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 零部件及其图样编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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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于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图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标准件和滚动轴承的编号。

2术语2.1组号:用二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代号。

2.2分组号:用四位数字表示总成和总成装置的分类代号。

头二位数字代表它所隶属的组号,后二位数字代表它在该组内的顺序号。

2.3件号:用三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的代号。

2.4结构区分代号:用三个字母或三位数字区别同一类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不同结构、性能、尺寸参数的特征号。

2.5变更经历代号:用一个字母和一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更改过程的代号。

2.6修理件代号:在标准尺寸的基础上加大或减小尺寸的修理件,并按其尺寸加大或减小顺序给予代号。

3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构成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由企业名称代号、产品型号、组号、分组号、件号、结构区分号、变更经历代号(修理件代号)组成。

结构区分号位于件号之后,表示该零件、总成或总成装置的不同结构,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下:变更经历代号(修理件代号)结构区分号组号件号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3.1企业名称代号用“YTK”表示3.2产品型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或四位阿拉伯数字与一位字母组成,零部件编号在企业内部使79用时,企业代号可省略。

3.3组号和分组号组号和分组号按附表规定。

3.4件号件号由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3.4.1分组内的装置图(或安装图),其件号的前二位为“0”,件号的第三位用1---9的自然数表示。

3.4.2总成的件号之第三位必须是“0”,零件号的第三位不准用“0”。

3.4.3在同一车型或总成中,用于同一部位,且功能和形状相同,仅个别尺寸(如调整垫片的厚度)不同,而数量是按需要来确定的零件,一般应按尺寸加大或减小的顺序给出不同的编号。

3.4.4代替图样的编号与总成图的编号相同。

汽车零部件编码原则(10位)

汽车零部件编码原则(10位)

汽车零部件编码原则(10位)汽车部零件编码样式:说明:一、02-悬挂与支撑系统说明:前后悬挂系统应包括:悬吊臂(上下臂),避震等部分。

支撑系统:用于支撑各零部件的外购件,如货箱支撑用油压或气压系统等二、03-传动系统说明:例如前传动系统应包括:前轮总成(轮胎,轮毂),装在羊角上的刹车装置,传动轴,变速箱,差速器等。

三、标准件部分标准件(如螺钉)按国标的的样式进行标注。

如:GBT-5782-M8x40-20-Bolt表示:这是一个GB/T 5782的粗牙六角头螺栓,公称长度为40,螺纹部分长度20,Bolt为相应的简要说明。

遇到小数点时用下划杠表示除号,如英制5/16,螺栓长1英寸的螺栓为:ANSI-5_16x1-Bolt。

所有国标件优先考虑共享中(\\C839:\GB)的现有元件,有增加任何的新的国标件,必须加入到该库中。

四、现有车型的表示方式:Commando S650 2人座和4人座表示为:C2和C4; Renegade S800 2人座和4人座表示为:R2和R4;Trooper Tr1100 2人座和4人座表示为:T2和T4。

五、XYZ三位详细说名:X:Golf Car用G表示,警车用P表示,电动UTV用E表示,UV 用U表示,ATV用A表示;Y为设计年份,其中略去I,O,Q三个字母。

2001年为A,2009年为J Z为流水号,用数字1-9表示,不够的用字母表示,A为10以此类推。

EFGH四位编码的规则如下:注:1.后四位中,00结尾表示该件为组件,为了便于理解,零件编码尽可能避开以0为结尾的数字。

其他形式的件为单件(外购件中,厂2.对称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应先编号为偶数。

3.0001-0009做为保留号,尽可能不去使用。

4.上表所示的级次既零件或组件的装配顺序,0000位最顶级组装(最大的组装)依次往下推。

示例说明:T2-A-01-0000表示:Trooper 两人座底架的总装图。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_V1.0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_V1.0

零部件编号一、编号位数1、组号根据国家标准来确定:零部件编号采用7位数字1 2 3 4 5 6 7零部件顺序号1 2 组号;1 2 3 4分组号; 5 6 7 零部件顺序号;二、总则1、组号分组号按照国家标准执行;2、总成、分总成最后一位必为0,单个零件最后一位不得使用0;三、车身细则1、前门61001.1 前门骨架,国家标准是6101,由此:前门总成(左)6101100,前门总成(右)6101200;1.2左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101100内编号;1.3右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101200内编号;2、后门62002.1后门骨架,国家标准是6201,由此:后门总成(左)6201100,后门总成(右)6201200;2.2左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201100内编号;2.3右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201200内编号;3、侧围543.1侧围骨架,国家标准是5400,由此:侧围总成(左)5401000,侧围总成(右)5402000;3.2左侧围总成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401000内编号;3.3右侧围总成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402000内编号;4、发动机盖844.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8402,由此命名发动机盖总成8402000;4.2发盖总成内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2000内编号;5、后背门635.1后背门骨架,国家标准分组号是6301,由此命名后背门总成6301000;5.2后背门内的总成、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301000内编号6、翼子板846.1国家标准是8403,由此:翼子板总成(左)8403100,翼子板总成(右)8403200;6.2左侧翼子板总成内的各级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3100内编号;6.3右侧翼子板总成内的各级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3200内编号;7、前地板517.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120,由此:前地板总成5120000;7.2前地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120000内编号;8、后地板518.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130,由此:后地板总成5130000;8.2后地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130000内编号;9、前围板539.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301,由此:前围板总成5301000;9.2前围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301000内编号;10、顶盖579.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701,由此:顶盖总成5701000;9.2顶盖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701000内编号;11、前防撞梁9.1分配分组号是8407,由此:前防撞梁总成8407000;9.2前防撞梁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7000内编号;12、后防撞梁9.1分配分组号是8408,由此:后防撞梁总成8408000;9.2后防撞梁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8000内编号;13、前舱9.1分配分组号是2801,由此:前防撞梁总成2801000;9.2前舱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2801000内编号;14、前围539.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301,由此:前围板总成5301000;9.2前围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301000内编号;四、内外饰零部件外饰:1、前保险杠国家标准分组号2803,总成编号28030002、后保总成国家标准分组号2804,总成编号2804000内饰:1、仪表板和副仪表板1.1 仪表板国家标准分组号5306,仪表板总成编号53060001.2 副仪表板国家标准分组号5305,副仪表板总成编号53050002、门饰板总成2.1 前门饰板国家分组号6102,左前门饰板总成编号6102100,右前门饰板总成编号61022002.2 后门饰板国家分组号6202,左后门饰板总成编号6202100,右后门饰板总成编号62022002.3 针对两厢车,尾门饰板国家分组号6302,尾门饰板总成编号63020003、侧围饰板、立柱饰板侧围饰板国家分组号5402,侧围饰板、A柱饰板、B柱饰板、C柱饰板、D柱饰板等按顺序编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 组号、零部件顺序号、设计顺序号和变更经历代号构成。
□□ ○○ ○○ ○○○ — ◇◇☆ □◇
企业名称代号
组号 分组号
零部件顺序号
设计顺序号
变更代号
1 企业名称代号由“浙江众泰汽车股份公司”“众泰”二字 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ZT”组成。当汽车零部件图 样使用涉及知识产权或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标注企业名 称代号时,可在最前面标注企业名称代号。一般企业内 部使用时,允许省略。
总成
010
直属零件(011、012) 直属总成(即:分总成) 直属零件(101、102) 100 … … 直属总成(即:小总成) 直属零件 110 ……; 111、112、113
以3500分组为例(制动系) 3500010 3500100 3500011 3500012 ┆ 3500101 3500102 ┆ 3500200 3500201 3500202 ┆
零部件编号中应注意的事项
★新车型零部件编号与被借 ★同一车型相同配置中同一零
用车型零部件编号之间没 有任何关系,不能连续排 号,同样新编明细表与借 用明细表不能连续排页。 例1:3701101-02 3701102-02 3701103-03B 件不同厂家生产,功能相同但 结构不同、或同一零件几种不 同的方案,可用方案号加以区 别(一般用英文字母表示,特殊情 况也可用汉语拼音)。 例1: 3701101-02 3701102A02 例2: 5701011-02 (顶盖) 5701011G02 (高顶) 5701011Z02 (中顶)
★设计顺序号
由二位数字组成,在零部件编号中代表车型代号或 车型系列代号,按产品开发顺序确定。当同一车型有不 同配置时,可在两位数字后边增加一位汉语拼音字母代 表车型配置区分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Q/LFQ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FQ J03.009.3-2014代替Q/LFQ J03.009.3-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送审稿)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汽车零部件编号 (1)5 产品特征代号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5)附录B(规范性附录) (31)Ⅰ前言本标准主要参照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本标准根据本企业汽车产品零部件的实际情况编写。

本标准与 Q/LF J03.009.3-200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汽车零部件编号中的分组号进行了修改、增补;—修改了4.3.2条,4.3.3条的内容,修改为产品代码基本型A不省略;—修改了4.7条的内容,修改为变更代号第一次变更用A1不省略。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提出。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归口。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本标准批准: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1、Q/LFQC J02.4-20042、Q/LF J02.009.2-20053、Q/LF J02.009.2-20074、Q/LF J02.009.2-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各汽车的辅助图号、总成和装置及零部件号的基本绘制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各汽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本企业各汽车所用标准件和轴承等的编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产品零部件图号编制规范

产品零部件图号编制规范

..产品零部件图号编制规范(发布日期:200-04-13)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产品零部件的图样编号方法,包括无图纸的产品零部件的图样编号。

本规范适用于XXYY 公司产品零部件的图样编号(以下简称图号)。

不包括海外订单物料图号和YY 项目产品的图号,这些产品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注:从本规范实施日起,下发新图纸和更改后需要新图号的图纸按此规定执行;已经下发的老图纸不强制要求更改,各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的需要而制定更改计划或者不更改。

2 内容2.1 图号分类1)专用图号:专用件、系列通用件的图号,例如:KFR-26G/Y.1、W030.1;2)通用图号:通用件、标准件的图号,例如:DYF-A02、GB845/ST3.9*16-C-H(C);2.2 基本要求2.2.1 每个产品、部件、零件均应有独立的图号,并且是唯一的。

2.2.2 同一产品、部件、零件的图样用数张图纸绘出时,各张图纸应标注同一图号,用“共X 页第Y0页”的形式区分每页。

2.2.3 借用件的图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图号。

2.2.4 对于外形相同但不能通用互换的零部件,必须采用专用图号。

2.2.5 允许多个同类物料使用同一张通用图纸,但必须在图纸中增加物料参数一览表,表中每种规格的物料都应标出独立的图号。

2.2.6 对第一工厂和第二工厂的物料,如果与本部物料不一致且无法整改成一致的,必须使用新的图号,作为新物料处理。

不得使用本部图纸只更改图纸内容、不更换图号而成为第一或第二专用图纸。

2.3 专用图号的编制方法专用图号主要由产品型号、部件号、零件号组成,中间用短横线隔开(为考虑到将来的兼容性,不建议采用圆点符号)。

对于作用功能相同但不能互换的零部件增加区别代号,对于不同生产基地有所不同的零部件增加产地识别代号。

区别代号,见2.3.4.产地识别代号,见2.3.5零件号,见2.3.3部(组)件号,见2.3.2产品代号,见2.3.1-X .XX X (X )2.3.1产品代号1)由大写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与产品型号相同(空调器室外机通用零部件除外)。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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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分组号
0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00 01 02 03
顺序号
冷却系 13
LQX2
冷却系 13
自动液力 变速器
15
离合器 16
变速器 17 分动器 18
LQX2 BSQ3 LHQ2 BSQ3 FDQ3
14 、左件应先编号 为奇数,下、后
15 、右件后编号且
16
为偶数;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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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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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5
26
30
31
分组号
顺序号
供给系 11
GGX2
供给系装置 燃油箱 副燃油箱 然油箱盖 燃油管路及连接件 燃油粗滤器 输油泵 化油器 油门操纵机构 空气滤清器 调速器 燃油喷射泵 喷油器 发动机断油机构 燃油电磁阀 燃油细滤器 增压器 中冷器 燃油压力脉动衰减器 燃油分配器 燃油喷射泵传动装置 电控喷射燃油泵 电控喷射喷油器 油水分离器 冒烟限制器 自动提前器 高压燃油管路 燃油喷射管路 燃油蒸发物排放控制系统 燃油压力调节器
进气系统
释压阀
怠速控制阀
燃油供给系装置
贮气瓶
燃气管路
蒸发器
过滤器
混合器
燃气空燃比调节阀
燃气压力调节器
气体流量阀
气体喷射器
充气口总成
充气(出气)三通总成
燃气减压阀
燃气安全装置

零部件编码和管理

零部件编码和管理

Ø 基于管理设计要求,在研发、生产过程中筛选 出的通用化程度较高的标准控制件.如: 09103-08001,六角法兰面螺栓
Ø 基于实现平台化、模块化及通用化管理需要而建立的通用化的零部件集合.
Ø ERP系统中对应的工厂组织,在调度中心作物料调度时适用.如:CAY,CA5.
三、汽车零部件编号管理
主件号库 在BOM系统中构建零部件主件号库,用于后续零部件编码的生成
3 模块化零部件前七位编号、结构区分号和变更经历代号与普通零部件编号方 法相同
二、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四企业标准件件号编制规则
09 ○ ○ ○ - ○ ○ ○ ○ ○ - ○ ○ ○
编号
09100-09139 09140-09159 09160-09189 09200-09209 09220-09229 ……
类别
螺栓 螺母 垫圈、垫片等 销子 铆钉 ……
通用件 代号
尺寸规
格代号
种类代号
顺序代号 管理代号
种类代号
Ø 代表零部件种类,例六角头螺栓等
尺寸规格代号 Ø 代表零部件的规格,例M12,用12表示
顺序代号 管理代号
Ø 代表设计顺序号,从001开始依次编制 Ø 一些零部件有,例:管类零件代表长度,螺栓类零件代表表面处理
三、汽车零部件编号管理
主数据管理
主数据定义
主数据是BOM系统的基础数据中心,包括模块库、零部 件主件号库、标准件优选库等内容.
主数据分类
模块化 通用件库
ERP组织
零部件 主件号库
Ø 产品零部件的前七位定义,基于《汽车产品零 部件件号和名称编制规范》企业标准确定.如: 5000000,白车身总成.
标准件 优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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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XB066 汽车和挂车 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零件: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
3.2总成: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以可拆或不可拆的形式组成的成品。
3.3 零部件:即零件与总成的统称。
4 产品零部件及其图样编号规则
4.1 基本原则
4.1.1 每一种零部件,无论其是否有独立的图样,均应有其独立的编号(另有规定除外)。当零部件具有本身的图样时,则其图样的编号应按其零部件编号。
与驾驶室安装连接部分,含ABS装置
0
辅助制动
36
0
电子装置
1
蓄电池
含支架
2
底盘线束
3
里程表传动装置
4
前围灯具
安装在底盘上的
5
后位灯具
安装在底盘上的
表A.1(续)
子组号
子组结构号
名称
备注
36
6
开关
安装在底盘上的
7
信号装置
安装在底盘上的
8
电控装置
发动机系统电控装置,自动驾驶装置,整车电子装置,车载电子诊断装置,防撞雷达装置,防盗系统,ECU等,电控用传感器(氧传感器;EGR电控单元及传感器,安全气囊电控单元及传感器,发动机系统电控用传感器等)。
4.1.6自产发动机与整车零部件间不允许互相借用,设计部门应按本标准的规定,重新给定编号,必要时允许将零部件的原有编号填写在明细表的“备注”栏或在图样中注明。
4.1.7其他的汽车产品之间允许互相借用。
4.1.8存在借用关系的零部件发生任何更改,均应按本标准规定重新给定新号,更改的原则按谁使用谁更改,由需要更改的设计部门更改。
c)具有功能替代关系的零部件,应按功能子组编号。如:天线孔胶塞应归属于音响装置子组,前围板上的空调管路胶塞应归属于冷气装置子组。
4.3编号示例
某一轻型载货汽车产品的地板装饰件的编号为“1B17851200239”,其中各字码的含义依次为:“1”表示该产品归属本公司生产的汽车产品,“B178” 表示该产品为卡车车身且其宽度为1780 mm~1789 mm,“51”表示地板装饰件所属的子组,“2”表示地板装饰件的子组结构号,“00239”表示该地板装饰件由技术研究院设计的地板装饰件子组内的零部件顺序号。
进气装置
空气滤清器、软管、增压中冷装置等
12
0
排气装置
消声器、管道、吊耳
5
排气净化装置
含排气再循环系统、三元催化器;
13
0
冷却系统
其中,图1中第6~8位按下述规定使用:
1)散热器用“131”,含散热器、散热器保温装置、护风罩、散热器保护装置;
2)散热器悬置用“132”,含拉杆;
3)散热器软管用“13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Q/XXB002 汽车产业 产品明细表编制规则
某一发动机气缸盖总成的编号为“E049301000376”,其中各字码的含义依次为:“E”表示该产品归属本公司生产的发动机产品,“0493”表示该发动机属于493系列,“01”表示气缸盖总成所属的子组,“0”表示气缸盖总成的子组结构号,“00376”表示该气缸盖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子组号表示组件内及底盘系统内每一子组的序号。子组结构号是为表示子组的构成而对子组进行细分的编号。子组号和子组结构号应按附录A(规范性附录)的规定使用。
4.2.4 零部件顺序号
4.2.4.1 零部件顺序号由五位字码构成,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的代号。由设计人员按开发设计系列和子组顺序给定,一般不允许随意跳号、杜绝重号,具体应按表1规定。
L0001~L9999
注:其它零部件号做为机动预留,任何单位不得自行使用,具体使用时,应向技术研究院产品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4.2.4.2对于跨子组的过渡零部件,按下述原则编号:
a)该过渡件是以不可拆的形式固定于某子组总成,而与另一子组连接,则其编号从属于不可拆总成;
b)该过渡件是以可拆的形式连接两子组,而在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未明确划分该零部件所属的子组时,应按模块化设计思路对过渡件进行划分,无法实现时也允许该过渡件按子组号小的子组编制。
3)前围骨架及盖板零件用“530”;
4)侧围及盖板零件用“540”;(客车类产品:仅含左侧围)
5)右侧围骨架及盖板零件用“550”;(仅用于客车类产品)
表A.2(续)
子组号
子组结构号
名称
备注
50
0
车身本体
6)后围骨架及盖板零件用“560”;
7)顶盖骨架及盖板零件用“570”;
8)前侧车门骨架及盖板零件用“610”;
9)后侧车门骨架及盖板零件用“620”;
10)后车门骨架及盖板零件用“630”;(含后围仓门骨架)
11)驾驶员门骨架及外覆盖件用“640”(仅用于客车类产品)
12)侧围仓门骨架及外覆盖件用“650” (仅用于客车类产品)
13)安全门骨架及盖板零件用“660”;
14)车头结构件(长头车)用“840”;其余则都用“500”。
29
2
前悬架
含前减振器
3
附加桥钢板弹簧悬架
4
附加桥空气弹簧悬架
包括空气、油气弹簧悬架等
5
后悬架
含后减振器
6
悬架控制系统
30
0
前轴
前轴和其它转向轴,以及转向节、转向拉杆、前制动器和制动鼓、前轮毂等
31
1
车轮及轮胎
含轮辋装饰罩
2
车轮护罩
3
驻车垫块
5
备胎安装机构
含升降机构
32
0
承载轴
无驱动装置,仅作承载的支撑轴
车身零部件子组号和子组结构号见表A.2。
表A.2 车身零部件子组号和子组结构号
子组号
子组结构号
名称
备注
37
0
电器原理图
1
前围灯具
前大灯、前组合灯、前雾灯、前上位灯
2
后围灯具、侧围灯具
后组合灯、牌照灯、后雾灯、倒车灯、后上位灯、侧组合灯
3
开关
组合开关、制动开关、手制动开关、电源总开关、预热开关、报警开关、喇叭开关、空调开关等
4
车身线束
搭铁线、电源线、保险丝盒
5
继电器、控制器
CAN总线,含低温启动装置
6
仪表装置
包括组合仪表、传感器、指示信号
7
信号装置
蜂鸣器、喇叭
8
电气附件
点烟器、电子钟、倒车雷达系统等
9
车内照明灯
50
0
车身本体
其中,图1中第6~8位按下述规定使用:
1)地板骨架及盖板零件用“510”;
2)风窗骨架及盖板零件用“520”;
33
0
后轴
34
0
转向器及附件
含动力转向、转向应急系统等
1
转向拉杆
适用于独立悬架
2
转向传动装置
方向盘等与驾驶室安装连接部分
35
1
制动喷水装置
2
缓速装置
3
驻车制动操纵机构
与驾驶室连接部分,
4
踏板及吊挂
含制动、离合踏板
5
真空助力器、制动总泵
含真空罐
6
制动管路
含ABS装置
7
驻车制动器
8
驻车制动操纵机构
9
制动管路
4.2.2 系列代号
系列代号用以表示该零部件所属的系列,系列代号由四位字码表示。
注:低速货车,运输型拖拉机的系列代号用不含企业名称代号的产品型号的前四位字码表示,不足四位时在其前面用“0”占位。例如: 1305、0150、0504等。
4.2.2.1 底盘系统
底盘系统零部件所对应的系列代号应按Q/XXB066的规定执行,即用不含企业名称代号的公告型号的前四位字码表示。例如:1028、1049、4170等。
50
1
车身固定装置
2
车身翻转及锁止机构
5
车身外包装
含装饰彩条、风挡标识、水晶标志,轮罩等
6
车身标志
包括车侧标志,车身反光标识。
16
1
离合器装置
2
离合器操纵装置
含分泵及管路
3
离合操纵机构
与驾驶室安装连接部分,含总泵
17
1
变速器
2
变速器操纵机构
3
变速操纵机构
驾驶室内安装连接部分
4
取力器
5
变速器悬置
6
变速器冷却装置
18
1
分动器悬置
2
分动器
3
分动器操纵装置
19
1
副变速器
2
副变速器操纵机构
21
0
电动汽车驱动系统
包括驱动电动机、驱动控制系统、逆变器、耦合器、断路器、控制器等
汽车产品 零部件及其图样编号规则
前言
根据本公司汽车产品(包括汽车和发动机,低速货车,运输型拖拉机)全面推行PLM系统的工作需要,对零部件编号规则进行局部调整和补充。
汽车产品零部件及其图样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含低速货车及运输型拖拉机)、发动机零部件及其图样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标准件的编号。
4.2 编号规则
产品零部件及其图样编号由产品类别代号、系列代号、子组代号、子组结构号、零部件顺序号组成,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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