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方案
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

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本文档旨在提供耳鼻喉科专科医院在2023年设立时应满足的基本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证医院设施的安全性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1. 机构设置1.1 医院应具备一位有耳鼻喉科医学资历的主任医师,负责医院的管理和决策。
1.2 医院设有临床科室、门诊部和住院部,以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1.3 医院设有耳鼻喉科专科护士团队,负责协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
2. 资质和设备2.1 医院应具备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遵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2 医院应配备先进、专业的耳鼻喉科诊疗设备,以保证医疗技术的先进性和准确性。
2.3 医院应具备完备的医疗器械、药品和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其安全使用和质量控制。
3. 医疗服务3.1 医院应提供耳鼻喉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鼻窦炎、中耳炎、喉炎等。
3.2 医院应开展耳鼻喉科手术,并具备相应的手术室和相关设备。
3.3 医院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4. 安全管理4.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2 医院应制定和执行细致的感染控制措施,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4.3 医院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环境设施5.1 医院应提供清洁、明亮和舒适的医疗环境,以提供良好的治疗体验。
5.2 医院应设立合适的候诊区、诊室和住院房间,满足患者的需求。
以上是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旨在保证医院设施的安全性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院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合理布局和设备配置,以提供专业的治疗和关怀。
1800--耳鼻喉科-基地标准

耳鼻咽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耳鼻咽喉科学是研究听觉、平衡、嗅觉诸感觉器官和呼吸、发音、言语及吞咽等运动器官疾病防治的一门科学。
本学科下设耳科、鼻科、咽喉及头颈外科等亚专科。
所涉及的器官和组织,不仅其自身之间在解剖、生理诸方面联系密切,而且与全身多系统器官的解剖、生理及病理等诸多方面密切相关。
从事耳鼻咽喉科医疗工作的人员,需完成规范化培训。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耳鼻咽喉科基本条件(一)科室规模1.总床位数≥30张(各亚专科床位数:鼻科≥10张、耳科≥10张、咽喉、头颈外科≥10张)2.年收治病人数≥1600人次3.年门诊量≥3万人次4.年急诊量≥1800人次5.床位使用率≥85%6.平均住院日12天(二)诊疗疾病范围1.门诊疾病种类及例数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例)耳鼻咽喉外伤、60鼓膜外伤10耳聋100外耳道炎及疖肿50急、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包括分泌性中耳炎)60外耳道胆脂瘤15梅尼埃病、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30外鼻炎症(鼻疖)、鼻前庭炎60急、慢性鼻炎60变应性鼻炎、鼻息肉60急、慢性鼻窦炎60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例)萎缩性鼻炎 5鼻出血60 OSAHS 30急、慢性咽炎60急、慢性喉炎60急、慢性扁桃体炎70喉良性增生性病变、声带息肉60腺样体肥大35小儿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30喉阻塞35耳鼻咽喉某些先天性疾病15耳廓化脓性软骨膜炎15中耳炎颅内外并发症 3气管、食管异物 3喉癌、下咽癌15鼻咽、口咽部良恶性肿瘤15鼻-鼻窦恶性肿瘤102.门诊手术种类和例数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例)耳鼻咽喉外伤缝合术30耳部检查150耵聍取出术、外耳道冲洗30鼓膜穿刺术30鼓膜切开术、鼓膜置管术 5咽鼓管吹张术(气球法、导管法)40外鼻、鼻腔、鼻窦检查150鼻内镜检查50鼻滴药60简易嗅觉检查30置换法20咽部检查(鼻咽、口咽、喉咽)300喉部麻醉50纤维喉镜检查60耳、鼻腔、咽喉异物取出术35耳、鼻腔、咽喉活检术35鼻内镜下鼻腔鼻窦活检 5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例)耳鼻咽喉术后换药30耳前瘘管或耳科小肿物切除术 3耳、鼻、咽良性小肿瘤切除术50鼻骨骨折复位术 5鼻出血止血术(填塞、电凝、激光、微波等)60鼻腔、后鼻孔填塞术有/无扁桃体周围脓肿穿刺术有/无3.病房病种类及例数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例)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含颅内、外并发症)60先天性外、中耳畸形15耳聋(传音性聋、神经性聋,混合性聋)100周围性面瘫30外耳道、中耳肿瘤(良、恶性)20分泌性中耳炎60颈部外伤(闭合性、开放性)10耳气压伤10气管、食管异物30喉角化症及喉白斑病30喉运动神经性疾病30声带息肉或良性病变60呼吸睡眠暂停综合征30喉外伤20喉先天性疾病15喉及下咽癌60慢性扁桃体炎60慢性鼻窦炎、鼻息肉60鼻外伤30鼻窦肿瘤20鼻中隔偏曲症60咽部脓肿(扁桃体周围、咽后、咽旁)20鼻咽、口咽肿瘤30外周性眩晕疾病204.病房操作、手术种类和例数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例)耳、鼻、咽、喉部术后换药100鼓膜穿刺术20鼓膜激光造孔术20鼓膜置管术20鼻甲注射术10瘘管试验30音叉试验30上颌窦穿刺术20鼻骨骨折复位术30鼻中隔血肿、脓肿切开引流术30扁桃体周围脓肿切开引流术30耳鼻咽喉部异物取出术60耳鼻咽喉部肿瘤活检术60耳鼻咽喉内镜检查法100咽拭子及其它感染灶的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60扁桃体剥离术30腺样体刮除术30下鼻甲部分黏膜切除术 5鼻内镜下鼻、鼻窦手术100鼻中隔矫正术60鼻窦恶性肿瘤切除各种术式10耳前瘘管切除术30中耳根治术/鼓室成型术60额窦囊肿切除术10悬雍垂腭咽成形术30甲舌囊肿切除术20常规气管切开术50喉良性病变显微外科手术60喉癌各种术式喉切除术60喉气管成形术20急性喉外伤手术20颈廓清术10支气管镜和硬性食管镜检查异及物取出术30(三)医疗设备1.耳鼻咽喉科专有设备设备名称数量(≥台)手术显微镜电视监视系统鼻内镜观察记录系统纯音测听仪听觉脑干诱发电位仪眼震电图/视频眼动图仪纤维鼻咽喉镜耳声发射仪声阻抗测听仪气管镜食管镜1 2 1 1 1 1 2 1 1 1 1(2)所在医院应配备设备设备名称数量(≥台)CT 1MRI 1C形臂X线摄片机 1(四)相关科室或实验室所在医院必须设置以下相关科室:普外科、胸外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麻醉科、影像科(放射科、超声科)、外科重症监护室、基础实验室(中心实验室).(五)中心手术室1.常规设备:全麻手术常规设备.2.特需设备:鼻内镜手术器械、显微镜、喉显微器械、耳显微器械.3.示教条件:具备手术示教的声像传输系统(六)住院医师管床数住院医师在专业组轮转管床数≥6张(七)医疗质量1.诊断符合率:入院与出院,临床与病理等>90%.2.治愈率:>90%.3.并发症发生率:<3%.二、耳鼻咽喉科师资条件(一)人员配备1.指导医师与受培训住院医师人数比例为1:22.专业科室医师组成:科室内主任医师与副主任医师人数比例为1:3,临床医师与医技人员人数比例为1:3。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标准实施细则1. 绪论本文档旨在制定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确保医院耳鼻喉科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标准化。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的耳鼻喉科部门。
2. 评审标准2.1 专业人员- 耳鼻喉科医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执业证书,并定期参加进修培训。
-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耳鼻喉科研究团队,推动学术交流和科研工作。
2.2 诊疗设备- 医院应配备先进的耳鼻喉科诊疗设备,如内窥镜、听力检测仪等。
-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2.3 服务流程- 全科医生应能够基本了解和判断常见耳鼻喉科疾病,及时发现并转诊给专科医师。
- 耳鼻喉科医师应与其他科室紧密配合,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
-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预约和就诊流程,提供便捷的服务。
2.4 诊疗质量- 医院应积极参与耳鼻喉科相关的质量控制和评估活动。
- 医院应制定标准化的诊疗方案和手术操作规范,并加强对医师的培训和监督。
2.5 安全管理- 医院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耳鼻喉科诊疗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 医院应加强感染控制工作,保持诊疗环境的洁净和卫生。
3. 评审与认证3.1 评审机构-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工作由相关部门或委托的评审机构进行。
- 评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威性,能够对医院的耳鼻喉科服务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3.2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包括医院的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诊疗设备、服务流程、诊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 评审机构将根据评审标准对医院进行评估,并出具评审报告。
3.3 评审周期- 评审周期一般为三年,医院需按时重新进行评审并提供相应资料。
4. 管理与改进4.1 管理机制-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耳鼻喉科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职责。
-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耳鼻喉科工作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2 改进措施- 医院需根据评审结果和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
- 医院应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不断提高耳鼻喉科服务质量。
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

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试行)一级综合医院一、科室和床位(一)耳鼻咽喉科可不单独设置,与眼科共同以五官科的形式执业。
(二)单独设置耳鼻咽喉科的,应当设置耳鼻咽喉科门诊和5张耳鼻咽喉科病床。
二、人员(一)以五官科形式执业的,由具备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和耳鼻咽喉科基本技能的医师负责诊疗工作,并由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护士1名负责护理工作。
(二)单独设置耳鼻咽喉科的,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具有1名耳鼻咽喉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医护比应当为1:1以上。
三、设备音叉检测设备、前鼻镜、间接喉镜、简易光源、气管切开包、专用的手术器械等设备。
四、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耳鼻咽喉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二级综合医院(含县区级及部分地市级综合医院)一、科室和床位(一)科室:设有独立的耳鼻咽喉科病房和门诊。
因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机构布局原因,不需单独设置耳鼻咽喉科病房和耳鼻咽喉科门诊的,可与眼科共同设立五官科病房及门诊。
(二)床位:耳鼻咽喉科床位至少5 张。
(一)至少有4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耳鼻咽喉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每增加10张床位,至少增加4名医师,其中至少增加1名具有耳鼻咽喉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每20张床至少有1名医师具有耳鼻咽喉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科室主任应当具有耳鼻咽喉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4名护士,其中至少1 名具有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增加床位后,每床至少有0.5名护士。
(五)与眼科共同设立五官科门诊和病房的,每床至少有0.4名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耳鼻咽喉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每床至少有0.5名护士。
三、设备(一)专科设备。
前鼻镜、鼻内镜、间接喉镜、气管镜、食道镜、支撑喉镜、纯音测听仪、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脑干诱发电位仪、声导抗仪、手术显微镜、气管切开包、专用的手术器械等设备。
耳鼻喉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耳鼻喉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医疗质量控制标准耳鼻喉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一、引言耳鼻喉科(Otorhinolaryngology)是医学的一个专科,涵盖了与耳、鼻、喉相关的疾病的诊断、治疗以及手术干预等内容。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提高耳鼻喉科医疗质量已成为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的关键任务之一。
本文将探讨耳鼻喉科医疗质量控制的标准,以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和照顾。
二、患者安全1. 患者信息保护涉及患者信息的记录、保存和传输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法规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权不被侵犯。
2. 诊断准确性耳鼻喉科医疗人员应通过有效的检查工具和方法,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必要时,可进行多学科的讨论和会诊,以提高诊断水平。
三、治疗质量1. 手术操作规范性耳鼻喉科手术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如手术标准化、术前术后治疗方案、手术麻醉管理等。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手术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手术操作规程,最大程度地降低手术风险。
2. 术后护理及康复对于耳鼻喉科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提供全面的术后护理及康复服务。
这包括药物治疗、伤口护理、康复锻炼等。
同时,医疗机构应设立术后随访制度,及时掌握患者的康复情况。
四、设备与设施1. 设备运行可靠性耳鼻喉科医疗设备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维护和质量控制制度,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2. 环境卫生耳鼻喉科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的卫生标准,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各项消毒、消毒及垃圾处理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五、医疗团队1. 专业知识和技能耳鼻喉科医疗从业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
医疗机构应组织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医疗人员参与持续教育。
2. 团队合作对于复杂的耳鼻喉科疾病,医疗机构应组建专业的耳鼻喉科医疗团队,包括耳鼻喉科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医疗团队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
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方案

卫生部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6〕第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麻醉机手术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双极电凝器检眼镜视力表裂隙灯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视野计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基本标准引言本文旨在提供关于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的基本标准。
耳鼻喉科在医院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广大患者提供耳鼻喉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
为了确保医院耳鼻喉科的高效运作和患者的安全,制定一套明确的设置标准是必要的。
人员配置1.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的医疗团队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资质的医生组成。
2. 至少应有一名主任医师和多名副主任医师,同时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住院医师和护理人员。
3. 医疗团队中应有合格的技师和放射技师,以支持相关的医疗检查和治疗。
设备和设施1. 耳鼻喉科应配备必要的诊断设备,如鼻窥镜、耳镜、喉镜等。
2. 应备有合适的手术设备和器械,以支持耳鼻喉科手术的进行。
3. 耳鼻喉科病房应具备适宜的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以确保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和卫生。
诊疗流程1. 耳鼻喉科的诊疗流程应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医院应制定明确的诊疗标准和指南,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评估。
2. 患者应按照预约制度就诊,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诊断和治疗。
3. 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诊疗信息的准确和合规。
安全保障1.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应配备合格的医疗器械并定期维护和保养。
2. 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对不良事件的及时处理和改进。
3. 医院应与其他科室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并在诊疗中进行协同工作,保障患者的综合医疗需求。
以上是关于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基本标准的介绍。
希望本文对医院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一些参考。
二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二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 (2023年版)1. 简介本文档旨在为二级耳鼻喉科医院提供基本标准,以确保医院的运营和服务质量达到行业要求。
以下是对标准内容的详细说明。
2. 人员要求- 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关医学专业背景和技术资格。
- 医生应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并具备丰富的耳鼻喉科临床经验。
- 护士应取得合法的护士执业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3. 诊疗设备- 医院应配备先进的耳鼻喉科诊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内窥镜、听力检测设备、声音分析仪等。
- 所有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4. 诊疗流程- 医院应建立高效的诊疗流程,确保患者的顺利就诊和诊治。
- 就诊流程应包括患者登记、病历记录、医生诊断、治疗方案制定等环节。
- 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5. 环境设施- 医院应提供舒适、清洁的就诊环境,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感。
- 诊室和手术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以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 医院设施应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6. 管理制度-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病例管理、药品管理等。
- 医院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7. 紧急救治能力- 医院应具备紧急救治能力,能够应对突发状况和急需手术的患者。
- 医院应建立有效的紧急救治机制,并配备相关紧急设备和药品。
8. 患者安全- 医院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防止医疗事故和感染的发生。
- 医院应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9. 卫生防控- 医院应严格按照卫生防控要求,保持医疗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 患者就诊区、手术室和诊疗设备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10. 质量评估- 医院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 医院应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服务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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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6〕第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麻醉机手术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双极电凝器检眼镜视力表裂隙灯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视野计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二级眼科医院)妇产医院二级妇产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200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产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围产监护室、麻醉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产内科。
(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
每张产床配3名助产士,每3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张产床配3名助产士,每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五)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六)营养人员不少于1名。
四、房屋:(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产科母婴同室每张床占使用面积6平方米,婴儿床占使用面积2平方米。
(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计。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产床心电图机婴儿保温箱心电监护仪无影灯万能手术床、胎心监护仪万能产床显微镜麻醉机万能显微镜妇科检查床电冰箱恒温箱分析天平X光机离心机高速离心机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B超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敷料柜洗衣机器械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它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妇产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并设专业组)、围产医学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计划生育科、高危新生儿科,NICU急诊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妇科、中西医结合科、ICU、产内科、内分泌科;(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科手术室、B超室、病理科、遗传室、消毒供应室、信息资料科(病案科、统计室)、营养室、图书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5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每张产床应配3名助产士);(三)每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每床占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新生儿床占使用面积2平方米;(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B超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X光机移动式X光机妇科检查台腹腔镜产床宫腔镜婴儿保暖箱显微镜婴儿远红外线辐射温箱紫外线分光光度计生化分析仪自动分析仪酶标分光光度仪酶标分析仪分析天平尿分析仪电冰箱恒温箱器械柜敷料柜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紫外线灯血气分析仪万能显微镜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高速离心机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离心机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妇产医院)二级耳鼻喉医院一、诊台和床位: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15至20台,住院床位总数50至100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听力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诊台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三)各专业科室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四)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四、房屋:(一)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二)诊室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麻醉机抢救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耳用电钻纤维喉镜硬质直接喉镜纤维气管镜硬质支气管镜纤维食道镜硬质食管镜显微镜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耳鼻喉科诊台1台耳鼻喉科诊椅1个立灯1个常规检查用具每套(不少于20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镜、鼻咽镜、压舌板等器械盘1个电动吸引器1台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喷雾器2个电烧器1台痰盂(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同;(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耳鼻喉医院一、诊台和床位: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3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70-150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头颈肿瘤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听力及前庭功能检查室、窥镜室、手术室、听力室、治疗换药室、激光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计算机室。
三、人员:(一)每诊台(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三)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四)至少有3名麻醉师;(五)至少有3名病理医师;(六)至少有1名营养师;(七)至少有2名听力检查技术人员;(八)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护师或以上职称的护理人员;(九)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一)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诊室每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麻醉机手术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双极电凝器耳神经外科设备耳用电钻纤维鼻咽喉镜硬质直接喉镜(套)纤维气管镜硬质支气管镜(套)纤维食道镜鼻内窥镜(套)支撑喉镜(套)纯音听力计声阻抗听力计诱发电位听力计激光治疗机硬质食管镜(套)显微镜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多功能耳鼻喉科诊台1台一般耳鼻喉科诊台1台立灯1个常规检查用具每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镜、鼻咽喉镜、压舌板等1套器械盘1个电动吸引器1台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喷雾器2个电烧器1台痰盂(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中心给氧设备和吸引设备外其他与二级综合医院同;(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耳鼻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