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杭州飙车案”为例谈解释性报道写作
从个人事件到公共事件——以“杭州飙车案”为例

为一个 新的网络热词流传开来 。面对这场愈演 愈烈 的网络 公共 事件 , 杭州市政府迅速采 取应对措施 , 包 括 重新进行 事故调查 , 市长 出面表态 , 杭州交管部 门 向社会道歉 。 月 1 5 8日, 事故责任者家属向谭卓父母 下跪 , 双方并达成金额为 14万元的赔偿协议 。 l
文 学 传 统 的 力 量 ,还 体现 了 社 会 心 理 和 历 史 文 化 的 力 量 ” 。
肇事 司机是个小伙子 . 坐在旁边的警车里。他穿 着 PL T恤 , Oo 右手戴一款运动 型手表 , 右手臂 上有 一 道 弧形、 ) 厘 米长 的 旧伤疤 约 o 他双 手不 停地盖着
脸, 不停 地挤着前 额 , 着眼 睛, 揉 偶尔通过 手指缝看 着外面的动静 。
节 点 时 期 内的 “ 件 降 温 期 ”。本 文 使 用 “ 事 分 事 叙
心理之 间的暗合 关系 ” 并且 进一步指 出 “ , 媒体 在个
人 遭 遇 成 为 公 共 事 件 中起 主 导 作 用 ” 。但 遗 憾 的 是 ,
谢泳 并未从 媒体 的报道 文本 入手进 行深入 的分 析 , 指 出媒体通 过怎样的叙 事起到 了这种主导作用 。 本研 究则有意 以个 案且初探 的方式检验杭 州飙 车案从一起个人事件演 变为 网络 公共 事件 的过程 当 中 , 闻媒体叙事 中的 “ 型沉淀 ” 于整个事件 发 新 原 对 展起 到的作用 。
从谈吐上也不是事故的通知者而是指导者即夜里开开嘛天还这么早怎么好开的这种不问死者情况不指责马路飚车而怪时间不对的冷漠话语充分体现了黑衣女人的性格和这些人是一样冷漠在之后的70码事件中新闻报道用戏剧化然而记者并非直接引用黑衣女人的原话而是大的方式报道了政府对肇事司机速度的初步断定并意是这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怀疑
2014年5月高考语文热点解析:杭州富家子飙车撞人案

2014年5月高考语文热点解析:杭州富家子飙车撞人案高考语文2014-05-22 2201412014年5月高考语文热点解析:杭州富家子飙车撞人案一、背景材料:70码事件,也被称为杭州飙车案或杭州富家子飙车撞人案,同时也被中国大陆网民称为欺实马事件(音同70码,取欺负老实人之意)。
2014年5月7日,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发生一起改装三菱车(车牌:浙A608Z0)因超速驾驶撞死人的事件。
通过媒体调查以及网民的人肉搜索,民众发现肇事者系杭州本地富商之子,且有数次超速违例的前科。
事后,杭州交警依据肇事者及同伴说辞初步认定肇事车辆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并控制媒体报道进而导致谭卓事件立刻成为2014年的网络热点。
同时关于肇事者胡斌应该是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还是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在民众和法律界也产生了争论。
也有媒体认为利用舆论压力不利于司法公正。
1、死者谭卓(1984年9月26日-2014年5月7日),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为家中的独子。
2002年,谭卓以优异成绩考取浙江大学通信工程专业。
2006年,谭卓毕业后就职于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
2、肇事者胡斌,20岁,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大二学生,并曾获得杭州首届卡丁车大赛冠军。
3、事件进展2014年5月7日晚八时许,谭卓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被胡斌所驾驶的改装三菱跑车撞飞,后送120后不治。
有目击者声称,谭卓被撞出大约5米高后再重重摔在20米以外的地方,可能当场死亡。
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网友发现肇事者QQ还在进行更新,因此质疑肇事者是否被及时拘捕。
5月8日,杭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及“当时车速在70码(注:实际应为'公里/小时'),由此引发舆论不满。
同日晚间,杭州市民及浙江大学学生自发走上街头为谭卓举行追思会。
5月2014日,谭卓追悼会召开。
同日,杭州警方承诺将秉公办理此案。
5月11日,杭州警方承认肇事者存在违法超速行为。
论公共安全与驾驶路权之博弈——以杭州富家子飙车肇事案为例

输公共安全舆麓驶路榷之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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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杭 州富家子飙卓肇事案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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恝 ,盎管槿利髓系中仔在一定 的槿利位陪。但是 ,槎利位陪并不具有整髓的碓定性 ,不可能形成像 “ 化早 元素 表 ”那檬 的 固措 。我们 税 榷利 位 陪具 有非 整髓 碓 定性 ,并 不是 企 固否 韶槎 利位 陪 的存在 。事 寅上 ,由 于法 律惯 值在 一定 箍固 内具有 较 属 明碓 的儇 值秩 序 , 而在此 筢固之 内 , 利位 也 相虑具 有 相封 碓定性 , 因 槎 并造 入法 规 鲍的 眉面 。如 在一 定 意羲 上或 一定 限度 内 ,我们 可 以税 ,生 命榷 的位 喈 高 于人格 槿 ,人格 槿 的 位 陪高 于言 自南 ,言谕 自南 的位 陪高 于管 棠 自由 ,如此 等 等 。【 j J
笔者 亦赞 同 上述觏 黠 ,槽 利 的位 陪不具 有 绝封 性 ,但具 有 相封性 ,在某 些具 髓 的情 况下 ,做 出槿利 的
位陪匾分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在楼勤卓驾驶路槎舆公共安全的兢合 中,相封的比较是可行的。按照博登 海默的税法 “ 生命的利益是保蒿其他利益 ( 尤其是所有的佣人利益 ) 的正富前提僚件”来看 ,很 然可以 得 出运檬 的结 :公 共 安全 利益 的位 陪 自然 高 于檄 助 卓鹆驶 路 槎 。扇 了维装 公共 之 安全 ,政府 有羲 耢依 法 封楼 助阜 驾驶 路槿 做 出限 制 。
【 作者简 介】 趟帅 ( 9 8 18 一),男,浙江柬防人 ,浙江大擎光莘法 学院学生 ;研究领 域 :比较 法擎、法理 学等 翁裹 ( 9 4 15 一),男,福建福州人 ,现 任浙大光 荤法 学院副教授 、硕 士研 究生兽舌 ;研 究领域 :弈—— 以杭州富家子飙卓肇事案焉例
“飙车”案后的几点思考

“飙车”案后的几点思考作者:林蓉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09年第13期摘要:杭州“飙车”案,肇事者对于生命的漠然,一个年轻生命的凋零,民愤的叠起以及民众对交通部门的拷问,引发了我们关于此起肇事案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飙车;尊重生命;肇事者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145(2009)20-0050-02杭州“5·7”交通肇事案——仅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过斑马线时,被一辆疾驰的三菱跑车撞飞,抢救无效死亡。
一场车祸,或许本不该有如此大的波澜,但这场交通肇事激起了大家隐忍在心里太久的愤怒,舆论将它推到了风口浪尖,年轻的肇事者成了“全民公敌”!这场交通肇事的背后,是民意的潜流——人们对“炫富者”的厌恶,对于弱者的同情,对于公正的深度渴求!胡某,肇事者,繁华都市的“富二代”,梦想着成为一个理想的赛车手。
年轻的他却因为自己贪婪速度与激情,最终带来的是另一个充满激情的年轻生命的消亡。
在车流量较大的文二西路上,肇事当时不注意行人动态,以超过限速的速度盲目奔驰。
肇事后,他的朋友们在事故现场叼着烟,表情轻松而漠然,好像这只是场小意外而已!这群年轻人似乎在挑战人性容忍的极限!是的,大众被激怒了,对他们的谴责一浪高过一浪。
一群富家子弟将城市道路当做了F1赛道,行人的安全从何而来?他们又将别人的生命放在了哪里?交通肇事虽然不必然是犯罪,但它确是危害他人健康和生命的行为。
道德和法律都要求我们尊重生命,以最虔诚之心去感悟生命的本义。
生命权是人拥有的所有权利的起点,失去生的可能,试问人又怎能有所作为?生命之弥足珍贵,让我们绝不放过任何伤害无辜生命的行为。
在这场交通肇事案中,肇事者对于逝去生命的漠然是引起公愤的原因之一,他视法律为儿戏,在人流如织的市区道路上“飙车”,把自己一时的快意凌驾于他人的生命之上,他理应为其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富人交通肇事,应一视同仁”这是这场车祸的又一关键点。
突发事件中的谣言应对-从杭州“5·7”交通肇事案谈起

面预测,尤其是非政府自身原因而形成的谣言惑众等问题,制定应对的具体步骤和防范策略,尽量 具体、全面、富有操作性,使之制度化、标准化。而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与预警机制, 对可能发生的谣言流传进行监控,搜集相关社会舆论信息,并进行相关评估,当谣言一有苗头,政 府讯息系统就会很快的感受到,及时反馈到管理层,以便随时保持警惕,以备随时对外进行信息发 布、宣传更正。这就意味着政府应确保政府与公众信息畅通无阻,尽可能让外界了解政府关切公众 利益的立场与态度。这样,就要不断完善人民信访制度,建立良好的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比如某些 地方政府开通的政府网络平台、政府热线、局长接待日等,培育出公开、公正、透明的舆论环境与 顺畅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特别是伴随信息社会的到来,信息掌握的快慢将成为决定政府工作成效 的重要因素,因而加强政府内部沟通的顺畅、讯息的及时把握就显得十分必要。危机来临时刻,政 府内部很容易会陷入混乱的信息交杂状态,不利于形成有效的危机传播,因而形成一个统一的对外 传播声音是形势要求的必然结果。新闻发言人是突发事件中专门负责与外界沟通,尤其是针对新闻 媒体,及时、准确、口径一致地按照政府对外宣传的需要把公关信息发布出去,形成有效的对外沟 通渠道。螂谣言止于公开,新闻发言人所发表的政府部门的权威声音就是公众的“定心丸”。北京市 长王岐山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尝到了在突发事件时刻和媒体沟通的好处。“‘在公共突发事件发 生时谁抓住了媒体,谁就抓住了关键环节。”这样,就可以避免危机来临时对外宣传的无序、混乱以 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公众猜疑,便于驾御危机公关信息的传播。其实,杭州“5.7”交通肇事案一出, 坊间关于肇事者以及飚车同伴的家庭背景等等各种猜测、议论、指责四起。5月13日上午,杭州市 政府新闻办发表相关声明:网上所传有关肇事者同伴翁振华为杭州市某领导儿子的说法,经核实为 不实传闻。此人与杭州市领导没有任何的亲属关系,其父为浙江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这就应该引起 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为什么公众如此关心事态发展,他们对哪些问题更富有探究的好奇,政府部 门应该如何更好、更全面的公开相关信息呢,从而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四 2、引导舆论、回击谣言。“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 在大众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政府要以积极的姿态加强舆论的引导,尤其是强化权威新闻媒体的引 导,为舆论传播赢得主动权。危机事件中的媒体既是政府对公众发言的渠道,又是公众实现知情权 的传播渠道,媒体的介入是处理现代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必要环节。传媒的力量在于说真话。维护新 闻真实是传媒的天职,特别是在公共危机时。谣言传播的初期一般容易为政府疏忽,或者自认为身 正不怕影子歪而置之不理。就如替身谣言萌芽之初,杭州法院其实忽视了应该及早做好相关媒体的
法治的道路有多远_以_杭州飙车案_为例

2009年10期金卡工程・经济与法NO.10,2009135法治的道路有多远——以“杭州飙车案”为例□谢燕飞(西安财经学院陕西西安710100)摘要:既然选择了法律来治理和规范社会,而不是民意和道德,我们就必须接受法律之治。
法治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很大程度上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是相互联系的。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法治的初级阶段,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绝对正统"地位还未确立,民意在司法判决中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应牺牲法律尊严而一味迎合民意。
直接决定社会基本框架和运行规则的,并不是道德层面的公序良俗和文化心理,而是公共司法制度和公权力运作方式。
近观西洋诸国,无不经历了一个严格法治的阶段,只有经过一个严格法治阶段,我们才能在国民心目中树立法律的信仰,我们的司法才能独立,我们的"依法治国"的宏愿才能得以实现。
关键词:法治民意司法事件回放:2009年5月7日20时08分许,肇事者胡斌与同伴孔伟伟、袁小波分别驾车到西城广场看电影。
在途经文二西路南都德加西区路段时,胡斌驾驶的车辆撞上由南向北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卓,造成谭卓死亡。
事故发生后,杭州警方交警部门迅速开展了现场勘验等调查取证工作,很快查明:肇事者胡斌在交通事故中,有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且在驶经人行横道时未对行人采取停车或减速让行的措施,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5月8日,杭州警方已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整个事件从一开始就显示出"悲情"的色彩。
25岁的湖南青年谭卓在高高跃起五米之后,永远地躺在了那辆狂奔的跑车之后,躺进一片悲伤之中。
无辜死难者谭卓的成长和工作经历则让我们感到无限惋惜和感慨。
在人们心目中,三菱跑车不是普通的车,当"富家子弟"、"飙车"、"撞死人",这几个关键词放在一起时,就产生了微妙的效果,这起交通肇事再次拨动了公众的脆弱神经,几乎所有人马上就本能地认定,这是一起商业新贵欺压平民的事件。
中西方解释性报道之比较

论中西方解释性报道的异同第一,背景式新闻写作与述评性新闻写作,两种不同的写作方式以2007年普利策奖国际报道奖获奖作品《“血铅事件”敲响环保警钟》和中国新闻周刊《杭州飙车案70码背后:民意的红灯》为例进行对比。
一、靠背景解释,还是靠逻辑说理。
我们可以发现前者基本上都是在客观的报道新闻事实,即通过新闻事实、背景材料的运动给读者呈现一种真实可信的画面。
文章由几个方面组成:1、一个医生在治疗一个因电击严重受伤的五岁小男孩,同时发现其血液中铅含量严重超标为开头。
2、从而揭开中国最为严重的铅中毒事件之一,并进而上升到环保的层面。
3、介绍铅的污染源,包括制造铅锭的工厂。
4、村民铅中毒的表现。
5、背景材料的运用,世界卫生组织对铅中毒的定义,研究表明铅含量过度带来的危害。
6、接着作者表明了自己的观点:“这场灾难体现了在面对中国飞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损害时,中国民众是多么的脆弱。
”虽然是作者的观点,但读者完全可以从上述材料中领悟到。
7、接下来作者将视角延伸到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对中国社会造成的损害。
在谈到具体损害问题上,作者引用了“北京大学医学部”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统计数据来说明。
8、铅大量运用于生产生活的原因。
9、国外面对中国高含铅量商品可能造成危害的举措。
10、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但防范铅中毒的斗争尚处于早期阶段,而美国早在30年代就已经开始此类行动。
11、工厂为躲避监督将厂设在农村而不是城市。
纵观这篇解释性报道,我们很难看到作者主观性的意见,基本上都是在材料的介绍中给读者呈现,虽然没有作者的主管意见,但读者却能从报道中读出铅含量超标的危害以及中国现在的环境问题,发人深思。
大量的背景材料,可以尽可能地扩大读者的视野,从更深更广的范围去认识新闻事实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与条件下发生的,让读者不仅知其然,还进一步知其所以然。
这符合新闻客观性的原则,给读者展示的是尽量真实的世界。
这正如美国资深报人马克•埃思里奇所说:“在当今异常复杂的世界中,解释性报道是一种有用的工具。
网络舆论与司法公正之解读——以“杭州飙车案”为视点

审 判决结果 是被 告人胡 斌犯交 通肇事 罪 , 被判 处有 期徒刑 的法 定或 酌定从轻 减轻情 节的 , 该如何判 决 ?若 同样 判处三 年有
若 不讲此 行为 认 定为 自 , 首 则会 人 为的造 成本可 避 免的 、 绝这 断 类人 认罪 悔过 的 自新 之路 、 迫使 其对 抗到 底的有 害影 响 , 显然 这
( 失 )以危险方 法危 害 公共 安全罪 ,许 多网 民也作 出同样 的判 与 自首制 度设 立 的意 旨相 悖 。第三 , 过 关于 “ 禁止 重复评 价量 刑情 , 情节 ” 主要有 三类 不同 的情 形 : 第一类 是作为符 合构 断 , 笔者 不赞成 此种 观点 。笔 者 以为 , 但 对于 “ 他危 险方法 ” 其 应 节” 这里 的“ 第二类 是作为 选择法 定刑 依据 的情 做限制解 释 , 即根 据 同类解 释原 则 ,其 他危 险方 法” “ 必须 与前面 成犯 罪构 成要件 事实 的情节 : 第三 类是 作为 在既定 法定 刑之 下影响 具体 量刑 的情 节 。 两 前 所 列举 的行为相 当, 换言 之 , 若该行 为与放 火 、 炸等行 为不相 节 : 如 爆 就 当, 则不管 是否危 害公共 安全 , 都不构 成本 罪 , 应尽量认 定为其 类情 节发 挥了各 自的作 用后 , 不能 再作为 第三类 情节加 以考 虑 而 他 罪名 。具体 到本 案 , 闹市飙 车” “ 的行 为 与前列 行为相 比, 具 不
三年。 一石 激起 干层浪 , 网易 网就被 告人 胡斌 的刑期 是否量 刑过 期徒 刑 , 则如 何体现 罪刑 相适应 原则 ?更何 以体现 司法公 正?再 轻 做过调 查 , 9. 的 网民认 为对 其量刑 过轻 , 有 40 % 仅有 5 左 右 的 者 , % 西湖 区法 院认 定胡斌 不具有 自首情 节的理 由是肇 事后及 时报 网 民认 为不轻 , 论普 遍认 为此 案一 审判 决太 轻, 舆 但得 出“ 轻判 ” 警 并在现 场等 候 ,该行 为 是属 于履行 道路 交 通安 全法 规定 的义 感 觉的主 要依据 却是 情感 大于 法律。 ,由此 而 引发的 网络舆 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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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年5月7日,杭州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人行道上被正在飙车的胡斌当场撞死。
继而引发社会舆论狂潮,一起交通事故迅速上升为公共性事件。
“杭州飙车案”发生后,相关部门的语焉不详和暧昧态度,各种小道消息的真伪难辨,网络信息的瞬息万变,再加上诸多报道内容的相互冲突,使得事件本身迷雾重重,解释性报道呼之欲出。
在这起公共事件中,解释性报道究竟要解释什么、如何解释,才能还原事实本质,对读者有个“完满的交代”?
美国学者沃尔特?福克斯写道:
“在广播电视的时代,记者只是简单地叙述发生了什么事实,只是简单地交代新闻报道中最主要的事项,在电子时代,新闻报道中需要意义与背景,而提供这些内容的工作便获得了一个特别的称谓:
解释。
”
在“杭州飙车案“中,我们可以看到“纯客观新闻报道”的弊端。
5月7日晚,杭州19楼论坛出现最早的关于飙车案的帖子之后,虽然媒体对事件进程的消息型报道不断增加,但是网民对当事人脸谱化的解读更为加强了。
在事件的升级发展中,媒体对事实的纯客观报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解释什么
要对这起事件进行解释性报道,首先应该明确解释的目的和任务。
1.对事件全面而合理的解释
5月12日,在谷歌搜索中输入“谭卓胡斌”四个字,出现58400个相关网页。
面对海量并且时有相互冲突的信息,受众首先需要的是对事件综合全面的描述,其次是媒体对事件清晰合理的解释。
对事件全面而合理的解释,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全面的梳理,本次事件发生后,各媒体对事件始末都有综述性质的报道,倾向于调查性报道,本文不做讨论;二是清晰的、合理的解释。
所谓清晰,是指文章的逻辑脉络的清
晰,事件之间相互解释的联系清晰;所谓合理,是指对事件前因后果的解释合理,对事实之间的逻辑关联的说明合理。
全面而合理的解释还意味着,报道本身肩负着澄清舆论、引导舆论的功能。
在“杭州飙车案”中,解释性报道要做到持论平衡、客观、公正,厘清事实脉络,尽量消除虚假消息对公共舆论的影响。
2.考虑受众的疑问
受众意识,简言之,就是传者在传播活动中要“胸怀受众、服务受众”。
解释性报道不同于消息性报道的最根本之处就在“解释性”上,而解释的目的就是要让受众消除疑问。
《广州日报》报道《杭州飙车撞人案回顾:
上升为全国性公共事件》,是针对事件之所以上升为公共事件而做的解释性报道;《南方周末》报道《70码?“欺实马”?》针对的是民众对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的质疑;《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杭州飙车案70码背后:
民意的红灯》,针对的是民意的形成过程;《中国青年报》报道《分析称杭州青年飙车撞人案演变成公共事件》则是对“民意”的形成及其后果的探讨;《时代周报》报道《一场车祸的罗生门》则是从对车祸真相的追究上讨论公共舆论的形成原因。
如何解释
在“杭州飙车案”中,记者怎样才能对事件做出“全面而合理”的解释呢?
1."用事实解释事实
美国新闻学家杰克?海敦认为:
“解释性新闻报道不能作为发议论的借口。
”③解释性新闻报道的新闻性就在于报道尽可能地用事实来解释事实,而不是用评论性的语言来解释事实。
用事实解释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占有材料,二是选择性地使用材料。
用来解释新闻的事实主要有历史性事实、环境性事实、数据性事实、知识性事实、简历性事实。
以《潇湘晨报》的解释性报道《杭州飙车肇事案续:
2.探究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
如果把事件的实质比作骨架,把事实材料比作血肉的话,一篇解释性报道的行文过程就是一次重构“骨架”的过程,背景事实、细节材料作为构成事件的血肉,依附在骨架之上。
解释性报道就是要把血肉和每一块骨头一一对应,形成对事件的全面而清晰的描述和解释。
仍以《杭州飙车肇事案续:
疯狂飙车威胁城市安全》为例分析,这篇文章逻辑思路清晰:
疯狂的飙车影响了正常的城市生活,同时造成了惨剧,而惨剧又加深了市民的焦虑,政府管辖的不力和“飙车者”的不良素质粉碎了市民的安全感。
“良民”与“刁民”的不对等,形成了对“不公平”的畏惧,引发了公共焦虑。
文章的落脚点在于大众“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中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以及由此引发的公共焦虑是事态扩大化的原因。
全文所有的事实材料都是围绕着这个观点展开,按照上述思路叙述。
逻辑链是解释性报道的核心之处,清晰合理的逻辑链是一篇解释性报道成功的必要因素。
但是我们经常会看到逻辑不清的文章,其选用的事实不能够说明文章的观点,或者是“把胳膊上的肉安在了大腿上”,结果适得其反。
3.用新闻性的语言进行解释
新闻报道的语言要求准确、形象、生动,用词要生活化,要通俗易懂,这毋庸置疑。
在对“杭州飙车案”的报道中,记者也需要注意这些。
这个事件中涉及很多术语,比如“码”、“交通肇事”与“危害公共安全”、“仇富”、“富二代”等,解释性报道中要对这些术语进行通俗化的解释。
另外,很多学者对这次事件发
表了看法,有些语言太过专业,不易为普通群众理解,这时记者要充当翻译,准确地再解释。
4.发挥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
解释性报道不仅有告知功能,同时还具有强大的劝服能力,“其思维方法也影响受众摒弃就事论事的狭隘性,消除盲从与偏见、突破封闭的线性思维、增强思辨能力,为全面把握新闻事实作出清醒的判断”。
在“杭州飙车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民意”汹涌所造成的影响。
“人肉搜索”的启动存在着诸多问题,“民意”的高涨对司法独立也形成了压力。
而不断变化的“民意”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大部分来自网络上未经核实的信息,这决定了“民意”的不确定性。
解释性报道在这次事件中应当扮演舆论引导的角色,传播事实真相,提升受众的认知水平,培养社会理性,从而形成良性的社会话语空间。