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原因及对策
收受红包礼金的警示教育

收受红包礼金的警示教育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最近,关于公职人员收受红包礼金的案例频频曝光,这些不道德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公职人员的形象,也让社会对公职人员的信任受到了严重挑战。
在这个问题日益凸显的时刻,我们有必要开展一场警示教育,让公职人员清醒认识到收受红包礼金的严重危害,并坚决杜绝这种不正之风。
我们需要明确收受红包礼金的危害。
收受红包礼金不仅是一种违法违纪行为,更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
公职人员是社会的表率和领导者,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风气和道德水准。
如果公职人员纵容自己收受红包礼金,就势必会导致政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情况屡禁不止,给整个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
收受红包礼金也容易导致公职人员失去中立性和公正性,为个人私利而出卖公众利益,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我们需要重申公职人员的基本职责和道德规范。
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承担着管理和服务公众的责任,应该保持高度的廉洁自律和道德操守。
在面对各种利益诱惑的时候,公职人员应该坚守原则,坚决抵制诱惑,决不能让红包礼金成为自己的「潘多拉魔盒」。
只有保持清廉操守,才能真正做到服务人民、清正廉洁。
我们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
唯有健全的制度和规范丛中,才能有效地遏制收受红包礼金的乱象。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收受红包礼金的公职人员严惩不贷,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为社会树立正确的榜样。
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清朗的政治环境和社会风气。
政府、企业、媒体、公众等各方应该齐心协力,共同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廉洁政治的建设。
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时刻提高认识,约束自己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收受红包礼金是一种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信誉。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亟需开展警示教育,让公职人员深刻认识收受红包礼金的危害,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一个廉洁勇于担当的公职人员。
领导收受红包整治情况报告

领导收受红包整治情况报告
领导收受红包整治情况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严查违纪行为,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县扶贫移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县扶贫移民局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
二、整治时限
2015年7月底前
三、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警示教育。
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5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
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事件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个别谈话、组织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确保每个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领导干部认真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确保对象范围全覆盖。
我局及时将各领导干部承诺内容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自查,确保整治效果。
我局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四、整治效果
经自查,我局无违规违纪收受红包礼金现象。
领导收受红包治理情况报告责任编辑:杨雪。
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对策

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对策(一)治理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需要中央层面做哪些工作,出台什么政策,哪些制度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一、出台规定,准确定义“违规收送礼金红包”行为。
正确把握行贿受贿、礼尚往来与收受“红包”礼金的区别,防止“红包”礼金概念的泛化; 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红包”礼金出现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党纪条规,使查处这类问题既有章可循,又尺度准确。
二、改革行政审批和干部人事等制度,从根本上堵住“红包”礼金产生的源头。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和任用人才,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加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以“红包礼金”开道的买官卖官现象。
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规范审批行为。
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政府的职能真正转变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包括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示制在内的各项制度,从而防止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带来的“红包礼金”问题。
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等政务公开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
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断绝“红包礼金”的主要财源。
加快推行部门预算,将所有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认真清理银行账户,坚决取消“小金库”;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实现对所有预算内、外资金的全方位监督。
三、强化宣传工作,加强警示教育。
一要抓好思想政治和党纪条规教育。
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红包礼金”之风的侵蚀。
在党员干部特别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中,经常性地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纪意识。
在逢年过节等重要节点,对处在人财物重点岗位的人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发送廉政短信,警钟常敲。
普通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研讨发言

普通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研讨发言尊敬的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个研讨会上发言,与大家共同探讨普通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党坚决反对和打击腐败现象,从中央到地方层面都加大了对这些问题的打击力度。
然而,就在我们身边,仍有一些普通干部不容忽视地收受红包礼金等违规行为。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种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
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仅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也削弱了干部队伍的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特别是普通干部作为基层的骨干力量,如果他们出了问题,就会给党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更会给基层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阻碍。
其次,我们应该深入分析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
普通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的产生,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干部个人的觉悟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缺乏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环境的影响,一些地方的拜金主义风气盛行,物质诱惑和人情社交的压力较大等。
然后,我们应该依法依纪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监督和管理。
一方面,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干部在执行工作时做到廉洁自律;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收受红包礼金等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不可容忍性。
最后,我们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机制化建设。
普通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为普通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发展平台;同时,也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治力度,形成对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总之,普通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加以治理。
希望通过今天的研讨,大家能够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广泛宣传党纪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案件剖析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案件剖析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案件在我们社会中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
礼金通常是为了获得一些特殊的待遇或利益,而被管理者收受礼金则背离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破坏了社会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公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在分析这类案件时,需要从动机、行为、后果三个方面进行剖析。
首先,动机通常源于管理者的私利追求,例如通过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权力、资金或其他资源,满足个人的物质、精神需求。
这种私利追求的根源可以是管理者对金钱的贪欲、对权力的追逐或对特权的渴求。
在某些情况下,礼金可能成为管理者获取巨额财富的第一步。
其次,行为的实施通常涉及到管理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相互勾结。
服务对象往往是为了获取某种特殊权益或特殊关照,而主动提供礼金。
管理者则为了接受礼金,可能通过各种方式配合服务对象的要求,例如提供特殊政策、协助其处理事务、保密信息等。
这种行为往往存在于行政审批、资源分配和司法判决等关键领域中,导致了不公正和不公开的结果,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后果方面,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行为会严重破坏社会的公信力和法治环境。
这种行为的暴露和传播会引起公众的不满和质疑,降低政府和公共机关的威信和声誉。
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社会的不公正,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阻碍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发展。
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入手。
首先,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规定管理者不能收受礼金,严惩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审查机制,对管理者的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预防和纠正廉洁纪律的违法行为。
此外,还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加强社会共治,共同维护社会的廉洁和公正。
然而,解决这类问题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构建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
政府、公共机关和管理者作为一个社会的中坚力量,必须带头遵守廉洁纪律,确保行政和公共服务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网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现状和对策分析

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现状和对策分析“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认为违背了道义的富贵对自己来说毫无价值。
如今,收受“红包”这样的不义之财,在我看来也是毫无价值的,甚至是违法乱纪、遭人唾弃的。
所以,当社会出现这样的不良风气时,我们应该深刻反思自身的价值取向和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时下,一些领导干部为逃避党纪国法打击,以收受“红包”的形式来掩盖权钱交易。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但是却有少数领导干部我行我素,照收不误,却忽视了收受“红包”和受贿之间,常常只有一步之遥。
收受“红包”对某些人来说实际上是一种“投资”,且这种“投资”是以利用当权者的权力而获取更多非法利益为目的的。
因此,严禁收受“红包”的做法,是加强整治“四风”的坚硬态度,是建立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必然。
为什么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呢?究其原因有三点:一方面是与领导干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总是想攀附着权力,给自己办事带来便利,或者以为“不送”有可能在今后的事情中被“穿小鞋”、“特殊照顾”等等。
一方面是监管的不到位,让一些领导干部心存侥幸,觉得收点红包礼金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更不至于被查丢了自己的“乌纱帽”。
再者,就是一些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意识不够,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一次拒绝,二次拒绝,三次可能就经不起利益的诱惑,收下了红包礼金。
针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现象,可以采取以下四条措施加以整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源头上筑牢反腐防墙。
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纪律教育、诚实守信教育,使大家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能为,改造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使其能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淡薄功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
二是完善体制建设,用制度管人。
要加强效能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把政府的职能真正转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024年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总结

2024年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总结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依然存在,给我们的党风政风形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净化政治生态,____年,我们组织了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活动。
本文对此次整治活动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整治背景收受“红包”礼金是一种常见的腐败行为,严重破坏了党风政风建设。
在我们所辖的区域内,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为了加强整治力度,我们立即组织了专项整治活动。
三、整治措施1.建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本次整治活动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协调各方合作、推动整治进度等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的宣传教育,向广大党员干部普及法律法规,培养正确的用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3.加强监督执纪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收受“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做到立查立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规章,加强对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5.加大惩治力度通过整治行动,加大对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的打击力度,使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彻底清除收受礼金的不良风气。
6.加强线索核查对反映党员干部涉嫌收受“红包”礼金的线索进行核查,对于情况属实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情况不明确的,加强调查,查清真相。
四、整治成效通过以上的整治措施,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了党风政风建设。
2.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有了很大程度的遏制,整体态势得到了好转。
3.对于涉嫌收受“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查处,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了警示作用。
4.加大了对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的认识和知晓度,形成了社会共识。
总之,通过____年的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局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整治情况报告

XXX局党员干部
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整治情况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洪纪发〔2015〕2号)文件要求,市XXX局于1月28日召开系统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传达纪委要求。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要求,市XX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及以上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纪委党风廉政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纪委开展“红包礼金”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抵制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狠刹歪风邪气,坚决树立并维护XX监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根据会议要求,各监管所和检验检测中心的负责同志分别在单位内部组织学习了文件精神,公布了市纪委“廉政账户”,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规定,对收送“红包礼金”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2012年11月8日)的情况进行重点自查。
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及时上交“廉政账户”。
1月30日,全系统干部职工均已签订《承诺书》并上报至纪委办公室。
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市纪委、局党组的指示和要求,强化自身作风建设,狠抓落实,确保整
治工作顺利开展,为树立“风清气正”的XX监形象贡献自己的力量。
根据局党组统一部署,全系统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自查自纠(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根据自查自纠的监督检查情况,全局未发生一起收送“红包礼金”行为,各项工作均正常有序开展,有效地维护了XX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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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现状原因及治理对策“礼金”,本来是礼尚往来,逢年过节,乔迁新居,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时亲朋好友表示的一点心意。
而现在,出现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权钱交易,具有明显的受贿性质。
对此,尽管党纪政纪有明文规定,各级领导也三令五申,但送收红包、礼金的现象仍然存在。
对于这种现象,我们要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机制来分析研究,要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来治理。
翻开历史就可以看到,17世纪的英国、18世纪的美国、19世纪中叶的新加坡,送收红包、礼金都曾盛行于官场、商场。
中国历朝历代的官场、商场上,也有送收红包、礼金的现象。
到了清代,由于商品交换增多、政治腐败严重,更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
改革开放以前,人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作、生活都带有比较浓厚的政治色彩,在经济利益上都比较谨慎。
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经济打破了,但还没有真正实现市场配置资源,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还比较大,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又没有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中的商品、货币、等价交换、利益驱动等等也渗入社会、文化、政治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不当利益,视权力为商品,搞权钱交易,等价交换,于是各种形式的红包、礼金问题越来越突出。
从最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民意调查”看,有30.9%的人认为红包、礼金问题是当前腐败现象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排第四位;认为红包、礼金现象同前几年相比“有所减少”或“明显减少”的人占41.8%,其中4.3%的人认为“明显减少”,认为“有所增加”或“明显增加”的占39.9%,其中11.1%的机关干部认为“明显增加”。
由此可见,目前抓住送受红包、礼金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治理,可以说是抓到了点子上,对促进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现状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与一般的礼尚往来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在收受性质、心态、收礼特点、送礼方式、危害等方面有其独特的表现,具体为:1、就其性质而言,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排除一般的人际交往,则主要是一种交易行为,带有受贿性质。
一是权交易。
送者与收者之间其实质就是一种权力与权力的碰撞和互换,红包、礼金仅仅扮演的是一种决定权力碰撞及互换的“润滑剂”和“催化剂”的角色。
二是权钱交易。
掌权者以权换钱,无权者以钱换权,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三是权色交易。
部分掌权者在物质生活上得到满足之后,开始寻求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刺激,送礼者便“见风使舵”,以色诱之,换取自己所需的权力和利益。
2、就其心态而言,大量的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在收受红包、礼金的过程中,其心态是比较复杂的。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受之无愧”的心态。
认为自己为对方帮了忙,收下人家自愿送来的礼金,得到一点补偿,在情理之中是应得的回报。
二是“礼尚往来”的心态。
认为相互之间送礼受礼,是一种正常的交际行为。
三是“侥幸过关”的心态。
明知自己收受的红包、礼金带有权钱交易、受贿性质,有违党纪国法,但考虑到对方信誓旦旦,保证不会张扬,只有“你知我知”,收下再说。
四是“公平交易”的心态。
认为当今社会是商品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交换关系,不收白不收。
五是“无奈而为”的心态。
认为收受红包、礼金并非自愿,人家硬要送上门来,推之拒之是小看了人家,收受红包、礼金仅仅是无奈之举,于是心安理得地收下。
3、就其收礼特点而言,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一般地带有浓厚的权力色彩。
收受的方式大致有四种:一是靠卖“官”来收受红包、礼金,做官钱交易,买者得官,卖者得利;二是靠卖“荣”来收受红包、礼金,出卖荣誉称号,让买者留下香名远扬,而卖者则暗中受益;三是靠卖“利”来收受红包、礼金,以出卖国家的大利而获取个人的“小礼”,搞典型的权钱交易;四是靠卖“情”来收受红包、礼金,拿原则做交易,买者用礼金博取欢心,卖者用感情代替政策,为所求之人提供便利。
4、就其送礼方式而言,表现为多种多样。
如有个人给领导干部送礼的,也有单位给领导干部送礼的;有明目张胆送红包、礼金的,也有“暗箱操作”搞私下交易的;有直截了当送礼的,也有通过其它渠道间接相送的。
因为送礼与收礼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所以讲到“收”就不能不讲“送”的问题,并且送的危害性往往比收的更大,从以下几种送礼的方式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一是“投石问路”式。
一些心术不正之人为达到自己调职、升迁等目的,用礼打通“掌权者”和关键人物的关系,往往是先投之以“小礼”,名为联络联络感情,实为察其颜色,探其虚实,一旦时机成熟,便重礼相送。
用此法者,一般与对方交往少,不敢贸然送重礼,也不轻易吐露真实意图,以免鸡飞蛋打,或碰上一鼻子灰,弄巧成拙。
二是“太公钓鱼”式。
送礼之初即表明意图,并在送上厚礼的同时,许下诺言,放出诱饵,令对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用此法者,大多有一定的权势或不薄的经济基础作后盾,而且送礼者与受礼者之间有特殊的交情或关系,有相互利用的价值并以相互利用为出发点。
三是“投其所好”式。
一些送礼者为了提高“命中率”,在送礼之前,搜集对方的兴趣爱好等情况,然后有的放矢。
用此法者,大多工于心计,老于世故,且大多能遂其所愿。
四是“投桃报李”式。
为感谢对方的栽培和提携,或直接奉上厚礼,以表谢意;或通过其它途径,以其它方式回敬对方。
用此法者,一般先得了对方的恩惠,所谓“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五是“迂回绕道”式。
有的送礼者有时为避免遇到麻烦,采取迂回策略,通过对方的亲戚或朋友送礼,有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通过约对方打牌赌博,故意把钱输给对方等途径送礼,令对方不知不觉或心领神会地收下礼物。
用此法者,一般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或缺乏正面交锋的勇气和条件,为双方留下退步的台阶。
六是“借花献佛”式。
一些公职人员为得到上司的赏识,既要通过送礼讨好巴结上级领导,又心痛自己的钱财,于是假公济私,打单位的主意。
用此法者,大多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或掌管着财经权,能够随心所欲地操纵单位的资产。
5、就其危害而言,决不亚于一场自然灾害。
小而言之,他出卖了领导干部的人格,大而言之,他危及政权的巩固。
其一,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越多,越给人留下“贪”的印象,尤其是对于善送礼的公职人员,因与领导接触多,表现机会也多,往往能留下良好印象,得以提拔重用。
而不送礼者即使能力再强,也很难被领导“发现”。
久而久之,势必冲击党的干部人事工作原则,造成“因礼用人”的事实。
其二,公职人员若都行而效之,整日为礼而累、为功利而忙,必定回到封建社会“卖官鬻爵”的老路上去。
其三,受礼之风盛行,必定破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危及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健康发展,进而危及党和国家政权的巩固。
二、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根源1、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在最古老的“六艺”中,“礼”就高居首席,“礼尚往来”成为几千年传统文化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这种带有浓厚民族特色和生活气息、极富人情味的交际方式作为一种文化遗产,显然最容易被人们所接受。
2、封建思想余毒的侵袭。
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把“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观念融入了人们的骨髓,特权阶层和有产者对权力和生产资料的独占,使“有理无钱莫进来”的衙门作风代代相传。
这些封建思想余毒未消,毒害了不少领导干部。
3、商品交换观念的异化。
改革开放以来,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利益观念不断膨胀,商品交换观念深入人心,最终渗透到不该进入的领域,被异化为权力、荣誉和道德的主宰,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行为便应运而生。
4、社会生活环境的困扰。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很多社会成员通过各种途径致富。
面对灯红酒绿的世界,一些领导干部越来越无法满足相对清贫的生活,走上了“以权生财”之路。
5、个人功利欲望的冲动。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关键是能否用理性控制它。
有的下级领导干部想实现更大的升官发财的理想,这种欲望无疑会刺激一些人送礼受礼等不良动机和行为的产生。
6、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理顺。
领导干部还掌管着行政审批、工程发包、资金拨付、干部任用等权力,在这些权力的运作上,自由裁量权还比较大,没有硬性的监督制约,如果用红包、礼金等方式运作一下,就有可能以小换大,获得成倍甚至十倍百倍的回报,给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提供了可能。
7、公共权力的空间太大。
手中掌管的权力是公共的,有一定的弹性,可上也可下,可左也可右,朝哪个方面倾斜都有道理。
送、受红包、礼金的行为又比较隐蔽,绝大多数都是一对一,彼此利益相关,一般不会揭发,即使举证也难以查实。
冠以红包、礼金之名,又与礼尚往来掺合在一起,容易被认同。
如果再将自己收下的红包、礼金或多或少地交一些,也许能蒙混过去。
8、处理失之于宽。
首先是一些党组织在处理红包、礼金问题时,“以腰包为界”,装了自己腰包的查,否则就不查;“内外有别”,是本地本单位的问题就查,否则就不查。
这种状况得到认同,客观上助长了送受红包、礼金的风气。
面对红包、礼金现象,有的人拿着红包、礼金左右为难:不交吧,明知违规,睡不着觉;交了吧,又怕别人骂,也睡不着觉。
于是,有些同志也就留一半清醒留一半糊涂。
其次是在查处红包、礼金问题上失之于宽。
让一部分人难过一阵子,舒服一辈子,得大于失,助长了收受红包、礼金者的侥幸心理。
9、分配不公。
我国劳动分配制度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由于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出现了贫富悬殊的结构。
至今为止,有三类不同身份的富翁:一类是被中国传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所排斥的“地富反坏右”者,他们为了生活所计,不得不干起那时为人们所鄙视的“个体户”,现在发富了;一类是80年代中前期下海的科技知识分子和技术工人,他们凭借着自己的一技之长,投身市场竞争,开公司、办企业,如今也富起来了;一类是1985年实行价格双轨制后,一大批有胆量的人借着国家信贷政策的松动,与政府官员勾结,低息或无息贷出大量的资金,使之在一夜之间暴富起来。
他们凭着权力,瓜分价格双轨制的巨大差价,仅1988年所产生的差价就达1000亿元之多,其中70%流入个人私囊。
这种分配上的极度不公,严重地诱惑了部分领导干部的心理倾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捞一把”的腐败心理。
10、法纪不全。
客观地说,我国为防范行贿受贿而制定的政策法规并不少,但实践中却不很管用。
一是规定过于分散,在立法主体、适用范围、时限、实施机关等方面均不统一,缺乏完整性和一贯性,造成“龙多不治水”;二是规定的可操作性差,大多是一些“禁止”、“严禁”之类,有一些执行起来不痛不痒,比如近年来一批受贿犯罪分子被处以极刑的不在少数,但很少有行贿犯罪分子被处无期徒刑,更不见极刑,惩治行贿的法律利剑,虽然“高高举起,寒气逼人”,但实际上是悬在半空,没有真正落到行贿者头上。
三是执法不严。
执纪执法机关似乎有一种默契,对红包、礼金这类问题,大多是收缴了了事,很少追究责任,而这类“红包礼金”案件,大都是不折不扣的贿赂案件,法律放松了对社会公正的最后堡垒和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