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租车辆管理办法
外租车辆管理规定

外租车辆管理规定一、行驶证管理1.外租车辆的行驶证必须合法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运输服务备案。
2.外租车辆的行驶证上必须清晰标注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等信息。
3.外租车辆的行驶证必须随车携带,任何时候都不能将行驶证单独留在其他地方。
二、车辆安全管理1.外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车辆外观、底盘、车身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2.外租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备查。
3.外租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
4.外租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安全设备,包括防火装置、急救包、警示牌等。
三、驾驶员管理1.外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按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2.外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良好的驾驶记录。
3.外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熟悉交通规则和道路情况,并严格遵守。
4.外租车辆的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不得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四、服务质量管理1.外租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费,并明码标价。
2.外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礼貌待客,不得拒载、议价或者恶意收费。
3.外租车辆的驾驶员应主动为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包括搬运行李等。
4.外租车辆的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整洁,并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5.外租车辆的驾驶员应提供乘客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五、违规处理1.外租车辆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经营等。
2.外租车辆的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暂停驾驶证等。
3.外租车辆的行驶证过期未检验的,将限期办理检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暂停运输服务备案。
六、监督管理1.外租车辆的管理机构将加强对外租车辆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2.乘客可以通过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投诉,管理机构将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结果。
3.公众可以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对外租车辆的服务质量和驾驶员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
外租车辆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外租车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租车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租车辆管理范围适用于在本市行驶的所有外租车辆,包括出租汽车、网约车等。
第三条外租车辆的管理按照许可经营、安全运营、服务规范等原则,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许可经营第四条外租车辆的许可经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车辆所有人或经营者具备合法身份和驾驶证。
(二)车辆综合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
(三)车辆具备黄色标识,标明“出租车”字样。
(四)车辆配备计程表和必备的安全设备。
第五条申请外租车辆许可经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车辆的购车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三)车辆的外观照片、内部照片;(四)车辆的计程器照片、安全设备照片;(五)车辆所有人或经营者驾驶证照片。
第六条外租车辆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办理重新申请。
第七条外租车辆许可证不得转让、出借、挂靠或出租给他人经营。
第三章安全运营第八条外租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一)严禁超载行驶;(二)严禁疲劳驾驶;(三)严禁酒后驾驶;(四)严禁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第九条外租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按规定时间进行技术维护与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条外租车辆必须按规定报废标准进行报废,不得继续运营。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外租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有效驾驶证,并在有效期内;(二)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三)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形象。
第十二条外租车辆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拒载、议价或超时收费;(二)不得吸烟、喧哗或饮食;(三)不得接送违法违规人员或物品;(四)不得泄露乘客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外租车辆驾驶员不得与其他驾驶员搭乘同一车辆,不得将车辆租赁给其他人员代驾。
第十四条外租车辆车内应当配备乘客必备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带;(二)求助装置;(三)灭火器等。
公司外租车的管理制度

公司外租车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外租车辆的管理流程,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所有涉及外租车使用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1. 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外租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租赁、调度、维护、费用核算等。
2. 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租赁合同、使用状况、维修保养等信息。
3. 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评估,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租赁程序1. 需要外租车的员工或部门应提前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用车时间、用途、预计里程等信息。
2.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后,根据公司车辆使用情况和成本效益原则,决定是否批准租赁。
3. 批准后,由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车辆型号、租金、租期、保险等相关事宜。
四、使用规定1. 使用外租车辆的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严禁将车辆用于非工作相关的私人用途,违者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3. 使用车辆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车辆归还时,应保证车况良好,如有损坏应由使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费用管理1. 外租车的费用包括租金、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管理部门统一核算。
2. 使用者需按照规定报销相关费用,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3. 对于超出预算或不合理的费用,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和调整。
六、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严重违规者,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讨论决定。
外租车辆管理办法

外租车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合理使用公司车辆资源,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秩序规范,本着快捷安全运行、合理节约开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的租车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和分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本部和分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本部和分公司车辆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租用车辆需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五条各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在需要用车时,应及时将情况向行政部和综合部汇报,详细说明用车要求。
第六条公司本部需到重庆主城九区以外区域和分公司到部门所在县市以外区域参加公务活动的用车,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外租车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确因公司自备公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二)必须是用于公司指派的公务活动;(三)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所有外租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禁止使用黑车及手续不齐全车辆(如: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假证、未年审等)。
第八条所有外租车辆需属正规运输单位所有,禁止同私人达成租赁关系. 第九条外租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驾驶技术和较强的紧急情况处理经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交警部门没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
第十条外租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规范的服务技能,无条件服从调度。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禁止与外租车辆驾驶人员发生经济利益和物质利益关系。
第十二条外租车辆由公司行政部和分公司综合部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和《合同评审控制程序》评定合格供方并签署书面租赁合同,禁止口头约定。
尽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三条景区外租摆渡车辆(一)景区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应及时将情况向综合部汇报,并提出接待计划和用车申请。
(二)景区旅游旺季期间,综合部指派专人在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前一天18:00-20:00,观察场镇街道人流量,并将情况汇报综合部经理.(三)综合部经理同景区管理处主任沟通景区内部车辆能否满足游客转运需求。
外租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外租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租车辆的管理,提高安全性,保障用户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外租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车、旅游大巴等。
第三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根据本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章外租车辆的准入管理第四条外租车辆的准入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车辆牌照、驾驶证等必备条件。
第五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符合运营要求。
第六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确保驾驶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和驾驶技能。
第七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定期进行车辆的年检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八条外租车辆应按时进行保险购买,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第九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建立车辆定位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的运行轨迹可追溯。
第十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外租车辆的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包括督促驾驶员保持车辆清洁、礼貌待客等。
第十三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四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对车辆的路线和行驶速度进行控制,防止超速和违章行为。
第十五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驾驶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机制,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得到及时救助。
第四章外租车辆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外租车辆应装备紧急救援设备,包括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十九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建立防范盗抢机制,加强车辆的防盗措施。
第二十一条外租车辆经营者应加强对驾驶员的背景核查,确保安全驾驶。
外租车辆管理办法9篇

外租车辆管理办法9篇外租车辆管理办法 1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外租车辆管理办法
外租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我们遵循"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车辆管理方面,我们规定:车辆相关证照和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严格执行下班后车辆入库制度,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特殊情况下,应存放在规定地点,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或私人住宅区过夜。
实行专车专人驾驶制度,严禁私自交他人驾驶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单位车辆不得用于练习驾车或私事。
加油需经财务人员登记,领导签字。
驾驶员每月上报车辆耗油和公里数,由财务人员审核公布。
车辆调度和使用方面,我们遵循以下原则:调度车辆时,优先考虑领导需求,紧急情况,远距离行程,乡镇地区,会议需求,工作需求,最后是私人用车。
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需向领导申请,由领导统一安排调度。
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驾驶员需登记详细信息,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汇总填写出车报表。
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办公室工作人员需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用车申请。
特殊情况下,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便于调度。
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方面,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单位安排。
未出车时,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或外出。
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安全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或超速行驶。
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车辆,确保车辆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车辆维护与修理方面,我们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持预防为主。
办公室需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手续,控制支出。
车辆维修需征得同意后到定点厂家进行,并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维修或购置零配件的,费用不得报销。
相关费用报销方面,我们规定: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等因公费用,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外租车辆管理规定(5篇)
外租车辆管理规定车辆租赁管理办法:为提高对公司车辆租凭的管理工作,降低车辆租凭费用支出的浪费,明确车辆租凭的程序,规范租凭使用车辆的各项行为,特制定本车辆租凭管理办法。
一、车辆租赁管理原则1、公司直属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分部、分公司参照执行。
2、车辆租赁应遵循安全、必要和实用的原则。
二、车辆租赁管理标准1、城市管网项目巡线用车一般租赁三类车;郊区及乡村地域工程量达总工程量二分之一的项目,可以租赁二类车。
2、长输管道项目巡线用车,沿线为山地、沙漠、戈壁地区,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一类车;丘陵、平原地区应当租赁二类车。
3、项目监理部驻地距离工程现场或所辖项目监理组或城镇、村落超过____公里,沿线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二类车。
4、各类车辆的推荐车型及最高租金限价参见《租车标准参照表》。
5、其余情况租赁车辆一律租赁三类车。
6、超出上述标准的要由总经理批准。
三、车辆租赁条件公司未配备相应车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申请租赁车辆。
1、项目监理部驻地与各参建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距离超过____公里,且平均每日联系超____次的。
2、项目监理部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____公里,没有公共交通工具,且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超过____人的;有公共交通工具,但项目监理部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____公里的。
3、项目监理部驻地距离城镇、村落超过____公里的。
4、长输管道项目及城市管网项目巡线,单项工程管线施工现场跨度超过____公里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租赁车辆____部。
5、大型长输管道项目,按照所属划分的现场监理区段,每一现场区段监理组可以租赁车辆____部,专业监理人员超过____人,可以增加____辆。
6、项目监理部管理____个以上的独立工程,工程间距离超过____公里的,可以按照每____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租赁____辆车。
7、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情况。
四、在租车辆管理1、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的双方约定使用车辆,杜绝不在协议期限内使用租用车辆。
外租车辆管理规定(三篇)
外租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租车辆市场秩序,保障客户出行安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租车辆的管理,包括外租车的注册与审批、外租车辆的使用与维护、外租车驾驶员的管理等。
第三条外租车指的是经营者出租给社会公众使用的车辆,以从事非固定路线、非固定站点的客运服务为主。
第四条外租车辆的管理应遵循便捷、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维护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外租车的注册与审批第五条外租车辆的注册与审批遵循市场化原则,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和登记。
第六条外租车辆的注册需满足以下条件:(一)车辆为合法注册并符合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二)车辆具有明显的外观标识,方便乘客辨认;(三)车辆装载乘客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四)车辆具备营运保险。
第七条申请注册外租车辆者应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文件:(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二)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三)车辆符合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的证明;(四)车辆营运保险的证明。
第八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申请人发放外租车辆经营许可证。
未通过审批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通过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的申诉权利。
第九条外租车辆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第十条外租车辆经营许可证的转让、变更等需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章外租车辆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外租车辆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外租车辆应按时完成交通运输任务,不得拒绝合理的运输需求;(二)外租车辆应保证车辆内部卫生清洁、乘客座位的基本舒适度;(三)外租车辆不得超载,不得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四)外租车辆不得将车辆用于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外租车辆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外租车辆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二)外租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保证车辆的安全性;(三)外租车辆应保持车身整洁,方便乘客使用;(四)外租车辆应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外租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外租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使用,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租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用车辆、租赁车辆等。
第三条对外租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高效利用、经济合理、责任明确的原则。
二、车辆租赁第四条车辆租赁必须经过公司批准,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第五条车辆租赁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租赁申请:租赁部门填写《车辆租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车辆管理部门。
2. 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车辆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车辆符合租赁条件。
3. 签订租赁合同:车辆管理部门与租赁方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车辆使用范围、违约责任等内容。
4. 车辆交付:车辆管理部门将车辆交付给租赁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车辆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租赁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等。
2. 被租赁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行驶证号等。
3.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4. 车辆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及行驶里程限制。
5. 车辆保险及维修责任。
6.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7. 合同生效日期及终止条件。
三、车辆使用第七条租赁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
第八条租赁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条车辆租赁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车辆租赁方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车辆租赁方应定期将车辆送至维修点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租赁方进行处理。
五、车辆归还第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方应将车辆及时归还给车辆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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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租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合理使用公司车辆资源,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秩序规范,本着快捷安全运行、合理节约开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的租车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和分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本部和分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本部和分公司车辆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租用车辆需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五条各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在需要用车时,应及时将情况向行政部和综合部汇报,详细说明用车要求。
第六条公司本部需到重庆主城九区以外区域和分公司到部门所在县市以外区域参加公务活动的用车,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外租车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确因公司自备公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
(二)必须是用于公司指派的公务活动;
(三)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所有外租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禁止使用黑车及手续不齐全车辆(如: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假证、未年审等)。
第八条所有外租车辆需属正规运输单位所有,禁止同私人达成租赁关系。
第九条外租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驾驶技术和较强的紧急情况处理经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交警部门没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
第十条外租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规范的服务技能,无条件服从调度。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禁止与外租车辆驾驶人员发生经济利益和物质利益关系。
第十二条外租车辆由公司行政部和分公司综合部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和《合同评审控制程序》评定合格供方并签署书面租赁合同,禁止口头约定。
尽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三条景区外租摆渡车辆
(一)景区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应及时将情况向综合部汇报,并提出接待
计划和用车申请。
(二)景区旅游旺季期间,综合部指派专人在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前一天18:00-20:00,观察场镇街道人流量,并将情况汇报综合部经理。
(三)综合部经理同景区管理处主任沟通景区内部车辆能否满足游客转运需求。
对景区自备摆渡车无法满足转运需求时应外租车辆进行转运,其它时段禁止外租车辆。
(四)由景区管理处提出租车申请,综合部审核,景区经理批准。
(五)综合部联系合作供方,并对其合同约定履行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外租其他车辆
(一)需外出人员外出前到行政部或综合部领取《用车申请表》,真实客观填写各项目;
(二)部门经理或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同意确认任务、人员、人数和线路;
(三)行政部经理或综合部经理审核批准;
(四)综合部联系合作供方,并对其合同约定履行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私车公用管理
(一)需外出人员外出前到行政部或综合部领取《用车申请表》,真实客观填写各项目;
(二)部门经理或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同意确认任务和线路;
(三)行政部经理或综合部经理审核批准;
(四)将《车辆派遣表》作为报销附件。
(五)其他规定
1.外出办事应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私车车主擅自借车与他人外出办公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违反本制度前提条件导致的任何后果概予公司无关;
4.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
特殊情况下,由使用部门或车主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驾驶员,并报行政部或综合部备案。
第十六条费用标准
(一)私车公用外外租车辆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私车公用费用标准
1.油料费和磨损费:公务用车的油费由公司承担;
A.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干道):油费0.7元/公里,磨损0.4元/公里,合计1.1元/公里;
B.普通公路(含乡村公路):油费1元/公里,磨损0.4元/公里,合计1.4元/公里发放;
2.停车费和通行费:外出办公停车费和通行费由公司承担,凭票报销。
3.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费用报销
(一)合同约定外租车辆按公司费用报销流程执行;
(二)私车公用费用报销
1.私车公用车辆出车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写启用里程数和回到公司里程数等内容,把审批表交回行政部或综合部经理审核私车公用的公里数;
2.驾驶人凭经审核后《车辆派遣表》和报销凭证、正式发票等到财务按照本办法核定的标准报销;
3.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填《用车申请表》,无审批完整的《车辆派遣表》,财务不予报销。
附件一:《用车申请表》
附件二:《车辆派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