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核损实务培训--人伤典型案例共40页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全)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第一部分)(收集版)一、起吊孔无护栏 不慎坠落死亡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 ),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
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
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 ),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1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知识点】1.打开起吊孔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2.工作人员发现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作业,通知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安全设施,方可开工。
【制度规定】1.《安规》(热机)第13条规定:“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 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 高的护板。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
原有高度1000mm 的栏杆可不作改动”;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2.10.2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规定:“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人伤核损实务培训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格执行,要求人伤核损人员遵循 法律和政策要求,确保人伤赔付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5
人伤核损培训总结与展 望
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反馈
通过问卷调查和面对面访谈,收 集学员对培训内容、教学方法和 讲师的反馈意见,了解学员对培
医疗跟踪
医疗跟踪是指在人伤事故中,核损员对伤者治疗过程进行跟踪和监控,以确保伤者 的治疗符合规范和保险公司的要求。
跟踪内容包括了解伤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等,以及与医疗机构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掌握伤者的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
医疗跟踪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保险公司的赔偿处理能够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并避免因 治疗不当或虚假治疗产生的纠纷。
核损人员应准确评估事故 损失和赔偿金额,避免出 现误差和纠纷。
高效原则
人伤核损应注重效率,及 时处理事故,确保被保险 人能够尽快获得赔偿。
人伤核损的流程与标准
报案与受理
接到事故报案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受 理并安排核损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02
现场查勘
核损人员需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了解事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用、误工 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的 其他赔偿项目。
赔偿处理需要遵循保险公司的 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确保赔 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指对典型的人伤核损案例进 行深入剖析和研究的过程,目的是总结 经验教训,提高核损员的专业水平和实
务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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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核损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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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典型人身伤害事故汇编

近年来典型人身伤害事故汇编一、2011年5月13日甘谷发电厂人身群伤事故1、事件经过2011年5月12日9时15分,检修人员处理“捞渣机找中心、链条入轨并找平衡”,开出“2号炉捞渣机链条调整消缺” 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发电部值班人员于10时07分许可开工。
17时30分检修工作完工,押票试转,捞渣机过流跳闸,判断故障为捞渣机链条刮板卡涩,随即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处理刮板脱落、销轴掉落缺陷。
22时47分消缺结束。
运行人员进行系统恢复。
13日0时25分注水结束,运行人员组织开始排渣。
西侧关断门打开后焦渣排放正常,东侧焦渣下落不畅,经检查在冷灰斗处灰渣蓬住。
2时10分,值长向带班领导汇报后联系设备部、消防队等有关人员,并调来消防车进行冲渣排渣。
工作至13日5时许,效果仍不明显。
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到集控室旁会议室研究下一步处理方案。
7时40分左右,生产副厂长、设备部主任、副主任、锅炉点检长、副总工程师兼发电部主任、发电部副主任、发电部除灰专工、检修项目部经理等人返回现场。
生产副厂长看了情况后,回办公楼组织8点生产调度会,副总工程师兼发电部主任接电话后去查看脱硫系统缺陷,发电部副主任回集控室,锅炉点检长身体不适也离开了现场。
约08时10分,突然发生大量灰渣塌落,锅炉下水封被破坏,热汽、热灰渣从捞渣机与液压关断门(打开状态)结合部喷出,造成9名人员被烫伤2、事故暴露问题1)现场检修组织不力,缺陷处理时间过长设备健康水平差,缺陷频发,现场缺陷工作组织不力,导致消缺时间过长。
在“捞渣机链条调整消缺”结束后,试转时又出现捞渣机过流跳闸,最后发现“刮板脱落、销轴掉落”,从许可开工到消缺最后结束进行了12小时40分钟,致使灰渣过长时间无法排除。
2)危险点分析不够,安全措施不完善锅炉异常运行,冷灰斗上部大量积存灰渣的情况下,对作业可能存在灰渣塌落的风险认识不足,安全措施不完善,管理人员急于处臵,造成多人聚集在捞渣机附近,以至突然发生塌落后人员躲闪不及烫伤。
人伤案件的理赔与核损

3) 核损标准
(1) 医疗费的核损:
审核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 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 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 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 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 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 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 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 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 赔偿。
保险公司拒绝、拖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 要承担法律责任。
4) 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
根据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 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 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 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 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 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 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核损
审核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 第二十三条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 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 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 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 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 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 护理费的核损:
审核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人伤核损实务培训--人伤典型案例

2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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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焦点
死亡赔偿金标准参照农村还是城镇?
2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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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实与理由
经核实,曹X车祸前为农业户口,身故半个月 后,变更为城镇户口。
交警调解,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家属 提起诉讼。
曹X的“城镇户口证明”未被法院采信,但其 家属找来多位同乡证明曹X“常居城镇并有工 作”,一审法院采信了证人的证言,最终判 决车方按城镇标准赔偿。
2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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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胎儿流产赔偿纠纷案
2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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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严X驾车被摩托车追尾,摩托车乘员王X 受伤。
医院检查王X怀孕50天,并先兆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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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焦点
王X的 “先兆流产”是否为本次事故所造成?
2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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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实与理由
医院了解王X伤情时,发现B超检查报告 提示:王X所怀胎儿“无胎心、无胚芽”。31来自案例七、医疗费合理性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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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赵X驾车与王X发生碰撞,王X重伤。交警认 定:赵X负全部责任。
医院诊断:“左股骨多段粉碎性骨折、左股骨 颈骨折、左髌骨骨折、左肱骨骨折、皮肤软 组织挫伤” 。
王X有“重症肌无力、胸腺瘤术后”病史。
本次供支出医疗费:12万元;医院证明需后 续医疗费4-5万元。
王X车祸前曾因“重症肌无力”多次住院治疗和“胸 腺瘤”住院手术治疗;
鉴定报告中述“根据医学原理,股骨颈骨折后出现股 骨头坏死的发生率较高,出现股骨头坏死的时间最短
为几个月,最长则需要几年(甚至5年以上),王X左
人伤医疗核损培训(XXXX)

指为使伤者遭受损害的器官功能重新恢复而进 行的训练,包括物理疗法、语言疗法以及作业疗 法中的“功能训练”(认知功能训练,手足功能 训练)所支付的费用。至于心理治疗、职业疗法 所付出的费用不包括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 要的康复费”之内,对伤者因人身伤害而遭受的 心理痛苦而需要心理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属于精 神损害范畴,不在物质赔偿范围之内。康复费一 般以就诊医院出具的正式报告或法医部门的鉴定 报告为依据进行核定,对于伤者自行要求和被保 险人自行承诺的康复费用,原则上不予承担。
• 2、伤情复杂。往往是多发伤/复合伤并存,表 现为多个部位损伤;
• 3、发病突然。病情凶险,变化快; • 4、现场急救至关重要。往往影响着临床救治
时机和创伤的转归;
• 5、致残率高。
机动车内人员伤情特点
道路交通事故创伤中,司机与前排乘坐人员受伤 发生率较后排人员为高。
机动车内人员受伤的基本机理是惯性作用所致,在车 辆被撞击的瞬间,由于车辆的突然减速,司乘人员受 惯性作用撞向车前部,甚至经前窗抛出而受伤。就受 伤部位而言,司机较多发生头面部、上肢、其次是胸 部、脊柱和股部的损伤;乘客较多发生锁骨和肱骨的 损伤。
(三)病因分析
• 病因分析是指引起人体生理功能异常和 损伤的原因,包括遗传因素、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病因分析在理 赔中有特殊的意义,他可以帮助我们区 分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属于保险事故还 是责任免除。
(四)诊断分析
• 诊断是对病史、症状、体征、检查综合 判断的结果,是治疗疾病的依据。
(五)鉴定分析
• 保险理赔很多时候要对保险事故进行医 学鉴定分析,其中以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和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尤为多见。在意外 伤害保险中,鉴定分析可以帮助理赔人 员确认所发生保险事故的性质,是否属 于疾病还是意外。在重大疾病理赔中, 鉴定分析是决定某些功能障碍性疾病的 重要途径。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人身伤害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金。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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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应加强对涉及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相关企 业和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强化社会监督
同时,应强化社会监督力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管工作,对违法 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的人身伤害事件进行及 时响应和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被告
李四,男性,XX岁,某公司员工,与原告为同事关系
伤害事件经过描述
01
当日下午,原告张三与 被告李四在公司内因工 作问题发生争执。
02
争执过程中,被告李四 情绪激动,突然用拳头 击打原告张三面部。
03
原告张三随即倒地,头 部撞击地面,导致昏迷 。
04
其他同事立即报警并将 原告张三送往医院救治 。
裁判依据
法院裁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 证据进行认定和判决。
03
人身伤害鉴定与赔偿计算
伤害程度鉴定标准及程序介绍
伤害程度鉴定标准
根据受伤部位、损伤程度、功能障碍等因素,将人身伤害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三个等级。具体标 准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大地人伤培训材料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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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走访 询问笔
100
15%
有为合格,无为不合 格
于6日内上传询问 事故发生情况
总分乘以合格率
录
8
二次估 损
有效二次估损为合格, 12日内根据事故伤
100 10% 无效或没有二次估损 者伤情治疗情况调
为不合格
整案件估损金额
总分乘以合格率
人伤案件的跟踪管理
•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伤案件的处理质量,必 须要建立起有效的跟踪管理台帐。
• ② 误工费(由调查责任人完成) • 事发后立即调查伤者收入情况,根据伤情,预估误工时间,
并固定相关证据。 • 事故处理前核实伤者最终误工及收入情况,并固定相关证
据。
• ③ 护理费(由调查责任人完成) • 调查护理人员情况,预估护理时间,确认护理人员收入,并
固定相关证据。
• ④ 伤残费和死亡赔偿金(由调查责任人完成) • 事故发生后立即调查伤者户籍性质,并固定相关证据。对
• 台帐内容应该包含人伤案件处理的各个关 键环节。
• 还要定期对台帐进行清理及检查。
• 定期对系统内的未决人伤案件进行清理
根据人伤查勘考核办法编制的查看跟踪样表如下:
报案号
出险日 期
万元 以上 案件
3天内
15天 内
6日内
12天内
估损金额
备注
询问
现场 车辆 照片 照片
人伤 照片
首次 调查 报告
影像 学资
加强人伤案件调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加强人伤案件调查的目的 • 对人伤案件调查责任人的要求
一、加强人伤案件调查目的 还原事实真相,为案件后期处理打好基础
二、对人伤案件调查责任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