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PPT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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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PPT培训课件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
二、企业年金个税新规
(一)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 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 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业 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 形式。
企业年金税收制度的运 行环节: (1)缴费环节:企业和 职工个人向养老金计划 进行缴费,并在此环节 征收个人所得税; (2)收益环节:养老金 计划取得投资收益; (3)领取环节:向退休 者支付养老金,不再征 收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
•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原提存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缴付的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不超过1500元的
3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
二、企业年金个税新规
(一)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 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 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业 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 形式。
企业年金税收制度的运 行环节: (1)缴费环节:企业和 职工个人向养老金计划 进行缴费,并在此环节 征收个人所得税; (2)收益环节:养老金 计划取得投资收益; (3)领取环节:向退休 者支付养老金,不再征 收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
•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原提存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缴付的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不超过1500元的
3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个人所得税培训课程幻灯片PPT

▪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
五、保险赔款;
▪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
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
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额,减除本钱、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
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
▪ 100/〔1-40%〕*40%=66.67万 ▪ 正确吗? ▪ 100/〔1-40%〕*〔1-20〕*40%=53.33万
计算题
▪ 某人1月工资4000元,社保个人缴纳局部 300元,年终奖24000元,取得国债利息 收入600元,自己捐给汶川灾区某人500 元。取得年终发福利微波炉一只,市价 800元。请问此人1月应交多少个税?
▪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 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 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 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 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 所得税。
▪ 第二条 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培训PPT课件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自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 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 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 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PART 02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住房贷款 住房租金
55 70 85 40 60 80
大病医疗
赡养老人
从2019年1月1日起,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PART 01 所得税修改主要内容
0
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
1
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0
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设立子
2
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PART 01 所得税修改主要内容
PART 04 主要典型问题回答
PART 04 主要典型问题回答
LOGO
BUSINESS
演示完毕感谢 您的观看
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改内容典型问题解答
演讲人:XXX
部门:XXX
CONTENTS ABOUTUS PLEASE CHANGE
PART 04
主要典型问 题回答
PART 04 主要典型问题回答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新个税的5000元到底是免征额还是起征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
自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 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 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 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PART 02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住房贷款 住房租金
55 70 85 40 60 80
大病医疗
赡养老人
从2019年1月1日起,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PART 01 所得税修改主要内容
0
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
1
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0
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设立子
2
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PART 01 所得税修改主要内容
PART 04 主要典型问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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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改内容典型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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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典型问 题回答
PART 04 主要典型问题回答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新个税的5000元到底是免征额还是起征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
《个人所得税新》PPT课件

• 由于我国没有开征资本利的税,故个人提供和转 让专利权的所得也列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2020/12/20
精选ppt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这部分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自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
8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体制可分为三种类型:
– 分类所得税制 – 综合所得税制 – 混合所得税制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实行分类计征 – 税率低、扣除额宽 – 征税面小、计算简便
2020/12/20
精选ppt
9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 个人所得税的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 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 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020/12/20
精选ppt
6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1950年 利息所得税
1980年9月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
1986年
城乡个体 工商户所得税
暂行条例
1987年
城乡个人 收入调节税暂
行条例
1993年10月
合并
修订后的 1999年8月 2005年10月 2007年6月 现行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99年8月30,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主要为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
• 2005年10月27,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主要为工资薪金的费用减除标准;
•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为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
2020/12/20
精选ppt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这部分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自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
8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体制可分为三种类型:
– 分类所得税制 – 综合所得税制 – 混合所得税制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实行分类计征 – 税率低、扣除额宽 – 征税面小、计算简便
2020/12/20
精选ppt
9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 个人所得税的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 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 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020/12/20
精选ppt
6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1950年 利息所得税
1980年9月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
1986年
城乡个体 工商户所得税
暂行条例
1987年
城乡个人 收入调节税暂
行条例
1993年10月
合并
修订后的 1999年8月 2005年10月 2007年6月 现行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99年8月30,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主要为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
• 2005年10月27,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主要为工资薪金的费用减除标准;
•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为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
个人所得税培训课件(PPT 19张)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Σ每一级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 关于应税所得额 =(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扣除2000元/月 2、扣除4800元/月:适用范围
(一)一般支付方式计算
1.某企业一职工本月工资单上的收入2800元,其中包 括误餐补贴100元,独生子女费100元,该职工应纳的 个人所得税? 2.在境内某公司受聘的美籍专家杰克逊(非居民纳税 人),2009年2月从公司取得工资收入计人民币20 800 元。杰克逊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800-200-2000=600(元) 当月应纳税额=600×10%-25=35(元) 2.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0 800-4 800=16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20 000)+1100×12]- 2000×12=69200(元)
相关案例
应纳税额=69200×35%-6 750=17470(元)
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合伙)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查账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注意:
1.投资者只允许扣除每月2000元计生费 2.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 税前据实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 内据实扣除。 3.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比照工资薪金计税) 2、对经营成果有所有权: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每月20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级超额累进 ) 3、实际不足一年,按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应纳税额=Σ每一级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 关于应税所得额 =(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扣除2000元/月 2、扣除4800元/月:适用范围
(一)一般支付方式计算
1.某企业一职工本月工资单上的收入2800元,其中包 括误餐补贴100元,独生子女费100元,该职工应纳的 个人所得税? 2.在境内某公司受聘的美籍专家杰克逊(非居民纳税 人),2009年2月从公司取得工资收入计人民币20 800 元。杰克逊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800-200-2000=600(元) 当月应纳税额=600×10%-25=35(元) 2.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0 800-4 800=16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20 000)+1100×12]- 2000×12=69200(元)
相关案例
应纳税额=69200×35%-6 750=17470(元)
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合伙)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查账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注意:
1.投资者只允许扣除每月2000元计生费 2.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 税前据实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 内据实扣除。 3.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比照工资薪金计税) 2、对经营成果有所有权: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每月20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级超额累进 ) 3、实际不足一年,按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新个人所得税培训课件PPT((最新)

主要亮点
1 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
此次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 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 税率,按年计税,体现了量能负担原则。
3 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 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扣除,进一步增强税制的 公平性。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
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 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依法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向任职、受雇 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有两处以 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 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3. 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 务报酬:三档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率20%。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个人所得税讲解培训(34张)PPT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 30 分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 35 分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速算扣 除数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扣除、分项定率、分项征收 的计征办法。
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法
内容概述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 个人所得税征管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 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 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 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 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 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 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 港、澳、台同胞。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 (一)应税所得的类别 ❖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
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 (1)工资薪金的基本范围 ❖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 ❖ ——各种补贴、津贴 ❖ ——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 ——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 (二) 非居民纳税人 ❖ 1.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在我国的自然人; ❖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在我国境内不满1年
的自然人; ❖ 3.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且在一个
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 超过90日的自然人。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 工资、薪金所得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偶然所得 ❖ 其他所得
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征管及操作培训PPT(完整版)

六万元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主要变化2 – 完善扣除模式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3
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依法确定的其他
4
扣除
商业健康险
税收递延型养 老保险
年金
综合所得扣除项目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 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
主要变化2 –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到5000元/月
专项扣除(维持不变)
基本养老保险8%
基本医疗保险 2%
失业保险 0.2%
住房公积金 512%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1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立法 5个征税项目 减除费用标准 800元
第2次修正 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开始 征税,税率 20%
XXX
XXX
XXX
XXX
第4次修正 储蓄存款利息税 率,由20%降低 为5%。
第6次修正 提高减除 费用标准到3500元 调整税率和纳税期限
XXX
XXX
XXX
XXX
第1次修正 “三税合一” 征税项目增加到 11个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 1
元定额扣除。(有变化)注:新增“中国境内”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 2
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其他规定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 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有变化)注:原征求意见稿为 1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 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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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
热点问题一: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举措。党的十八届 三中、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党的十九大要 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全面落实 党中央上述要求的具体举措。 二是完善现行税制的迫切需求。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 改革完善,如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负不尽平衡,不能充分 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多年来没有调整,费用扣除方式较为 单一;工资薪金所得低档税率级距较窄,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上升较快等 ,需要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制度予以解决。 三是改善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城乡、地 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现行分类税制难以有效适应纳税人众多 且分散、收入来源渠道复杂等情况,不能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实行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既能适当解决上述问题,又能促进税制公平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政策执行 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准备阶段;
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起为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
第二部分
序号 变化点 税改前
主要变化
税改后
此次改革前后的主要变化点有哪些?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简并所得项 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目,由11减 6、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 1 至6项;确定 所得 综合所得范 7、财产租赁所得 围 8、财产转让所得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基本减除费用:3500元/月 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 完善扣除模 “三险一金” 式,提高基 本减除费用 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 标准,新增 专项附加扣 商业健康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 除 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 1、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 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个所得项目 2、经营所得(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 经营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并入综合所得)
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 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 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 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 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第三部分
过渡期政策
第三部分
过渡期政策
例1:某单位考虑国庆节放假因素,将本应10月份发放的工资提 前在9月底发放,因实际发放时间在10月1日前,依照税法规定,只 能按照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部分
过渡期政策
第三部分
过渡期政策
1.生产经营所得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
2018.9.18
主要内容
1
2 3
改革简介
主要变化
过渡期政策
4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
第一部分
改革简介
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新税法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10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政策准备阶段;
序号 变化点 税改前
主要变化
税改后
此次改革前后的主要变化点有哪些?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拉长3%、10%、20%税率 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级距,维持30%、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 3 优化税率结构 35%、45%税率级距不变;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维持5%-35%税率不变, 营所得实行5%-35%的五级超 大幅拉长各级税率级距 额累进税率
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
热点问题二:此次个人所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改革亮点有哪些?
一是将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 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 计算、多退少补。 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 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 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是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 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 ,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 四是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将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判定标准从满1年调整为满183 天;对个人以获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 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等避税行为,增加反避税条款。 五是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 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 六是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 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第三部分
过渡期政策
2.生产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 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 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 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 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3、财产租赁所得 4、财产转让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偶然所得
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收 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
第二部分
居民纳税人时间标准:境内居住 境内居住满183天 4 完善涉外政策 满1年 避税行为的税务处理:无 新增反避税条款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 5 变革征管模式 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优化服务、事后抽查 需要外部配套支撑: 法律支撑、修订税收征管法 主要依靠扣缴单位,外部门依赖 信息支撑,部门信息共享、共治 6 健全社会配套 程度低 信用支撑,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 技术支撑,打造适应自然人服务管理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