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制度(定稿)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推优工作制度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推优工作制度前言团委作为公司的青年组织,一直以来担负贯彻公司文化、培养青年人才的重要任务。
公司在注重员工绩效的同时,也不会忽略对优秀青年员工的认可和支持,因此我们在团委的引领下推出了公司团委推优工作制度,以激励员工的创新能力和积极性,同时为公司发展输送人才。
推优工作的意义推优工作是指公司通过内部竞赛、推荐等形式,对优秀青年员工进行表扬、奖励和职业提升,以此鼓励他们勇于创新,发挥才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具体实践中,推优工作的意义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激发员工创新能力和积极性通过推优工作,可以激励员工创新能力和积极性,使他们更加热爱工作、有动力、有向心力、有归属感。
培养人才和优秀员工推优工作可以让优秀员工得到表彰和提拔,增强其归属感和团队感,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公司。
提高公司的效益和竞争力推优工作可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为优秀、创新的工作,对于公司的效益和竞争力都有促进作用。
推优工作制度为了实现推优工作的目标,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推优工作制度,具体包括:推优方式公司推优工作的方式有两种:1.内部竞赛:针对员工的原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内容进行竞赛,最终评出优胜者,并给予丰厚的奖金和晋升机会;2.内部推荐:员工可以推荐自己或他人的创新项目或工作方式,经过评估认定并获得领导的呈批同意,最终评出优胜者,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推优标准公司在推优工作中,将根据业绩、岗位工作能力、团结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来评定员工的综合能力,同时,员工的工作态度、效率、沟通能力和拓展能力等方面也将纳入评分标准。
推优奖励对于推优工作中评定的优胜者,公司将奖励如下:1.荣誉证书和奖金:针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同时奖励丰厚的奖金;2.升职晋级:优胜员工将有机会参与公司的中高层岗位竞聘,以便进一步发挥其能力和潜力;3.培训机会:优秀员工有机会参加公司提供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推优周期推优工作的周期为每年一次,即公司将在年度工作总结期间,对全年优势创新成果进行评估和推优。
推优实施细则范文

推优实施细则范文一、推优目标1.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2.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3.激励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推优评选标准1.综合评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标准由公司制定,并根据具体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细化。
2.上级评价:领导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建议和意见。
3.同事评价:团队成员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合作态度进行评价。
三、推优奖励措施1.向推优员工发放奖励证书:在每年度末,通过公司内部的推优评选程序,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并向他们颁发推优奖状或奖金。
2.提供晋升机会:优秀员工可以根据其绩效和能力获得晋升的机会,包括晋升岗位、职级和工资等方面的提升。
3.特别培训机会:为推优员工提供定制化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4.公司内部推优宣传:通过公司内部的媒体平台宣传推优员工的事迹和成就,激励其他员工争取更好的工作表现。
四、推优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公司通知部门负责人和团队领导,可以提名推优候选人;被提名的员工需准备个人自荐和工作报告材料。
2.评选委员会评审:公司组建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独立的评委组成,对提名的员工进行评审和打分。
3.面试阶段: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委员会邀请部分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职业规划、工作成果和对公司的贡献等方面。
4.综合评分:评选委员会根据提名阶段和面试阶段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推优名单。
5.公示与申诉:评选委员会公示推优名单,并留出一定时间供员工提出异议和申诉。
6.最终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和申诉情况,最终确定推优名单,并向公司高层报告。
以上是一个推优实施细则的例子,可以根据具体的组织和目标进行调整和修改。
通过这样的推优机制,可以激发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升组织的工作绩效和竞争力。
推优考核制度

推优考核制度一、基本要求1.已为共青团员,2.上个学期未有挂科以及处分记录。
二、筛选细则筛选包括全班投票、班委打分、综合测评、老师意见和干事会议记录五部分。
1、投票:全班同学(除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外)一票一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一票两分,总分即为投票部分的分数。
2、班委打分:每班的团支书、男女班长、纪律委员对参加推优的同学分别进行打分。
评分细则如下:(1)学习方面(30分)①理论学习(15分):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重要决议,关注国家大事与社会动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②专业学习(15分):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勤于钻研,成为学习的模范(应参考绩点及英语等级考试成绩)。
(2)纪律考核(10分):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学院和班级的各种会议积极到场。
(3)任职情况考核(15分)自愿为同学们服务,愿意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或志愿者服务工作,未担任任何职位(包括志愿者)的此项不加分,担任过班级干部或学校及学院干部的基础分为7分,再依据个人做出的贡献和表现适当加分;担任过志愿者的基础分为5分,再依据次数和表现酌情加分;担任过干部和志愿者的基础分为9分,再依据表现适当加分。
(4)获奖项目附加分(10分)在参加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为集体争得荣誉的依据等级和数量适当加分,没有获奖的此项不加分。
(5)同学意见(20分)充分考虑同学们的意见及反映,从生活、学习、工作和思想等各方面对参加推优的同学进行了解(考虑品德、为人和集体荣誉感等),参评班委结合同学们及自身意见给分。
①优秀:15~20分,②良好:9~14分,③一般:5~8分。
(6)演讲发言表现(15分)依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党性意识的强弱,精神面貌和回答环节等来评分。
①优秀:12~15分,②良好:8~11分,③一般:4~7分。
注:打分部分请各参评班委注意你们不仅要依据自己的想法,最重要的是你们代表了班上其他同学的意见,所以请根据真实情况,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打分。
教育学院“推优”工作制度

教育学院“推优”工作制度各团支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经常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一、“推优”的目的:经常及时地将有入党要求的优秀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协助党组织做好在优秀团员、青年中吸收党员的工作。
二、“推优”的原则:必须积极、严肃、认真,坚持推荐条件,保证质量,集体讨论,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三、“推优”的对象: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8周岁以下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青团员。
四、“推优”的重点:优秀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
五、“推优”的条件: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无挂科无违纪行为,在文明寝室建设中无不合格寝室记录及违纪行为。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4、积极投身改革事业,在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本学年无挂科,且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均位于班级前30%。
5、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团结同志,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荣获校级学生工作类奖励的绩点条件可以放宽至班级前50%(学生工作类奖励就是指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青年志愿者等奖项)。
6、外出交流的团员不参加当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
六、“推优”的程序: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应向团员大会提出本次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名单,由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推选,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及时报院团委审定。
院团委须一周内完成审定工作并进行名单公示。
3、班级入党联系人监督并指导团支部民主评议、推选、考察、推荐的全过程。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一、前言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员工队伍逐渐壮大,员工素质不断提升,团委推优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推优工作是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和激励的有效方式,对于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激励员工持续向上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优工作意见1、推优原则推优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员工思想和个人价值观,以事实为依据,以业绩为主张,以绩效为核心,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特殊贡献等多方面因素,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和评优条件进行评选,不得以任何非正当手段干预和影响。
2、推优对象推优对象应当是企业发展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包括各级管理干部、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
同时应该杜绝任何违规行为的员工,清除低能、不称职干部人员。
3、推优标准推优标准应该明确,可量化,并且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可以根据员工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如工作能力、责任心、业绩贡献、创新能力等方面打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确保推优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推优奖励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奖励,如经济奖励、荣誉称号、晋升职务、学习培训等多种奖励方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制定灵活、多样化的激励方式,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心和认可,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三、推优工作制度1、推优流程推优流程应当包括提名、审核、公示、评审、决策、公示结果等环节。
(1)提名环节:企业员工可以向团委推荐自己或其他部门优秀员工,推荐人应当提供详细的推荐理由和证明材料。
(2)审核环节:团委对提名人员和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3)公示环节:对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评审环节:由团委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期内被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评审。
(5)决策环节: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评审结果,经过慎重决策确定推优人员。
(6)公示结果:公示推优结果。
2、推优时间推优时间应当与企业各项工作计划相结合,定期开展推优工作,例如年度、季度、月度等。
学校先进推优制度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教育质量、师资队伍、校园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我校特制定先进推优制度,旨在选拔和表彰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制度目标1.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2. 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体系,推动教师全面发展。
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三、制度内容1. 推优对象(1)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教师。
2. 推优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3)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取得一定成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4)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
3. 推优程序(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部门提交自荐材料。
(2)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推优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推荐的教师进行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5)表彰:对最终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先进推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实施。
2.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推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教师对先进推优制度的认识和参与度。
4. 将先进推优制度与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挂钩,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五、总结学校先进推优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相信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教育事业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
团内推优工作制度

团内推优工作制度是指在团组织内部,通过民主推荐、评议等方式,选拔优秀团员作为推荐对象,培养他们成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一种制度。
团内推优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培养新生力量、充实党的队伍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团内推优工作,提高推优质量,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团内推优工作制度。
一、推优工作的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优工作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所有团员了解推优的条件、程序、时间等事项。
对推优对象的评价和选拔过程要公平,确保每个候选人有同等的机会。
最终结果要公正,真正选拔出优秀团员。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推优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共识。
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原则。
推优工作要以团员的实际表现和实绩为主要依据,把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作为评价标准,激励团员争创先进,全面发展。
4. 循序渐进、注重培养原则。
团内推优工作要注重团员的递进式发展,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确保推荐对象逐步具备党的后备力量素质。
二、推优工作的对象和条件1. 推优对象。
团内推优工作的对象为全体团员,重点是团员中的青年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分子等。
2. 推优条件。
推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上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团组织纪律,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3)学习能力强,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能为团组织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推优工作的程序1. 宣传发动。
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团内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激发团员的参与热情。
2. 个人自荐。
团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团组织提出自荐申请。
3. 民主推荐。
团组织要通过座谈会、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团员对推优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评先推优制度

小学教职工评先推优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先推优工作,发挥优秀、先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评优推先制度。
一、评选办法和程序为了创建公正、公平的竞争氛围,学校在评先推优时采用依据成绩确定或择优推选、民主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具体程序是:1、以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优秀人员并公示;2、以考试或考核成绩推荐候选人,民主投票并公示。
二、教职工评优办法(-)优秀教师1.评选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工作尽心尽责,受到家长和老师们的好评。
(2)自觉执行常规教学有关制度,常规教学扎实有效。
(3)积极参加教改教研活动,教学效果好,教学研究取得较好成绩。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能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工作做出贡献。
(5)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现象。
2.候选人推荐办法学校按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办法:(1)语文、数学、思品、科学学科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所教语文、数学学科在同档次同学科中从中下水平提高三名以上者。
(3)在镇级课堂教学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县级以上二等奖获得者。
(4)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竞赛获镇级集体一等奖,县级以上集体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1.评选条件(1)热情关怀、爱护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德育工作,与社会、家庭紧密联系,受到学生、社会有关单位和家长的好评。
(2)所带班级已经形成一个遵守纪律、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班集体,班上无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
(3)与科任教师配合默契,关心学生的各科学习,班风好,班级考核量化和学生成绩优良。
(4)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课外活动,活动有特点,有成效,班级人才多。
(5)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学校争得荣誉。
(6)自觉执行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考核名列前茅。
三、以下人员不符合推选条件1 .闹个人情绪、停课,不管学生,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推优工作制度(2011年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把支部较为优秀的团员青年推选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推优”工作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推优”工作的成效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及优秀团支部的重要标准。
院团委和各系团总支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我院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各年级每学期进行一次“推优”活动,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月份。
第五条每个团支部可以推选出支部所有团员人数的10%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上一学年获得院级及院级以上“优秀团支部”的支部可以在上学期增加一个“推优”名额。
第六条对于松散瘫涣的支部(如:上一学期未开展团组织生活或上一学年只开三次以下(包括三次)团组织生活的支部;上一学年有三人以上(包括三人)违反团纪的支部等)应先组织整顿,在团的组织健全和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以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第七条“推优”的对象为18岁以上28岁以下,有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正式学籍的共青团员。
第八条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对象向党组织推荐。
推荐对象必须具体以下条件:
(一)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八荣八耻”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二)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一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三) 于所属支部“推优”团会召开的15天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四) “推优”前两学期早锻炼出勤率在90%(含)以上,前一学年无重修,前一学期无挂科。
(五) 前一学期挂一科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同样可以参加推优:获奖学金;获得院级、院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其他院级团组织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第九条为了保证“推优”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一是有通报批评的团员,但如果连续两次(含)以上获得院级(含)以上“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的团员可以参加推优;二是一学期没有参加本支部团组织生活的原则上不推;三是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
第三章“推优”的要求及程序
第十条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考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
第十一条“推优”前期准备工作:
(一) 团支部确定本支部“推优”候选人,团支书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
(二) 进行“推优”活动前期宣传;提前两天把《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各支部“推优”工作情况登记表》打印好;通知相关监督人员在“推优”时及时到场进行监督(监督人员必须有一名党员、一名团委组织部人员)。
(三) “推优”活动主持人原则上是各支部团支书。
(四) “推优”活动前会场布置,布置会场时,黑板上应写明:1.推优条件;
2.候选人名单;
3.应到团员人数、实到团员人数、应推团员名额数;
4.总票数、有效票数、弃权票数、废票数;
5.主持人、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监票人应是三名监督人员中的一位)名单;
6.本支部是否是先进团支部;
7.党员监督人员名单;
8.院团委组织部、各系团总支组织部督察员名单。
第十二条“推优”活动流程:
(一) 参加团员人数占团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
(二) 全体起立,奏团歌,向团旗行注目礼。
(三) 团支书讲解推优和入党的相关内容,并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候选人情况时,一定要说明此候选人是否符合推优要求)。
(四) 候选人轮流上台发表演讲。
(五) 支部团员互评。
评议要求:1.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进行人身攻击;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能走过场,形式化;3.要努力使民主评议对全体团员起到鞭策、鼓励的教育作用。
(六) 支部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在监票人公正票数无误后,票数过半(不含半)的候选人成功当选。
注:1. 如果第一轮推选过半票的候选人数不到支部所拥有的名额,可以选取未过半票的候选人票数前几名者进行第二轮投票,若第二轮票数过半的候选人数与第一轮累加之数还是未达到名额数,所缺名额自动作废。
2. 如果第一轮选举时候票数过半人数超过支部所拥有的名额,则根据名额的数量选取票数前几名者当选。
3. 选票上所写名额数必须少于或等于应推优名额数,否则当废票处理。
4. 所在班级的党员、预备党员在“推优”中和团员一样有投票权。
(七) 当选者上台表决心。
(八) 党员监督人员、院系组织部监督人员和团支书认真填好《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各支部“推优”工作情况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并签字。
(九) 主持人宣布本次“推优”团会结束。
(十) 团支书把本支部推优情况汇报给各系团总支组织部。
第十三条所有推荐上来的优秀团员经各系团总支考核小组和院团委考核小组确定无误后,再由被推荐上来的团员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第十四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填写好后交个各系团总支组织部,再由各系团总支组织部交给院团委组织部盖章确定,最后交给各团支部辅导员。
至此,本次“推优”活动结束。
第十五条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的有关规定;
(一)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一律由院团委统一印制;
(二) 填表一律用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水笔;
(三) 字迹要工整、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涂改;
(四) 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主要表现一栏要写清楚你目前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详细情况,并应填到表格的三分之二以上;团支部推荐意见一栏填写内容:一是明确该团员入党的态度和动机,二是该团员学习、工作及受表彰情况,三是该团员民意测评得票情况,四是要写明是否同意推荐。
第十六条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
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给予团内处分;情节严重者,由团总支上报党总支直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对“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十七条“推优”结束后,由所在党组织指派党员与其谈话。
党、团组织担负着共同任务,必须共同负责,各司其职,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通过教育,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不断在团员中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第十八条经过“推优”的团员,要以党校、业余团校、学马列、学党章小组为阵地,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实行之后,《团支书工作手册》上的《推优制度》作废,以后一切“推优”工作事宜都以此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