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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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
(一)上行文规则请示和报告等上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二)下行文规则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比如说:市财政局办公室可以以办公室的名义对外行文,盖办公室的印鉴,但其它业务科室不可以以科室名义对外行文,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是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的公文,但没有看到过市政府政研室等对外的行文。

(三)联合行文规则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部门不能与企业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但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上中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上中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上中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上中下行文是商务办公中常见的一种书写规范,主要用于书信、报告、备忘录等文件的撰写。

下面是上中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1. 上行:上行是正式文档的开头部分,包括文件的标题、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等信息。

开头一般左对齐,每一部分之间要有一定的间隔。

2. 中行:中行是正文部分,主要内容是具体的事项、观点或陈述。

每段落的开头一般空两格,并且段落之间要用空行分隔。

3. 下行:下行是文件的结尾部分,包括落款、署名和附件等信息。

结尾要求简洁明了,通常以“谨启”、“此致”等开头,后面跟上发件人的称呼和单位名称。

在上中下行文中,还有一些其他的规则需要注意:
4. 字体:正文一般使用宋体,标题可以使用黑体或加粗。

字号一般为小四或五号字。

5. 格式:宽度一般为30个字左右,单行左对齐,不分散排版。

每行字数要保持一致,段落的首行不宜过长。

6. 修饰:尽量避免使用花俏的修饰、装饰和图案。

字体颜色一般为黑色,避免使用彩色字。

7. 语言:用语要准确简练,注意避免使用俚语、口语和过于随意的表达方式。

应尽量使用规范的标点符号和书写方式。

总体来说,上中下行文要求简洁、规范、专业。

通过合理的排版和格式,使文件的结构清晰,内容易于阅读和理解。

行文的基本规则

行文的基本规则

行文的基本规则
公文的行文方向,一直以来是公文文种分类的重要依据。

目前学术界对公文行文方向的划分基本有两种方法:一是三分法,分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二是四分法,分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泛行文。

在具体文种的行文方向归属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不一致,且没有给出严谨有说服力的说法。

行文的基本规则大全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
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ZF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二是按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文。

这一点的要求是,行文的内容应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

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

当然,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有公文往来,那只能是商洽工作、通知事项、征询意见等,而不存在请示、报告或布置任务的性质。

二、授权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是上一条规则的引申。

如果一个部门的业务需要下级ZF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又不具备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的行文权限时,这就可以通过授权行文来解决。

具体说,这个部门可向本级ZF请示,经本级ZF同意并授权。

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
(一)印发类通知
⊙印发是对本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
如:《××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
(二)批转类通知
⊙批转是对下级机关公文的处理形式。
如:《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三)转发类通知
⊙转发是对上级机关、平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公文 的处理形式。
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 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部门向上行文。
1.党委、政府的部门对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 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但重大事项,部门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 后,才能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二)部门向下行文。
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 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 2.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 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3.需要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由政府职能 部门向下级政府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四)请示件的要求。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2.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要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 请示,本机关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 级机关。
⊙这是新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责权相适应的原则,有助于约束中 间部门的行文行为,落实中间部门的责任,理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关系 ,发挥各级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主送。
主送受理机关。
⊙即主送需要贯彻执行、办理公文和应当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
(三)抄送。
1.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即抄送应当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
2.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 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党组织公文行文规则

党组织公文行文规则

党组织公文行文规则(一)总的原则(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严格按照行文关系行文,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3)党组织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4)同级党组织可以联合行文。

(5)党组织内部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二)上行文规则上行文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的行文。

(1)正确选择文种。

上行文文种主要有报告和请示。

报告是陈述性公文,是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等事项的公文,使下情能够及时上达。

请示是恳请性公文,是就某事项向上级党组织行文以请求批准。

上级党组织对报告不一一定答复,而对请示则一一定给予答复。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选用上行文的文种。

(2) “请标”应当一文一事,-般只写一个主送党组织,需同时送其他党组织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党组织。

(3)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组织同意或者授权;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党组织,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事项。

各级党组织都有白己明确的分工和职权范围,随意越级请示或报告事项,会造成党组织之间工作越俎代庖,相互干扰。

(5)下级党组织的请示事项,如果需要以本级党组织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党组织。

(6)除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党组织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党组织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公文。

(7)向上级党组织行文,原则上主送-个上级党组织。

受双重领导的党组织向一个上级党组织行文,在主送其中-一个上级党组织时,必要时要抄报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三)下行文规则下行文是指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的行文。

(1)正确选择文种。

在现行的11种党组织公文中,可以用于向下级党组织行文的文种占了大多数,每个文种都有它的适用范围,这就要求公文作者在草拟公文时要正确区分不同文种之间的区别,正确选用文种。

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分类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

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

行文的基本规则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二是按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文。

这一点的要求是,行文的内容应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

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

当然,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有公文往来,那只能是商洽工作、通知事项、征询意见等,而不存在请示、报告或布置任务的性质。

二、授权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是上一条规则的引申。

如果一个部门的业务需要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又不具备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的行文权限时,这就可以通过授权行文来解决。

具体说,这个部门可向本级政府请示,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授权后,向下级政府行文。

在操作中,应将文稿拟好,由本部门领导签署,请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经政府领导审批后的文稿,在行文时,才能在文首或文中注明“经**政府同意”的字样。

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文都具有授权行文的性质(内部事务除外)。

第三讲公文的行文规则与表达总结

第三讲公文的行文规则与表达总结

《公文写作》课程
10.报送词语
• 常用的报送词语有:呈请、报请、申请、提请、呈 报、申报、层报、迳报、呈送、报送、呈交、报批 、送达、呈上、附上等。 • 例如: • 请于7月20日前,将第二季度的生产情况统计报 表报送我处。 • 你的公文,本公司将在2小时内送达。 •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具体办法如下……
《公文写作》课程
1.行文方向
• 指公文运行的方向,包括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三种情况。 • (1)上行文 是指下级机关、下级业务部门向它所属的 上级领导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发送的公文。 如请示、报告。 • (2)下行文 是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 如指示、决定、通知、批复等。 • (3)平行文 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 文。如函、知照性通知、议案等。
9.表态词语
• 常用的表态词语有:应予(将、即、以)、理(确 、均、本、似)应、准(特、不、定、希、应)予 、拟(定、应、希、业、准、订)于、同意、拟同 意、不拟同意、缓议、再议、认为、以为、不可以 、宜……等。 • 例如: • 对蓄意破坏电信通讯设施者,定予严惩。 • 工程所需的全部物资,应于七月底以前运抵工地.
《公文写作》课程
11.颁行词语
• 常用的颁行词语有:颁布、发布、公布、颁发、转 发、批转、颁行、施行、履行、执行、(遵照、认 真、切实、贯彻、研究、参照、参酌、暂缓、酌情 )执行、暂行、试行等。 • 例如: • 现发布《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自即日起施行。 • 《关于××××××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情况特别紧急,逐级上报会延误 • 特殊情况一般包括 ①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时机,造成损失; • 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问题长期未得到解诀 ②不能向上级党政机关交叉行文。 ; • 报告涉及由更高层次的上级交办并指定超级上报的 ③“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事项 ; • ④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 检举控告直接上级; 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个人报送 直接上下级之间存在争议且无法自行解决需请有关 “请示”、“意见”。 方面仲裁的问题。 • 须直接询问、答复、联系个别事项 ⑤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但有特殊情况 ;反映或处理不涉 的除外。 及直接上下级职权范围的个别随机偶发事件或问题等。 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关于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

关于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

关于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下行文就是指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

比如,党中央给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国务院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发的文件就是下行文。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关于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下行文按照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下行文就是指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

比如,党中央给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国务院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发的文件就是下行文。

下行文一般常用指示、决定、通知、批复等。

下行文是一种重要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学科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作为下行文,上级机关的“见解和处理办法”,如同其他的下行文一样,对下级机关具有规范作用和行政约束力。

这一点上,“意见”同“命令”、“决定”和“通知”等下行文具有相同的特点。

不过,“命令”往往是宣布实行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其强制力和行文规格最高,一般极少使用;“决定”是针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涉及问题往往带有方针政策性;指挥性“通知”则是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以上三个文种区别于“意见”的特点就是它们是以上级机关的权威和职权范围,对下级机关的工作做出直接的布置和安排,是要求下级机关“做什么”或“必须做什么”,而“意见”则体现了上级机关的商榷、探索的态度,往往是对重要问题表明态度、提出见解和参考的处理办法,是对下级机关“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作出说明。

所以说,“意见”文种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规定性和变通性的统一,为下级机关留下了更多的自由度和创造空间。

因此,下行“意见”的功能,应以指导为主。

“意见”不是强制性地具体地布置安排工作,而是参考性地提出工作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方法。

下级机关一般应根据上级机关“意见”的精神、原则参照执行。

下行文格式法定公文在格式上都还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来写作,该文件为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199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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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1. 使用标点符号:文章中使用适当的标点符号,如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等,以表达正确的语意和语气。

2. 遵循语法规则:文章中的语句应该遵循语法规则,如主谓一致、时态一致等,以确保文章的流畅性和可读性。

3. 排版整齐:文章需要进行排版,分段,标题和正文的内容需要分开,字距、行距需要一致,以使文章看起来整齐美观。

4. 控制篇幅:文章的篇幅需要适中,不宜过长或过短,以使读者在短时间内把握文章的主旨和重点。

5. 语言简洁:文章中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不使用繁琐的词汇或过长的句子,以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文章的内容。

6. 结构清晰:文章需要有明确的结构和条理,包括引言、主体、结论等部分,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所表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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