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单位人事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事管理活动,包括档案的建立、保管、利用和销毁。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对人事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人事档案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的任务是保持和利用人事档案,加强与其他管理活动的配合,为单位的人事管理提供科学、及时、可靠的信息。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法、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坚决杜绝个人崇拜和不正之风。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由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部门,明确人事档案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了解并落实国家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做好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
第八条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各级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条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人事档案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范,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档案建立第十一条档案建立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
档案建立是指对职工的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处理,形成职工的档案。
第十二条职工的档案应当包括基本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绩效评价、奖惩记录等信息。
第十三条档案建立的程序应当遵循实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职工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档案建立所需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档案建立应当及时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登记和归档。
第十五条档案登记应当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等基本个人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六条档案归档应当对职工的各类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整编,形成完整、清晰的档案。
第十七条档案建立完成后,应当及时通知职工,提供档案证明,并告知职工档案管理的相关事宜。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5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1、基础管理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
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____年止)。
____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人事档案是企业或组织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员工个人经历、学历、培训、考核、奖惩等重要信息的文件材料。
它是企业了解员工、选拔人才、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如实反映员工的个人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可靠。
2、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泄露或篡改他人档案。
3、完整性原则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和文件。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反映员工的最新情况和变化。
三、档案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学历和培训经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培训证书、学习成绩单等。
3、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岗位变动记录等。
4、考核评价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评价、奖惩记录等。
5、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相关证书、职称评定材料等。
6、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团关系材料、健康状况证明等。
四、档案收集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和收集。
2、在员工工作期间,各部门应及时将与员工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移交人力资源部门归档。
3、对于离职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收回相关档案材料。
五、档案整理1、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排列。
2、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询和检索。
3、对档案中的字迹模糊、纸张破损等情况进行修复和处理。
六、档案保管1、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安全、干燥、通风,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档案应按照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3、严格限制非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七、档案查阅1、内部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需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部查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部单位查阅员工档案。
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档案资料,准确利用档案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成长的历史凭据,应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不作为限制员工就业自由和人员流动的约束条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章,规范管理人事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物业公司正式在编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第四条人事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在编人员,物业公司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五条安排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原则上须为中共党员,有过硬的职业道德操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一)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二)负责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三)为有关部门提供员工个人相关情况;(四)做好员工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和保护工作;(五)办理其他有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第七条原则上调入或录用的员工需“档案随人走”,其人事档案转入后,应及时立档并造册登记。
第八条人事档案确已丢失的,须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批准,由综合办公室新建档案。
第九条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一)履历类。
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二)自传类。
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三)鉴定类。
考察、考核员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等。
(四)学历类。
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2个月及以上的培训证明或结业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
(五)政审类。
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材料等;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等。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方法人事档案是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力资源的紧要手段之一、很多企业都拥有本身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方法显得更加迫切。
以下是一份人事档案管理方法:1. 总则1.1 管理目的:加强对员工个人信息的收集、整理、管理和维护,为公司人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员工福利管理供给保障和依据,规范和完善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员工个人信息安全。
1.2 适用范围:公司全部正式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2. 人事档案的内容2.1 人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降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履历信息:学历、培训经过、工作经过、家庭情况等;(3)工资、福利、奖惩等信息;(4)健康体检信息;(5)其他信息(如:员工本人供给的个人技能、工作特长等)。
2.2 人事档案的分类和编号:依照员工的性质和职务分类,如编制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分类,并依据实在的管理要求进行编号。
3. 人事档案的建立和归档3.1 建立原则: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向员工发出人事档案建立通知,要求员工尽快提交相关资料。
各部门应适时将员工档案信息填写入档案,保证档案真实完整。
3.2 归档原则:人事档案依照员工的编号、类别、入职时间等标志分类,并进行逐年归档。
原则上,全部可归档材料均应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归档完毕。
3.3 保密原则:人事档案应妥当保管,不得任意转移和借出,严禁泄露、滥用员工个人信息。
4. 人事档案的维护和利用4.1 维护: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档案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人事档案信息适时更新,保证资料的精准性和完整性。
4.2 利用:人事档案应当作为公司人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员工福利管理的紧要依据,员工在保密前提下可向公司供给个人档案中的相关信息,便利公司对员工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管和管理。
5. 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5.1 保管期限:公司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自身实际情况,订立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四篇.doc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四篇第1条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标准化、体系,根据国家和神华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和职责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本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的、负责任的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级档案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保管。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一)保存人事档案;(2)采集、识别和整理人事档案;(三)建立人事档案清单,对于人事档案的存取、收发;(4)注册人员岗位变动、工资;(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清点档案,并履行交接手续;(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七)做好安全人员档案、保密、保护工作;(八)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人事档案的整理人事档案应认真识别、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统一格式。
(a)人事档案材料应按以下类别分类:1。
简历材料;2.自传材料;3.鉴定、评估、调查材料(包括各种评估、调查、述职、鉴定材料);4.专业技术职务教育与评价(包括学历、学历、学业成绩、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成绩评价、审批材料)、专业技能鉴定材料;5.政治、历史回顾材料(包括筛选、回顾材料和基于材料的回顾材料、党员、工作时间等问题);6.入党材料、共青团、民主党派;7 .奖励材料(包括各类荣誉称号奖励、立功表现奖励、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登记表材料,以及科技奖励、业务工作奖励材料等));8.处置材料(包括筛选、复审等材料,处置意见、违法犯罪判断等免除处置。
);9.工资、聘用、任免(聘用)、工作变动、待遇、出国、退休(休假)休假、辞职材料,各代表将代表登记表等材料;10 .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2)人事档案应按照上述十类的顺序排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至第四类、7类、10类材料,同样的问题按形成时间顺序集中排列,以最后一次为标准。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1目的将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人事总务部档案管理。
3人事档案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鉴定、考核材料;第三类:学历和评聘材料;第四类:政治面貌材料;第五类:奖励材料;第六类:处分材料;第七类:录用、职位调整、人事异动、薪资调整、退休、离职材料及各种登记表等材料;第八类:其他可供公司参考的材料。
4 一般文档管理4.1人事总务部文件:1)人事总务部正式形成发出的文件、传真、通知等,除保密薪资文件外,均应保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归档,年终按内容类型、依成文时间编号装订成册。
2)人事总务部工作中形成的台帐、报告,以及搜集到的业务资料等,由各处归口管理,各经办人保存。
年终根据内容价值酌情归档。
3)薪资福利类建档保存。
4.2公司文件:1)包括集团公司发文、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示和报告(除保密的薪资内容),平时收文即入活页册保存,年终编排目录,装订成册归档。
2)外部文件:包括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发文,社会公开资讯等,应作为公开业务资料共享。
4.3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1)人事总务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入职试卷、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基本入职信息,以及员工劳动合同、补充合同、保密合同、实习协议等。
2)职位档案:职位说明书、职务任命书等、岗位异动申请等。
3)培训档案:各部门培训计划、员工培训试卷、培训心得、培新记录等。
4)薪酬考核档案:试用期考核及转正记录、调薪申请等5)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离职后,人事总务部核对离职员工档案材料,密封人事档案并放入离职员工档案柜中封存。
6)其他档案:各类奖励、处罚记录等。
5 档案保存及借阅规定1)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模版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模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规范人事档案的建档、存储、利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用来记录和保存员工信息的文件资料,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培训记录、任职资格、考核评价等内容。
第四条人事档案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真实、保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建档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时建立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
2. 学历及资格证书:员工的学历和相应的学位及资格证书。
3. 工作经历:员工的工作经历及职务任职情况。
4. 培训记录:员工参与的培训及培训证明。
5. 考核评价:员工的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
6. 其他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可以添加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将人事档案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易于查找。
第九条人事档案的建档应当有员工本人的签字确认,并进行存档备查。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存储与保管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适当的人事档案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保管库中,保证档案的安全防火、防水、防损坏。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文件分类和编号进行归类和整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对档案保管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人事档案的借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经过授权才能进行。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利用与管理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对人事档案进行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人事档案的查询制度,规定档案的查询权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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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一、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人事档案,是指企业在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重要依据。
2、在档案管理中,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档案安全。
二、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职责
1、行政部人资专员负责正确整理员工档案,及时补充员工转正、晋升、奖惩、岗位调动、离职等资料,做到员工档案内容全面、信息准确。
2、行政部人资主管负责保管员工档案,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3、行政部人资主管负责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4、行政部人资主管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三、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管理规定
(一)员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1、履历材料。
是指个人经历和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历表、面试登记表、入职登记表、身份证等材料;
2、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面试评估表、试用期考核表、转正申请表、人事调动表、岗位晋升表、薪资调整表等考核鉴定材料;
3、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学历、学位、培训结业成绩表、职称证明等材料;
4、奖励材料。
包括经公司级以上组织授予的各种物质、荣誉奖励决定和先进事迹材料。
如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模范党团员及立功材料;
5、处分材料。
包括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所受的处罚、处分决定及本人检查材料;
6、劳动合同、入离职等材料。
包括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等材料;
7、其他可供公司参考的材料。
(二)档案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1、行政部人资专员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转正定级、调薪晋升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2、对遗失的档案应积极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补建。
3、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应由行政部人资专员负责收集、补充,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归档。
4、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真实、文字清楚,手续完备。
材料须经公司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做到人档相符。
5、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
6、不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登记造册,转交本人保存,或转交有关部门保管或处理。
7、建立归档材料目录,近期职工登记表(履历表)放在首页,其他每项材料按形成的时间,由远至近依次排列。
(三)档案的保管
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2、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
3、档案按姓氏或拼音字母编号等方法进行排序,并按规定的分类装订成册。
4、退休、离职等人员的档案单独保管,自员工退休或离职后一年如无特殊需求可由人资主导销毁。
5、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被开除人员的档案,在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后,由公司行政部人资专员在30日内转交员工本人。
(四)档案的借阅与查阅
1、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阅时,须持注明借阅理由的申请书,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办理借阅手续。
外单位借阅档案时,还应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
借阅档案要如期归还。
逾期不还的,人资专员必须及时追回。
2、借阅档案时,人资专员和借阅者要当面点清材料份数和页数,登记签名。
归还时当面交清,双方签字认可。
借档人员要保证档案安全,有遗失、缺页、损坏等情况时,应立即追查责任。
3、查阅档案,必须有查阅部门负责人签字。
外单位查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
未经同意,不得摘录、复制档案材料。
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4、档案查阅应遵守以下规定:
(1)查阅档案应在公司内进行,且应2人以上;
(2)在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等可能污损档案的行为;
(3)查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档案的转递
1、档案需要转递时应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2、对转出的档案,必须详细填写《档案转递确认表》,并密封包装。
3、接收人/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
逾期一周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六)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不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或档案保管条件不当危及档案安全,造成损失的;
2、发现档案破损、变质、丢失或泄密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
3、不按有关规定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馆移交的;
4、涂改、伪造、盗窃档案或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和损毁档案的;
5、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6、违反国家有关档案法规的。
(七)档案管理人员守则
1、认真执行档案管理规定,遵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
2、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或销毁档案材料。
3、各项材料应随时进行登记,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归档。
4、需要销毁或处理的档案材料,必须经登记和批准后方可处理。
5、档案材料书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准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6、档案管理应做到:认真鉴别、人档相符、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查取迅速、装订规范、存放整齐、查(借)阅有手续。
四、其他
1、本管理办法自公布日起实施。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可酌情对本管理办法做出补充或变更。
附件二:档案转递确认表
档案转递确认表
档案转递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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