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基数
《离散数学》 第六章 集合的基数

定理6.2.5 可数个可数集的并集仍然是一可数集。
在上面元素的排列中,由左上端开始,其每一斜线上的每一元素
的两足码之和都相同,依次为2,3,4,…,各斜线上元素的个
数依次为1,2,3,4,…,故A的排列为: a11,a21,a12,a31,a22,a13,… 故S是可数的,定理得证。
(3)card X = card Y。
6.3 基数的比较
定理6.3.3 设X、Y为任意两个集合, 如果cardX ≼· cardY,cardY ≼· cardX, 则cardX=cardY。
例6.3.1
证明[0,1]和(0,1)有相同的基数。
解 根据定理6.3.3,我们只需构造两个单射函数:
f:(0,1) → [0,1],f(x)=x
6.2 可数集和不可数集
6.2.1 可数集
定理6.2.5
证明 为:
可数个可数集的并集仍然是一可数集。
设S1,S2 , S3,……是可数个可数集,分别表示 S1={a11,a12,a13,…,a1n,…} S2={a21,a22,a23,…,a2n,…} S3={a31,a32,a33,…,a3n,…} …………
6.1 基数的概念
定义 6.1.3 设 X 为任意集合,称 card X 为集合 X 的基数,并作 以下规定: ( 1 )对于任意的集合 X 和 Y ,规定 card X = card Y ,当且仅当 X≈Y; (2)对于任意有限集合X,规定与X等势的那个唯一的自然数n为X 的基数,记作 card X = n (3)对于自然数集合N,规定 card N = (读作阿列夫零) (4)对于开区间(0,1),规定 card(0,1)= (读作阿列夫)
⑵ 若X≈Y,则X≼· Y且Y≼· X。
第三章 基数(集合论讲义)

4
证明:由定义直接得到。 事实上,任何两个集合的基数都可以进行比较。
定理 3.3 (Zermelo)设 A 和 B 是任意两个集合,则 | A |<| B | ,| A |=| B | ,| A |>| B |
三者中恰有一个成立。
选择公理 设集族 A = {Aα :α ∈ S}中的元素 Aα 都是非空集,则存在指标集 S 上的函数 f , 使得对任意α ∈ S ,都有 f (α ) ∈ Aα 。
i =1
则 A 中元素可如下排列:
a1,1, a1,2 , a2,1, a1,3 , a2,2 , a3,1, a1,4 , a2,3 , a3,2 , a4,1, , a1,n−1, a2,n−2 , , an−1,1,
2
所以 A 是可列集。
上述证明方法称为对角线法。
推论 2.1 有理数集 是可列集。
单地认为它们的规模相同。自然数集 和 的幂集 2 似应有所区别。最终的做法是,两个
集合规模是否相同取决于它们之间是否存在一一映射。
定义 1.1 设 A , B 是任意两个集合,若存在一个双射 f : A → B ,则称 A 和 B 等势,或 称 A 和 B 的基数相同,记为 A ∼ B , A 的基数记为 | A | 。
由定理 2.1 知,ℵ0 是最小的无限基数,问:是否有最大的无限基数。下面的定理回答这个
问题。
定理 3.5 (Cantor)对于任何集合 A ,必有 | A |<| ρ( A) | 。
证明:首先来说明| A |≤| ρ( A) | 。为此作映射 f : A → ρ( A) x ⎯⎯f →{x}
显然,f 是单射。所以| A |≤| ρ( A) | 。再来说明 | A |≠| ρ( A) |。否则存在双射 g :A → ρ( A) 。 若 a ∈ g(a) ,则称 a 是 A 的“内部元素”;若 a ∉ g(a) ,则称 a 是 A 的“外部元素”。设 B 是由 A 的外部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即, B = {x : x ∉ g(x)} 。因 B ∈ ρ( A) ,故存在 b ∈ A , 使 得 g(b) = B 。 但 是 b ∈ g(b) 当 且 仅 当 b ∉ g(b) , 矛 盾 。 故 | A |≠| ρ( A) | 。 总 之 , | A |<| ρ( A) | 。
离散数学 实数集合与集合的基数

集合的等势
定义:
设A, B为两个集合, 如果存在A到B的双 射函数, 则称A和B等势, 记A≈B. 否则称A和B 不等势, 记(A≈B)或A≈B. 例: N偶=nnNn为偶数. N奇=nnNn为奇数. N2n=xx=2n nN. 则N≈ N偶, N≈ N奇, N≈N2n
x 0 x 1 x 1 2
n
,
n 1, 2 , 3 ,
x 取其他值
定理. (康托尔定理) (1) (N≈R) (2) 对任意的集合A, (A≈P(A)).
§3 有限集合与无限集合
定义:
集合A是有限集合, 当且仅当存在nN, 使nA. 否则, 称A为无限集. 定理1. 不存在与自己的真子集等势的自然数. 推论1. 不存在与自己的真子集等势的有限集合. 推论2. 任何与自己的真子集等势的集合是无限 集合. 推论3. 任何有限集合只与唯一的自然数等势.
定理.
集合A是无限可数集合A可写成如下 的式{a1, a2, …, an, …}.
定理 (1) 可数集合的任何子集是可数集. 证: 设A可数, BA, 则BA,即 card B card A 0. (2) 两个可数集的并集和笛卡尔积是可数集. 证: A={a11, a12, …, a1n, …}, B={a21, a22, …, a2n, …}, A∪B={a11, a12, a21, a13, a22,…} (3) 若K是无限集合, 则P(K)是不可数的.
例:
A={a, b, c}, B={{a}, {b}, {c}}. N偶={n | nN∧n为偶数}, N奇={n | nN∧n为奇数}
可数集合
定义1:
对集合K, 如果card K0, 则称K是可 数集合. 定义2: 如果集合K是有限的或与N等势, 则称 K是可数集合.
高三数学基数知识点汇总

高三数学基数知识点汇总在高三数学学习中,基数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它涵盖了数学中的基本运算、集合论以及对不同类型数的分类等多个方面。
下面,我们将对高三数学中与基数相关的知识点进行汇总和总结。
★集合与基数★集合是数学中一个基本的概念,它是由确定的元素组成的。
基数是指集合中元素的个数,通常用符号“|A|”来表示。
对于有限集合而言,基数可以直接数出;对于无限集合,则需要一些特殊的方法来确定其基数。
1. 子集和真子集- 子集是指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都是另一个集合的元素。
如果集合A的所有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则称A是B的子集,记作A⊆B。
- 真子集是指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都是另一个集合的元素,且两个集合不相等。
如果A是B的子集且A≠B,则称A是B的真子集,记作A⊂B。
2. 幂集- 幂集是指一个集合的所有子集所构成的集合。
对于一个有n个元素的集合A,其幂集的基数为2^n。
3. 基数运算- 并集是指两个或更多集合中所有元素的集合。
若A和B是两个集合,则它们的并集记作A∪B。
- 交集是指两个或更多集合中共有元素的集合。
若A和B是两个集合,则它们的交集记作A∩B。
- 差集是指从一个集合中减去另一个集合中的元素所得到的集合。
若A和B是两个集合,则它们的差集记作A-B。
★基数的分类★1. 自然数- 自然数是最基本的数学对象,即正整数,包括1、2、3、4、5……。
2. 整数- 整数是由自然数、0和负整数组成的集合,包括……、-3、-2、-1、0、1、2、3……3. 有理数- 有理数是可以表示为两个整数的比值的数。
有理数包括正有理数、负有理数以及零,例如1/2、-3/4、0等。
4. 无理数- 无理数是无限不循环小数,无法写成两个整数的比值。
如π、√2等。
5. 实数- 实数是有理数和无理数的集合,包括所有的有理数和无理数。
6. 虚数- 虚数是不能表示为实数的数,其平方为负数。
虚数以及实数的集合组成了复数。
★基数的性质★1. 基数的加法- 若集合A与集合B的基数分别为n和m,则A∪B的基数为n+m-|A∩B|,其中|A∩B|表示A与B的交集的基数。
第六章集合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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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可数集和不可数集
1 设A和B是无限集,C是有限集. 下列集合是否一定 是无限集?
(1) A
B
(2) A B
(3) A C (4) A C
Ev , B Od , A B
解 (1) 不一定. 反例 A
(2) 不一定. 反例 (4) 一定是. 否则 ( A C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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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可数集和不可数集
例6.1.11 Q 是可数集 证作
f : Q Q ,
f (x) x
显然 f 是双射,于是 Q ~ Q 由 N ~ Q 知 N ~ Q , 故 Q 是可数集 又 Q Q { 0 } Q , 由定理6.1.4知 Q 是可数集
x1 , 当 x 为奇数时 2 f (x) x , 当 x 为偶数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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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可数集和不可数集
定义6.1.5若有 n N , 使 N n ~ A , 则称A是有限集, 且 称其基数为n , 记为 | A | n ;若A不是有限集, 则称 A为无限集
其中 0
x ij 9 ( i , j N ).
构造 y 0 . y 0 y1 y 2 如下
若 x ii 1 若 x ii 1
1, yi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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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可数集和不可数集
则 y [ 0 ,1 ], 但 y f ( N ). 这就说明了 f 不是满射,故不是双射 由 f 的任意性知N与[0,1]之间不存在双射,故[0,1]不 是可数无限集。
f 作:2 : [ 0 ,1 ] ( 0 ,1 ), 2 f2是单射,所以 | [ 0 ,1 ] | | ( 0 ,1 ) | f2 ( x ) x 1 4
《集合》公式汇总

《集合》公式汇总1. 并集公式:设 A 和 B 是两个集合,则它们的并集表示为 A ∪ B,其元素包括 A 和 B 中的所有元素。
公式为A ∪ B = {x | x ∈ A 或x ∈ B}。
2. 交集公式:设 A 和 B 是两个集合,则它们的交集表示为 A ∩ B,其元素同时属于 A 和 B。
公式为A ∩ B = {x | x ∈ A 且 x ∈ B}。
3. 差集公式:设 A 和 B 是两个集合,则 A 与 B 的差集表示为A B,其元素属于 A 但不属于 B。
公式为 AB = {x | x ∈ A 且 x ∉ B}。
4. 对称差集公式:设 A 和 B 是两个集合,则 A 与 B 的对称差集表示为A △ B,其元素属于 A 或 B 但不同时属于 A 和 B。
公式为A △ B = (A B) ∪ (B A)。
5. 德摩根定律:德摩根定律描述了集合运算中的补集和并集、交集之间的关系。
公式如下:(A ∪ B)^c = A^c ∩ B^c(A ∩ B)^c = A^c ∪ B^c6. 幂集公式:设 A 是一个集合,则 A 的幂集表示为 P(A),其元素是 A 的所有子集。
公式为 P(A) = {X | X ⊆ A}。
7. 卡特兰积公式:设 A 和 B 是两个集合,则它们的卡特兰积表示为A × B,其元素是由 A 和 B 中元素组成的有序对。
公式为 A × B = {(a, b) | a ∈ A 且b ∈ B}。
8. 集合的基数公式:设 A 是一个有限集合,则 A 的基数表示为|A|,即 A 中元素的个数。
公式为 |A| = n,其中 n 为 A 中元素的个数。
《集合》公式汇总1. 并集公式:设 A 和 B 是两个集合,则它们的并集表示为 A ∪ B,其元素包括 A 和 B 中的所有元素。
公式为A ∪ B = {x | x ∈ A 或x ∈ B}。
2. 交集公式:设 A 和 B 是两个集合,则它们的交集表示为 A ∩ B,其元素同时属于 A 和 B。
与集合有关的定理

与集合有关的定理集合是数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它是由一些确定的元素组成的整体。
在集合论中,有一些与集合有关的定理,它们是集合论研究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集合有关的定理,并解释其含义和应用。
一、包含与被包含关系在集合论中,最基本的定理之一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对于两个集合A和B,如果A的所有元素都是B的元素,那么称集合A包含于集合B,记作A⊆B。
反之,如果B的所有元素都是A的元素,那么称集合B包含于集合A,记作B⊆A。
这个定理的应用很广泛,例如在证明两个集合相等时,就可以通过证明它们互相包含来实现。
二、交集与并集的性质交集与并集是集合论中的两个重要操作。
对于两个集合A和B,它们的交集是包含同时属于A和属于B的元素的集合,记作A∩B。
而它们的并集是包含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的集合,记作A∪B。
对于交集和并集,有以下性质:1. 交换律:A∩B = B∩A,A∪B = B∪A。
2. 结合律:(A∩B)∩C = A∩(B∩C),(A∪B)∪C = A∪(B∪C)。
3. 分配律:A∩(B∪C) = (A∩B)∪(A∩C),A∪(B∩C) = (A∪B)∩(A∪C)。
交集和并集的这些性质使得它们在集合论中有很多应用。
例如,在求解数学问题中,可以通过交集和并集的性质来简化计算过程,从而得到更简洁的结果。
三、集合的幂集集合的幂集是指包含该集合所有子集的集合。
对于一个集合A,它的幂集记作P(A)。
幂集的元素是集合A的所有可能的子集,包括空集和A本身。
例如,对于集合{1, 2},它的幂集是{{}, {1}, {2}, {1, 2}}。
幂集的元素个数为2的集合A的元素个数的次方。
幂集在集合论中有很多应用,例如在概率论中,可以通过幂集来表示样本空间,从而计算事件的概率。
此外,在离散数学中,幂集的性质也被广泛研究和应用。
四、集合的补集与差集集合的补集是指与某个给定集合A不相交的全集中的元素组成的集合,记作A的补集,用A'表示。
《集合的基数》

,则不可能大于 .若
中必有一元素不属于
th
th
定理 6:给定集合 ,有 th
th
th
th ;若
,则
的基数大于 的基数,则
或 th
th
证明:
或
th
th 或 th
th
推论: th
th
th
定理 7:给定集合 ,有 th
证明:易知任意一个集合 ,都有 th
又 th
th
th
th
推 论 : th
集合的基数
定义 1:集合中元素的数目称作集合的基数,集合 的基数记作 th
定 理 1 : 给 定 集 合 、 , 有 th
th
th
th
证明:令
tt t
h
h th
tt h th
h th
th
th
th
h
h
th
h th
h th
h ,则 h th th
th
定 理 2 : 给 定 个 集 合 , 有 th
th
证明:将
th
th th 或 th
th th
或 th
th 或 th
th
th
th
th
th
定理 8:给定集合 A B,若 th
th
证明:令 th
h th
又
h
h
h
hh
hh
h
h th
th
和 th 全不为 ,则 th
h,则 th 和 th
h
h
h
hh
th
全不为 h
看成一个集合,则 th
th
th
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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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势集合的实例(6)
(6)对任何a, b∈R,a<b, [0,1]≈[a,b]。 双射函数f:[0,1]→[a,b],f(x)=(ba)x+a。
例2
例2 设A为任意集合,则P(A)≈{0,1}A。
证明
构造f:P(A)→{0,1}A, f(A)=A ,A∈P(A)。 其中A 是集合A 的特征函数。 (1)易证 f 是单射的。 (2)对于任意的 g∈{0,1}A, 那么有 g:A→{0,1}。令
设 f:N→[0,1]是从N到[0,1]的任何一个函数。f的所有函数值为:
f(0)=0.a1(1)a2(1)… f(1)=0.a1(2)a2(2)… … f(n1)=0.a1(n)a2(n)… …
令y的表示式为0.b1b2…,并且满足bi ≠ ai(i),i=1,2,…, 则y∈[0,1], 但y与上面列出的任何一个函数值都不相等。
0 1
1 2
1 2
1 22
1 23
21n 2n12
1 22
1 23 1 24 1 25
x0 1/ 2 1/ 22 x 1 双射函数 f : [0,1](0,1), f ( x) n 1 2 x 1/ 2 n , n 1, 2,... 1/ 2 其它x x
例如 x = 0.10110100…,则对应于x的函数tx是: n 0 1 2 3 4 5 6 7… tx(n) 1 0 1 1 0 1 0 0…
易见tx∈{0,1}N,且对于x,y∈[0,1),x≠y,必有tx ≠ ty, 即f(x) ≠ f(y)。 所以,f:[0,1)→{0,1}N是单射的。
说 明
根据这个定理可以知道N ≈ P(N)。 综合前面的结果,可知N ≈ {0,1}N 。 实际上,P(N),{0,1}N和R都是比N“更大”的集合。
优势
定义2 (1) 设A, B是集合,如果存在从A到B的单射函数,就称B优 势于A,记作A≤· B。 如果B不是优势于A, 则记作A≤· B。 (2)设A, B是集合,若A≤· B且A≈ B,则称B真优势于A,记 作A<· B。如果B不是真优势于A,则记作A≮· B。 例如:
构造一个[0,1]区间的小数b,使得b在N中不存在原像。
(2)任取函数f:AP(A),构造B∈P(A),使得B在A中不存在 原像。 或者使用反证法。
康托定理
(1)首先规定[0,1]中数的表示。 对任意的x∈[0,1],令x = 0.x1x2… , (0 ≤ xi ≤ 9)
注意:为了保证表示式的唯一性,如果遇到0.24999…,则将x 表示为0.25000…。
任何的实数区间(开区间、闭区间以及半开半闭的区间) 都与实数集合R等势。
问题:N和R是否等势?
康托定理
定理2 康托定理 (1)N ≈ R。
(2)对任意集合A都有A ≈ P(A)。
分析
(1)如果能证明N ≈ [0,1],就可以断定N ≈ R。 只需证明任何函数f:N→[0,1]都不是满射的。
(4)(0,1)≈R。 其中实数区间 (0,1)={x| x∈R∧0<x<1}。 令双射函数 f : (0,1) R,
2x 1 f ( x) tan 2
则 f 是(0,1)到R的双射函数。从而证明了(0,1)≈R 。
等势集合的实例(5)
(5)[0,1]≈(0,1)。 其中(0,1)和[0,1]分别为实数开区间和闭区间。
f : Z N,
x0 2x f ( x) 2 x 1 x 0
则f是Z到N的双射函数。 从而证明了Z≈N。
等势集合的实例(2)
(2) N×N≈N。
双射函数
f : N N N,
f ( m, n )
(m n 1)(m n) m 2
等势集合的实例(3)
(1) 设x[0,1),0.x1x2…是x的二进制表示。 为了使表示唯一,规定表示式中不允许出现连续无数个1。 例如 x=0.1010111,应按规定记为0.1011000。 对于x,如下定义f:[0,1)→{0,1}N,使得
f(x) = tx,且tx:N→{0,1}, tx(n) = xn+1,n = 0,1,2,…
复习
B={x| x∈A∧g(x)=1}
则BA,且B=g,即B∈P(A),使得f(B)=g。 所以 f 是满射的。 由等势定义得P(A)≈{0,1}A。
等势的性质
定理1 设A,B,C是任意集合, (1)A≈A。
(2)若A≈B,则B≈A。
(3)若A≈B,B≈C,则A≈C。
证明 (1) IA是从A到A的双射,因此A≈A。
(3)N≈Q。 把所有形式为p/q (p,q为整数且q>0) 的数排成一张表。 以0/1作为第一个数,按照箭头规定的顺序可以“数遍”表中 所有的数。计数过程中必须跳过第二次以及以后各次所遇到的 同一个有理数。
… -3/1 … … … -3/2 -3/3 -3/4
[16] [18]
-2/1 -2/2 -2/3 -2/4
[5]
-1/1 -1/2 -1/3 -1/4
[4]
0/1 0/2 0/3 0/4
[0]
1/1 1/2 1/3 1/4
[1]
2/1 2/2 2/3 2/4
[10]
3/1 … 3/2 … 3/3 … 3/4 …
[13] [12]
[11]
[17]
[3]
[2]
[6]
[7]
[8]
[9]
[15]
[14]
等势集合的实例(4)
后继
定义3 设a为集合,称a∪{a}为a的后继,记作a+,即 a+=a∪{a}。 例3 考虑空集的一系列后继。
+
= ∪ { } ={}
++
= { }+ = {}∪{{}}
+++ ={,{}}+ = {,{}}∪{{,{}}} = {,{},{,{}}}
= {,{}}
所以, g:{0,1}N→[0,1) 是单射的。
根据定理9.3,有{0,1}N≈[0,1)。
总结
N ≈ Z ≈ Q ≈ N×N R ≈ [a,b] ≈ (c,d) ≈ {0,1}N ≈ P(N) 其中[a,b],(c,d)代表任意的实数闭区间和开区间。 {0,1}A ≈ P(A)
N <·R
自然数n和自然数集合N的定义
定义5 自然数 (1)一个自然数n是属于每一个归纳集的集合。
(2)自然数集N是所有归纳集的交集。
说明:根据定义9.5得到的自然数集 N 恰好由, +, ++, +++,…等集合构成。而这些集合正是构造性方法所定义的 全体自然数。 例如:自然数都是集合,集合的运算对自然数都适用。 2∪5={0,1}∪{0,1,2,3,4}={0,1,2,3,4}=5 3∩4={0,1,2}∩{0,1,2,3}={0,1,2}=3 4-2={0,1,2,3}-{0,1}={2,3} 2×3={0,1}×{0,1,2}={<0,0>,<0,1>,<0,2>,<1,0>,<1,1>,<1,2>}
N ≤·N
N ≤·R A ≤·P(A)
N <·R
A <·P(A)
R ≮·N
N ≮·N R≤· N
优势的性质
定理3 设A, B, C是任意的集合,则 (1)A≤· A。 (2)若A ≤·B且B ≤·A,则A≈B。 (3)若A ≤·B且B ≤·C, 则A ≤·C 。 证明: (1)IA是A到A的单射,因此A≤· A。 (2)证明略。 (3)假设A ≤·B且B ≤·C,那么存在单射 f:A→B,g:B→C, 于是 fg:A→C也是单射的,因此A ≤·C 。
= { , +}
说 明
= {, +, ++ }
前边的集合都是后边集合的元素。 前边的集合都是后边集合的子集。
自然数的定义
利用后继的性质,可以考虑以构造性的方法用集合来给出自 然数的定义,即 0= 1=0+=+ ={}={0}
2=1+={}+ ={}∪{{}}={,{}}={0,1}
说 明
该定理为证明集合之间的等势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构造两个单射f:AB 和 g:BA函数容易集合等势。
例题
例题:证明[0,1]与(0,1)等势。
证明:构造两个单射函数
f: (0,1)→[0,1],f(x)=x g: [0,1]→(0,1),g(x)=x/2+1/4
证明 {0,1}N≈[0,1)
即f不是满射的。 所以,N ≈ R。
康托定理
假设A≈P(A),则必有函数 f : A→P(A)是双射函数。
如下构造集合B:
B={x| x∈A∧x f (x)} 可知 B∈P(A)。 于是存在唯一一个元素b∈A,使得 f(b)=B。 若b∈B,则由B的定义知,b f (b),即 bB,矛盾。
பைடு நூலகம்
若bB,则b f (b),于是由B的定义知, b∈B,矛盾。
康托定理
(2)设g:A→P(A)是从A到P(A)的任意函数, 如下构造集合B: B={x| x∈A∧xg(x)} 则B∈P(A)。 但是对任意x∈A,都有 x∈B xg(x) 所以,对任意的x∈A都有B≠g(x),即Bran g 即P(A) 中存在元素B,在A中找不到原像。 所以,g不是满射的。 所以, A ≈ P(A)。
(2) 假设A≈B ,存在 f : AB是双射, 那么 f1 : BA是从B到A的双射,所以B≈A。 (3) 假设A≈B,B≈C,存在 f :AB,g:BC是双射, 则fg : AC是从 A 到 C 的双射。 所以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