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证监会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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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取资金,以及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手段进行企业整合或扩大经营规模的活动。

这些业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效益,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推动作用。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行为。

再融资有利于满足上市公司资金需求,支持企业改善财务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竞争力等。

再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定向增发、企业债券发行等。

再融资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并经过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的审核。

并购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实现企业整合或扩大经营规模的活动。

并购重组有助于提升企业经营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同时也能够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等效果。

并购重组的方式主要有资产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债权重组等。

并购重组涉及到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并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在近年来发展迅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一方面,再融资的规模持续扩大,资本市场对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更加丰富。

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并购重组案例频频出现,企业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产业链,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

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市场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防范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风险。

其次,企业自身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履行社会责任,以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企业的再融资及并购重组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总的来说,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资本市场的深入推进,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有望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上市公司再融资讲义44页PPT

上市公司再融资讲义44页PPT
件购买一股南玻A股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南玻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南玻A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 南玻股本总额101,546.31万股的4.92%。
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的比较
比较项目
定向增发
公开增发
目的
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融资、 收购资产、资产重组、调整股
东持股比例、股权激励等
2007年之后,定向增发成为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同 时,转债亦由传统方式转变为可分离债的方式。
就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增发方式是上市公司再融资 的主要方式,其中定向增发又占较大比例。
年份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定向增发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定价问题 • 定价过低,伤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定价过高,伤害战略股东的利益, 甚至引起发行失败。 • 定向增发的股价下限,即“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锁定期的安排
•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增发对象 股份购买权 增发对价
发行价 募集资金量 中介机构
程序 费用
十个以内的特定投资者 原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现金、股权、实物资产等 一般低于公开增发
较少 可以不通过承销商
简单 低
二级市场表现 股价往往受利好刺激而上升
募集资金
社会公众 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现金 根据市场询价定价
较多 证券机构承销
复杂 较高 股价往往下跌
•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讲解v2

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讲解v2

出具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保荐人,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30日内补充完善申请文件;证监会 进一步审核(一般涉及数次反馈和沟通),并召开部 务会,形成初审报告,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文件提交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发审委委员,并公告审 核通过,第二天公告,落实发审委审核意见后,拿发 行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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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性(1/2)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一 套班子两块牌子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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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运行(2/2)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盘点、对账、 审批等等 某上市公司票据不盘点导致被出纳挪用一千多万
最近36个月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公开发行股票、违反 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报送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创业板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守法也有36 个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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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性(2/2)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 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 有机构混同的情形---合署办公

再融资新规规则全文

再融资新规规则全文

再融资新规规则全文2020年10月19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办法(试行)》,并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这项新规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和监管,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稳定。

以下是该新规的主要内容:一、再融资的对象和范围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获取资金的活动。

再融资对象应是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具体范围包括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债、优先股、公司债等。

二、发行审核和核准制度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必须经过证监会的审核和核准,发行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审核制度: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的申请文件应当详实、真实,全面披露重大信息并妥善风险提示,发行机构应当对其审核。

2、核准制度: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债券等再融资产品进行核准,发行机构应当在得到核准后才能发行。

三、定价与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在定价和公开发行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合理、透明。

1、定价原则:应当合理反映市场价值,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防范产生不良后果。

2、公开发行:是否公开发行、发行价格、数量以及发售方式等,应当依照证监会规定进行,保证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监管措施为确保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合规、规范,新规对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1、监管机构:证监会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申请文件、发行机构报告等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发行申请材料、发行机构报告等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协助上市公司及发行机构解决。

总之,新规的出台意味着上市公司再融资活动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

上市公司及发行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融资行为合规。

证监会和保荐机构要加强对融资行为的监管和审核,对不合规的行为及时处理,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权益。

再融资财务审核政策解读100分

再融资财务审核政策解读100分

再融资财务审核政策解读返回上一级单选题(共 3 题,每题 10 分)1 . 对于非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公开发行,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

A.20%B.30%C.40%D.50%我的答案: B2 . 从发行环节看,配股比非公开发行存在更多的限制,配股需要大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参与认购,认购 比例低于( )即为发行失败。

A.90%B.80%C.70%D.60%我的答案: C3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的,其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应高于( )。

A.35%B.40%C.45%D.50%我的答案: C多选题(共 2 题,每题 10 分)1 . 下列选项中属于近年来再融资呈现的主要特点的是( )。

A.非公开发行成为主流再融资品种B.单次融资规模增加、两次融资间隔缩短C.非公开发行价格折扣水平收窄D.通过再融资收购资产的家数逐步上升E.证监会核准后并不必然能成功发行我的答案: ABCDE2 . 保荐机构应结合( )等,论证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变相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 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A.交易内容B.交易金额C.资金来源D.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我的答案: ABCD判断题(共 5 题,每题 10 分)1 . 再融资募集资金向第三方收购时账面上所形成的商誉,后续计量时,商誉需要每半年进行减值测试, 发生减值的,应减记商誉余额,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未发生减值的商誉在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

( ) 对错我的答案: 错2 . 公开增发比非公开发行难度更大,体现在:公开增发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增发时的市价,市场约束较 强;券商承销方式为包销,承销风险大。

( ) 对错我的答案: 对3 . 再融资封卷文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的,可由律师出具“该文件与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

() 对错我的答案: 对4 . 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再融资新规解读-2020.4.12

再融资新规解读-2020.4.12

再融资新规解读杨渊波 2020年3月目录一、再融资新规要点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三、受益行业板块四、定增市场机遇五、战略投资者监管要求一、再融资新规要点一、再融资新规要点1. 创业板股票非公开发行,不再要求连续2年盈利。

解读:非公开发行主要指定向增发,意味着放松了创业板的定增条件。

2. 创业板股票公开发行,不再要求资产负债率高于45%。

解读:公开发行的再融资现在主要指配股,意味着放松了创业板的配股条件。

一、再融资新规要点3. 创业板股票再融资,不再要求前次融资额使用完毕,只要求披露使用情况。

解读:减少再融资的限制。

4. 主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对象数量上限,由10名/5名统一上调至35名。

解读:这说的是增加定向增发参与的投资者数量,让定向增发更容易找到投资者,降低定向增发难度。

一、再融资新规要点5. 非公开发行定价可以更低,原规定是价格不得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的90%,现在改为80%。

解读:这是重要变革,允许定向增发给投资者更多的折扣价,吸引投资者,降低定向增发难度。

6. 非公开发行解禁期缩短,原来控股股东36个月、普通投资者12个月,现在都减半,分别改为18个月、6个月,且不再受减持规则的限制。

解读:这是重要变革,解禁更快了,关键是还不受减持规则限制,让参与定增的投资者能更早卖掉出手,大大增了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降低定向增发难度。

一、再融资新规要点7. 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

解读:让企业定向增发时间更灵活,增加发行成功率。

8.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得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解读:大股东不允许再兜底。

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这次放松再融资,显然政策目的就是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股权资金。

不好的方面,这可能会造成市场资金抽血效应。

好的方面,这可能带来一轮资产置入式的结构行情。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读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读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读中今律师事务所柴瑛平◼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概览◼发行条件与规模节奏控制◼定价基准与价格折扣规则◼发行认购与减持退出规则◼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规则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概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制订,2019年12月28日修订,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规章•主板(中小板):过渡期内继续实行核准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5月6日发布,2020年2月14修订并实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07年9月17日发布,2020年2月14修订并实施•创业板:过渡期内继续实行核准制-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2月11日发布,2020年2月14修订并实施•科创板:实行注册制-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11月8日发布征求意见审核指引•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19年7月5日发行监管部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17年2月17日发布,2020年2月14修订并实施二、发行条件与规模节奏控制三、定价基准与价格折扣规则四、发行认购与减持退出规则创业板•股东大会授权-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股票”-授权应列列明发行方案的相关要素,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小额快速融资-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15个工作日-定增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但是最近十二个月内定增融资总额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除外科创板•授权交易所制订规则-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制定规则,交易所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申请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定增(二)再融资之授权发行/小额快速融资——创业板、科创板(八)再融资的股份减持2017年减持新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包括现金定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配套融资)股票,应当遵循以下规则:-集中竞价,任意90日内,不超总股本1%;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不超其认购的50%-协议转让,出让方及受让方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1%指标。

证监会-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政策解读-35页-2021

证监会-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政策解读-35页-2021

五、 注册制下发行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发行可转债
满足的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不得再次发行可转债的要求: 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还应当遵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债,还应当遵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募集资金:除满足股票募集资金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政策解读
发行监管部 2021年7月
目录
一、再融资监管理念 二、两种发行监管制度并行 三、再融资规则体系和品种 四、核准制下发行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五、注册制下发行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六、几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再融资监管理念
一是设定上市公司再融资基本发行条件,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二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增强市场预期。 三是提高上市公司融资效率,便捷企业融资。 四是压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责任,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五、 注册制下发行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仅设置了负面条件
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 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 产重组的除外;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 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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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情况:截止2015年5月底,共有中国银行等6家公司于 境内发行优先股,均为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2010亿元 ;上述6家公司中,4家为商业银行,另外2家为康美药业和 中国建筑。 适合范围:商业银行补充一级资本;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 收益率均较高的公司优化财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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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再融资监管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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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融资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
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参与认购
程序:按私募基金相关的监管规定办理登记或备案手 续。
资金:在非公开发行获得核准后、发行方案备案前, 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资金募集到位。 人数:认购人数是否超限。 禁止结构化安排: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不得存在分级 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禁止在锁定期内转让: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 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例如:模塑科技(SZ.000700),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4年5月26日)为定价基准日,确定发行底价为10.8元/ 股(后因利润分配调整为10.77元/股) ,相当于定价基准日 股价的90%。 最终发行价格为12.51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基准日( 2015年1月12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12.99元/股)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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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再融资发行概况和特点
发行数据统计 货币单位:亿元
2012 2013 2014
再可转债 公司债 89 6 8 5 175
融资额
1,823 116 140 164 2,337
家数
161 5 12 8 112
融资额
1,926 70 457 545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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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再融资发行概况和特点
非公开发行(续) 竞价发行─董事会环节仅确定发行价格的下限,最终发行 价格需通过发行环节竞价确定;在董事会环节确定的发行 对象不参与竞价,接受最终竞价结果,股份锁定36个月, 其他发行对象股份锁定12个月。现有及本次发行后的实际 控制人参与认购的,均应在董事会环节确定。
告知初审会讨论问题:初审会后,告知企业初审会讨论问 题,发审会询问问题与此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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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再融资监管的新举措
推出优先股品种 指导文件:2013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 点的指导意见》;2014年3月至4月,证监会发布《优先股 试点管理办法》及配套信息披露规则。 限制转股:优先股试点阶段,对转股予以限制,即优先股 不可转换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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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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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核准后并不必然能成功发行:与IPO不同,再融资发 行环节存在发行失败的可能。除分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外, 再融资核准批文有效期为6个月,但部分上市公司因股价低 10 迷,并不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发行。
三、再融资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
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公允性
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定价基准日前后,重大事项是否 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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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融资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
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补流方案大幅增加的背景:参与非公开发行进行增持 ;减少重大重组行政许可的政策调整;认识的误区, 以为因此可简化审核、简化信息披露。
补流规模合理性的分析:结合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 模及资产负债率水平等,分析流动资金需求量。 案例:某上市公司,2014年8月召开董事会,拟进行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6.5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2013年收入6.4亿元,年底营运资金(流动资产减 流动负债)约6亿元。
员工持股计划可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指导文件:2014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认购资金来源:员工的合法薪酬;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 锁定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需经行政许 可,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员工持股计划从二级市场 增持,不需经行政许可,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 禁止结构化安排:员工持股计划及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分级 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已实施案例:海格通信(002465),审核过程中也公告了证 监会反馈意见回复。
发行对象包括大股东,其未参与竞价,股份锁定36个月; 其他发行对象股份锁定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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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再融资发行概况和特点
上市公司再融资呈现的特点 非公开发行成为主流再融资品种:(1)从发行条件看,其 他再融资品种的门槛相对较高,例如,公开增发、可转债要 求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并且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配股 要求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公司债券要求最近三年净利润不低 于一年利息;此外,部分重大重组后的公司进行公开发行( 包括公开增发、可转债、配股、公司债券),需自重组后运 行满一个会计年度;(2)公开增发,发行价格要求不低于 增发时的市价,市场约束较强;券商承销方式为包销,承销 风险较大;(3)配股,需要大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参与认 购,认购比例低于70%即为发行失败;(4)可转债,自发行 6个月后可以转股,转股情况受未来股价走势影响;(5)公 司债券,适合公司长期资金需求,且与股票不同,本息支付 存在刚性约束;(6)非公开发行,可锁定底价(竞价方式)或 确定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减少发行环节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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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融资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
参与认购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减持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 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 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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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融资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
收购资产估值的信息披露
估值的信息披露:审核并不是判断估值的高低,而是 估值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包括估值方法的适用 性、主要参数的确定依据、风险的揭示。
高估值收购的影响:向大股东收购的,估值溢价直接 冲减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向独立第三方收购的,账 面会形成金额较大的商誉。 业绩承诺:承诺是否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承诺的 履约能力。 案例:市销率。某上市公司,2015年5月召开董事会, 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5亿元拟收购某公 司51%的股权。标的公司主业为会员管理系统软件的研 发和销售,采用市销率进行估值,2014年收入2256万 元,净利润652万元,按市销率12.66倍计算,其100% 股权估值约3亿元,并按此确定收购价格。
定价发行─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在董事会环节即已确定, 认购的股份锁定36个月。
例如:金字火腿(SZ.002515),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4年4月18日)为定价基准日,确定发行价为13.47元/股 (后因利润分配调整为13.42元/股),相当于定价基准日股 价的90%,相当于本次发行基准日(2015年2月16日)前1个 交易日收盘价(25.06元/股)的54%。 发行对象仅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股份锁定36个月。
比照短线交易:参与认购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或 者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从定价基 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 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案例:多氟多,2015年1月26日召开董事会,拟进行竞 价方式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李某和其他9名投资者;因李某2014年8月曾减 持多氟多的股票,后多氟多于2015年5月21日重新召开 董事会,调整发行方案,李某不再认购。
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
发行监管部 2015年9月18日 深圳
一、近年再融资监管的新举措 二、近年再融资发行概况和特点 三、再融资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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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再融资监管的新举措
进一步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 公开审核流程和审核进度:自2014年4月起,证监会网站公 布再融资审核流程,并按受理顺序披露在审再融资企业所 处审核阶段,每周更新一次。 公开审核意见和反馈意见回复:2015年2月1日之后受理的 再融资企业,证监会网站公布反馈意见;上市公司将反馈 意见回复公告后,再向证监会报送。 公开发审会问题及发审委意见:自2015年2月1日起,适用 普通程序的再融资品种(增发、配股、可转债),还公布 发审会询问问题及发审委审核意见。
家数
217 1 15 13 86
融资额
3,783 4 145 239 895
优先股
合计 283 4,580 298 4,970
5
337
1,030
6,096
6
二、近年再融资发行概况和特点
非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也称为“定向增发”),按定价方式可分为“ 定价发行”和“竞价(或询价)发行”。两种定价方式下,发 行价均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的九折, 基准日可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一般均选此日)、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日或发行期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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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再融资发行概况和特点
上市公司再融资呈现的特点(续) 单次融资规模增加、两次融资间隔缩短:现有再融资法规中 没有对融资额、融资间隔的硬性约束,融资必要性和融资规 模合理性也成为再融资监管的重点关注问题之一。
通过再融资收购资产的家数逐步上升:无论是向大股东收购 资产实现资产业务整合或者整体上市,还是向非关联第三方 行收购资产进行上下游产业链整合或者进入新的业务领域, 通过募集资金来收购资产的家数逐步上升。 通过再融资实现控制权变更:除通过股权转让、重大重组中 借壳上市以外,再融资也成为上市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另 一方式。例如大康牧业、隆平高科、云南盐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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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融资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产生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 有利于上市公司?是否可以避免关联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是否合理?价格 是否公允? 案例:某上市公司,2014年12月召开董事会,拟进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4亿元,其中9535万元拟向大 股东收购一项尚未投入工业生产的机器人技术。该项 技术系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委托外部机构研发,委托开 发协议总金额为1500万元;关于该技术,外部机构的 实际项目支出为12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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