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方案
信用评价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健全评价机构管理制度,规范评价行为。
3.强化评价数据安全管理,保护评价对象隐私。
4.完善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提高评价过程的透明度。
5.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信用意识。
九、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本方案解释权归评价机构所有。
2.规范信用评价流程,确保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4.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信用环境的不断优化。
三、评价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主体。
四、评价指标
1.基本信息: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注册地、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等。
信用评价方案
第1篇
信用评价方案
一、方案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在金融市场、商业合作、消费行为等方面,信用评价已成为衡量主体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公平性和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信用评价方案。
二、方案目标
1.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客观反映评价对象的信用状况。
五、评价方法
1.数据采集:通过公开渠道收集评价对象的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评价指标权重设置: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的权重。
3.评分模型构建: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评分模型。
4.评价结果计算:根据评分模型,计算评价对象的信用得分。
5.评价结果等级划分:将评价结果分为AAA、AA、A、B、C、D六个等级。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信用评价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以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为依据,并在规定的考核时段内,以信用信息标准量化为基础,对建筑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并将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和建设工程管理活动,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
第三条在我市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本市和外地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组织建筑业信用评价考核,指导各县(市)、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注册的和进入辖区内施工的外地进通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进行,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设单位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激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到公开、公正,保障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等.(一)基本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自然信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资质类别等级、专项许可、从业人员及承揽工程情况等.(二)良好信用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自觉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受到各级政府及住建部、江苏省住建厅、南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获得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奖项;企业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建设行政部门的有关工程建设的通报表彰.(三)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执法机构查实、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理,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诚信评价制度

企业诚信评价制度
企业诚信评价制度是针对企业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以及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旨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一、评价内容
企业诚信评价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 经营管理: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制度等。
2. 安全生产:主要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表现。
3. 服务质量: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的表现。
4. 社会责任:企业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表现和承担的社会责任。
5. 诚实守信:企业的商业信誉、合同履行情况、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表现。
二、评价方法
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 信用评级:通过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
2. 信息公示:通过政府或行业协会等机构公示企业的信用信息,供公众查询。
3. 第三方评估: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 自我评价:企业自行开展诚信评价,发现自身不足,提高诚信水平。
三、评价结果应用
企业诚信评价制度的结果可以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采购:政府部门在采购时,可以优先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
2. 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金融支持。
3. 市场准入:企业信用等级较高的,可以更容易地获得市场准入资格。
4. 品牌推广: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自身信用等级,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完整word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3)

(完整word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规范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行性,促进企业信用建设和信用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国境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活动。
第三条信用等级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量化的行为。
第四条信用等级评价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行。
第五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和公信力,依法进行评价工作。
第六条信用等级评价应当遵循信息公开、风险提示的原则,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并向评价对象提供服务和监督。
第七条信用等级评价应当依据评价对象的信用记录、行为、经营等情况进行评估,不得歧视或者以不公平的方式进行评价。
第二章信用等级评价机构第八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独立的评价能力和技术手段。
(三)依法合规经营,无不良记录。
(四)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评价程序。
(五)有一定的专业评价人员。
第九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依法申请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
第十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按照信用等级评价的要求,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及时公布评价结果,提供相关服务和监督,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评价情况。
第十二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对评价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密,并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信用等级评价流程第十三条信用等级评价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评价机构收集评价对象的信用信息。
(二)评价机构对信用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
(三)评价机构根据评价标准和方法,对评价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四)评价机构制定评价报告,并向评价对象提供评估结果。
(五)评价机构公布评价结果,提供监督和服务,并进行后续评估。
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依法承担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促进美好安徽和生态强省建设,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范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行分级管理。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的企业范围中,全省“国控”企业和涉铅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由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由各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支持和鼓励未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范围内的企业,自愿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二、评价依据1、《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文件);2、《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
三、评价周期及时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度。
评价结果反映企业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12 月31日期间的环境信用状况。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原则上在每年4月上旬完成。
四、评价内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类21项指标。
被评价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的制作或者获取,以各级环保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核查,以及履行监管职责的其他活动为基础,并参考以下信息:1.经核实的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排污申报登记数据; 2.公众提供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3.经核实的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企业环保机构和人员配置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
五、评价指标及等级省环保厅委托省环保联合会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和采集的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确定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
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90分—100分)、环保良好企业(80分—89分)、环保警示企业(60分—79分)、环保不良企业(59分及以下)四个等级,分别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信用企业评选实施方案

信用企业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竞争的加剧,企业信用评价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信用企业评选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评选标准。
1. 法律合规,企业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2. 经营行为,企业经营是否诚信,是否存在恶意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3. 社会责任,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是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是否关注员工福利。
4. 质量信誉,产品或服务质量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投诉情况。
5. 资信情况,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是否存在逾期不还、欠款不还等情况。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提名推荐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
2. 材料审核,对提名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
3. 现场考察,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管理制度等。
4. 公示投票,将考察合格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评选投票。
5. 结果公布,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审意见,确定最终的信用企业名单,并进行公布。
四、评选奖励。
1. 荣誉称号,被评选为信用企业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诚信企业”、“信用示范单位”等。
2. 政策支持,信用企业可享受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政策扶持。
3. 宣传推广,被评选为信用企业的企业将得到相关媒体的宣传报道和推广,提升企业形象和知名度。
五、评选效果。
通过信用企业评选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竞争的公平,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推动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语。
信用企业评选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界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信用企业评选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新时代背景下,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信用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总目标,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为核心,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2.制度创新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加强信用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政策激励力度,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
3.信息共享与信用惩戒相结合。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信用惩戒,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企业信用监督机制。
4.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发布制度1.拓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渠道,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标准,确保信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信息,提高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
(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1.制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2.推进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发展,鼓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参与企业信用评价。
3.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享受政策优惠、招标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依据。
(三)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1.加大对守信企业的奖励力度,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优惠。
2.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限制其享受政策优惠、招标投标、融资贷款等权益。
3.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企业整改到位、恢复信用。
(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服务1.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依法承担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促进美好安徽和生态强省建设,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范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行分级管理。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的企业范围中,全省“国控”企业和涉铅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由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由各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支持和鼓励未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范围内的企业,自愿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二、评价依据1、《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文件);2、《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
三、评价周期及时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度。
评价结果反映企业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期间的环境信用状况。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原则上在每年4月上旬完成。
四、评价内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类21项指标。
被评价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的制作或者获取,以各级环保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核查,以及履行监管职责的其他活动为基础,并参考以下信息:1.经核实的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排污申报登记数据;2.公众提供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3.经核实的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企业环保机构和人员配置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
五、评价指标及等级省环保厅委托省环保联合会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和采集的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确定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
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90分—100分)、环保良好企业(80分—89分)、环保警示企业(60分—79分)、环保不良企业(59分及以下)四个等级,分别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为加强“信用安徽”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依照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对《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修订完善。
一、评价范围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下列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一)纳入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系统的;(二)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16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四)从事能源、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五)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八)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
二、评价原则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实行“分级、强制、自愿”的原则。
分级评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纳入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系统的、上一年度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信用等级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其它符合《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评价范围的企业。
信用评估企业工作规划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更好地推动企业信用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现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企业信用评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2. 优化评估流程,提高评估效率,缩短评估周期。
3. 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升评估人员专业素质。
4. 完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措施1. 完善企业信用评估标准(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评估标准。
(2)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评估标准。
2. 优化评估流程(1)建立企业信用评估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
(2)简化评估程序,提高评估效率。
(3)实行评估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 加强评估队伍建设(1)选拔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素质的评估人员,组建专业评估团队。
(2)加强评估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3)建立评估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评估质量。
4. 完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1)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实现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全面记录。
(2)开展企业信用评级,为企业提供信用等级认证。
(3)推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融资、税收等方面的应用。
5. 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1)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合作,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宣传企业信用评估的重要性,提高企业信用意识。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活动,树立诚信企业典型。
四、工作计划1. 第一阶段(1-3个月):制定企业信用评估标准,组建评估团队。
2. 第二阶段(4-6个月):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试点,优化评估流程。
3. 第三阶段(7-9个月):扩大评估范围,提高评估质量。
4. 第四阶段(10-12个月):完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评估工作所需经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方案第二批企业信用等级评判工作方案按照《行业信用评判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等文件要求,在圆满完成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判试点工作基础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拟在全行业会员企业范畴内开展第二批企业信用等级评判工作,方案如下:(一)信用评判的目的和原则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第二批企业信用等级评判工作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升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为目的。
信用评判坚持会员企业自愿参加,以不盈利、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差不多原则。
(二)信用评判的目标1、规范医药流通行业的信用治理制度。
初步建立行业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判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等。
2、通过宣传与教育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会员企业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行业信用环境,塑造良好的行业信用形象。
3、初步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治理平台。
初步实现公布、便利的会员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持续提升治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者、国际组织、会员单位等对行业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的需求。
(三)信用评判的实施主体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负责对现有会员企业实施评估,行业信用评判办公室作为实施企业信用评判的治理机构,负责日常治理事务和信用评判的推广。
协会联合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研究开发评估所需的指标、申报材料、评判体系等。
信用评判实行统一标准、分级评判、分类公示。
(四)信用评判的要紧内容企业信用评判内容包含传统评级涉及的内容外,还结合医药流通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信用治理的特点,确定了一些新的评判内容,总体包括以下4方面:1、企业身份信用信息状况。
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的差不多情形;企业取得的专项许可;企业的资质等级;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企业身份情形;登记、变更、注销或者撤消的内容。
2、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关联企业的信用资产治理水平;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信用资产流失情形。
要紧是指因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给企业和社会造成的不利后果;因违法违规受到的各种行政和法规处分、处罚、处理。
3、企业基础信用状况。
包括差不多信用情形、财务情形、盈利情形、进展能力、劳动与社会保证情形、纳税情形、偿债履约情形及社会奉献等。
4、企业信用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形。
要紧包括信用治理体系中涉及到合同治理、治理职责、资源配置、信用治理政策、客户资信调查、客户信用评估、债权保证、应收账款治理、逾期账款追收、信用品质建设与应用等。
按照信用评判的内容,我们编制了《企业信用评判申报书》,详见附件三。
(五)信息来源与核实信用评判所需要的基础信息由参评企业填报《企业信用评判申报书》获得;针对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两项指标,将与企业所在地工商、税务、质检、药监、银行等部门联系核实信息,必要时,托付第三方信息中介机构,通过各种合法渠道补充采集和确认信息。
(六)信用信息治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信用评判办公室下设信息治理中心,负责对信用评判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治理,承担医药流通行业信用信息治理系统的建立、爱护和治理工作,具体负责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日常治理、异议处理、信息安全以及信用评判结果的公示等(具体方法请见附件四)。
(七)信用评判程序信用评判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初评、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会员企业按照《企业信用评判标准》及细则进行自评,认为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可向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申报信用评判。
会员填写申报材料完成后,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信用评判办公室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由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进行初评,初评确定等级后,召开信用评判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会,共同进行分析审核及综合评定。
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会后,企业信用等级评判结果在网上公示15天,经异议处理后,上报商务部和国资委。
(八)评判结果的公示信用评判企业信息:按评判等级公示。
(九)评判结果的推广为了让信用评判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关心有关各方对医药流通行业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将在商务部、国资委、药监局等单位的指导下,将评判结果举荐给有关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媒体、国际组织等单位。
附件一:企业信用评判治理方法(一)信用评判对象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开展的信用评判工作,只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员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判,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员企业不进行单独的信用评判。
(二)信用评判机构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设置专门的行业信用评判办公室,专门负责会员企业的信用评判工作,包括信用评判工作的组织、指导、评判、信息治理等所有工作。
(三)信用评判准则在开展企业信用评判工作过程中,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将自始至终贯彻以下准则:1、按照独立、公平、客观、专业的要求设定企业信用评判方法与体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评判过程坚持遵守《企业信用评判标准》。
3、评判过程中采纳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对受评对象开展企业信用评判。
4、严格依据公布的评判方法和程序,独立地开展企业信用评判工作,保证评判结果的公平性、科学性、一致性、完整性。
5、保证企业信用评判结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阻碍。
(四)信用评判等级会员企业的信用评判实行统一标准、分级评判。
信用评判要紧针对受评对象的信用品质与信用风险治理能力进行整体审核与评判。
信用评判的结果分为信用AAA级、信用AA级、信用A级、信用B级、信用C级、信用D级共6个等级。
通过信用评判相应等级后,当会员企业参加信用评判时的基础信息发生较大变化时,必须及时告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信用评判办公室,重新申请信用评判相应的等级。
(五)申报条件与评判程序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会员企业均可申请信用评判:(1)注册资本许多于500万元(零售企业许多于100万元);(2)企业连续经营时刻三年以上;(3)工商年检通过A级;(4)通过GSP认证;(5)企业经营效益良好,无经营性亏损;(6)企业无失信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工商、银行、药监、法院、质量监督、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处罚。
2、等级的申报信用评判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初评、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公示”的程序进行。
会员企业按照《企业信用评判标准》及各项评定细则进行自行分析,认为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可填报《企业信用评判申报书》,向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信用评判办公室申报信用评判。
4、等级的初评会员企业的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及有关专家开始对其进行初评。
得出会员企业的初评结果。
初评工作包括以下部分:①确定评定范畴、目的和工作打算;②确认所需的资料和条件;③按照《企业信用评判标准》和指标评分细则以及细则中的要求对受评对象进行评判。
初评报告的内容包括评定所采纳评估方法、模型、过程以及有关技术的讲明。
5、综合评定程序综合评定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信用评判专家委员会具体执行。
委员会由9人组成,评定组长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委派。
综合评定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首次会议申报资料审核按照《企业信用评判标准》和三级指标评分细则以及细则中要求对受评对象进行评判末次会议供应商与客户意见表其他材料做出评判结论评定方式:①以客观情形与数据为基础判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②以《企业信用评判标准》为依据判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时,以《企业信用评判标准》和三级评判标准细则为依据,不以审核人员个人的主观好恶为主导。
③确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时,委员会通过充分讨论、互通情形,取得统一意见。
6、完成企业信用评判报告企业信用评判报告是向受评对象通报评定结果和评定结论的书面材料,也是评定工作终止的标志。
信用评判报告的内容如下:介绍评定工作的差不多情形,包括评定所采纳评估方法、模型、过程以及有关技术的讲明提出需要补充和改正的整改意见明确等级评定小组形成的最终结论(六)信用等级复评及处理差不多通过信用评判的会员企业,三年有效期后需参加复评,评判的程序与第一次差不多相同。
信用评判的复评工作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信用评判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经复评达不到要求的,按以下方法做出处理:在复评终止后,会员企业达不到相应信用等级标准的,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将按照具体情形,通过签发警告通知书、降低或取消其信用等级等方式进行处理。
会员企业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判、降低或取消信用等级等复评意见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形上报给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信用评判办公室。
凡被降低或取消信用等级的会员企业,自降低或取消之日起,一年后方可重新申报信用等级评判。
会员企业发生重大事故或极其恶劣的情形,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可一次性直截了当取消该会员企业的信用评判等级,并发出取消信用等级通知。
(七)信用评判结果的使用评判工作统一定名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判”,对企业的评判结果统一称为“企业信用评判级信用企业”,评判单位为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信用等级的证书和铜牌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并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制作、颁发。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将对受评会员企业的信用评判结果进行及时、广泛地公示。
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会员,能够在以下方面合理使用信用评判的结果:(1)法律法规承诺的企业形象宣传,如:在企业宣传材料、网页及报刊等传播媒介上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
(2)向供应商、客户展现企业信用能力,如: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向客户展现认证证书。
(3)向金融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展现企业信用品质。
(4)其他需要使用认证标识、认证证书的范畴。
附件二:企业信用评判标准及细则一、企业信用评判模型在进行企业信用评判的过程中,按照企业所在的区域、规模、供应链的位置等众多条件选择不同的信用评判模型,在企业信用评判过程中通常采纳的模型有:1、5C系统法5C法要紧考察品质(Character)、偿付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抵押(Collateral)和外部条件(Conditions)。
品质,是一种对企业声誉的度量,要紧包括其偿债意愿和偿债历史;偿付能力,要紧是企业的还款能力,包括企业的盈利能力、盈利产生的现金流对债务的偿还;资本,要紧是衡量企业的自有资本和债务的关系,即财务杠杆,高杠杆意味着比低杠杆有更高的破产概率;抵押品,要紧是在授信中所采取的担保、抵押等措施。
如果这些措施得力,偿债的风险就会减少,缺失就会减少;外部条件,要紧是受评对象的外部环境与条件。
外部条件关于受阻碍较大的企业的偿债能力阻碍专门大。
2、特点分析模型特点分析模型是目前在国外企业信用治理工作中应用较为普遍的一种新的信用分析工具,本质上它也属于传统的信用分析和评判方法。
该模型的要紧用途确实是对受评对象的资信状况做出综合性的评判,并以定量化的方式,对受评对象的信用状况做出评定。
该模型简单明了,操作比较容易规范。
该模型是从受评对象的种种特点中选择出对信用分析意义最大、直截了当与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相联系的若干因素,把它们编为几组,分不对这些因素评分并综合分析,最后得到一个较为全面的分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