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课件)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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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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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利于促进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工时立法是国家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 之一,国家通过适时地缩短工时,促使企业吸纳更多的 劳动力,以缓解失业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压力。 4.工作时间立法的任务和内容 关于工时立法的任务,有两种观点。“单一保护任 务说”认为,工时立法的任务就在于限制工时的长度, 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和管理双重任务说”认为, 工时立法除了负有上述保护任务外,在现代国家还负有 从管理的角度规范工时组织和安排,以提高工时利用效 率的任务。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一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概述
一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念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 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其表现形式有工作小时、工作日 和工作周三种。工作时间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工作时间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履 行劳动义务而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同时也是用人单 位计发劳动报酬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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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一 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 的标准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 加班,是指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日或周 休息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职工按照用人单位 的要求,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 (1)均属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延长。无论是在法定 节日、周休息日加班还是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加点,均是 标准工时外工作。 (2)加班加点均有时间限制,不得任意延长。 (3)无论加班还是加点,均加发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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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由劳动 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约定。工作时间的最长限度由国家法 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定时间外任意延长劳动者工 作时间的长度。 (3)工作时间的范畴既包括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 间,也包括劳动者某些非实际工作时间。

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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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人协会)日内瓦代表大会提出的8小时工作
制。1866年5月1日,美国工人举行同盟大罢工,
争取实现8小时工作制。1889年7月在巴黎召开的
第二国际(1889~1914年各国社会主义政党的国际
联合组织)成立大会上,决定以5月1日为国际劳动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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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时间概述
(一)概念
工作时间是指法定工作时间,又称劳 动时间,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在一 昼夜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 间。
(一)概念
休息休假又叫做休息时间,就是指劳动 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 的时间。包括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数、每 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 等。
相对于工作时间而言的;
是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
不得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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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类
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是指在一个工作日内给 予劳动者作为休息和用膳的时间。间歇时间的长 短可以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最少不低于 半小时,一般1小时—2小时,安排在工作开始4小 时后。
每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固定的工时制度。 是我国工时制度的主要形式。 1、标准工时制 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 工时制度。每个工作日8小时,每周5个工 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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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 (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 =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的计算: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和职责范围 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这种工作制度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XXXX年自考《劳动法》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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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劳动者协商就可以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并且加班 加点的时间也不受每日不超过1小时或3小时,每月 合计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主要是自然灾害、公共设施抢修、国防任务等 。
真题链接 1、【03.4.3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延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 意,可以不安排,但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 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节 休息时间制度
3、探亲假
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享受的带 薪休假。我国现在执行的仍然是1981年国务院制定的《关 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的范围是国家机关、人民团 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06.4.31】
第一,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为30天; 第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或 两年一次,假期为45天; 第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为20天。 以上假期,还要根据实际需要给与路程假。公休假日和 法定节日包括在探亲假内。 另外,对内地进藏职工、华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 望配偶的,也有规定。探亲假期间,应按本人的标准工资发 给工资,并按标准报销探亲路费。
第一节 工作时间制度
四、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 (一)标准工时
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 作的最多时间,是其他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02.4.32】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关于标准工时,有下列规定:
第一,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 间不超过40小时;
缩短工时
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对特殊岗位上的劳动者实行的短于标准 工时的工作时间。 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讲义.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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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特别繁重 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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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作日
是指超过标准 工作日长度的工 作日,即超过8 小时的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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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案例2
王刚是安顺货运公司的司机 2007年3月王 ,
刚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 实行不定时 ,
工时制 王刚的长途运输工作一般是根据单位 。
的订单而定 具有不固定性 有时闲有时忙 有时
(1)标准工作日
案例1
(2)缩短工作日
规定
(3)延长工作日
规定
(4)不定时工作日 案例2
(5)综合计算工作日 案例3
2、无定时工作日
规定
(二)休息休假的种类
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规
2、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 定
3、每周公休假日
案例1
4、法定节假日(共3类) 分类
5、职工探亲假年休假 视频
三、加班加点
劳动法规定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你还占5小时便宜
呢。酒店也采用了标准工时制。 请问:酒店的作息时间合法吗?
法律规定
标准工作日法律规定
标准工作时间--是我国现行工时制度的一种
形式,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在通常情况下实行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和 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两方面内容。
具体表现为: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间、每周休息的 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
⑴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 ⑵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 ⑶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种类
(一)工作日的种类 (二)休息休假的种类
(一)工作日的种类
1、定时工作日

第6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法学》PPT课件

第6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法学》PPT课件


动 (一)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是指职工在每个工作日

内所享有的休息和用餐时间。

(二)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是指职工在一个 工作日结束后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的休息 时间。
《 (三)公பைடு நூலகம்假日

公休假日是指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
动 法
以后应给予的休息时间。


(2)它普遍适用于一般职工;
(3)它一般以法定最高工时作为其时间长度;
(4)它被作为确定其他工作日长度的基准。
《 (二)缩短工作日

缩短工作日也称缩短工作制,是指劳
动 动者从事少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缩
法 学
短工作日主要适用于从事有毒有害工作、
》 条件艰苦工作、过度紧张工作、特别繁重
体力劳动等。
《 劳
二、工作时间的法律调整的原则

法 学
(一)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休息权
》 (二)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提高劳
动效率
(三)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
适应
三、工作日的种类
《 劳
(一)标准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也称标准工作制,是指由法律
法 学
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日。

其主要特点是:
(1)它以正常情况作为其适用条件;
1.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
2.被延长工时人员范围的限制


动 (四)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待遇


1.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范围

2.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
3.加班加点工资的管理
(五)延长工作时间的审批手续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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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日休息:
日休息是指劳动者• 在每昼夜(24小时) 内,除工作时间外,由自己支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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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公休日
公休日是指劳动者在一周(7天)内,
享有连续休息在1天(24小时)以上的休
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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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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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时的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发部[1997]271号),工时计算方法应为:
•1、工作日的计算 • 年工作日:365/年-104/年-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不定时工作日
指每日无固定的工作时间。是企业因生产特点 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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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标准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度。”
• 1995年国务院修订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 规定》,重新发布了工作时间,规定职工每日 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对某些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 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 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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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延长工作日主要适用于: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 • 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第一节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一昼夜内从事工作的小时数总和称为工作日;一周内从事工作的工作日的总和称为工作周。

(二)特征1.较强的法定性,即工作时间最长限度由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劳动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工时。

2.是履行劳动义务和计发劳动报酬的依据。

3.是实际工作时间与有关活动时间的总和。

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还包括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以及工间休息时间、女职工哺乳时间、行政活动时间、工会活动时间、出差时间、履行社会职责的时间等。

二、工作时间法律调整的意义被公认为现代劳动立法开端的1802年英国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就是以限制工作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立法。

国际劳工组织的第一个国际劳工公约也主要是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

以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重要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实现其休息权工作时间立法对标准工作时间及最高工时作了具体规定,禁止任意延长工作时间。

(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三)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工作时间是确定劳动者报酬的一个重要的衡量依据。

(四)促进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二是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三、工作时间立法的起源与发展工作时间立法起源于19世纪工业革命以后,是劳动立法历史中最古老和最基本的内容之一。

早期工时立法的特点是所限定的工时都在8小时以上。

我国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8小时工作制日、48小时工作周制。

1994年2月7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从1994年3月1日我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7月5日通过的《劳动法》专门规定了工时制度;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修改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从1995年5月1日起由44小时工作周制进一步缩短为40小时工作周制。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安排PPT课件(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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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到2月份,加班的时间更长了,都要到半夜。进入3月,每天更是凌晨一两点钟到家。早在3月25
日、26日,潘洁已经有些不适,并伴有低烧,她向小组负责人请过假,但没有获准。

“3月31日早晨,潘洁突发病毒性感冒,高烧到39℃以上,实在撑不住了,向单位请假获准。父母
紧急将她送到了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适逢清明节假期,潘洁在家休息了几天。然而到了4月5
注意的问题
1、企业实行以上两种工时制度,需要到当地劳 动部门申请批准,否则,即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 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无效的,发生争议,也应 按照标准工时制处理,劳动者可以主张加班工资, 企业的用工成本就增大。
2、 一般情况下,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只会在一 定周期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的总额是,才会存在, 且只能以150%的比例来计算加班费,在标准总额 内的时间,即使在某天或某周来看是超过了标准工 作时间但也不以加班来看。同样在法定节假日工作 还是视为加班,按法定的标准支付300%的工资。
一、标准工时制

这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
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
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
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 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潘洁之死也许只是个案,但白领人群所承受的工作强度和不断恶化的健康状况已成为社会问题。《法制日报》
记者在潘洁发于今年1月4日的微博上读到这样的文字:“加班我可以接受,出差我可以接受,peak(忙季)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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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制度第一节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概述(一)工作时间概念工作时间,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应着重明确以下几点:第一,工作时间是参加社会劳动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

第二,工作时间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

第三,工作时间通常是劳动者直接进行实际工作的时间,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非直接进行劳动的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的范围。

(二)工作时间的特点1、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有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定。

标准工作日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劳动者的劳动消耗和支出不超出生理上能够承受的限度,并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同时,为克服仅仅规定标准工作日的不足与不便,又在立法上规定了标准工作周,使得工作时间具有了灵活性。

2、法定工作时间制度仅仅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不得突破的上限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低于标准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制度。

3、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时制度,都必须依据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

二、工作时间法定化的作用劳动者是人而不是机器,需要得到发展。

工作时间的法定化正是劳动者作为人而生活的基本保证。

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增进劳动者的健康。

任何一种劳动,如果持续的时间过长都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

因此,要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必须对劳动时间进行限制。

工作时间法定化,使得雇主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现象得到有效的约束。

劳动者解除了过度劳动对其健康造成的威胁,其健康从法律上获得了基本的保障。

(二)促进劳动者的人格发展和自我完善。

工作时间的法定化,一方面将劳动时间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劳动者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劳动时间的法定化,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固定下来,从而可以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谋求自身发展。

(三)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

劳动只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而非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丰富多彩的人生是每一个人的向往。

工作时间的法定化,使劳动者实现自己对生活的设计和安排有了充分的时间保证,对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4)缓和就业紧张状态。

在工作量特定的情况下,单个劳动者工作的时间越短,用人单位需要使用的劳动者就越多。

劳动时间的法定化,使更多的劳动者能够获得就业的机会,对缓和劳动者就业的紧张状况也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一)标准工时制1、概念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从事职业劳动的工作时间制度。

我国的标准工时立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业状况的变化逐步有缩短的趋势。

2、标准工时法律规定(1)《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该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日标准工时为8小时,周标准工时为40小时。

该《规定》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到1997年5月1日前,所有用人单位都实行这一新的标准工时制度。

3、标准工时法律效果:(1)在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用人单位或国家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单位和本行业的特点,规定短于上述规定的工作时间。

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规定超过标准工时的工作时间。

(3)特定行业可以在坚持40小时工作周的基础上,对每日的工作时间进行灵活掌握。

(4)用人单位实行上述工时制度,不得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单位,不得因上述标准工时的缩短而减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的标准,以保证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能够适用上述标准工时制度。

(5)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标准工时以外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按照加班加点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报酬。

(二)特殊工时制特殊工时是特定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适用的工时。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的,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1、计件工时制是指以劳动者完成的劳动定额为标准而转换的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37条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缩短工时制(1)法定的缩短工作日法定的缩短工作日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对特殊岗位上的劳动者实行的短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缩短工作日主要适用以下几种情况:①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等工作的职工。

示例:纺织业普遍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每周工作5天;矿山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作日”;化工行业对于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实行“三工一休”制度,即工作三天休息一天,每天工作时间为6~7小时,并定期轮流脱离接触一个半月至两个月。

②夜班工作。

夜班工作是指晚上10点以后至次日早上6点进行的工作。

目前实行三班制的用人单位,夜班工作时间一般应比日班工作时间少一小时,并应发给夜班津贴。

③哺乳期女职工。

哺乳期女职工享有每日一般为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正在哺乳不满1周岁的婴儿的,每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哺乳一个,每次可增加30分钟。

(2)经依法审批而缩短工作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需要缩短工时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各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企业需要缩短工时的,如为中央直属企业,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如属地方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

可见,对于缩短工时,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限制,特别是企业,只要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都可以缩短工作时间。

3、无定时工作时间是指由于工作性质决定其工作时间不能固定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无定时工作时间的基本特点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没有固定的限制,有时长于标准工作日,有时短于标准工作日,劳动者每日的实际劳动时间与标准工作日时间不同时,不因此而增加或减少劳动报酬。

一般适用于以下工作人员:(1)企业中的高管人员、推销人员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铁路、港口的部分装卸人员及其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如技术工作人员等。

特别注意:此类人员的工作时间长于标准工时,不按加班加点处理;短于标准工时,也不扣发劳动报酬。

案例:李某被聘为一家公司的外勤人员,负责销售工作。

因工作需要,实行无定时工作时间。

2004年“五一”节期间,为配合黄金周促销工作,李某连续工作七日。

当月发工资时,李某要求发给法定假日加班工资。

公司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平时工作时间较自由为由拒绝。

李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依据是什么?评析:无定时工作时间的基本特点是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没有固定的限制,不因此而增加或减少劳动者的报酬。

但无定时工作时间并不意味着没有工作时间限制,也不意味着劳动者不能享受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本案中存在争议的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44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李某的工资报酬。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的需要,不以日为基本单位计算劳动时间,而以周、月、季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时间。

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应与实行标准工时的劳动者在同一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相当,即与标准工时乘以计算周期的天数所得的结果大致相同。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因工作性质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以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职工。

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中央直属企业,应当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地方企业应当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办法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审批办法应当报国务院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应当考虑劳动者的生理极限,不得使日工作时间的安排过长而损害劳动者的健康。

第三,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应当与执行标准工作日在该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基本一致。

超过的,应当支付额外的劳动报酬。

第二节休息、休假制度一、休息时间(一)日休息时间日休息时间是劳动者在一昼夜中脱离用人单位而自由支配的时间。

实行标准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便是16小时。

实行轮班制的企业,不得安排同一劳动者连续工作两个工作日。

(二)周休息时间周休息时间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周后应当享有的自由支配的时间,通常称为公休假。

目前,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一般都实行每周休息两天的公休假制度。

(三)工作间的休息这是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中享有的休息时间。

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1、实行一、两班制的用人单位,连续工作4小时后,应当至少享有间歇休息时间半小时;2、实行三班制的用人单位,白班工作时间均为8小时,夜班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班间歇时间为20分钟。

二、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指劳动者脱离职业劳动用于欢度节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节假日。

《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享受节假日的劳动者范围不同,可以将节假日分为两类:(一)全体劳动者享有的节假日全体劳动者享有的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如逢公休假,则顺延补假。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其具体休假时间如下:1、元旦:元月1日,放假一天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3、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4、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

(二)部分劳动者享有的节假日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分别于3月8日、5月4日、8月1日放假半天。

如逢公休假日,不补假。

此外,少数民族的节假日,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自行规定。

三、探亲假(一)概念探亲假是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享有的探望父母、配偶的带薪假日。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与父母、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享受探亲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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