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下属分子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制度

集团下属分子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篇:集团下属分子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制度集团下属分子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集团下属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各分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 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章银行开户设立第三条银行账户审批所有分子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须流程上报集团总部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四条银行账户类型根据集团资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分子公司银行账户须按用途分別开立大额账户、支出账户。
第五条大额账户分子公司的大额账户包括:收入账户、贷款专户。
分子公司原则上只开立一个收入账户。
第六条收入账户分子公司开立2个或2个以上收入账户的,须按功能明确区分为收入归集账户与一般收入账户。
收入归集账户用于归集一般收入户的资金,一般收入账户只用于经营收款。
分子公司只能设立一个收入归集账户第七条支出账户分子公司的支出账户须按用途分别开立基本运营账户及专用支出账户。
分子公司因税务需要需开立二个或二个以上基本运营账户的,须按功能明确区分为基本支出账户、纳税专用户。
基本运营账户开立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个,即基本支出账户、国税纳税专户、地税纳税专户。
第八条结算卡管理分子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通银行结算卡功能,经集团总部申批同意后,可开通一个银行支出账户的结算卡功能。
收入账户禁止开通结算卡功能。
第三章银行账户印鉴管理第九条银行账户印鉴设立分子公司银行账户至少预留两枚印章,即财务专用章加私人印章(或手签)。
第十条大额账户印鉴管理大额账户的银行预留私人印章由集团总部指定。
第十一条支出账户印鉴管理分子公司支出账户的预留私人印章为顶目公司负责人(或集团指定)。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印鉴保管银行账户财务专用章和私人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一)财务专用章分子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
使用时须登记印章使用台账。
(二)私人印章 1.大额账户分子公司大额账户私人印章由集团总部保管。
公司内部运营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运营资金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计划与预算1. 各部门应于每月初制定当月的资金需求计划,提交至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动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3. 经批准的资金预算作为当月资金使用的依据,非经特殊程序不得擅自变更。
三、资金审批流程1. 所有资金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复核以及管理层批准。
2. 对于超出预算或特殊性质的支出,需提前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并由管理层特别审批。
四、资金使用与监控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任何超出预算的支出都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2. 财务部门负责监控资金流向,定期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3. 对于发现的任何不规范操作或异常情况,财务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管理层报告。
五、资金结算与审计1. 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结算工作,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2.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评估资金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六、风险管理与应急机制1. 公司应建立资金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进行定期分析。
2. 设立应急资金,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司运营不因资金问题而受到影响。
七、责任与奖惩1. 对于遵守本制度,有效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资金管理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或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本制度应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管理需要,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管理要求。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资金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的收付、使用、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
第二章资金的收付第四条公司资金的收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资金的收付由财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的授权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司内部的款项收付必须经过核对和认真审查,确保款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第七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业务需要,并经过合理的预算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政策和风险管理要求。
第九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执行,禁止私自挪用或私设账户。
第十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注重节约和效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四章资金的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实施全程监控和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的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和内部控制的相应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自觉接受资金监督,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运行。
第五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资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和公告。
XX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XX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一条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一)资金收支预算;(二)现金管理;(三)备用金管理;(四)银行存款管理;(五)资金调度管理;(六)监督与处罚.第二条管理原则资金管理遵循“集中管理,加速周转;预算控制,分级负责;统一调度,统筹运用”的原则。
收入资金全额上解总公司,业务和费用支出由总公司按预算下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效率.(一)“集中管理,加速周转”原则指各项资金集中由总公司管理、运用。
即总公司按照收入、费用、赔款三个账户分别集中管理分支机构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上解速度,降低各级机构资金存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二)“预算控制,分级负责"原则总公司根据预算对资金实行总体控制,分公司做好资金收支的年度、季度和月度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各级机构在经营授权范围内对本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三)“统一调度,统筹运用”原则是总公司利用资金管理系统,统一调度各级机构资金,确保资金正常需求。
各级机构没有资金运用权限,由总公司统筹运用,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水平。
第二节收支预算第三条根据公司的管理情况如实编制,力争达到年度资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贡献度。
分公司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原则,依据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预算,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第四条资金预算的内容包括保费收入、利息收入和其它收入等资金流入预算;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资金流出的预算;现金净流量预算等。
第五条年度资金预算在每年1 月15 日前上报总公司,季度资金预算应在前一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上报,总公司在当季首月10日前进行批复。
第六条各支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如有特殊情况或未实现资金预算目标的,须分析原因,提交修订报告请求批复,以满足本单位的经营管理需要。
第三节现金管理第七条结算办法各级机构日常发生的经济往来除按《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超范围收支应通过开户银行转帐结算,并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并履行有关反洗钱相关规定。
公司资金运转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资金运转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资金的管理与运转,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和增值。
2. 公司所有资金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资金计划管理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资金预算计划,明确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根据业务需求,提前向财务部门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资金收入管理1. 公司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体外循环。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目进行清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资金支出管理1. 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合规的凭证支持,且符合公司的财务审批流程。
2. 对于大额支出,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并由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3. 严格控制非计划性支出,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需经过特别审批程序。
五、资金结算管理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并处理未达账项。
2. 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和服务,提高资金结算的效率和安全性。
六、资金风险管理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有资金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2. 对于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七、内部控制与审计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对资金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XX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为了顺利实施资金集中管理,使资金集中管理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使用成本,统一融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有效整合资金资源,不断优化资金结构的管理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范围:XX集团本部、军品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包括:xx有限公司(包括后勤辅助单位,模拟二级法人单位)、xx分公司、xx限公司(所属子公司)、xx工有限公司、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xx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xx有限公司。
第三条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模式为模拟银行运作方式,在组织机构上成立资金结算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管理中心通过账户统一管理、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一管理、信贷融资统一管理、统一内部结算管理、资金收支预算管理、资金平衡、资金审批管理、实施资金有偿调度使用。
通过资金预算、资金平衡、资金审批、资金支付、资金信息统计、资金分析达到资金的闭环管理。
第二章账户管理第四条XX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模拟法人单位、后勤辅助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由资金结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本地子公司的账户开设、使用、注销、上报、备案由资金结算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外地子公司银行账户开设、使用、注销由各子公司书面报告,集团研究决定同意后由各子公司自行在当地办理。
第五条XX集团选择xx财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合作金融机构,利用合作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系统作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操作平台。
因特殊原因需要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
第六条资金结算管理中心在合作银行为当地子公司开设一个基本账户用于生产经营资金的收支业务,开设专用账户用于项目资金收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设一般结算账户。
第七条资金结算管理中心为外地子公司在当地合作银行开设一个由XX集团管控的生产经营收入账户和一个项目资金收入账户,在外地子公司所在地分别开设一个生产经营支出账户和一个项目资金支出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中国联通孙吴分公司营业款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孙吴分公司营业款管理办法中国联通孙吴分公司营业款暂行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营业资金管理~提高营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营业资金运行风险~根据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对营业款管理进行如下补充规定:一、营业款管理职责营业厅是自有营业厅营收资金管理部门。
1、负责自有营业厅营收资金,含自助终端现金部分,缴存和系统内销账数据稽核工作~负责每月提供营销部及财务部门月度总体稽核情况。
2、及时、准确提供营收资金管理的有关数据和报表~配合营销部及财务部门进行营收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银行账户管理各级公司的营收资金账户,包括一般收入户、收入归集户和存折账户~下同,的开立、变更、撤销及账户归集关系变更均由各级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负责人审核后~逐级报集团总部审批。
所有营收资金账户在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监控。
存折换折应保存存折内页复印件~保管期为五年。
对银行未达帐项须查明原因~及时清理~原则上银行未达帐项不得超两个月。
credit history, individual score of the borrower, loan purpose, source of payments, repayment options, guarantor of basic information and for loan amount, term, interest rate, payment methods, such as recommendations, if the customer agreed to process the business原则上应将营收资金账户直接纳入财务核算~暂不能直接纳入财务核算的营收资金账户~要制定相应管理细则纳入财务监管范围。
账户资料、对账单及相关凭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三、营业款的收取和缴存管理自有营业厅收取的营收资金及时入帐~要做到帐实相符。
在月末最后两天不做POS机划款。
公司活动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活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科学、合理地管理公司活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和作用,提高公司活动资金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金申请
1.各部门活动所需资金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包括活动名称、预算金额、资金用途、预期效果等相关信息。
2.资金申请应当明确规划和说明用途,合理安排活动经费,提高活动经费利用率。
3.资金申请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始能发放。
第三章资金使用
1.活动资金应按照申请用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转移用途,不得超支。
2.活动资金使用需规范、合理、透明,所有支出需经过审批。
3.对于活动资金的结余,应当按照财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留。
4.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需注意节约用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四章资金监督
1.公司财务部门对活动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对活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报告。
2.各部门需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资金使用凭证和报销单据,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对于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或疑点,应当及时报告财务部门,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处罚措施
1.对于违反公司活动资金管理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降职、免职等。
2.情节严重者,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需经公司高层批准。
2.对于该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高层所有。
以上为公司活动资金管理制度,希望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活动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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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一条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一)资金收支预算;(二)现金管理;(三)备用金管理;(四)银行存款管理;(五)资金调度管理;(六)监督与处罚。
第二条管理原则资金管理遵循“集中管理,加速周转;预算控制,分级负责;统一调度,统筹运用”的原则。
收入资金全额上解总公司,业务和费用支出由总公司按预算下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效率。
(一)“集中管理,加速周转”原则指各项资金集中由总公司管理、运用。
即总公司按照收入、费用、赔款三个账户分别集中管理分支机构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上解速度,降低各级机构资金存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二)“预算控制,分级负责”原则总公司根据预算对资金实行总体控制,分公司做好资金收支的年度、季度和月度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各级机构在经营授权范围内对本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三)“统一调度,统筹运用”原则是总公司利用资金管理系统,统一调度各级机构资金,确保资金正常需求。
各级机构没有资金运用权限,由总公司统筹运用,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水平。
第二节收支预算第三条根据公司的管理情况如实编制,力争达到年度资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贡献度。
分公司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原则,依据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预算,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第四条资金预算的内容包括保费收入、利息收入和其它收入等资金流入预算;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资金流出的预算;现金净流量预算等。
第五条年度资金预算在每年1 月15 日前上报总公司,季度资金预算应在前一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上报,总公司在当季首月10日前进行批复。
第六条各支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资金预算。
如有特殊情况或未实现资金预算目标的,须分析原因,提交修订报告请求批复,以满足本单位的经营管理需要。
第三节现金管理第七条结算办法各级机构日常发生的经济往来除按《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超范围收支应通过开户银行转帐结算,并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并履行有关反洗钱相关规定。
第八条现金使用范围(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四)支付给个人的赔款支出;(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六)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各级机构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九条库存现金管理(一)各级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由基本账户所在开户银行核定本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二)经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各级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按必要手续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第十条现金收支管理(一)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二)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条现金账簿的管理建立健全定本式《现金日记账》,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每月末应结出现金账余额与当月发生额,与会计账目核对一致,不一致的应立即查明原因。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库进行盘点并填写盘点表,填写现金盘点表(见附表1)。
第十三条严禁现金坐支;严禁用白条等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顶替库存现金;严禁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严禁将单位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公款私存);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第四节备用金管理第十四条备用金是指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要,而暂付给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用的周转备用现金。
备用金实行单独核算,划分为周转备用金及内部借款两类,并分别管理。
第十五条周转金管理(一)周转备用金使用范围仅限不符合开户条件且未开设银行账户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展业团队及新筹建机构为保证经营活动需要的周转资金。
(二)周转备用金限额以不超过7天所需资金周转量或最多30000元,两者取低者为最高限额。
(三)经营机构在办理备用金借款时,应详实填写备用金借款单,经分公司计财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
借取备用金后,平常不再办理其他借款。
各级机构计财部对备用金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限额。
(四)经营机构日常发生备用金支出项目报销时,经公司财务审核,领导签批后,据实列报,按差额划拨补足备用金,半年及年底结账前备用金全额冲零。
第十六条内部借款管理(一)内部借款的使用范围仅限内部职工因出差、零星采购办公用品等公务活动的暂借款。
(二)内部借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3个月的薪酬。
(三)因公务活动需要借款时,借款人应详实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
(四)办理借款时,须严格遵循“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借款人员应在业务处理完毕后及时报销冲账,超出一个月仍不还款的,财务部门从其薪酬中扣回借款。
第十七条保证金管理保证金使用范围仅限行业协会、招投标、共保、职场租赁等项目必须缴纳的业务保证金的范围,经业务部门审批后,按照协议比例予以支付,实行单独核算管理。
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及时清缴。
第五节银行存款管理第十八条银行账户开设与撤销(一)银行账户的开设与撤销按照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报备的原则,所有银行账户的开设由分支机构逐级上报,统一由总公司审批,账户撤销向总公司报备。
开设与撤销银行账户时,所在机构应填报《银行账户开(销)申请表》(见附表2),上报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办理。
(二)银行账户开设后,须按批准用途严格管理,将账户信息及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备查。
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据此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台帐》(见附表3),检查、监督本级及下属机构银行账户的开设、撤销情况。
(三)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执行双人管理的监督机制,账户设立时必须双人一同办理。
(四)网上银行支付权限分配由总、分公司两级计财部负责,实行多人操作。
网上银行账户只能在大型商业银行开设(中、农、工、建、交)。
分公司及所属机构收入户、理赔户、费用户均需开通网银功能。
第十九条银行账户分类与使用(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模式,分别设立收入、费用、理赔三个账户。
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分别开设收入户、费用户和理赔户三个账户;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收入户、理赔户两个账户,原则上不开设费用户,确需开设费用户的,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帐户限额,参照备用金限管理,条件成熟可不开设银行账户。
收入户:该类账户主要用于核算保费收入、预收保费、追偿款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保户储金及代扣代缴税费等收入款项。
理赔账户用于核算赔款支出、理赔查勘费、退保金、退储金、代垫保费、其它业务支出等支出款项。
费用账户用于核算除业务支出外的费用支出,包括手续费支出、业务及管理费、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扣代缴税费、营业外支出等支出项目。
经总公司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资金由此账户支付。
(二)收入账户资金来源只限于各种收入资金,支付只限于向上级公司缴款;费用、理赔账户资金来源只准上级公司拨款和本账户利息,支付只限于规定的用途;严禁公司内部各账户间自行横向划转款项。
(三)分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须于网上银行之外开设收入专户的,经总公司批准后可以开设,该账户只能收取保费,严禁挪用,保费收入资金应每周五向开设网上银行的收入专户划转。
(四)各地税务部门及社保部门要求开设税务或社保专用账户的,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正常开户流程进行。
该账户只允许发生上级公司下划的专项资金和本账户利息收入,及各项税费的支出。
第二十条银行印鉴与票据管理(一)银行预留印鉴必须至少有财务专用章和出纳印鉴。
(二)银行印鉴必须指定专人分开保管,建立《印鉴交接登记簿》(见附表4),临时或工作调整交接时均要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网银密码、钥匙须按套指定专人分开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三)建立银行支票使用核销登记簿,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
银行票据应与银行印鉴分开保管。
作废支票需加盖作废印章,统一装订在支票使用核销登记簿封底,与银行帐簿一同作为原始会计凭证存档。
(四)严禁在空白支票上预留印鉴,严禁开出空头支票。
严禁出租、出借账户。
(五)严禁将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印鉴带出公司办事,严禁在空白纸张上加盖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印鉴.严禁为员工个人贷款等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活动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银行账簿管理(一)建立健全《银行日记账》,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二)每月须及时与银行进行对帐,编制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见附表5),并对未达账项及时清理。
定期向银行发“银行存款确认函”对存款进行确认,“银行存款确认函”作为银行对账单的重要补充依据。
(三)银行存款对帐单与余额调节表共同作为财务原始单证整理归档,并对未达账项及时清理,对超过60天的未达账项必须附经办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说明,超过90天的未达账项对经办人及财务负责人给予未达金额的30-50%比例的处罚。
月度、年度终了时,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及时上报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上报数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节调度管理第二十二条资金的申请(一)分公司根据总公司审批同意的年度资金预算按月进行分解,分公司每月5 日上报本月的资金使用计划,经总级公司核批后,分次划拨。
(二)预算外资金申请适用于超出月度预算外的突发性大额赔款、退保、代理手续费以及重大费用项目、营业外支出项目的申请,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预算外资金申请,上报总公司审批后,予以拨付。
(三)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的申请,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公司每年末汇总编制下一年度的资产购置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部门。
属于由总公司统一购置的资产(信息设备、车辆等),由总公司统一采购付款;由分公司自行购置的资产,由总公司根据审核计划拨付专项资金,分公司统一付款购置。
第二十三条资金上划、下拨管理(一)收入账户资金实行每周定期上划,分公司于每周五将下属机构收入账户资金千元以上上划。
同时,总公司将分公司收入账户资金千元以上上划,年终余额清零。
(二)理赔账户资金实行限额划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的计划指标,同时参考保费规模、应付赔款金额等指标分析确定。
分公司每月5 日上报次月的理赔资金使用计划(见附表6),经总公司核批后,按照差额分期划拨。
每季度按照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对上季度预拨资金在下季度预拨资金计划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