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唐宋时期官吏的考核制度
论中国唐代官吏考核制度对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的启示

论中国唐代官吏考核制度对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的启示【序】我国唐代官吏考核制度对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的启示一、我国唐代官吏考核制度的概述在我国历史上,唐代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繁荣和充满活力的时期。
而在唐代的政治制度中,官吏考核制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唐代的官吏考核制度主要包括“科举”和“锦衣黄金甲”两种方式。
通过这两种考核方式,唐代政府能够选拔和提拔出一大批优秀的官员,为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我国唐代官吏考核制度的内涵1. 科举制度科举是唐代官吏选拔制度的核心。
科举制度是唐代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它通过统一的考试选拔出优秀的人才,让这些人才有机会为国家做贡献。
科举制度在唐代官吏选拔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这种方式能够确保选拔出的官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
2. 锦衣黄金甲制度锦衣黄金甲是唐代官吏的一种特殊待遇。
在唐朝,政府为了激励官吏的工作积极性,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就包括了给予优秀官吏锦衣黄金甲的奖励制度。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官吏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论我国唐代官吏考核制度对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的启示1. 强调对员工的选拔和培养我国唐代官吏考核制度的核心是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
现代企业在绩效管理中也应该像唐代政府一样,注重对员工的选拔和培养。
只有优秀的员工才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2. 激励机制的建立我国唐代政府为了激励官吏,采取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
现代企业也应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让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
3. 着重培养官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唐代科举制度能够选拔出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的官员。
现代企业应该注重培养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的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我国唐代官吏考核制度对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确实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唐代政府能够通过严格的选拔和培养制度,选拔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官员,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评价

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评价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官员考核制度也逐渐形成。
这一制度在古代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官员的选拔、管理和监督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制度特点、实际效果等方面对古代官员考核制度进行评价。
一、历史背景古代中国的官员考核制度可以追溯到周代。
周朝时期,官员考核以“三独”为主要标准,即“独善其身、独善其家、独善其乡”。
这一标准主要注重官员的品德、家风和地方管理能力。
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考核制度逐渐完善,唐代开始实行科举制度,明清时期则采用了九品中正制和三纲五常等考核标准。
二、制度特点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以文化程度和品德为主要标准。
在唐代科举制度中,考试科目包括经史、子集、礼、乐、易、书、诗、礼、春秋等,注重官员的学问和才华。
而在明清时期,九品中正制则注重官员的品德和政绩。
此外,古代考核制度还注重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例如科举制度中,考试过程严格监管,考题随机抽取,考官由中央任命,确保了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实际效果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它促进了官员的选拔。
通过考试和评定,能够选拔出一批文化程度和品德都较好的官员,保证了政府的高效运作。
其次,它促进了官员的学习和进步。
官员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化和政绩,会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从而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水平。
最后,它促进了政府的监督和约束。
通过考核制度,政府能够及时发现官员的不足之处,加强对官员的管理和监督,使政府更加规范和高效。
然而,古代官员考核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考试内容过于注重经典和文化,而缺乏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会导致官员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适应的情况。
其次,考试过程中存在舞弊和权力干预的问题,导致考试结果失去公正性和权威性。
最后,官员考核制度过度强调文化程度和品德,而忽略了官员的政绩和实际工作能力,导致政府管理水平不尽如人意。
综上所述,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官员的选拔、管理和监督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浅析唐宋时期官吏的考核制度

浅析唐宋时期官吏的考核制度摘要: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从巩固政权出发,十分重视对官吏的考核。
古代官吏考核制度对国运的昌盛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它是国家繁荣的必要条件。
本文主要介绍了唐宋官吏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唐宋官吏考核制度的变化过程促使我们对古代官吏考核的人治背景与政治背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我们现阶段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也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内考;四善二十七最;四善三最;磨勘制;考课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从巩固政权出发,十分重视对官吏的考核。
早在战国时期,便以“上计”来考核官吏,即群臣于年终须将赋税收入写于木券,呈送给国君考核,以考核的优劣决定官职升降。
两汉对官吏的考核,仍以“上计”为主,各县令将该县的户口、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守再加汇编,用副本上计于中央的丞相,每三年考核一次决定官员任免。
东汉晚期一位著名的思想家王符极为推崇官吏考核制度,他曾这样写到:“父母不考功,则子孙惰而家破穷;官长不考功,则吏怠傲而奸宄兴;帝王不考功,则直贤抑而诈伪胜。
”他称“科察考功”是“太平之基,”如果统治者“不循考功而思太平”,就像“舍规矩而为方圆”,“无舟楫欲横渡江河”一样,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最完善的朝代莫过于唐朝和宋朝。
一、唐代官吏选拔及考核制度唐代官吏的选拔、任用制度在官吏体制问题上,首要的就是官吏的选拔及任用,官吏的选任是官吏管理的前提,是整顿吏治的首要环节。
(1)、官吏的选拔唐代官吏的选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科举,另一种是门荫。
科举即“分科举士”,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武举。
科举是一种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
常科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
其中秀才科为最高科等,主要考试国家策略,但因为难度太高考生视为畏途,故很快就被废绝了。
明经主要靠儒家经典。
进士主要考帖经,杂文和对策。
明法考试律法。
明书考试《说文》和《字林》,并要通训诂。
明算考试算经。
只需考试合格一科就获得相应的称号,譬如进士科考试合格就称为进士及第,明经科考试合格就称为明经及第,不过这仅是个称号,要想做官,还需到吏部参加铨选,经过体貌,言辞,书法,判决书四项铨试,再结合各项规定,才能授官。
浅析唐宋时期官吏的考核制度

浅析唐宋时期官吏的考核制度唐宋时期的官吏考核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选拔和管理官吏,保障政府的稳定运行和社会的发展。
下面将从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考核结果等方面对唐宋时期官吏的考核制度进行浅析。
首先,唐宋时期的官吏考核制度主要涵盖了官吏的品德、能力和政绩等方面。
对于品德的考核,主要注重官吏的廉洁奉公、忠诚正直、品行端正等方面,倡导官吏做到清廉正直、尽职尽责。
对于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官吏的文学知识、礼仪仪容、应对能力等,旨在选拔优秀人才,保证政府正常运行。
对于政绩的考核,主要评估官吏在政务处理、政策执行等方面的表现,重视官吏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政绩成果,以便及时奖励或调整官吏的职位。
其次,唐宋时期的官吏考核方式多种多样,既有笔试,也有口试。
对于文学知识的考核,主要采用笔试方式,考察官吏们的文章写作、文言文阅读等能力。
这些笔试往往涉及到经史子集、刑律法规等内容。
对于礼仪仪容、应对能力的考核,主要采用口试方式,通过对话交流和演讲等形式来考察官吏们的仪态和应对能力。
此外,唐宋时期还设置了考绩、考录等环节,对官吏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核。
这些考核方式的多样性确保了官吏选拔的全面性和公平性。
最后,唐宋时期的官吏考核结果一般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合格者有机会晋升或保住原职,不合格者则会被降职、罢免或退休。
考核合格的官吏可以获得晋升的机会,提高自己的职位和地位,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同时,合格官吏还有可能得到奖励,比如赏赐财物、提拔重用等,以激励其继续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而考核不合格的官吏则会受到惩罚,包括降职、罢免等,有些甚至可能被削去爵位或受到责罚。
这种考核结果的分别是对官吏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客观评价,也是对考核制度公正性的体现。
总而言之,唐宋时期的官吏考核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主要考察官吏的品德、能力和政绩等方面,采用了多种多样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唐代官吏考核制度述评及启示

唐代官吏考核制度述评及思考考核,在古代称“考课”、“考绩”、“考功”等,是对官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考察,主要是政绩考核。
在中国古代社会,无论什么朝代,也无论在何种社会形态下,统治者都以一定标准考核科责在任官吏的功过行能,并以此升降赏罚。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加强,对官吏的选择和考察也更加重视,据《资治通鉴》卷194的记载,唐太宗说过:“为官择人,唯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1](第十章六节唐代官吏的考课制度)。
可以说唐代官吏的考核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政治制度。
但是,严密的考课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吏治日益腐败的痼疾,加以在执行中弊端百出,到中晚唐时期,藩镇割据,各占一方,考课制度也就很难在全国范围内认真执行了。
然而,唐王朝所制定的官吏考核制度,对今天的公务员考核和选官用人仍不失其借鉴意义。
一、唐代官吏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唐代考核官吏的内容和标准概括起来就是“四善”、“二十七最”。
其中,“四善”据《新唐书·百官志一》记载是: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
“二十七最”据《大唐六典·吏部·考功郎中》的记载是: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二曰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四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七曰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八曰兵士调集,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十曰雠校精审,明于刊定,为校正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十二曰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师(师当作帅,《百官志》作“军将”)之最;十四曰礼仪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十五曰详录典正,词理兼举,为文理之最;十六曰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十七曰明于勘覆,稽失无隐,为句检之最;十八曰职事脩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十九曰功课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剩(《百官志》作“成”)课,为屯官之最;二十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之最;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居多(《百官志》作“多者”),为方术之最;二十四曰讥察(《百官志》作“检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不扰(《百官志》作“市廛弗扰”),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边境肃清(《百官志》作“清肃”),城隍脩理,为镇防之最[2]。
中国古代官吏的考核奖惩制度

几点启示:
1、考核必须与奖惩紧密联系;
2、考核必须防止有名无实,走过场;
3、考核必须实行有力的监督;
4、考核必须从效果出发,要有明确而 不繁琐、切实而又可行的标准。
“八柄”:“一曰爵,以驭其贵;二 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四 曰置,以驭其行;五曰生,以驭其福;六 曰夺,以驭其贪;七曰废,以驭其罪;八 曰诛,以驭其过。” 封建社会官吏的考课奖惩制度划分为 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上计”是一种根据各郡国上送的平时 的工作记载——记簿来考核官吏的方法,均 在每年年终进行。
第二阶段,隋唐至宋元明清时期。
第一,这一阶段官吏的考课奖惩是先后 由丞相和尚书令兼管的。
第二,这一阶段对官吏的考课奖惩 主要看官吏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看土地、 赋税和人口数字的增减与社会治安情况 的好坏。 第三,这一阶段,对官吏的考课主要 采取“上计”的办法。
二、古代官吏考课奖惩的管理机构 (一)中央高官兼领考课奖惩事
(二)道德、才能与功绩相结合的考课标准 明代对官吏考核奖惩的标准是三看:一看 工作量,分繁、简两类;二看工作态度,分称 职不称职两种;三看工作成效,有无过失。
四、考课的方法 (一)总结汇报法 (二)评议鉴定法 (三)循资考绩法
五、奖惩的形式 (一)职位的变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品阶的升降
(三)俸禄的增减 (四)荣辱的予夺
1、丞相、御史大夫、尚书台直接考核郡国守相 2、郡国考核所属县令长 3、公卿考核所属官吏
(二)吏部总揽考课奖惩权
三、考课的标准
(一)以道德或功绩为主的单一的考课标准
“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 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 行,五曰龚(恭)敬多让。”
宋朝官吏考核制度

宋朝官吏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重要影响的朝代,它的政治制度相对稳定且具有特色。
在宋朝,官吏成为政权维持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因此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官吏考核制度,以确保政府的高效运行和优质服务。
本文将详细探讨宋朝官吏考核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官吏考核内容1. 文科考评宋朝官吏的考核主要分为文科和武科两个方面,其中文科考核更为重要。
文科考核主要包括文策、文书、文案、文录等内容。
其中,文策是考核官吏的政治素质和决策能力。
文书则是检验官吏的文书写作能力,包括公文、奏疏等。
文案是考察官吏的行政能力和组织能力,而文录则是考核官吏的档案管理和信息整理能力。
2. 武科考评与文科相比,宋朝官吏的武科考核相对次要,主要考察官吏的武艺水平。
武科考核内容包括射箭、马术、剑术等。
这样的考核有助于提高官吏的身体素质、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也为其在一些特定场合执行任务提供了保障。
三、考核程序宋朝官吏的考核程序相对复杂,分为初考、朝考和特考三个阶段。
1. 初考初考是官吏考核的第一阶段,主要是对官吏的基本素质进行考察。
初考的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官吏的文学水平,包括诗词、文章的写作能力。
面试则是通过对官吏的提问,考察其政治觉悟、才智和应变能力。
2. 朝考朝考是官吏考核的核心阶段,也是最具权威性的考试。
朝考由宰相主持,特邀一些有资格的官员参与。
朝考的内容包括政策分析、决策能力、行政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官吏需要在朝考中展现出自己的政治智慧和才干,以获得更高的职位。
3. 特考特考是根据特定情况而设立的考试。
特考主要考察官吏在应对灾难、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
特考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灾害预防、救灾救援、稳定社会等方面的考察。
四、考核的评价标准宋朝官吏考核制度以绩优论的原则为基础,评价官吏的表现和能力水平。
1. 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宋朝官吏考核的核心,官吏的工作绩效将在考核中得到全面评估。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是它自唐太宗起实行的官制和文义,是中国古典社会形态最典型的体现。
唐朝官吏分为百官和三公九卿,
即大臣、太守、司马、尚书、偏将、御史、刺史、司空、司徒共九卿,以
及衙门十种官职。
唐朝的官吏绩效考核制度最早来自秦朝,但随着唐朝的
发展,发展出了一套完善的考核制度。
一是以人为本的官吏制度。
在唐朝,官吏必须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不仅要讲求节操,而且要求有责任心和清廉。
这样的要求体现在考核制度中,因此在唐朝,官吏被评定为“按才而任”,不仅要求官吏有知识,还
要求他们有道德。
在唐朝,晋升或撤职均由宫廷穆宁考核,官吏被评定有
四个等级:及,嘉、用和贤。
二是严格的考核制度。
唐朝官吏考核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其中包括考
核官吏的才能和能力,对官吏的敬业精神、责任心和清廉操守等都有所考核。
在具体考核时,宫廷也给予官吏有形的奖励,主要是将一些礼物送给
他们,以此来奖励他们的努力和职业精神。
此外,唐朝的官吏考核除了对
官吏的知识情况外,还会参考当地的衙门公文、法律文书等,以确定官吏
的操守品行是否足够。
唐朝还严格控制官吏的行为,并对贪污受贿和滥用
职权的官吏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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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唐宋时期官吏的考核制度摘要: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从巩固政权出发,十分重视对官吏的考核。
古代官吏考核制度对国运的昌盛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它是国家繁荣的必要条件。
本文主要介绍了唐宋官吏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唐宋官吏考核制度的变化过程促使我们对古代官吏考核的人治背景与政治背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我们现阶段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也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内考;四善二十七最;四善三最;磨勘制;考课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从巩固政权出发,十分重视对官吏的考核。
早在战国时期,便以“上计”来考核官吏,即群臣于年终须将赋税收入写于木券,呈送给国君考核,以考核的优劣决定官职升降。
两汉对官吏的考核,仍以“上计”为主,各县令将该县的户口、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守再加汇编,用副本上计于中央的丞相,每三年考核一次决定官员任免。
东汉晚期一位著名的思想家王符极为推崇官吏考核制度,他曾这样写到:“父母不考功,则子孙惰而家破穷;官长不考功,则吏怠傲而奸宄兴;帝王不考功,则直贤抑而诈伪胜。
”他称“科察考功”是“太平之基,”如果统治者“不循考功而思太平”,就像“舍规矩而为方圆”,“无舟楫欲横渡江河”一样,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最完善的朝代莫过于唐朝和宋朝。
一、唐代官吏选拔及考核制度唐代官吏的选拔、任用制度在官吏体制问题上,首要的就是官吏的选拔及任用,官吏的选任是官吏管理的前提,是整顿吏治的首要环节。
(1)、官吏的选拔唐代官吏的选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科举,另一种是门荫。
科举即“分科举士”,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武举。
科举是一种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
常科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
其中秀才科为最高科等,主要考试国家策略,但因为难度太高考生视为畏途,故很快就被废绝了。
明经主要靠儒家经典。
进士主要考帖经,杂文和对策。
明法考试律法。
明书考试《说文》和《字林》,并要通训诂。
明算考试算经。
只需考试合格一科就获得相应的称号,譬如进士科考试合格就称为进士及第,明经科考试合格就称为明经及第,不过这仅是个称号,要想做官,还需到吏部参加铨选,经过体貌,言辞,书法,判决书四项铨试,再结合各项规定,才能授官。
除科举制外,还有“门荫”和“入流”。
所谓“门荫”,是指“因父祖为高宫,子孙因而可通过父祖的荫庇,凭借先辈的官资以荫得官”;即无须经过考试而直接取得做官的资格。
唐朝对门荫入仕有严格的规定:一是有封爵者可由子孙承袭;二是皇亲可按关系的亲疏叙阶授官;三是散官,职事官三品以上的曾孙,五品以上的子孙,二品勋官的儿子可以资荫入仕。
门荫如仕可通过学馆入仕和直接以门荫入仕。
通过学馆就是充当弘文管,崇文馆(三品以上子孙)或国子学,太学(五品以上子孙)的学生,学成后通过考试入仕途。
直接以门荫入仕则需要先充当千牛和三卫(皇帝或太子的侍卫),期满后兵部考试合格,再送吏部考核,合格者授官。
所谓“入流”,就是“流外官经过考铨,升职为流内官”。
杂色入流主要有品子,勋官和流外入流。
品子由文武六品以下,勋官三品一下五品以上的成年子充任。
需轮流到三品以上亲贵的家中担任侍从或缴纳品子课钱,十年期满后经兵部简试,再送吏部考核,合格者即可授官。
勋官需轮流番上服役,供京城诸司和各州驱使,不服役这需缴纳课钱,服役或纳钱期满,经兵部考试合格,可授予散官。
(2)、官吏的任用科举考试中第者,只是通过考试取得做官的身份,获得进一步考官的机会,是充任官吏的后备军,但还不就是官,取得做官资格后,还必须通过吏部的考试,才能真正成官。
唐代任官考试由吏部负责,并以身、言、书、判四项为考试内容。
笔试、口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并综合考察官员的品德、才能、勤劳等诸多方面,予以评定品级,并最后正式委任。
唐代官吏的考核、奖惩制度在科举选拔官员的基础上,唐代又对官吏的功过、品行和才能等规定了一套考核制度,定期对官吏进行考核评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官吏进行升降赏罚。
(3)、官吏的考核唐朝有着相当严密的官吏考核制度,严格而认真务实的考核制度不但使唐朝前期保持了高效的行政效率,而且维持了庞大官僚队伍的高素质水准。
但是到了唐朝后期考核制度却只流于形式,因此唐朝的综合国力也随之衰退。
唐朝对官员的考核是由中央吏部的考功司负责,考功郎中负责京官的考核,员外郎负责外地官员的考核。
而三品以上官员的考核则由皇帝亲自或派专人主持,叫做“内考”,因为三品以上官员都是中央各司长官或地方州府长官,是其他官员考核的主持者。
这种考核每年举行一次,称为小考,若干年再举行一次大考。
考核的方法是:先由应考者本人准备一个相当于当年政绩总结的东西。
然后由其顶头上司当众宣读,议论其优劣,定出考第。
唐朝官员考核还有统一的标准,即“四善”、“二十七最”。
所谓“善”主要是指人的品德,如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责任感,是否清廉等等,偏重官员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所谓“最”主要是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的要求。
根据“善”和“最”的综合考察,定出官员的九等考第,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下、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
这是各级官吏的道德规范。
比如“法官之最”的标准是“推鞫得情,处断公允”;“学官之最”的标准是“训导有方,生徒充业”;“校(书郎)正(字郎)之最”的标准是“雠校精审,明于刊定”,颇似现代出版总署对编校人员的考核,规定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几,等等不一。
“二十七最”则规定了考核百官职守的具体标准。
各个部门的长官依据这一考核标准,每年评定属官的行状,分别列为九等,都要以各级官员考第的等级进行奖惩。
小考时,奖惩就是加禄,惩罚就是夺禄;大考时奖励为晋级,而惩罚则为降级,严重的还可能免官。
台湾史学家黄清连在《唐代的文官考课制度》中,编过一份唐代官员九等考第的品评细则:按职设目达到“最”者,加四善俱全,就评“上上”,一最三善或无最四善,可评“上中”,一最三善或无最三善,可评“上下”;一最一善或无最二善,可评中上;一最或无最而有一善,可评“中中”;倘无最无善,但“职事粗理”,可评“中下”。
再往后是“爱憎任情,处断乖理”评“下上”;“背公向私,职事废闻”评“下中”;“居官谄诈,贪浊有状”评“下下”。
能排在中等三级的,起码可以保住职位或官阶,列入下等三级的,依次是革职降级,听候监察部门查处,直至“贪浊有状”移交司法部门,跟今天的“优秀、良好、一般、及格、不及格”差不多了,但唐朝对考核不合格者的处理,则比今天要严厉多了。
唐代中后期的相关制度不断地根据当时的情况变化作出调整,力图在中央和地方行政体制、考课制度、铨选制度等方面形成有利于选拔基层官员的制度环境。
唐后期规定进士出身者必须先到州县任职,又规定没有任刺史、县令经历的人不得升任中书、门下两省要员,这就从官员选任和迁转的两头对地方历练给予保证。
唐肃宗即位后,特别强调御史的地方历练,提出“风宪之地,百寮准绳,顷者有司殊非慎择。
其御史须曾任州县理人官者,方得荐用”。
之后又“诏简择郎官有堪任太守县令者,委京清资五品已上及郎官御史荐闻”,就是说要从中央台省官中选人到地方去任职。
唐代宗时又再次强调台省官的地方任职履历,既要选拔有地方经历的人任中央台省官,又要从台省官中选择比较合适的、有能力的人去做州县官,中央与地方官员的上下互动不断增强。
此外,唐代中后期的地方节度、观察使等大量召辟文人担任幕僚,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选官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弊端,并为缺乏实际行政经验的科举士人积累基层经验、提高行政能力创造了条件。
二、宋代官吏选拔及考核制度(1)、官吏的选拔宋代对科举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了更为完备的选官制度,制定了详细法规,对基层经验的强调也更加规范化。
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迫切需要大量具有行政管理知识与能力的人才。
宋代的官员选拔以科举取士和恩荫奏补数量最多。
杨万里说:“仕进之路之盛者,进士、任子而已。
”事实上,在《宋史》所载的官员中,科举出身的约占官员总数的66%以上;宰相中科举出身的占90%以上;中级以上官员中,非官僚家庭出身者占55%以上。
可见,宋代中央的中高级官员和地方长官,大多数人进入仕途的前提是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这就保证了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
同时,宋代有一条与唐代“不历州县不拟台省”相似的规定,强调“举非州县之职,则毋以台谏选焉”,意思是,必须任过州县官的方有资格任台谏官。
元人称“宋之立国,元气在台谏”,所谓的“台谏”,“台”是指御史台,“谏”是指谏院。
御史台和谏院虽然宋朝之前就存在,但其在宋朝政治架构中的地位之高,政治生活中的影响之大,远非前代所能比拟。
台谏官必须是进士及第,选拔时对德行才学也有严格的标准。
“举非州县之职,则毋以台谏选焉”这一规定就是保证入选的台谏官有一定的地方任职经历,从而能够了解民情,知晓时弊,以利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实际上,宋代选官制度通过对资格和履历的强调,把官员的基层经验和处理各类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到重要的地位。
一方面硬性要求中高级官员必须具有地方任职经历,另一方面在制度上为任职基层的优秀人才提供升迁的机会。
当时的许多中央和地方官员,既是科举选拔出的佼佼者,也具有长期的地方治理经验,成为能够适应各方面工作的“通才”。
(2)、官吏的考核宋朝对各级文武官员的考核,分属于四个机构:一是审官院,负责中上级文官即京朝官的考核;二是流内铨,负责下级文臣即进士或县官候选人的考核;三是枢密院,负责中上级武官即升朝官的考核;四是三班院,负责下级武臣即大小使臣的考核。
但高级官员一般不作考核,他们的升迁,皆由皇帝根据实际需要和官中的才德功绩等,加以提拔。
最能体现宋朝官吏考核制度特色的,一为考课法,二为磨勘法。
考课法是指官员在任职期间的考评,所谓“考课”,即是指“考核政事的优良得失和考核官员的功过善恶”。
其包含两种意义:“一是考,就是考察自中央至地方各级官吏在其任职期间执行国家法令的具体表现;二是课,就是依照国家的行政计划进行督课”。
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
明太宗规定由吏部每年发给每个官员一份表格,到年终由所在单位的长官负责填写官员的出身、推荐人、治绩的优劣和功过,并分列三等。
政绩优异者为上,职务粗理者为中,临事弛慢者为下。
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官员批书和审覆。
待三年任满呈报朝廷核定考第,决定奖惩。
考课成绩优异的官员,可以获得就近经济富裕,交通方便地区的差遣,治绩差劣者,将被发配到边远和自然条件差的地区去任职。
宋朝政府还根据考课优劣的具体情况,对官员给予物资奖励和经济制裁。
宋神宗时又采取“四善三最”法考核地方官员。
、“四善”是“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所称、恪勤匪懈”。
“三最”是“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植,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赈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
”课绩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者给予升官,下等者给予降职或推迟磨勘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