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用版
2023年矿灯领用、发放、考勤、使用制度

2023年矿灯领用、发放、考勤、使用制度一、领用1.1 领用时间根据矿山公司的规定,矿灯的领用时间安排如下:•全体员工:每年12月底之前进行领用;•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领用。
1.2 领用条件•领用人员必须为矿山公司员工;•领用人员必须已经参加了安全培训,并经过了测试;•领用人员必须怀着对工作和生命的责任,才有资格领用矿灯。
1.3 领用流程1.员工在个人办公系统上预约领用时间;2.员工按照领用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领用;3.领用人员提交领用申请、身份证明和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4.工作人员确认材料无误后,发放矿灯。
二、发放2.1 发放标准根据岗位的特殊性质,矿山公司将工作人员分为四类,采用不同的矿灯发放标准:1.一般作业岗位:标配一只矿灯;2.弱电人员岗位:标配两只矿灯;3.井下作业岗位:标配两只矿灯+备用电池;4.更危险的井下作业岗位:标配三只矿灯+备用电池。
2.2 更换和维修1.每只矿灯都有一个固定的编号,员工领用时需要确认编号与自己身份一致;2.矿灯的使用寿命为一年,年终考核结算时需要进行矿灯质量检验;3.如发现矿灯失灵,要及时将其交给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检修维护;4.矿灯的电瓶寿命为两年,需在使用两年后进行更换。
三、考勤3.1 物理考勤1.员工领用矿灯后,必须在进出井下前进行考勤,以记录其进出煤矿井下的时间;2.进入井下时,要将矿灯上贴有自己工号的标签,出井下时,再将标签取下,以供记录考勤;3.员工应当仔细核对考勤记录,发现错误及时向考勤人员进行反馈和更正。
3.2 技术考勤为了更加准确地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矿山公司还采用了技术考勤手段:1.公司在井下部署了人员定位设备、巡检设备等技术监控手段,实时记录员工进出井下的时间和地点;2.公司内部系统还将工作时长、上下班签到等内容进行流程化管理,全面实现考勤的数字化管理。
四、使用4.1 安全使用规定1.矿灯为员工的工作必需品,要妥善保管,切勿弄丢或者乱扔;2.如发现矿灯有质量问题或者故障,需及时向技术维修人员反馈;3.在井下工作期间,要随时检查矿灯的照明强度和其它功能能否正常工作;4.员工不得私自更换矿灯内部部件,如电池、发光二极管等。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5篇)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一、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
二、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三、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等申请,然后发给灯。
四、发灯时必须将灯盖盖好,灯锁锁好,发出的矿灯要完整,零部件全有,____小时以上发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
五、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1.电解液漏液;2.灯头锁灯盖锁不灵;3.充电时间不足;4.灯头圈松动;5.灯线破裂接触不良。
六、收回矿灯有下列检查:1.灯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2.灯箱是否漏液、电液浓度是否合适,检查放电情况是否良好;七、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汇报。
八、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
九、灯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2)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领用:矿灯的领用可以通过预约、申请或者流程审批的方式进行。
员工可以提前向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领用的原因和时间,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发放:经过审核批准后,矿灯可以由仓库管理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给员工。
在发放时,应检查矿灯的数量和状况,确保矿灯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3. 使用:员工在使用矿灯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使用矿灯时,应将矿灯带在身上或放置在安全位置,确保使用时能够正常照明。
4. 归还:矿灯在使用完毕后,员工应及时归还。
可以设立专门的归还点或者归还箱,方便员工归还。
在归还时,应对矿灯进行检查,确保矿灯的状况良好。
5. 维护和保养:维护和保养矿灯是保证矿灯长期可用的重要环节。
员工可以定期进行矿灯的清洁和检查,确保灯光亮度和电池寿命等方面的正常运作。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个人安全,规范矿灯的领用、发放和使用,特定制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3. 矿灯管理责任部门矿灯的领用、发放和考勤管理由公司设立的矿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负责部门的具体人员由公司单独指定。
4. 矿灯的分类依据使用需求和功能,矿灯分为两类:—主用矿灯:用于工作场合的照明,每个员工每日按需领用。
—应急矿灯:用于紧急情况下的照明,仅在特殊任务或紧急事故发生时由专人发放。
5. 矿灯的领用和发放5.1 主用矿灯领用:—员工在上班前可以到指定的领用点领用主用矿灯,领用时需供应有效的员工工作证件进行验证。
—领用时需如实填写领用登记表,包含领用人姓名、工号、领用时间等信息。
—领用登记表应由领用人签字确认,并由领用点保存备查。
—领用的主用矿灯应经过检测和维护,确保矿灯的良好状态,假如发现矿灯有损坏或故障应立刻报告矿灯管理责任部门。
5.2 应急矿灯发放:—应急矿灯由矿灯管理责任部门统一储存和管理,仅在特殊任务或紧急事故发生时由专人发放。
—发放时需填写发放登记表,包含领用人姓名、工号、发放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并由领用人和发放人签字确认。
5.3 矿灯的归还:—主用矿灯每日下班后需归还指定的归还点,由领用人出示工作证件验证身份和矿灯的完好情况。
—应急矿灯在使用完后,需立刻归还给矿灯管理责任部门。
5.4 矿灯的保养:—主用矿灯每日下班时,领用人应自行充电,确保矿灯在第二天工作时充分的电量。
—假如主用矿灯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刻上报矿灯管理责任部门,并及时更换。
6. 矿灯的考勤管理为了监督和管理矿灯的使用情况,公司将采用以下考勤措施:—矿灯管理责任部门将定期检查领用登记表和发放登记表,核对领用和发放记录,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矿灯管理责任部门会不定期抽查员工归还矿灯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记录和惩罚。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第1条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
第2条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第3条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灯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后发给灯。
第4条发灯时必须检查矿灯闭锁完好, 11小时以上放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
第5条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
1、灯头锁灯盖锁不灵;
2、充电时间不足;
3、灯头圈松动;
4、灯线破损接触不良。
5、收回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闭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
(2)放电情况是否良好;
第6条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处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7条灯房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
第8条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责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范本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为了确保矿灯的有效使用和管理,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效率,制定了以下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二、矿灯的领用1. 矿灯的领用对象所有在矿场从事矿山作业的工人,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2. 领用条件(1) 必须具备合法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备案证明。
(2) 参加过矿山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 未有违规违纪记录。
3. 领用程序(1) 工人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或劳动备案证明到矿山管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2) 矿山管理部门核实身份和资料,领取矿灯后签订领用协议。
(3) 工人在领取矿灯后应查验矿灯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矿山管理部门报告。
三、矿灯的发放1. 发放周期矿灯按月发放,每个月初由矿山管理部门组织发放。
2. 发放方式(1) 工人携带领用协议和工作证到矿山管理部门领取矿灯。
(2) 矿山管理部门核实身份和资料,发放矿灯。
3. 发放责任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发放矿灯,并记录每位工人的发放情况。
四、矿灯的考勤1. 考勤方式工人每天上班前领取矿灯,下班后交回矿灯,由班组长或负责人核对。
2. 考勤记录(1) 班组长或负责人应建立矿灯领用、交还登记表,记录每位工人的领用和交还情况。
(2) 矿山管理部门应对领用、交还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3. 考勤违规处理(1) 若工人无故未领取矿灯或未按规定时间交还矿灯,矿山管理部门将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工人所在单位。
(2) 若工人多次违规,矿山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除奖金、停职、罚款等。
五、矿灯的维护和安全管理1. 矿灯的维护责任(1) 工人领用矿灯后应自行负责矿灯的保养和维修。
(2) 如遇到矿灯损坏或故障,工人应及时向矿山管理部门报告,由其负责修理或更换。
2. 矿灯的安全使用(1) 工人在使用矿灯时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严禁私自拆卸或改装矿灯,如发现有人违规使用矿灯,将追究相关责任。
煤矿矿灯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矿灯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煤矿矿灯考勤管理,确保员工出勤正常,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通过明确考勤规定、请假制度、休假制度等相关事宜,使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纪律,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矿灯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以及实习生。
三、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煤矿矿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工作班次安排:根据生产需要,煤矿矿灯实行三班倒制度,分别为早班、中班、晚班。
具体班次时间如下:- 早班:08:00-16:00- 中班:16:00-00:00- 晚班:00:00-08:003. 休息日:每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 加班规定:如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需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5. 调休规定: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班次或休息日时,需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休。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 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早班08:00前,中班16:00前,晚班00:00前。
- 下班签到时间为:早班16:00后,中班00:00后,晚班08:00后。
-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 员工返回后,应及时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补签,并提供相应的出差或外出证明。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 员工需在当日内完成补签,逾期视为旷工。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统一管理矿灯领发考勤工作,提高煤炭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矿灯领发进行考勤的煤炭生产企业。
3.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3.1 考勤制度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3.1.1 考勤时间规定每日上下班考勤时间、签到时间和签退时间等具体时间,严格按照制定的时间执行。
3.1.2 考勤方式企业要求所有员工使用矿灯领发进行考勤,员工涉及到作业场所安全的,应当更换特定考勤设备。
3.1.3 考勤管理责任所有员工均应当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参与考勤,未经批准旷工或未经批准迟到早退者,需要按规定扣除考勤分数。
考勤管理人员应当公正、严格的执行各项考勤制度。
3.2 管理程序3.2.1 矿灯领发设备管理矿灯领发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厂级领导的要求,制定科学的设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2.2 软件管理矿灯领发设备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矿灯领发设备所对应的计算机软件,严格按照厂级领导的要求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
3.2.3 考勤数据管理考勤数据管理人员应当对考勤数据进行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安全。
对于考勤数据泄露或丢失等情况,应当根据相应规定及时报告领导并进行处理。
3.3 管理要求3.3.1 督导检查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全公司的考勤数据进行抽查,已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3.2 安全保障保护员工在作业场所的人身安全。
工作中矿灯应有一定的亮度和照度,确保员工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以及确保矿灯领发考勤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4. 附则本办法由煤炭企业制定,经领导决定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未列明的,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及企业规定执行。
5. 结论本办法明确了煤炭企业矿灯领发考勤管理的各项内容和管理要求,对于煤炭生产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使用制度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灯的使用,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矿灯的职工,包括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二章矿灯领用、发放第四条职工需要使用矿灯时,应提前向矿灯管理员申请,并填写《矿灯领用申请表》。
第五条矿灯管理员应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工作内容,合理安排矿灯的领用,保证职工的工作需求。
第六条矿灯管理员应在矿灯领用记录中注明矿灯的型号、数量、领用人员,以便日后查证。
第七条矿灯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矿灯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职工领用矿灯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更改、破坏矿灯的造型和功能。
第九条矿灯管理员应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定期检查矿灯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合理分配。
第十条矿灯管理员应在矿灯使用记录中记录矿灯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故障和损坏的矿灯。
第三章矿灯考勤第十一条矿灯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矿灯的考勤,详细记录矿灯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职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使用矿灯,不得私自带回家或转借他人。
第十三条职工在工作时如需临时离开,应将矿灯交由其他职工代为保管,不得私自带离现场。
第十四条职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使用矿灯,不得随意更改或私自使用。
第十五条矿灯管理员应根据矿灯考勤记录,及时对违规使用矿灯的职工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四章矿灯使用第十六条职工在使用矿灯时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改或私自改装。
第十七条矿灯管理员应对矿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八条矿灯管理员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更换、维修矿灯,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矿灯管理员应对矿灯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处理问题和保障职工的安全。
第二十条职工在使用矿灯时应注意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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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489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灯的领用发放,加强管理,结合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领用发放
第一条每班以交班时间的半点前为界为发放时间,并执行五不发:
(一)矿灯不明亮不发
(二)矿灯零件不齐不发
(三)矿灯不对号不发
(四)没有矿灯牌不发
第三章收灯制度
第一条每班以交班时间为界,半点响后为收灯时间,并执行三不收:
(一)矿灯零件不齐不收
(二)矿灯不对号不收
(三)矿灯损坏不收
第四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各灯口每班对矿灯进行严格考核,并填定记录。
第二条负责灯房工作的队长,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考勤情况。
第三条每班收灯时间超过两小时后,仍有未升井者,应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