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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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后备干部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后备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备干部是指党员干部中具备一定潜力,适宜培养、选拔的干部。

第三条后备干部管理是指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对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选拔、评价和使用。

第四条后备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尊重后备干部的主体地位,坚持公平公正、竞争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后备干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责,形成上下一致、协同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后备干部管理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后备干部培养第七条后备干部培养应当坚持党委领导、干部主导、培养全过程的原则,注重发现、培养、保护和激励后备干部。

第八条后备干部培养的范围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基层骨干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优秀干部等。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经过一定的学习和考察,在政治、理论、业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后,方可进入后备干部培养队伍。

第十条具备潜力的基层骨干应当在实践中锻炼,通过推荐、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一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优秀干部应当通过职称评审、竞争选拔等途径,进一步培养他们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第十二条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后备干部培养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培养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资源。

第三章后备干部选拔第十三条后备干部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内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科学选拔后备干部。

第十四条后备干部选拔的程序包括初审、面试及综合评定等环节,应当建立健全评价体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后备干部选拔应当注重政治表现,具体包括政治思想水平、党的观点和政策的理解和宣传等。

第十六条后备干部选拔应当注重能力素质,具体包括工作业绩、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第十七条后备干部选拔应当注重潜力发现,具体包括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等。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能够胜任重大领导职务,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后备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政治优先、能力为本、激励激发、选拔公平、规范运作。

三、后备干部管理的目标是建设一支忠诚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二章:确定后备干部一、后备干部的确定须按照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部署,结合工作需要和人才储备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二、确定后备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坚定、为人正派、道德品质高尚;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和专业素养;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成绩;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要求。

三、确定后备干部的程序包括推荐、考察、审批等环节,应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和程序。

第三章:培养计划一、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储备情况制定,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方式和培养期限等。

二、培养目标应明确后备干部的能力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既要注重提高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又要注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三、培养内容应根据后备干部不同的职位和需求,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和实践环节。

四、培养方式应多样化,既包括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研究学习等方式,也包括组织实践锻炼、参加重大项目等方式。

五、培养期限根据后备干部的不同情况确定,应合理安排培养时间和任务,并做好培养计划的动态调整。

第四章:培养机制一、后备干部的培养应建立科学、健全的机制,确保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培养机制包括定期评估、导师制度、交流研讨等。

定期评估后备干部的培训效果和能力提升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三、导师制度是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支撑,通过指导、帮助和交流,促进后备干部的成长和发展。

四、交流研讨活动是培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与其他后备干部的交流和研讨,提高其思想境界和思维能力。

第五章:激励措施一、为了激励后备干部的积极性,应制定一套科学、公正的激励措施,提高后备干部的工作动力和责任意识。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引言后备干部是一个组织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是组织在未来发展中的潜在骨干力量。

因此,对后备干部的管理十分重要,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定,以促进后备干部的成长和发展。

本文将探讨后备干部管理规定的内容和具体措施,从而确保后备干部能够在组织中充分发挥作用。

一、选拔与培养1.选拔标准后备干部选拔的标准应该是科学、公正、公平的。

选拔应综合考虑干部的政治素质、职业能力、道德品质等多方面因素。

在选拔过程中,应避免个人意识、关系等非专业因素的干扰,保障选拔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培养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计划对后备干部的成长至关重要。

培养计划应明确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向、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

培养计划应综合考虑后备干部的个人情况和组织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

3.培养方式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式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包括岗位培养、轮岗培养、项目培养等。

通过多样化的培养方式,后备干部可以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中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二、激励与考核1.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是激励后备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

激励机制应该包括物质奖励、荣誉表彰、晋升等多种形式。

通过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后备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2.考核标准后备干部的考核标准应该是科学、客观的。

考核标准应该综合考察后备干部的工作实绩、能力发展、团队协作等方面。

考核过程应该公平、公正,避免主观主义和压力过大的现象。

三、支持与帮扶1.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的支持政策,给予后备干部充分的支持和帮助,是后备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

支持政策可以包括资金支持、资料资源支持、工作安排支持等方面。

通过支持政策,可以为后备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促进其成长和发展。

2.帮扶机制建立良好的帮扶机制,为后备干部提供具体的帮助和指导,是后备干部管理的重要举措。

帮扶机制可以包括导师制度、学习小组、业务指导等形式。

通过帮助后备干部解决实际问题,他们可以更好地适应工作和发展。

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细则

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细则

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治国理政、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年轻优秀、有发展潜力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使河南走在中部崛起的前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后备干部队伍应当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第三条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有关原则,还应当做到:(一)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二)实行动态管理,保持队伍活力;(三)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备用结合;(四)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下列后备干部: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的后备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纪委、人大、政协办公厅(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的后备干部。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实行干部双重管理的单位,其后备干部的管理与干部管理权限一致。

第二章条件和资格第六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同级副职。

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二)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正职。

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副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副职的后备干部。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四)县(处)级以上后备干部要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五)身体健康。

后备干部实施方案3篇_实施方案_

后备干部实施方案3篇_实施方案_

后备干部实施方案3篇为了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逐步配齐配强村支两委班子,改变两委班子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的现状,提高班子的整体活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内容建立一支3-5人的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后备干部队伍,并逐步充实到村支两委班子,通过三年努力,使村支两委班子形成高中以上文化结构和30-50岁为主的年龄梯次结构,进一步增进班子团结,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具体措施实施“三个培养”工程,将致富能手和外出务工返乡的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将现有优秀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将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

1、将致富能手和优秀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培养成党中。

一是登记造册、摸清底子,对村里年龄在20-50岁,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致富能手,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拥有一技之长的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和复员军人进行登记造册。

二是积极引导确定培养对象。

村支部对致富能手和其他人才要积极引导、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确定3-5名重点培养对象。

三是明确责任、精心培养,对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每一个对象由村支部选派两名党员具体负责进行联系、培养和教育,并要有计划地加强学习和培训,每年组织两次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一旦条件成熟,就可以吸收到党内来。

2、把现有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

引导党员开办“农家乐”旅馆开发旅游项目,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勤劳致富,科技致富,成为致富能手。

3、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

对党员致富能手,要逐步压担子,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他们在工作中得到煅炼和提高,条件成熟,再通过“两推一选”和群众海选等途径充实到村支两委班子中来。

工商局后备干部选拔和培训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加强基层青年后备干部建设,加快高素质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暂行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月至 x 月开展青年后备干部选拔和培训工作。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后备干部选拔、考核、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后备干部选拔、考核、培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培养、管理工作,在矿党政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第二章后备干部选拔第三条后备干部选拔原则。

(一)坚持“四不用”、“一拥护”、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不用”即:不思进取、不干实事的干部不用,品头论足、到处逢迎、善于“公关”的干部不用,不敢负责、不敢碰硬、遇到矛盾绕着走的干部不用,搞花架子、虚报浮夸、善于作秀的干部不用;“一拥护”即:必须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二)注重实绩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五)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名额。

正科级后备干部每个单位推荐1-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每个单位推荐2-3名。

第五条后备干部条件(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认真践行河南煤化文化和精神,德才兼备,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昂的工作状态,把岗位当命,用心做事,激情工作;(二)工作业绩突出。

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企业文化、节能降耗、服务职工、维护稳定等方面,创造出一流业绩;(三)具有创新精神。

工作中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思想观念新,思路活,在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四)责任意识强。

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迎难而上,服从大局,淡泊名利,不吝付出,自觉地为企业发展忘我奉献;(五)发展潜力大。

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发展潜力;(六)安全生产好。

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安全效果好;(七)群众拥护。

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八)科室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基层区队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区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到两年以上;(九)正科级后备干部以40周岁以下为主体,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科级后备干部以35周岁以下为主体,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机关后备人才管理制度

机关后备人才管理制度

机关后备人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人才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后备人才是指具备相关岗位技能,有较高发展潜力,能够在未来担任重要职务的人才。

第三条机关后备人才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后备人才队伍,为机关的长远发展和人才储备提供支持。

第四条各级机关应制定相应的后备人才管理政策和规定,明确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

第二章后备人才的选拔第五条各级机关应建立健全后备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储备情况,制定合理的选拔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后备人才的选拔应注重综合能力和潜力评估,综合考虑个人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因素。

第七条后备人才的选拔应公开、公正、公平,倡导竞争和选拔优秀人才,杜绝任人唯亲、搞关系选人的现象。

第八条后备人才的选拔应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和工作特点,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综合评定,确保选拔流程科学有效。

第九条后备人才的选拔结果应及时公布,对进入后备人才库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和培养计划,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条后备人才的选拔工作由机关人事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后备人才的培养第十一条各级机关应根据后备人才的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服务。

第十二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知识与技能的提升,注重全面发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第十三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应积极开展专业技能、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人才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四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培养机制要灵活多样,激发人才的学习热情。

第十五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要与机关实际工作密切结合,注重培训成果的应用和转化,不断提高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应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确保培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中共酒泉市委员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

中共酒泉市委员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

中共酒泉市委员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酒泉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08•【字号】•【施行日期】2014.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建立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市直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市委各部委室,人大、政协的办公室、委(室),法院、检察院,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政府组成部门,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科级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科级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五条科级干部任用坚持实绩晋升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委组织部负责没有设立党委(党组)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任用和审核备案工作;市人社局负责政府部门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用和审核备案工作;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用和审核备案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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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一支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级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第三条科级后备干部选拔的范围是全市党政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

制定公选方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党建网络或其它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公选方案确定的报考条件进行报名,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进行。

组织部门根据公选条件和要求,对报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

笔试的内容以中组部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中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主,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经济管理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

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拟公开选拔后备干部人数的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由组织部门组织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五)讨论决定。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笔试、组织考察等情况,按照拟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人数的1:1比例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最后正式确定科级后备干部名单。

第十条注意从非中共党员、少数民族和女干部中选拔科级后备干部。

第十一条对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选调生、下派干部,一时不能提拔使用的,可按规定程序列入科级后备干部名单。

第五章培养第十二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由组织部门和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共同负责。

科级后备干部选定后,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

第十三条培养科级后备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科级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特别要重点做好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和比较成熟、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第十四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管理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有关业务知识。

第十五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训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或选送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二)选派到高等院校深造;
(三)选派到经济发达地区或境外接受培训或考察;
(四)引导进行自学;
(五)组织开展对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

第十六条必须加强科级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实践锻炼可采取以下途径:
(一)下派到乡村、社区、企业任职或挂职;
(二)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跟班学习或选送到上级党政机关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
(三)岗位轮换和跨乡(镇)、跨部门交流;
(四)担任助理职务或在其他重要岗位上任职;
(五)负责承担急、难、险、重等专项工作任务。

科级后备干部挂职锻炼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章管理第十七条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包括对后备干部的考察、考核、充实、调整、谈话、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八条科级后备干部的综合管理和检查考核由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科级后备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建立科级后备干部定期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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