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规及知识课件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
4、《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 (2003年8月27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批准 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 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219号)。
8、《《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2013年11月2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58号)。
9、《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5年1月17日,深府〔2005〕11号 10、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2010年9月11日,深府〔2010〕121号
1、业主的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 2、业主的二万元的财产损失由谁证明? 3、物业公司是否应当赔偿业主损失?
1、李先生应按什么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 2、应如何处理此事?
案例分析之一
1、发展商无权承诺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从法律角度看,物业服务与房屋 买卖是两种法律关系。物业服务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 不应为对方设定权利或义务。
2、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依据是有关物业服务的委托合同。业主必须按规定交 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法规概述知识课件

理办法》 • 2004年1月,中物协《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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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的产生与发 展 • 2004年3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7年11月修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 2004年7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明码 标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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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业管理法的概念与调整对 象
怎样理解 物业管理关系
狭义:物业管理 机构及专业人员 与业主在对物业 进行管理过程中 所形成的社会关 系。
广义:物业管理 机构及专业人员、 业主、有关行政 机关、物业管理 协会在对物业进 行管理、监督、 指导过程中形成 的各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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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业管理法的概念与调整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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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的产生与发展
• 4.《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 为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正 当权益,1996年,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城 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 5.《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 财政部1998年 • 6.《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
• 2007年,国家发改委《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试行
• 2008年,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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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的产生与发 展 • 2009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 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
调整物业管理关系的这些法律 规范分布于多项法律法规、 规章之中。
《民法典》与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讲义课件1

《民法典》及相关物业管理内容
四、物权的权利内容
1、 所有权:(第240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四项权利,凡是业主享有这四项权利,如你不是业主,只是同住人, 你本身的房屋没有经过产权人的同意你是处分不了的。如子女名下的房屋。
2、国家专属所有权(国务院代表行使):(第242条、246条至249条)矿藏、水流、海 域、城市土地、国防资产、无线电频谱资源、其他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多属国家,法定 属集体除外。
《民法典》及相关物业管理内容
六、民法典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271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受共有和共同管理 的权利。
第272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 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2003年9月1日施行。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建房[2010]165号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9}7号)
《民法典》及相关的物业管理内容
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1、 物权编的调整范围:(第205条)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2、物权公示原则:(第208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 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3、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本文档旨在提供物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应用。
本文档分为以下章节:第一章:物业管理概述1.1 物业管理定义1.2 物业管理的法律地位1.3 物业管理的职责与权益第二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框架2.1 《物权法》2.1.1 物业权的设立与变更2.1.2 物业权的限制与终止2.2 《物业管理条例》2.2.1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2.2.2 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2.2.3 物业服务的内容与要求2.3 《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2.3.1 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职责2.3.2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作第三章:物业日常运营的法律事务处理3.1 合同管理3.1.1 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3.1.2 合同违约与争议解决3.2 人事管理3.2.1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的招聘与解聘 3.2.2 员工权益与劳动法3.3 资金管理3.3.1 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3.3.2 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四章:物业管理纠纷解决4.1 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解决4.1.1 委托合同纠纷解决4.1.2 业主权益保护4.2 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解决4.2.1 业主会议与决议的有效性4.2.2 邻里纠纷的调解与解决附件:1、《物权法》全文2、《物业管理条例》全文3、《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权:指物业所有人对其物业实施支配、占有、使用和取得收益的权利。
2、物业管理合同: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管理物业的合同。
3、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并代表业主行使权益的机构。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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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物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 物业管理通常包括两大内容:日常管理和特 约服务。日常管理是经济性的管理和服务, 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物业 装修管理服务等。特约服务是根据业主和住 户需要,提供各类有偿服务。
❖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 物业管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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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有哪些条件?
❖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 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 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 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 会。
❖ (2)确认业主身份和业主人数;
❖ (3)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方案和名单, 并公示征询意见;
❖ (4)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提出临时管理规 约的修订意见;
❖ (5)确定业主代表产生的条件、方式和人数,组织 推选业主代表;
❖ (6)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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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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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业主大会的职责是什么?
❖ 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
❖ (1)制定、修改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 作。
❖ (3)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讲座.最全优质PPT

一、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指导 协助 协调纠纷
具体方式 1 作为筹备组成员参与业主大会筹备组。 2 处理纠纷
行政指导行为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不以国家权力为后 盾。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
方行为。 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
。 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非强制性 表象特征:示范、倡导、咨询、建议、训导
行政指导行为的“不可诉性”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 】
联名提出成立业主大会 的书面要求。)
2、筹备组的成立:
A、人数7~15人(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 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 组成)
B、60%(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人数的百分之六十)
C、7日(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
《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物业 管理条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
纷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课件PPT课件

➢ 法定税费; ➢ 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 ➢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能从物业管理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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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什么是有偿服务费?
➢ 有偿服务费也叫特约服务费,是指为满足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专门需要
而提供的个别服务的费用,包括房屋装修、维修、卫生打扫等。有偿服务费 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
4、水电公摊费是什么?
➢ 水电公摊费包含公共区域的保洁用水,绿化用水,公共设施设备用水用
电的费用。水电公摊费=水电公摊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注:水电公摊系数 是用水电公摊费/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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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工作 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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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概念
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法律, 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 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 清洁卫生、安全防范、公共绿化、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 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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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定义: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 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 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 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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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目的在于:
通过物业管理企业提供 的专业化的管理服务,使业 主的物业保值、增值;提升业主的生活品质;(为房产 创造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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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必须要了解的几本书:
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制定的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法规。
根据该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管理服务证》,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物业管理的职责;同时,住户也有义务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二、物业服务合同另外,小区物业管理还需要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签订的约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信息,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业主大会规定小区物业管理还需要依据《业主大会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的议事机构,负责审议小区的重要事务,如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制定小区管理条例等。
业主大会的决议具有约束力,物业管理企业和住户都应当遵守。
四、城市管理条例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外,小区物业管理还要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规。
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了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维护等方面的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需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小区的环境整洁和宜居。
五、其他相关法规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小区物业管理还有许多其他相关法规需要遵守,如《房屋管理条例》、《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物业管理企业和住户都应当了解并遵守这些法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干净的小区环境。
综上所述,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做好法制工作,才能有效地保障小区的秩序和安全,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希望物业管理企业和住户能够共同努力,共建一个美好的小区生活环境。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