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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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全过程。

第三条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及时、高效、便民原则;3. 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原则;4. 依法依规处理原则。

第二章受理与登记第四条安全投诉举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1. 书面形式:投诉举报人可以提交书面投诉举报材料;2. 电话形式:投诉举报人可以拨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3. 网络形式: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明确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

第六条接到投诉举报后,工作人员应当及时登记,并做好以下工作:1. 核实投诉举报人身份;2. 记录投诉举报事项及有关情况;3. 根据投诉举报内容,确定调查处理部门。

第三章调查与处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调查处理工作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第八条调查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1. 审查投诉举报材料,了解基本情况;2. 调查核实有关事实,收集相关证据;3. 分析投诉举报原因,查找问题根源;4. 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批。

第九条对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1. 属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2. 不属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转交有关部门处理;3. 举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要求投诉举报人补充说明。

第四章反馈与监督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投诉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制度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其中包括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制度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可以通过举报和投诉的方式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的对象范围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的对象范围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经营场所、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和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单位。

二、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的举报渠道和基本程序1. 举报和投诉渠道(1)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级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最直接的举报和投诉渠道,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其投诉举报。

(2)热线电话:各级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热线电话是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可以随时拨打电话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3)互联网平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社会组织可以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的互联网平台,方便人民群众在线提交举报和投诉。

2. 基本程序(1)咨询和核实: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会进行初步的核实和咨询,以了解情况和掌握相关证据。

(2)调查和处置:根据核实的情况,相关部门会组织调查和处置,要求相关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通知和回复:相关部门会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或投诉人,及时回复问题和反馈处理情况。

三、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的保护措施为了保障举报和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1)保密制度:相关部门对举报和投诉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以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2)匿名举报:举报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相关部门会对匿名举报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确保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2篇)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2篇)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和内容公司内及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一法一例”的行为。

本举报制度中举报人是指所有公司所有员工。

二、受理原则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为举报人提供交流渠道。

利用不同的方式向公司所有员工公开举报渠道。

四、举报受理1、对于举报情况,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五、举报处理相关部门自接到事故安全举报,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建立的一种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

该制度通过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线索和举报,促使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1. 公众参与: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举报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发挥了公众的监督作用。

2. 匿名举报:举报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

3. 举报渠道多样化: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上投诉等多种方式向相关部门举报。

4. 快速响应:相关部门在收到举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给举报人。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举报范围(一)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二)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三)举报隐瞒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四)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五)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举报主体和形式(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二)举报人可以采用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三)举报时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举报渠道(一)设立举报电话,专人负责接听,确保畅通;(二)设立举报电子邮箱,专人负责接收和处理;(三)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启;(四)建立举报网站,方便举报人进行在线举报。

五、受理程序(一)对收到的举报,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核查;(二)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四)对涉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五)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六、举报奖励(一)对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二)奖励金额根据举报事项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处理结果确定;(三)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按照指定的方式领取奖励。

七、法律责任(一)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处理举报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范文一、举报目的和原则1. 举报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2. 举报原则:举报应当基于真实、客观的事实,保持举报人身份的保密性,严禁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他人。

二、举报范围和内容1. 举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1.2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3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4 不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1.5 对员工进行非法处罚或压迫等不当行为;1.6 其他威胁或危害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2. 举报内容:举报人应提供以下内容:2.1 问题的基本情况,包括事发地点、时间、责任人等;2.2 事实真相的详细描述,包括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影响等;2.3 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文件等;2.4 可能的改善措施和建议。

三、举报渠道和受理机构1. 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1.1 口头举报:可以直接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工会、职代会等机构进行口头举报;1.2 书面举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信件应注明“安全生产举报”字样。

2. 受理机构:企业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机构,负责接收、审核、调查举报事项。

受理机构应由专人负责,并对举报人的举报信息进行保密,做到真实客观,公正执法。

四、举报处理程序1. 受理:受理机构收到举报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初步审核,并向举报人确认接收举报事项。

2. 调查:受理机构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调查:2.1 调查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2.2 进行现场勘察和访谈;2.3 征求相关专家意见。

3. 处理: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处理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3.1 对举报问题是否属实的初步判断;3.2 对责任人的追责、处理措施或建议;3.3 对整改措施的建议。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高效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员工及外部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

三、投诉举报渠道1.内部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口头投诉:可直接向本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投诉举报。

–书面投诉:可书面向本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投诉举报信件。

2.外部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电话投诉:可通过本企业公布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电子邮件投诉:可通过企业公开的电子邮件住址进行投诉举报。

–书面投诉:可书面向企业邮寄投诉举报信函。

四、投诉举报内容1.内容要求:–投诉举报内容应明确、具体、客观,供应相关证据、料子和信息。

–投诉举报内容应涉及本企业内部或外部存在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及标准等问题。

2.被投诉对象:–投诉举报内容应明确被投诉对象的具体部门、岗位、姓名等信息。

3.投诉举报内容不得包含以下内容:–虚假的或捏造的信息。

–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内部业务纠纷、个人看法纠纷等事项。

五、投诉举报处理流程1.投诉举报受理:–对于内部员工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记录,确保保密性。

–对于外部人员的投诉举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记录,确保保密性。

2.调审核实:–相关部门应组织调审核实投诉举报内容,并保证公正、客观、全面。

3.处理结果:–依据调审核实结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订立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举报人。

4.不实投诉处理:–对于经调审核实证明是不实的投诉举报,将依照企业相关规定对投诉人予以批判教育,并保护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5.保密处理:–对投诉举报人和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进行保密处理,不得非法泄露。

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举报范围1.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2.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3.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4.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5.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6. 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三、举报途径1.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举报;2. 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安全生产举报网站等平台举报;3. 通过安全生产举报信箱、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等途径举报。

四、举报处理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2. 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时,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身份保密;3.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4. 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根据举报线索的严重程度和查处结果确定;5. 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奖励制度1. 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的奖励;2. 奖励金额根据举报线索的严重程度、查处难度、查处结果等因素确定;3. 奖励资金来源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具体奖励标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

六、举报保密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举报人身份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2. 举报人信息仅用于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 举报人因举报违法行为而遭受打击报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及时受理,高效查处;(三)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保密举报信息;(四)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举报范围和内容第四条举报范围:(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行为;(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其他线索。

第五条举报内容应当包括:(一)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等);(二)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过程、后果等;(四)其他与举报事项有关的材料。

第三章举报途径和程序第六条举报途径:(一)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电话;(二)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举报材料;(三)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提交举报材料;(四)其他合法途径。

第七条举报程序:(一)受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登记、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二)调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举报,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清事实,核实情况。

(三)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证照、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等。

(四)答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章举报人保护第八条举报人享有以下权利:(一)要求对举报事项进行保密;(二)要求了解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三)要求对举报行为给予奖励;(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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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现实生产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护职工的利益,建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势在必行。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是指为职工提供一种公正、高效、便捷的举报途径,让职工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的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应当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明确举报渠道。

应当建立多元化的举报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举报、网络举报、邮箱举报等。

同时,还可以设立专门的举报悬赏热线,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举报。

其次,建立保密制度。

在举报过程中,要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避免其受到损害和报复。

相关部门在受理举报时,应当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泄露。

再次,加强举报处理机制。

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职工的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严肃处理,并采取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措施,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并且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最后,开展宣传教育。

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让职工明白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且知晓如何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
投诉意识和举报意识。

总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是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制度,确保职工安全生产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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