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相关规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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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停车场使用规范

社会停车场使用规范

社会停车场使用规范1. 引言社会停车场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车辆提供停放服务,解决停车难题。

然而,由于停车资源有限,停车场规模不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数量,停车乱象也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社会停车场的有序运营,保证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并严格执行社会停车场使用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2. 停车场规则2.1 停车入场规定•驾驶员在进入停车场前,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行驶或违章停车。

•按照规定驶入停车场,并按照停车场指引停放车辆。

2.2 停车费用缴纳•停车费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缴纳,不得逃费。

•驾驶员应当遵守停车场的计费规则,按照规定时间交纳停车费用。

2.3 停车位使用规定•驾驶员停车时应当遵守停车位标志,不得占用、挤占他人停车位。

•在车位有限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当按照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其他车辆的空间。

2.4 停车场秩序和安全规定•不允许在停车场内随意停放、堆放杂物,不得擅自施工、堆放危险品。

•在停车场内要保持车辆与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随意变更车辆位置或拖移地锁。

•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违法乱纪、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

3. 违规处理措施3.1 收费方式•停车场收费方式应当公示,并在可见位置标明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骗收费。

•收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不得恶意收费。

3.2 违停处理•对于违停车辆,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例如贴罚单、拖车等。

•违停车辆需要支付额外罚款方可取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3.3 追究违法责任•如果违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恶意破坏、封堵他人车辆等情况,应当坚决追究违法责任,并保护受害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4. 停车场的管理责任4.1 停车场工作人员的职责•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证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和秩序。

•在工作期间,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停车咨询和协助驾驶员解决问题。

停车管理制度条例

停车管理制度条例

停车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管理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便利市民停车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停车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市民的停车需求。

第四条本市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停车收费标准,并依法合理确定停车收费方式。

停车收费标准和方式由市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营。

第六条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停车时应当选择合法的停车位置,并遵守停车标志和标线。

第七条在城市道路停车时,车辆驾驶人应当选择指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八条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在人行道、消防通道、交通要道等区域停车,违者将受到处罚。

第九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合格的停车服务,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便利。

第十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停车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停车行为的监督和指导,保障停车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停车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便利市民的停车需求。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停车管理制度条例,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城市停车秩序,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范(完整版)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范(完整版)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范(完整版)小区停车位管理规范(完整版)1. 背景为了有效管理小区的停车位资源,维护小区居民的停车秩序和利益,制定本停车位管理规范。

2. 停车位使用权2.1 小区居民有权使用小区内的停车位,但使用需遵守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2.2 停车位使用权为个人使用权,不可转让、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移。

3. 停车位管理措施为了确保停车秩序和公平性,采取以下管理措施:3.1 停车位分配:小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对停车位进行分配,并向居民公示。

3.2 停车位使用登记:居民需在管理委员会处登记车辆信息,并领取停车证或标识。

3.3 停车位使用限制:每户家庭仅有一辆车可申请停放在小区内的停车位,其他车辆需外停。

3.4 停车位维修与维护: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停车位的日常维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3.5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停车位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警示、罚款等相应处理措施。

4. 居民责任与义务4.1 守规矩停车:居民应合理使用停车位,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或妨碍通行。

4.2 车辆合规停放:居民应确保车辆合法停放,不得停放无牌车辆、违法停车或影响他人正常使用停车位。

4.3 停车证管理:居民应妥善保管停车证或标识,不得转借他人或乱贴乱用。

4.4 积极配合管理:居民应积极配合小区管理委员会的停车管理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 处罚与申诉5.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停车位管理规定的行为,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通知相关居民。

5.2 申诉程序:如居民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按照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6. 附则6.1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居民应自觉遵守,配合执行。

6.2 本规范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小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车位法律法规

车位法律法规

车位法律法规车位法律法规1. 车位的定义车位是指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区域或者设施。

根据不同的场所和使用目的,车位可以分为室内停车位(地下、地上停车场)、室外停车位(路边停车位、停车场等)等多种类型。

2. 车位管理的法律依据车位的管理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依据:2.1 汽车停放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停放管理条例》,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在道路边缘、人行道边缘设有专门停车位的地方,禁止在其他地方停车;不得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2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在建设和改建停车设施工程时,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足够数量和合适质量的车位,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2.3 公共设施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设施条例》,公共设施是指为满足公众需求而由政府或其他行政机关建设、维护和管理的设施,其中包括停车场、停车位等。

3. 车位管理的主要规范3.1 停车位的数量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和停车位有着不同的数量规定。

例如,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应当按照每套住房配置合适数量的停车位;商业综合体的停车位应满足商家和顾客的需求。

3.2 停车位的大小和布局停车位的大小和布局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车辆能够正常停放,并保证车辆之间有足够的间距。

同时,设立辅助设施如停车引导线、标志牌等也是必要的。

3.3 停车位的管理和维护停车位的管理和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停车位的使用管理,包括发放停车证、设置停车规则等;停车位的巡查检查,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和秩序;停车位的维护和维修,及时修复损坏的停车位设施。

3.4 停车位的收费管理对于一些机构管理的停车场,根据管理者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停车费用。

在收费方面,应当明确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并保证公平合理。

4. 车位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4.1 停车位被占用问题停车位被占用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严重影响车辆的正常停放。

车辆停放管理细则(4篇)

车辆停放管理细则(4篇)

车辆停放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保障停车场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确保车辆停放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停放场所第二条停放场所包括室内停车场、室外停车场和临时停车位。

第三条室内停车场需设置明显的入口和出口,并按照规划划定停车位,划定停车位的数量和大小需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条室外停车场需设置明显的停车位标志,并按照规划划定停车位,划定停车位的数量和大小需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临时停车位指停放场所需要临时占用的停车位,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停车场设置应当合理布局,确保车辆进出通畅,设施完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停车位和停车标识第七条停车位应当按照定制标准进行划定和设置。

第八条各个停车位之间应当留有足够的间距,以便车辆进出和人员通行。

第九条每个停车位应配备固定的停车标识,包括车位编号和停车规则。

第十条停车标识应当清晰可见,不得模糊、遮挡或损坏。

第四章停车登记和收费第十一条停车场应当设立停车登记处,每辆车进入停车场都需登记车辆信息并发放停车凭证。

第十二条停车登记处应当按照规定的停车费率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用户明确告知。

第十三条收费应当采取票据方式,并保留相关票据记录。

第十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停车场的停车费进行核算,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停车安全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设置安全设施,包括监控摄像头、告警系统和消防设施等。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加强巡查,确保停车场安全,防止盗窃和破坏。

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定期对停车场内的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停车场应当设置明显的紧急出口,保障车辆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第十九条停车场应当遵守相关消防规定,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检查。

第六章停车场管理责任第二十条停车场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停车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保障停车场内秩序和安全。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停车场内的纠纷和问题,并向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和帮助。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3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3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共场所车辆停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广场、停车场等地。

第三条车辆停放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务原则,确保权益平等。

第四条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城市管理规定。

第五条车辆停放管理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划第六条各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车辆停放区划,合理规划停车位。

第七条车辆停放区域划分应充分考虑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建筑布局等因素,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和便捷。

第八条停车位的划分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车辆停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各停车场应在明显位置标示停车位划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位占用现象。

第十条车辆停放区域划分的调整应及时通知停车用户,并合理安排停放空间。

第三章停车位管理第十一条停车位管理应根据车辆停放需求,合理设置和调整停车位数量。

第十二条停车位应设置合适大小,符合车辆停放和行驶的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停车位要标示清晰,方便驾驶员辨识和停放。

第十四条停车位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停车位的使用情况,确保停车位的数量和质量。

第十五条停车位管理机构应加强停车位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停车位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第四章停车费用管理第十六条停车费用应依据相关标准合理收取。

第十七条停车费用的收取应公开透明,不得违规加价或乱收费。

第十八条停车费用的收取方式应便民、快捷,可采取现金和电子支付等方式。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的减免应遵循公平原则,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车辆应及时优惠。

第五章停车秩序管理第二十条车辆停放应根据相关标志、标线在指定区域停放。

第二十一条车辆停放应依法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非法停车位等。

第二十二条临时停车应尽量选择不影响交通和周边居民出行的地方。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法停放的车辆,停车管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社会公共场所应设置停车值守人员,保障停车秩序的顺畅。

停车设施的管理条例

停车设施的管理条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针对停车设施的管理条例,以确保停车设施的有效管理和规范运营。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公共停车设施和私人停车场,并涵盖以下方面: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停车费用与收费、停车场管理和安全等。

2. 停车场规划与建设2.1 停车场规划2.1.1 停车场应根据当地交通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包括停车位数量、停车位布局和停车通道的设计。

2.1.2 停车场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特别是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和建筑物安全方面需要特别考虑。

2.2 停车场建设2.2.1 停车场应建设符合安全规范的停车设施,包括停车位标识、照明设施和消防设备等。

2.2.2 停车场建设应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括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3. 停车费用与收费3.1 停车费用制定3.1.1 停车费用应根据停车场的位置、设施和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制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3.1.2 停车费用的制定应公开透明,方便用户了解和比较。

3.2 停车费用收费3.2.1 停车费用的收费方式可以采用现金、电子支付或预付卡等多种方式,以方便用户缴纳停车费用。

3.2.2 停车费用的收费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和核算,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4. 停车场管理和安全4.1 停车场管理4.1.1 停车场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流程,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和秩序。

4.1.2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能够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问题。

4.2 停车场安全4.2.1 停车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人员,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和人员安全。

4.2.2 停车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改进。

5. 总结本条例旨在规范停车设施的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停车场的安全运营。

各相关部门和停车场管理方应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执行,并不断完善停车设施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以提升停车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商业物业停车场规范管理条例

商业物业停车场规范管理条例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商业物业管理单位、停车场运营方,以及停车场内所有车主和驾驶员。

第二条停车场基本规定商业物业停车场应设置明显的入口和出口,并配备相应的标识和指示牌,以便驾驶员及时获取信息。

停车场内应合理设置车位,并应划定停车泊位的大小和位置,以确保车辆安全停放并便于驾驶员进出。

商业物业停车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亭,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和服务。

商业物业停车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防盗设施等,以提高停车场的安全性。

第三条停车场费用管理商业物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应当公示在明显位置,并保持清晰可见。

停车费用应根据停车时长合理定价,不得存在乱收费、加价等行为。

商业物业停车场的收费方式应多样化,既可以采用现金支付,也可以使用电子支付、刷卡支付等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

商业物业停车场应设置收费时间段,超出收费时间段的停车应实行免费或优惠政策,以激励驾驶员尽快离开停车场。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商业物业停车场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停车场内的车位、标线、设施等正常使用,并及时修复和更新损坏的设施。

停车场内应设置适当的指示标志,指引驾驶员正确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通行的顺畅性。

商业物业停车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车位引导、秩序维护、停放指引等工作,保证停车场内秩序良好。

商业物业停车场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停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问题。

第五条车辆安全管理商业物业停车场应加强车辆出入口的管理,确保只有合法车辆进出停车场,禁止非法占用和乱停乱放。

商业物业停车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或报警,防止车辆失窃和损坏。

商业物业停车场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遵守停车场内的交通和安全规定,保证停车场的安全环境。

第六条法律责任商业物业停车场运营方在停车场管理中,如存在乱收费、服务不到位、设施损坏等问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车位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车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位,包括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设施。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位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车位规划与配置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的车位规划,应充分考虑业主、使用人的停车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车位的数量和类型。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的车位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满足业主、使用人基本停车需求;(二)兼顾不同类型车辆的需求;(三)确保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畅通;(四)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的车位类型,包括以下几种:(一)固定车位:指每个车位有明确的编号,供特定车辆长期停放;(二)临时车位:指供临时停车的车位,无固定编号;(三)共享车位:指多个业主、使用人可共同使用的车位。

第三章车位分配第八条车位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车位分配方案应提前公示,接受业主、使用人监督;(二)公平原则:车位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得歧视任何一方;(三)公正原则:车位分配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正透明。

第九条车位分配方式:(一)固定车位分配:根据业主、使用人购买、租赁车位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二)临时车位分配:根据车辆停放时间、距离等因素进行动态分配;(三)共享车位分配: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协商确定分配方式。

第十条业主、使用人购买、租赁车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车位使用第十一条业主、使用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车位,不得擅自改变车位用途。

第十二条业主、使用人不得将车位出租、出借、抵押、转让等,未经物业服务企业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他人车位。

车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一)2024

车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一)引言概述:车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是指关于车位管理和使用的各项法律法规文件。

这些条文旨在规范车位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保障车主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车位资源的有效利用。

本文将依次介绍车位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车位分配条文、车位管理条文、车位使用条文和车位争议处理条文,以帮助读者更全面了解相关法规。

正文:1. 车位概述条文- 《车位管理法》第一条:明确定义了车位的概念和分类,包括室内车位、室外车位、临时车位等。

- 《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城市停车场的管理范围和停车位的设置标准,提出了对车位数量和布局的要求。

2. 车位分配条文- 《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了小区内私人车位的分配原则和办法,包括面积占比、居住人数等指标。

- 《城市停车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了停车场车位的分配方式,如有权单位优先、居民合理分配等。

3. 车位管理条文- 《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停车场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方式,包括设置管理机构、制定管理规定等。

- 《交通临时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七条:要求交通临时停车场应设立管理人员,负责车位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4. 车位使用条文- 《机动车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了机动车停车场的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如停车位的正确使用、禁止占用他人车位等。

- 《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第六条:对单位停车场的使用进行规范,包括员工车辆的停放、保养等方面的要求。

5. 车位争议处理条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车辆停放纠纷的处理方式,如调解、仲裁、诉讼等。

- 《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了对不按规定停车或超时停车的处理办法,包括罚款、拖车等措施。

总结:车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涵盖了车位概述、车位分配、车位管理、车位使用和车位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并遵守这些法规,能够帮助车主合法维权、促进社会车位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同时,也能够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减少车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使交通更加有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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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停车库相关规范
停车库相关规范整理与总结
一、概述
南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停车设施配建,高淳、溧水两县可参照执行。

1.1停车分区
市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
一类区:旧区,长江-大桥南堡-京沪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明城墙-中山门-护城河-大明路-宁铜铁路-中山南路-集合村路-凤台路-秦淮河-长江围合的区域;六合雄州老城(方州路-招兵河-滁河-八百河合围区域)、江宁东山老城(文靖路-g104-天印大道-秦淮河合围区域)、浦口珠江老城(312国道-团结路-城西路-公园北路-龙华路合围区域)可参照一类区执行;
二类区:指主城范围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主城范围指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
三类区:指市区范围内除一类区、二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1.2停车设施分类
本《标准与准则》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建筑物建设时需配套建设的提供本建筑业主使用的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设施与场所;所指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地面停车场等多种型式,严禁占用规划批准为绿地和道路的部分设置停车泊位。

地面停车泊位应集中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集体宿舍等建筑的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40%,其他建筑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20%。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住宅类建筑其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90%;各类公共建筑一类区不得超过80%,二类区不得超过70%,三类区不得超过60%。

采用二层升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
设备的停车设施,其净空高度不得低于3.8米。

剧院、商业、展览馆、体育场馆等人流、车流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得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

建筑物配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与机动车停车设施在空间上尽量整合协调,考虑将来转化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需要。

其中,位于本规则规定的二类区、三类区的建筑物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过规划批准后,可按15:1的比例换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不得设于地下2层及以下,并应单独设置车辆出入口,不得与机动车出入口混合设置。

1.3出入口
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于道路交叉口渠化段,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路幅小于30米的不得小于30米;路幅30至40米的不得小于50米;路幅40米以上的不小于80米。

若相邻交叉口距离过小,出入口设置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可设于交叉口最远端。

二、标准车位配建指标2.1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
注:
(1)表中标注*的建筑类型为特殊类型建筑;(2)住宅s建≤70㎡的户型,其配建指标可按未分户型计算;经济适用房s建>90㎡的户型按照商品房指标执行;
(3)建筑物附属配套餐饮娱乐设施可按照独立指标的
80%执行,但不再使用混合建筑车位折减;
(4)轨道交通车站中的轨道换乘站指有两条轨道交通
通过的车站,轨道枢纽站指3条及3条以上轨道交通通过的车站。

2.2非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
表2-2非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
三、车库建筑设计规范3.1总平面
车库总平面可根据需要设置车库区、管理区、服务设施、辅助设施等。

车库总平面的功能分区应合理,交通组织应安全、便捷、顺畅。

在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机动车库的总平面布局宜有利于提高停车高峰时段停车库的使用效率。

车库总平面内,单向行驶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驶的小型车道不应小于6m,双向行驶的中型车以上车道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的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双向
行驶不宜小于3.5m。

机动车道路转弯半径应根据通行车辆种类确定。

微型、小型车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3.5m;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

道路转弯时,应保证良好的通视条件,弯道内侧的边坡、绿化及建(构)筑物等均不应影响行车视距。

地下车库排风口宜设于下风向,并应做消声处理。

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的可开启外窗;当排风口与人员活动场所的距离小于10m时,朝向人员活动场所的排风口底部距人
员活动地坪的高度不应小于2.5m。

允许车辆通行的道路、广场,应满足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要求,面层应平整、防滑、耐磨。

车库总平面内的道路、广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道路纵坡坡度不应小于0.2%,度不应小于0.3%。

车库总平面场地内,车辆能够到达的区域应有照明设施。

车库总平面内宜设置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

车库总平面内应有交通标识引导系统和交通安全设施;对社会开放的机动车库场地内宜根据需要设置停车诱导系统、电子收费系统、广播系统等。

3.2机动车库具体工程要求
1.一般规定
按管理方式,机动车库宜设置值班室、管理办公室、控制室、休息室、储藏室、卫生间等辅助用房。

控制室可独立设置或与其他管理用房合用,且宜设于机动车库中心或出入口附近。

对于出入口及坡道与停车区域,每层交通流线应周转畅通,且应形成上行、下行连续不断的通路,并应防止上、下行车辆交叉。

机动车库内的标志和标线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在每层出入口的显著部位设置标明楼层和行驶方向的标志;应在楼地面上用彩色线条标明行驶方向、用10cm—15cm宽线条标明
停车位;在各层柱间及通车道尽端,应设置停车区位的标志。

2.出入口及坡道
出入口
按出入方式,机动车库出入口可分为平入式、坡道式、升降梯式三种类型。

车辆出入口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5m,并宜与基地内部道路相接通。

车辆出入口宽度,双向行驶时不
篇二:停车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garagejgj100-98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9月1日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库址和总平面
3.1库址
3.2总平面
4坡道式汽车库
4.1一般规定
4.2坡道式汽车库设计
5机械式汽车库
5.1一般规定
5.2机械式汽车库设计
6建筑设备
6.1一般规定
6.2给水排水
6.3采暖通风
6.4电气
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使汽车库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库建筑设计。

1.0.3汽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汽车库建筑规模宜按汽车类型和容量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汽车库建筑分类表1.0.4
注:此分类适用于中、小型车辆的坡道式汽车库及升降机式汽车库,并不适用其他机械式汽车库。

1.0.5汽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汽车库(garage)
停放和储存汽车的建筑物。

2.0.2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turnradiusofcar)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2.0.3地下汽车库(undergroundgarage)
停车间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
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4坡道式汽车库(Rampgarage)
汽车库停车楼层之间,汽车沿坡道上、下行驶者为坡道式汽车库。

坡道可以是直线型、曲线型或两者的组合。

2.0.5敞开式汽车库(opengarage)
汽车库内停车楼层每层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
体总面积25%的汽车库。

2.0.6缓坡段(transitionslope)
当坡道坡度大时,为了避免汽车在坡道两端擦地面设的缓和线段。

2.0.7弯道超高(Rampturnsupperelcvation)
为了平衡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所设置的
弯道横向坡度而形成的高差称弯道超高。

2.0.8机械式汽车库(mechanicalgarage)
使用机械设备作为运送或运送且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9机械停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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