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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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一、前言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员工队伍逐渐壮大,员工素质不断提升,团委推优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推优工作是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和激励的有效方式,对于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激励员工持续向上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优工作意见1、推优原则推优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员工思想和个人价值观,以事实为依据,以业绩为主张,以绩效为核心,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特殊贡献等多方面因素,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和评优条件进行评选,不得以任何非正当手段干预和影响。

2、推优对象推优对象应当是企业发展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包括各级管理干部、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

同时应该杜绝任何违规行为的员工,清除低能、不称职干部人员。

3、推优标准推优标准应该明确,可量化,并且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可以根据员工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如工作能力、责任心、业绩贡献、创新能力等方面打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确保推优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推优奖励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奖励,如经济奖励、荣誉称号、晋升职务、学习培训等多种奖励方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制定灵活、多样化的激励方式,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心和认可,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三、推优工作制度1、推优流程推优流程应当包括提名、审核、公示、评审、决策、公示结果等环节。

(1)提名环节:企业员工可以向团委推荐自己或其他部门优秀员工,推荐人应当提供详细的推荐理由和证明材料。

(2)审核环节:团委对提名人员和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3)公示环节:对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评审环节:由团委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期内被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评审。

(5)决策环节: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评审结果,经过慎重决策确定推优人员。

(6)公示结果:公示推优结果。

2、推优时间推优时间应当与企业各项工作计划相结合,定期开展推优工作,例如年度、季度、月度等。

学校先进推优制度

学校先进推优制度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教育质量、师资队伍、校园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我校特制定先进推优制度,旨在选拔和表彰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制度目标1.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2. 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体系,推动教师全面发展。

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三、制度内容1. 推优对象(1)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教师。

2. 推优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3)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取得一定成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4)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

3. 推优程序(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部门提交自荐材料。

(2)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推优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推荐的教师进行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5)表彰:对最终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先进推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实施。

2.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推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教师对先进推优制度的认识和参与度。

4. 将先进推优制度与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挂钩,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五、总结学校先进推优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相信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教育事业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通过推优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促进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团组织有重要贡献的团员。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支部。

三、推优条件1. 优秀团员:(1) 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正式团员,且团员身份正常有效。

(2) 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并取得显著成绩。

(3)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团的章程和组织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 具备团组织的推优条件和标准。

2. 先进团支部:(1) 团支部组织建设:团支部组织结构健全,团支部活动规范,团支部工作制度完善。

(2) 团支部活动开展:团支部活动丰富多样,能够满足团员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影响力。

(3) 团支部成果和影响: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1) 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提出推优提名。

(2) 推优提名应当经过团员本人允许,并经所在团支部或者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

2. 推优评审:(1) 推优评审由团组织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由团组织成员组成。

(2) 推优评审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向团员本人和所在团支部通报。

3. 推优公示:(1) 推优结果应当在团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 公示期内,对推优结果有异议的团员或者团支部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不少于3天。

4. 推优表彰:(1) 推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表彰和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五、推优效益1. 对团员的激励作用:推优制度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在团组织中,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选拔程序,对具备优秀品德、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具备一定能力和潜力的团员进行表彰和提拔的一项制度。

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二、推优对象1. 团员推优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2. 推优对象必须是团组织内注册并正常缴纳团费的团员。

3. 推优对象必须具备较高的品德修养,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潜力。

三、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a. 团支部书记、团委组织部或者其他团组织成员可以提名推优对象。

b. 推优提名需填写推优提名表,包括被提名人的基本信息、推优理由、推优职位等。

c. 推优提名表需经过提名人签字确认,并提交给团支部书记或者团委组织部。

2. 推优评选a. 推优评选由团支部书记、团委组织部组织进行。

b. 推优评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包括个人品德、组织能力、团组织活动参预度等方面的考察。

c. 推优评选结果需通过团委组织部的审核和确认。

3. 推优公示a. 推优结果需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b. 公示期间,任何人员均可对推优结果提出异议,异议需书面形式提交给团支部书记或者团委组织部。

c. 异议提交后,团支部书记或者团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复提出异议的人员。

4. 推优确认a.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无效,团支部书记或者团委组织部将推优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b. 推优结果确认后,将通知被推优对象,并公示于团支部内。

四、推优奖励1. 被推优对象将获得团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团组织中的优秀表现和潜力。

2. 被推优对象将获得参预团组织活动的优先权,并有机会参预更高层次的团组织工作。

3. 被推优对象将在团组织内享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力,有机会代表团组织参加各类活动和会议。

五、推优周期1. 推优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一种方式,旨在激发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为了确保团员推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制定团员推优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一、推优条件的明确1.1 个人品德优秀:团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1.2 学习成绩突出:团员在学业上应取得优异成绩,表现出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

1.3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团员应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担任过社会实践团队的重要角色,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

二、推优程序的规范2.1 推优提名:团组织应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推优条件,由团支部书记提名符合条件的团员,并向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公示。

2.2 推优评议:团组织应组织推优评议小组,由团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团员代表和指导老师等组成,对提名团员进行评议和打分。

2.3 推优公示:推优评议小组根据评议结果,将推优团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三、推优权责的明确3.1 推优权的行使:推优权由团支部书记行使,但应征求团支部全体成员的意见,并经过团支部大会的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3.2 推优责任的落实:推优工作由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和协调,同时应建立健全推优工作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

3.3 推优结果的公示:推优结果应及时向全体团员公示,并通过团组织官方媒体进行宣传,以激励其他团员的积极参与。

四、推优效果的评估4.1 推优成果的检验:团组织应定期对推优成果进行评估和检验,对推优团员进行跟踪和指导,以确保推优工作的持续有效。

4.2 推优制度的改进:根据推优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团员的反馈意见,团组织应及时调整和完善推优实施细则,提高推优制度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4.3 推优效果的总结:推优工作结束后,团组织应对推优效果进行总结和汇报,为今后的推优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团内推优工作制度

团内推优工作制度

团内推优工作制度是指在团组织内部,通过民主推荐、评议等方式,选拔优秀团员作为推荐对象,培养他们成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一种制度。

团内推优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培养新生力量、充实党的队伍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团内推优工作,提高推优质量,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团内推优工作制度。

一、推优工作的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优工作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所有团员了解推优的条件、程序、时间等事项。

对推优对象的评价和选拔过程要公平,确保每个候选人有同等的机会。

最终结果要公正,真正选拔出优秀团员。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推优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共识。

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原则。

推优工作要以团员的实际表现和实绩为主要依据,把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作为评价标准,激励团员争创先进,全面发展。

4. 循序渐进、注重培养原则。

团内推优工作要注重团员的递进式发展,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确保推荐对象逐步具备党的后备力量素质。

二、推优工作的对象和条件1. 推优对象。

团内推优工作的对象为全体团员,重点是团员中的青年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分子等。

2. 推优条件。

推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上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团组织纪律,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3)学习能力强,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能为团组织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推优工作的程序1. 宣传发动。

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团内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激发团员的参与热情。

2. 个人自荐。

团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团组织提出自荐申请。

3. 民主推荐。

团组织要通过座谈会、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团员对推优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评先推优制度

教职工评先推优制度

小学教职工评先推优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先推优工作,发挥优秀、先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评优推先制度。

一、评选办法和程序为了创建公正、公平的竞争氛围,学校在评先推优时采用依据成绩确定或择优推选、民主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具体程序是:1、以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优秀人员并公示;2、以考试或考核成绩推荐候选人,民主投票并公示。

二、教职工评优办法(-)优秀教师1.评选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工作尽心尽责,受到家长和老师们的好评。

(2)自觉执行常规教学有关制度,常规教学扎实有效。

(3)积极参加教改教研活动,教学效果好,教学研究取得较好成绩。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能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工作做出贡献。

(5)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现象。

2.候选人推荐办法学校按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办法:(1)语文、数学、思品、科学学科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所教语文、数学学科在同档次同学科中从中下水平提高三名以上者。

(3)在镇级课堂教学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县级以上二等奖获得者。

(4)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竞赛获镇级集体一等奖,县级以上集体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1.评选条件(1)热情关怀、爱护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德育工作,与社会、家庭紧密联系,受到学生、社会有关单位和家长的好评。

(2)所带班级已经形成一个遵守纪律、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班集体,班上无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

(3)与科任教师配合默契,关心学生的各科学习,班风好,班级考核量化和学生成绩优良。

(4)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课外活动,活动有特点,有成效,班级人才多。

(5)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学校争得荣誉。

(6)自觉执行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考核名列前茅。

三、以下人员不符合推选条件1 .闹个人情绪、停课,不管学生,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学校推优评优制度

学校推优评优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推优评优制度。

该制度旨在选拔优秀学生、教师和班级,激发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二、制度目标1. 完善学校评优评先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激发师生工作、学习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校园风气。

3.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4. 为学校、家庭、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三、制度内容1. 评优评先对象(1)学生: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

(2)教师:包括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3)班级:包括优秀班级、文明班级等。

2. 评选条件(1)学生:①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②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全面发展。

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教师:①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良好。

③关心学生成长,关爱学生身心健康。

④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班级:①班风正,学风浓,纪律严明。

②班级成员团结友爱,相互帮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③班级成绩优异,各项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

3. 评选程序(1)学生评选:由各班推荐,学校组织评审,评选结果公示。

(2)教师评选:由学校组织评审,评选结果公示。

(3)班级评选:由学校组织评审,评选结果公示。

4. 奖励措施(1)对评优评先对象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优秀学生、教师和班级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享有优先权。

(3)优秀学生、教师和班级的先进事迹在学校内进行宣传。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推优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推优评优工作,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3. 对违反评选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总结学校推优评优制度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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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制度推优制度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的任务。

为了更好的完成这一任务,把我院团委的推优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如下:一、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是对团员的培养教育。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

各团组织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去。

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

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各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青年乐于接受。

二、团支部如何做好“推优”工作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一般应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坚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引导团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更高的政治追求,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靠近党组织,积极要求进步。

2.主动协助党组织搞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采取多种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

(2)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考察和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并将考察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3)团支部须掌握好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包括递交入党的申请书时间、递交思想汇报情况、相应的培养联系人以及各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至学院团委。

(4)团支部和团员须在党组织或分团委派代表来了解推荐对象情况时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5)团支部要组织团员召开“推优”大会。

团员须履行参加团组织生活的义务,拥有对入党积极分子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监督、在“推优”大会上对推优对象进行投票和民主评议的权利。

3.对经考察已具备条件的积极分子,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履行“推优”程序,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

原则上推优大会一般每年级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

三、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具体条件为确保吸纳学生党员的质量,真正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政治思想水平较高,入党动机端正,立场坚定,群众基础好,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根据党章对党员的条件的要求,现提出优秀团员入党的具体条件,供推优入党时参考。

1. 申请推优资格团支部的具体条件:(1)团支部须主动向院团委申请并递交《团支部推优资格审查表》(附件一);(2)团支部成员须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本团支部成员积极要求入党,已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总人数(不包括党员和预备党员人数)超过本团支部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3)申请推优资格的团支部,在“推优”大会召开前五个月这一时间段内,本支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人均思想汇报篇数须大于等于二十篇;(4)团支部成员有良好的组织观念,本支部团支书须按时出席团支书例会,支部成员能自觉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服从团组织分配,积极及时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5)团支部成员有良好的学习氛围:能积极搞好专业学习,支部成员全年补考、重修人数不得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0%,平均分须超过75分;(6)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示范带头作用:在年级中具有良好的声誉,能积极主动帮助别的团支部开展活动,能在学院活动中其良好示范带头作用并能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7)已写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须每月至少提交1-2篇思想汇报。

2.推优对象的具体条件:(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党性觉悟。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关心国家大事。

(2)积极参加党章马列学习小组活动和各项政治活动,经常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邓小平理论,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重视对政治课、德育课、形势政策课的学习,且取得好的成绩,并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讨论时积极发言,且观点正确。

(3)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

入党动机端正,态度明确;积极参加校、院业余党校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取得学院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并能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经常向党组织汇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

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经得起党组织的考验。

(4)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热心助人,乐于奉献的优良品德。

勇于承担社会工作和班组工作任务,关心集体,工作作风扎实,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并多次获得校、院各类荣誉称号;并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处理个人与集体、他人的利益关系上,顾大局识大体,不谋私利,表现出较高的思想境界。

(5)业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或者学习成绩每学期均有显著提高,且每学年无补考、重修课程。

推优对象的综合测评成绩评定(详见附件二)成绩须达到85分以上。

(6)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对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荣誉和信任;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视自己的弱点听取别人的意见,并在言行上逐步加以改善。

(7)自觉遵守国家法规,严格用院纪院规约束自己的言行。

不搞自由主义,在上课、自习等各项活动中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在活动中听从安排,服从管理;有牢固的纪律观念,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到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凡有缺勤(包括升旗、晚自习、上课等)、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不按时熄灯等违纪行为,及宿舍卫生不合格者(包括宿舍门口卫生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考虑。

(8)尊敬师长,广泛团结同学,平易近人。

生活作风严谨,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艰苦朴素,勤俭求学,注意德、智、体全面发展,以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学业。

在本班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9)推荐的对象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正式的入党申请书满一年的共青团优秀团员,思想汇报篇数达到每月4篇,并且已经在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者。

(10)在满足条件⑴--⑼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被评为“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者;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者;在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方面表现突出者;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得到学院(含学院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或院级以上组织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者;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四、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程序“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其具体程序是:1.“推优”对象的产生:(1)在具有“推优”资格的团支部中,团支部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确定准推优对象的名单,并把《准推优对象的资格审查表》、本支部花名册、全班同学前两个学期的成绩(包括各科成绩及其平均分)以及《团支部推优资格审查表》以打印版的形式报送至院团委;(2)院团委将会对准推优对象进行统一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将会被直接取消此轮推优),经考试后,准推优对象满足推优对象条件,方可成为推优对象;2.申请“推优”大会的召开:团支部向院团委提交《团支部推优资格审查表》后,准推优对象参加院团委组织的推优考试,确定推优对象,经院团委审批后,团支部方可开展本次“推优”大会,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具体情况统一安排时间,地点由各班自行负责申请;3.“推优”大会召开的条件:(1)召开推优大会时,本支部团员到场人数须大于等于90%,本支部党员、预备党员、群众可列席参加。

如有请假,请假条须用正规A4纸张书写,经辅导员签字后,由本支部团支书在召开推优大会之前交到列席的团委代表手中,支部团员不得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出现,否则取消该支部本轮“推优”资格;(2)“推优”大会须至少有一名院团委代表列席参加,否则视此次“推优”结果无效。

团委代表的职责为监督“推优”讨论大会召开的条件是否达到和“推优”程序的操作过程是否正确公正,一切无误后做出公证声明;4.“推优”大会召开的流程:(1)前期准备:团支部要须提前准备好“推优”课件,内容包括:推优对象的具体情况及团支部对其的考察情况等;(2)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在大会开始后当众清点本支部人数,并将清点结果当场宣布,说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是否达到召开推优讨论大会的条件等,并且把“推优”大会请假团员的请假条交予团委代表;(3)宣读《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具体条件》;(4)宣读推优对象名单;(5)审议推优对象:推优对象逐个上台总结自己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优缺点均须说明)。

时间至少2分钟。

发言完毕后,支部成员要结合“推优”对象的实际对其进行提问并指出优点和不足;(6)民主评议:在“推优”大会中,团支部应给出对“推优”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在“推优”课件上说明或现场评议均可),以便分团委代表进一步了解“推优”对象的具体情况;(7)投票:拥有投票权的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推优”工作人员将选票收齐,当场计票并公布结果,有效票数须大于等于总票数的百分之八十五;对于有效票数不足百分之八十五或总票数超过与会团员人数的团支部,视为违规处理,视本次“推优”大会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推优”资格。

在本次“推优”结果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率(即得票数)大于等于85%可通过本次推优,通过率等于赞成票数/有效票数,团支部自行根据“推优”通过率为85%以上的人员,上报院团委。

本次推优大会上未通过的积极分子,须至少再经过4个月以上的考察才能再次在“推优”大会上讨论其入党推荐问题。

对于在本次“推优”大会上已经通过但在12个月内未被党组织考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院团委将撤回推荐,该入党积极分子可继续在本团支部继续接受考察,再次提出“推优”申请;(8)院团委代表对“推优”讨论会议进行点评与公证。

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负责向党支部推荐。

五、推优注意事项1.“推优”工作须是以面向全体团员青年,努力提高全体团员的政治素质,培养一支庞大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各项工作的重点,“推优”工作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以成熟一个团支部发展一个团支部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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