法确定:(一)已完工作的测量;(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会计与税法差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会计与税法差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会计与税法差异
关于让渡现金使用收取的利息收入问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同时符合利息收入确认两个条件的利息收入,一律作为利息收入据实核算。
税法规定,企业的存款利息收入和贷款利息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另外,符合规定条件的基金会,除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之外所取得的收入和其它收入均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平时账务处理时,遵循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国债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年末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国债利息收入作纳税调减,即调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问题:会计制度与税法在使用费收入的确认上,原则性的规定是一致的,即按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分期确认收入。
不同的是会计制度对不提供后续服务,合同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的,一次确定收入。
税法不区分企业是否提供后续服务,即使是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也要按使用期分期确认收入。
例: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期为5年,一次性支付使用费350000元,甲公司不提供后续服务。
此项交易实际上是在销售该专利技术,应视同销售处理,会计上一次确认收入,账务处理为:
借:预收账款3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50000
税法则按照转让期分5年确认收入,每年确认收入70000(350000÷5)元,当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000(350000―70000)元。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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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是指收入的 金额能够合理计量.收入的金额不能合理计 量就无法 确认收入.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 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
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 额.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通 常为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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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
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 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如果 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 需要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 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 ,就意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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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 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 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零售商品。
(2) 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 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 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贷方式销售 商品。在这种情形下。应当视同商品所有 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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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准则第六条规定,“销售商品的 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
新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 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 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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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与账务处理1.计量: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金额,应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①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②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取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2.账务处理【例1•判断题】企业对于已经发出的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其实际成本编制会计分录: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 )【答案】√【例2•单选题】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后,对于客户实际享受的现金折扣,应当( )。
A.确认当期财务费用B.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C.确认当期管理费用D.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答案】A【解析】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后,对于客户实际享受的现金折扣,应该确认为企业当期的财务费用。
【例3•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5年3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
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应享受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乙公司于3月9日付清货款,甲公司收到款项为( )万元。
A.230B.210.6C.214D.207【答案】D【解析】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 210.6贷:主营业务收入180(200×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借:银行存款 207(210.6-180×2%)财务费用 3.6贷:应收账款 210.6【例4•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1日赊销一批商品,售价为12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让渡资产使用权如何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如何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如何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一)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如果收入已经产生,但还未到索取期,未开具发票,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的,应该确认收入,不管是否开票,发生纳税义务都应该及时申报缴纳相关税金.流转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或《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1。
065讲_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二节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三、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处理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有时既包括销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劳务,如销售电梯的同时负责安装工作、销售软件后继续提供技术支持等。
1.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2.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补充例题•判断题】(2017年)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劳务的,且销售商品部分与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区分,应将全部收入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答案】√【例13-2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部电梯并负责安装。
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2 000 000元,其中电梯销售价格为1 960 000元,安装费为4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 000元。
电梯的成本为1 120 000元;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24 000元,均为安装人员薪酬。
假定电梯已经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款项尚未收到;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案】甲公司的财务处理如下:(1)电梯发出结转成本1 120 000元借:发出商品——××电梯 1 120 000贷:库存商品——××电梯 1 120 000(2)实际发生安装费用24 000元借:劳务成本——电梯安装24 000贷:应付职工薪酬24 000(3)确认销售电梯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合计2 000 000元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 34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电梯 1 960 000——电梯安装劳务40 000【例13-3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允许乙公司经营其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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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一)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使用费收入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使用费一次支付的
(1)不提供后续服务的,收款时一次确认收入;
(2)提供后续服务的,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使用费分期支付的
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同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
(一)建造合同概述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其中,所建造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
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风险的承担者不同。
前者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后者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二)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略)
(三)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
1.合同收入的组成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两部分。
(1)合同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些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
2.合同成本的组成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常见的间接费用分摊的方法有人工费用比例法和直接费用比例法。
【提示】
(1)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零星收益
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但不计入合同收入而应冲减合同成本的非经常性的收益。
(3)不计入合同成本的各项费用
下列各项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合同成本:①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②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③企业为建造合同借入款项所发生的、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例如,企业在建造合同完成后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四)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在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当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1.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在判断建造合同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应注意区分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公式如下:
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
当期确认的毛利=当期合同收入-当期合同费用
其中,完工进度是指累计完工进度。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在采用方法(1)的情况下,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2.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改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预计损失=(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预计总收入)×(1-完工百分比)
(五)房地产建造协议收入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