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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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4•【文号】教技厅函〔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名单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69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支持优秀创新团队,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孕育重大创新成果,支撑一流学科建设,经有关高校推荐,专家评审,我部决定对朱满洲等113个建设成效显著的教育部创新团队给予滚动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高校应按照我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教人〔2004〕4号)的规定,加强对创新团队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团队发展空间,提升团队建设水平,规范团队过程管理,于本通知下发3个月内,组织编制滚动期建设规划,进一步凝练建设目标,聚焦核心任务,突出优势特色,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半年内组织专家建设论证。

二、滚动支持团队的资助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资助总经费300万元,中央所属高校从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人才等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地方所属高校由主管部门和学校统筹支持。

三、获滚动支持的团队应围绕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坚持“引领、融合、协同、开放”的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团队自身建设,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升国际合作水平,用高水平科技成果支撑高质量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创新团队。

附件:2017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名单教育部办公厅2017年6月14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9•【字号】教办科技〔2024〕231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31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和领域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的团队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高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建设期内的团队骨干成员(团队成员排名前5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申报。

5.申请团队原则上应是学校校级创新团队且学校能够支持建设经费,并注重与团队所在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相结合。

6.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本计划优先支持依托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科研团队。

7.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7.09•【字号】浙教电传〔2009〕133号•【施行日期】2009.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13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推荐2009年度“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教技司〔2009〕227号)和《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28号)精神,请各有关高校按照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其中教育部创新团队每校限报1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每校限报1人。

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材料请于8月底之前报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高校还需提供2008年度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员配套经费的落实证明。

有关通知文件和申报表格请到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

纸质材料请按教育部要求的数量多报1份,以备存档,并请报送电子材料。

除教育部要求的材料外,请同时报送《教育部创新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可到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闵耀锋,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1.教育部创新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九年七月九日。

大连海事大学获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

大连海事大学获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

度教 育部“ 创 新 团 队发 展计 划 ” 在 全 国遴 选 出 1 0 2 个创 新 团 队予 以支持 。其 中, 大连 海 事大 学交通运 输 管理 学院 匡海 波 教 授 申请 的“ 港 口协 同发 展 与
绿 色增长 高校 “ 9 8 5工 程” 建设 经 费列支 , 其他 高校 入 选 团队 的资助 经 费 由教 育部 和 所在 高 等 学校 按 1 : 1 比例 共 同资助 。 大连 海事 大 学 首 次 获 得 教 育 部 “ 创 新 团 队发 展计 划”立项 支持 , 为推 动学校创 新 团队 的培养 和
干。
( 4 ) 促进山东航运文化传承创新和建设 , 利用 学 和训 练实施 、 质量 记 录 控 制 、 教 学 和 训 练 的检 查 航运文 化教 育基 地 , 加强宣传 , 增 强 全 社会 的 海洋 评估 、 纠正和 预 防措 施 、 文件与 资料 的控 制 、 内部审 意识 、 海 权 意识和 海洋环 保 意识 。
建设 以及 开展 海洋运 输 领 域 协 同创 新 奠 定 了坚 实
的基 础
教 育部创 新 团 队发 展 计 划始 于 2 0 0 4年 , 资助
范 围限于全 国普 通 高等 学校 , 每 年 资助 6 0个 左右 创 新 团队 , 资 助 期 限 3年。 资 助 经 费 合 计 3 0 0万 元, 主要 用于 资助 期 内的科 研 工 作 , 属 自主研 究 经
同行 听课 、 教 学督 导 、 教学检查 、 学生评教、 同行评 ( 2 ) 每 年 为 山东 半 岛蓝 色 经 济 区 和 区 域 性 国
教“ 五项 制 度 ” 。经 过 多 年 不 断 的持 续 改 进 , 教 学 质量 监控 及保 障体 系运行 良好并 日趋完 善 。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11.23•【文号】教师函〔2023〕9号•【施行日期】2023.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教师函〔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安排,教育部启动了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国家级团队)遴选工作。

经院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综合评议,确定第三批国家级团队立项建设单位125个、培育建设单位22个。

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加大对国家级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在课题、经费、制度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项目要予以重点支持。

国家级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团队建设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整合优质资源,创设必要条件,有序推进实施。

各地各校要把团队建设作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和服务教师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因地制宜做好各级团队梯次规划和整体布局,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附件:1.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名单2.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单位名单教育部2023年11月23日。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为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创新平台的投资效益,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当量效应,提升高等学校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一、基本条件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教育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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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五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业绩优秀的国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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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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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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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4.29•【文号】教社科厅函〔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试行)》(教社科〔2023〕3号),决定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布局和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有效提升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支撑力、贡献力,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二、建设目标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

创新研究方法手段,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增强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本领。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出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首批计划遴选认定30个左右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

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建设成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三、申报条件(一)创新团队不设选题指南,可依据研究专长结合支持办法要求自主选定研究领域,自行拟定团队名称。

(二)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3.29•【文号】国科发区〔2019〕116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部教育部2019年3月29日附件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我国大学科技园从1991年起步探索,经过20多年建设发展,规模日渐扩大、模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的试验基地、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校企资源融合共享的枢纽平台,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高校源头创新作用,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轮有序发展,对于促进高校资源集成与开放、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对于提升创业科技内涵,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意义;对于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科研育人功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进教育和科技深度融通,具有示范意义;对于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整合技术、人才、资本和信息等创新要素,集成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发展,营造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具有标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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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为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创新平台的投资效益,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当量效应,提升高等学校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一、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教育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五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业绩优秀的国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国家
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案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
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

4.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二、资助范围、申报与评审
1.创新团队的资助范围限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每年资助60个左右创新团队。

2.创新团队由教育部根据高等学校“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和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的结果和工程化基地的发展情况下达申报名额,所在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上述基本条件进行遴选推荐,填写《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申请书》连同高等学校推荐函一并报送教育部科技司。

3.教育部委托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对申报的创新团队分领域进行同行评议,每一领域评议专家不少于15人(其中高等学校以外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进行差额遴选,获专家三分之二以上赞同票者为通过。

逐步实行国际同行评议制度。

4.由相关领域业务专家和管理专家5~7名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创新团队的条件和统一评估标准对专家评议通过的创新团队进行实地考核,提出资助意见,形成建议资助方案。

5.教育部对建议资助方案进行审批,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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